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2022.8.23
孔吉以球法孔雀开屏, 不仅吸引了高长松并一大堆围观群众,也吸引了钟离珺的视线。钟离珺深知自己的任务,那就是在这尽情展现一番技艺, 把蹴鞠玩得令人眼花缭乱,引起牛相识的注意。
至于引起注意后要做什么, 那就是高长松要思索的了。
钟离珺本来就着窄袖薄衫, 这副打扮,很利于蹴鞠, 只见他球一抛, 开耍!
他本身人生得高挑, 又宽肩蜂腰,俊逸非凡, 在人均俊男美女的大安中卖相都算好的, 更兼之蹴鞠确实玩得不赖, 他操弄那颗小球,就像是在操纵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且别说是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了, 甚至有猴精儿似的人直接爬树上看的,比起跟别的人挤人, 这不是方便多了?
孔吉本就盯着高长松看,自然不会遗漏钟离珺, 见他是高长松带来的,难免生出比较的心思, 那球也玩得更花了。
园圃也成为了两人的炫技之地, 高长松本来离钟离珺离得近,这下也给人挤来挤去的, 他可还记着这回来是要跟牛相士套近乎呢, 想着哪怕是尴尬也得上去攀谈一二句, 腆着脸往前凑,谁知凑近后,他的大德鲁伊雷达又想了。
先前刚说过,他着德鲁伊的雷达就像是低配版的火眼金睛,大凡是兽、花啊草啊出身的精怪,都能感觉着,而这位牛相士也似的,高长松感知了一下咋舌道:还真是牛啊……
*
再说孔吉,孔雀一族本就好斗,他使劲浑身解数跟钟离珺单方面“比”了,却没比出个高下来,说到底“白打”技术还是很有主观性的。他一是有点少男心思,想要给高长松留下点从不错的印象,上次那瞪眼半天拂袖而去也太逊了,二则是想着得跟钟离珺比个高低出来。
他这只鸟,斗争心是很强的。
于是便主动停球,跟那里还在练的钟离珺喊话道:“筑球,可来一场?”
这就是约战了。
钟离珺这个人是比较被动的,他在禁中就是,自己一个人除了修炼跟吃饭没什么别的做,就连蹴鞠也是看着别人玩就一起跟着练了,可他天赋好,练了就能中,其他人看他踢得好跟他约战,他也不怎么拒绝,此时孔吉在他心中,就像是禁中的甲士、修士,想跟他练练,也没有拒绝的道理,就说好。
这下群众反映更加热烈,摩拳擦掌,就像是自个儿要上场踢似的,牛相士也看得激动,直捻自己的胡子,一顺一顺的。
这时,他听见旁人议论这俩,说要赌他们谁好,谁能赢。
是的,他俩直接踢了个1v1,其实在场还是有些其他蹴鞠的人的,能拉个队伍,可一是这群人都不大熟,如果是一对一,那只要比拼技巧,如果人多了,不就是团体战了吗?那还是要看合作能力的,孔吉比较“独”,钟离珺又随意,就踢不起来了。
牛相士竖耳朵听着,只听有人先说:“合该是孔吉,他虽不常出来踢,可在场谁都知他脚上功夫好,我刚才看那白打,连尾羽都能用上,赏心悦目,花样也多,唐国来的后生是熟练些,可花式少,看他也就看个新鲜。”
他们都能看出钟离珺是唐国人,原因无他,衣服就不同耳。
高长松却辩道:”我看未必,大安城中蹴鞠跟唐国还是不大相同的,唐国重竞技,轻白打,听闻禁中与军队时常组织蹴鞠赛,在御前演练,你看他动作简单,那是化繁为简,筑球比赛看个射门,花架子多了反倒是复杂。”
牛相士暗暗点头,想这后生说得对。
生活在大安的人,很多都是没有去过唐的,只知道海对岸有这人族主导的大国,听见有人熟知唐风风俗,对那的蹴鞠赛侃侃而谈,也不免多问上两句。
这高长松熟啊!他虽是乌斯藏人,但说起唐的政治经济文化头头是道,用现在的话说,那就是个唐国通,而且蹴鞠是他特意准备过的。
“唐国的蹴鞠竞技赛跟大安不同,分单球门与双球门。”眼下的比赛就是单球门比赛,大安也不知出于何种缘故,把双球门的赛制给取消了。其实要高长松说,他是更喜欢双球门的,那跟后世的足球赛特别像。
而且唐代还有女子蹴鞠,武则天在的时候就组了一支皇家女子蹴鞠队,跟吐蕃以及大内禁中的男子蹴鞠足球队同台竞技。
仔细想想,这是不是古代版本的世界杯?
他说的时候还穿插点评一下场上的局势,就跟高长松说得一样,钟离珺是打竞技赛的,脚下盘球功夫特别好,假动作做得人一愣一愣的,而且他踢球比较直白,就是冲着球门去的。
孔吉呢,因为这儿的风俗更加重视表演,虽然漂亮,但踢得有点花哨,无谓的动作也有一点多,钟离珺不跟他客气,夺走球就一脚飞踹,轰隆隆就打进网里。
群众中爆发出猛的一声“好!”口哨声、鼓掌声,什么都有。
被率先打入一球,孔吉其实就落败了,但跟钟离珺踢了一会儿,这傲娇的孔雀也踢出了血性,当时就战意浓厚跟钟离珺说:“再来!”
哎,又暂时忘记让他心头一动的高长松了。
这两人有来有往踢了大半个时辰,直到各家炊烟起,有小郎君小娘子受到父母之委托开始喊人回家吃饭才作罢。
孔吉这时单方面对钟离珺有些惺惺相惜了,他这只孔雀眼睛长在翎羽上,是很难看上什么人的,尤其实在自己族里,要不然也不会爱在心头难开口了,此时他咳嗽一声,问钟离珺:“我知有家店不错。”
其实还有一句“可要一同小酌一杯”,只可惜被他吞进肚子里了。
如果是说庞的,钟离珺不一定会理会,说起不错的店,效果甚佳,他驻足扭头认真道:“你且说说什么店,我看是否去过。”
孔吉傲气地表示:“这乃是我翼族常去的私房店,寻常人不一定听说过。”
说叫季家菜云云。
钟离珺一听,果然是自己不曾去过的,可因孔吉看着像吃遍天下名菜的大家公子,像是个舌头叼的,而且自己对翼族的菜色颇有兴趣,便答应了,又说:“你且稍等,我去招呼个朋友。”
这时孔吉才忽然想起高长松,他心中略有些紧张,又有些小欣喜,便难得没用下巴磕看人,只等钟离珺招呼。
*
那里高长松使劲浑身解数,将牛相士说高兴了,此外还有先前跟他一唱一和点评场上局势的一位大叔,说看一场球就引为知己那也是有点夸张的,但也交了名不错的小友。这时候的人还是比较豪爽的,也说要拉着高长松继续攀谈。
看见钟离珺往高长松这里来了,那名健谈的大叔笑道:“难怪如此侃侃而谈,你们竟是相识的。”
高长松嘿嘿笑道:“我若不挺他,那怎堪为友?”
钟离珺来找高长松,说孔吉要带他们去吃一家私房菜,高长松道:“这感情好,我与这两位大叔也很谈得来,正说要去喝上一杯。”又问他们道,“可同去否?”
人族大叔说:“能与这二位善蹴鞠的道友认得,我高兴还来不及。”当然是同去了。
牛相士这个人看上去有点老实巴交的,不是特别善于交际,但他人看上去特别慈祥,就像是邻家老爷爷,总是笑眯眯地看着你,他心喜蹴鞠,也喜欢听高长松这样能说会道的年轻人说话,当然是答应的,只是……
“孔道友爱去的店,”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又捋捋胡子,高长松看他,总觉得牛相士是不是话里有话,他下一秒又表示,“那定然是要去见识的。”
孔吉五官多灵敏,听见这话,他还是很满意的,你看,这不是对他品味的肯定吗?于是他提前作为东道主颔首道:“定不会叫人失望。”
高长松走在路上琢磨了一会儿,倒是有了点想法。
已知,孔雀为杂食性鸟类。
那么他爱吃的……
高长松:。
……
“招牌菜,南部十八怪,请用~”伴随着店小二清亮的吆喝声,直让高长松嘴角抽搐的大菜亮相,这十八怪不用说,自是南部的十八种虫,软体的、硬壳的、地里爬的、天上飞的比比皆是。虫子爬都是油里滚过,一个个金黄金黄的,如果换成其他肉,高长松肯定有食欲,但是奇形怪状的虫子……
他看在场人表情,牛相士还是乐呵呵的,只夹其他菜吃,孔雀是杂食动物,因此桌上还有豆、麦高粱各色瓜果蔬菜并牧草,牧草是灵草,此时看着像一盘野菜,牛相士吃得津津有味。
高长松不动神色打量在场人,那人族修士,他名为齐书均,人似中年儒雅文士,高长松唤其为齐叔。
他的表情诧异了一瞬,是真的只有一瞬间,随后便笑呵呵的,还是该怎么吃就怎么吃,直说这家好。
高长松又瞥钟离珺,倒是他,打量那南部十八怪半天,表情还是很淡定的。
孔吉用眼角的余光看高长松,他打量高长松,跟后者打量在场人差不多。孔吉跟非翼族人吃饭还是不多的,谁叫孔雀一族性子普遍高傲,有外族有人的不算太多,再者杂食动物中将虫子视为食材的并不占少数,故他也没意识到这对部分人族的视觉冲击。
再说钟离珺,他恐也不用做什么心理建设,刚才那番打量或许是在想先吃哪一只,眼瞅着他夹起不知是知了还是蝗虫的,先不沾酱,直接丢进嘴里。
咯吱咯吱,实在是嘎嘣脆!
高长松:看来他对美食是一视同仁的。
转回自己,高长松不免想到了《礼记》,无论是《礼记》《周礼》还是《尔雅》中都曾记录过,先人曾将蚁、蜂、蝉三种昆虫加工后先给皇上,做祭祀与宴饮上的一道美餐,从这角度来说,吃昆虫的传统是古来有之的。
就他这么出神的一会儿功夫,钟离珺又夹了一筷子,只是这回,他吃的是软体的,吃完后他就像是动漫中被美食俘虏的角色,不说爆衫,但也突出了一连串的赞美之语,什么“肉嫩多汁”“表皮酥脆”,那叫一个滔滔不绝。
高长松是那种伸手不打笑脸人的,讲究和气生财,或许一开始孔吉对自己有点意见,可现在,明显他跟钟离珺惺惺相惜,否则也不会摆这桌酒菜,一想到他是发自内心将自己觉着好吃的食物分享给他们,高长松就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吃上一口的。
而且……
他吞咽一口口水,给自己鼓劲,不就是炸知了炸蝉蛹嘛?还有人专门旅游的时候去吃,他就当自己体验一下当地民风民俗了!
他心一横,以壮士扼腕之心态来了一只,结果不用说,能被老饕钟离珺夸赞的,定是鲜美无比,高长松哑然道:“实在美味。”
齐叔看他们这样唏嘘不已,说:“这新鲜物件还是得你们年轻人吃,我这般年岁了,也不多做尝试。”又跟做东的孔吉举杯赔不是,“我许是吃不惯着物的,孔郎好心,我自罚三杯。”
牛相士就更光棍了,直道:“我这族群本就是茹素的,吃吃这嫩草便满足了。”
他此话一出,在场人都有些震惊,且不说齐书均,钟离珺跟精怪打交道多,自认为还是能分辨些妖气的,而孔吉就更不用说了,人族看妖族跟妖族看妖族还是不同的,他都没有看出牛相士的跟脚,这掩饰得也太好了吧?
连忙问他修行的是何种功法,屏息如此之强。
牛相士乐呵呵道:“并非什么功法,只是有奇遇,妖气变薄罢了。”也不往深里讨论。
其他人只当他不便透露,也不说了,高长松倒是略有些猜测,他以慧眼观之,只看他周身的清气,甚至跟灵宝派大殿中萦绕在神像身边的有些类似,又想这世上什么能让妖不似妖,他虽没看过,但听说妖仙跟精怪已不属一类了,想莫非眼前的老牛是一名妖仙?
这可就稀奇了,天庭对妖怪还是有些歧视的,除了天生天养的之外,很多都是由人飞升而成的人仙,天上的妖怪是多,但大多是坐骑,没看到他们闲来无事就喜欢往地上钻,做国王的有,吃人的也有吗?这跟真的神仙差十万八千里呢。
别的不说,神仙还是不能吃人的。
随后各人又做了点自我介绍,说平日里干什么营生,比较让人意外的是齐书均,他自言本是做点小买卖的,当然咯,看他的气质一点都不像,他本人很有儒商风范。现在齐书均已经退居二线,将那些买卖全部交给了子孙,自己专心于蹴鞠事业。
高长松还是狭隘了,他第一反应,您这年龄应该也不能踢职业足球了吧?
这年头也是有人以蹴鞠为生的,但大多是没有正经营生的泼皮无赖。在高长松的印象里,靠蹴鞠发家的只有一人,那就是《水浒传》里的高俅、高太尉。
显然,他在《水浒传》里是个大反派,发家就是因为“踢得好脚气球”,很会陪公子哥风花雪月、斗马玩鸡,好的他不沾,坏的干遍了,又兼之会阿谀奉承,在黑暗的官场中混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
好在齐书均立刻解释了,他说爱蹴鞠,并不是想要自己练,他都这般年纪了,比起练蹴鞠,更乐意发掘擅长蹴鞠的年轻人。按照他的说法,他欲将天下喜蹴鞠、善蹴鞠者集结在一块,组一个社,时常能在一块练练,那他就很满足了。
这话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高长松立马想到了后世的俱乐部,那足球俱乐部是大大挣钱啊!
你看大安国泰民安,市民阶层富裕,这些娱乐活动又发展得厉害,活似下一个北宋,再加上这里跟大唐不同,他这个乌斯藏的外国人也能随意进出,简直是商业的乐土。
高长松想来想去,只觉得自己这飞梭是必须买了,到时候往返二地做生意,岂不美哉?此外也能带家里三妹妹来见识见识,她们肯定喜欢大安的国民环境。
他又想到了魃宥正在筹办得瓦子,那估计占地面积不会特别小,咱不说筑球,单纯那台子,也够搞个白打比赛了吧,到时候哪怕卖卖门票,都能挣得盆满钵满的。
一时间,高长松的挣钱之魂熊熊燃烧起来。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叽叽喳喳的声响,那是真的叽叽喳喳,不是形容词,高长松他们坐在二楼雅间,说是雅间,其实只有屏风遮挡,他歪头看去,很难不被那些声音吸引。
高长松一看那光景,眼睛都要瞪大了,只见无数只喜鹊鱼贯而入,小二也是牛了,眼力特别好,点一只进一只,大厅内回荡着他颇具穿透力的招呼声。
“二百五十名客人,上坐~”
坐在高长松对面的老牛相士,脸一下子拉得好长。
高长松:!有问题!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