第10章 温柔乡

    把人抱回床上时,沈璁觉得裴筱简直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之前的狐朋狗友说他没有心,他也的确很难产生诸如心软或是愧疚一类的情绪,但看着裴累得筱蜷缩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样子,其实有一瞬间他也会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火了。

    他在裴筱身后躺下,靠着床头,温柔地帮裴筱脱掉了那件被汗水浸透的衬衣,想让对方能睡得舒服点。

    之前看着明明已经昏睡过去的裴筱此时却突然转身,躲避什么似的钻进了沈璁怀里。

    这倒让沈璁突然想起来,昨晚在百乐门第一眼看到裴筱时,对方的皮草披肩不经意滑落,曾露出半边漂亮的蝴蝶骨。

    真正的骨相美人,每一寸骨骼都是迷人的,只可惜昨夜光线太暗,刚才又太疯,他一直没机会好好欣赏裴筱那对漂亮的蝴蝶骨。

    他攥着裴筱的肩膀,将人转了过去。

    起初裴筱还挣扎了两下,但沈璁的动作虽然温柔,却也有一种不容反驳的力量,他只好双手伸向背后,遮遮掩掩地抱着自己,像是想要挡住什么东西。

    沈璁并不急躁,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用自己的大手盖在裴筱的手背上,轻轻抚摸着。

    很快,裴筱就放弃了,乖乖松开了双手。

    他枕着沈璁的手臂,肩背微躬,蜷缩在沈璁怀里,终于将一个完整的自己暴/露在了对方面前。

    这具身体每一寸完美的线条,沈璁都用指尖感受过,但几次鱼水之欢了,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完整地用眼睛去看。

    完美的比例,匀称的身段,还有天生细淡的体毛和白皙到泛光的皮肤,让裴筱看起来就像一尊完美的玉雕。

    而他一直极力掩饰的,则是美玉唯一的一点瑕疵——

    位于左侧肩胛骨下方的一道伤疤。

    感觉到沈璁的手指轻轻抚过那道疤痕,裴筱蜷紧身体,窝在对方的臂弯里,浑身战栗。

    白璧微瑕,但到底瑕不掩瑜。

    沈璁躬身吻了吻裴筱的伤痕,然后躺下将这具颤抖的身体拥进怀里。

    “疼吗?”他柔声问道。

    一瞬间,裴筱仿佛可以听见自己心脏失序乱跳的声音。

    他回头看向沈璁,激动得甚至眼含泪光。

    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又想多了。

    沈璁双眸微阖,一脸放松的神态,很显然只是随口问了一句。

    “不疼了。”裴筱缓缓背过身去,重新躺回沈璁的臂弯里,“很多年前的事儿了。”

    沈璁还是闭着眼睛,指尖缓缓划过疤痕处的那一点斑驳,用一种恰到好处的遗憾语气,表现了他的礼貌,“怎么弄的?”

    “小时候练功偷懒,让我师父打的。”

    裴筱的声音很平静,仿佛只是回忆起一了段时间久远,而且不那么重要的往事;但他还是忍不住偏头偷瞄着沈璁的反应,然后失望地发现,沈璁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那个时候……”良久后,他才接着道:“我还以为自己会被打死。”

    沈璁轻拍着裴筱的后背,像是一种无声的安慰,随口问道:“你师父也经常打你吗?”

    每当沈璁说出一个“也”字,裴筱总会莫名觉得话里还有别的含义。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沈璁的问题,只能疲惫地笑笑,俏皮地反问道:“怎么——”

    “是不是因为太淘气,所以七爷小的时候也会经常被沈老爷揍?”

    “不会。”

    沈璁的声音也一如既然的平静,但裴筱已经回过头去,不会看到他蹙紧的眉头。

    事实上,为了得到母亲的喜爱,小时候的他算是个乖巧的男孩子,并不淘气;而沈克山思想古板守旧,极其重视子嗣,尤其是儿子,所以很少动手。

    原本沈克山有十几房姨太太,可当初离开北平时带在身边的,只有生了儿子的。

    沈璁其他无所出,或是只生下女儿的姨娘,都在得到一笔钱后,被留在了北方。

    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母亲虽然不得宠,却能安稳地住进马斯南路现在这栋二层小洋楼的原因——

    因为肚皮争气。

    沈璁时常会想,自己这么薄情,会不会就是遗传了他那个刻薄寡恩的父亲。

    到上海落脚后,其实沈克山很少到马斯南路的外宅来,沈璁连父亲的面都不太能见到,自然谈不上挨打。

    但这不代表,沈克山不会打他母亲。

    只是这些事,他当然不会对裴筱说,事实上,他根本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那你这功夫能练出来,也不容易。”他摩挲着裴筱后背的伤疤,很快转移了话题,“好不容易出师登台,怎么就转行了?”

    “呵——”裴筱闻言一阵轻笑,似乎立刻就回到了百乐门那个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万人迷的身份里,毫不遮掩道:“那自然是……”

    “为了‘钱’啊。”

    “嗯。”

    沈璁默默挑眉,点了点头。

    果然跟喜伯之前说的差不多。

    这个答案并不会让他产生任何不快,甚至,还颇为满意,毕竟只要是钱的事,就能避免好多麻烦。

    裴筱大概是真的累坏了,之后没有再言语,很快便好像睡了过去;沈璁也静静地阖眸休息,直到墙上的挂钟敲响,他才缓缓睁开眼睛。

    昨晚他只是跟喜伯说,把上午的安排往后挪一挪,但不代表那些事他可以不去处理。

    虽然外面关于他风流成性的传言也不算造假,但实际上,他是个极其自律的人,从来不会因为这些“放纵”的私生活耽误正事。

    就好像初见裴筱时,不管多么被对方惊艳,他转身离开百乐门的脚步也没有过半分犹豫。

    之前,哪怕不得已要应酬到凌晨两三点,酩酊大醉,他也没有耽误过第二天的早会;回国这么久,今天还是他第一次推迟工作。

    这不由得让他想起了一句老话——

    果然,温柔乡既英雄冢。

    为了裴筱,他已经一再破例,这实在不是个好兆头。

    “七爷……”垫在自己颈下的手臂被抽走,裴筱朦胧中转醒,本能地伸手去找,一把便抱住了沈璁的胳膊,“你要去哪儿啊?”

    “公司里还有事要处理。”沈璁转身拉起毯子给裴筱盖上,“你再睡一会。”

    “衣服都破了……”裴筱迷迷糊糊地呢喃道:“七爷……你可要赔……”

    人在睡梦中或醉酒后,往往会表现出最真实的状态,睡眼惺忪的裴筱双唇微张,眉头轻蹙,双颊泛起薄薄的红晕,声音里带着点睡意朦胧时特有的鼻音,就像在撒娇。

    沈璁没想到,裴筱这个样子了还可以性/感/勾/人,当真是骨头里浑然天成的一股子媚劲。

    他的手还被裴筱抓着,只好在床沿边坐下,耐心地哄道:“我让喜伯准备好吃的和干净衣服,等你睡醒了,洗个澡,吃点东西,我再安排车子送你回去。”

    不管心里在想什么,他表现出来的样子总是那么绅士、得体;等裴筱迷迷糊糊地松了手,他还不忘体贴地将对方的胳膊塞进了毯子里,顺带再掖了掖被角,才起身走进浴室。

    简单冲了个澡,换好一身体面的西装,在离开前,他特意拉上了卧室的窗帘,甚至还低头吻了吻裴筱睡梦中那颗漂亮的泪痣。

    这样的句点,已经足够完美。

    走出卧室后,那一点点罕有的温情彻底烟消云散,沈璁雷厉风行地下楼,简单吃了点东西,就准备出门了。

    “喜伯。”在门口换鞋的功夫,他接过喜伯递来的外套,顺带问道:“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喜伯一边侍候着沈璁穿上大衣,一边道:“少爷放心。”

    “嗯。”沈璁点点头,“我到了公司,车子会开回来;你等着裴老板收拾好,再让司机‘亲自’送他回家。”

    “这……”

    喜伯闻言,手边的动作都跟着顿了顿。

    之前不管再怎么“胡闹”,沈璁也从来没把自己的车安排给别人单独使用过,更何况他很清楚,现在的司机是沈克山的人。

    但他说话时刻意咬重了“亲自”二字,又似乎就是故意要让沈克山知道。

    “少爷……”喜伯忍不住劝道:“你犯得上这么明目张胆地跟老爷置气吗?”

    想起之前的某些回忆,沈璁觉得,是“犯得上”的。

    既然沈克山一直对儿子花天酒地的事无动于衷,那便让他看看,自己的儿子还可以多混账。

    “老头儿不是喜欢儿子跟自己像吗?”沈璁冷声道:“我现在的德行,难道不像年轻时的沈克山?”

    “可是……少爷……”喜伯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璁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算上在国外的那些年,沈璁也从来没有带过同一个人回家第二次。

    他原以为沈璁对裴筱,多少是有点特别的,但没想到,就算特别如裴筱,也是可以被沈璁利用的,而且很可能,仅仅就是为了让沈克山不那么痛快而已。

    或许在沈璁心里永远有一杆天平,所有人或事都只是上面的砝码,可以随意称量,计算。

    “你就不怕老爷找裴老板麻烦吗?”喜伯担忧道。

    “为了个上不得台面的理由,跟一个在他眼里无比下贱的戏子歌‘女’过不去?”沈璁不屑道:“沈克山好面子,他跟我不一样。”

    “在上海滩混了这么多年——”他一边说着,一边取下挂在衣帽钩上的围巾,转身离开前才道:“他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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