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 朱家人的心情和那个顾客是一样的。
在宋辰主动给他们端来肉汤的时候,朱家人嘴上说着吃过早饭了一点都不饿,其实心里头很高兴, 他们帮忙是出于亲戚关系, 没想过要什么回报,但宋辰记挂着他们,在刚开张的时候, 还不忘给他们每个人都送了一碗热乎乎的肉汤,大家的心里肯定烫帖。
在第一口汤喝进嘴里的时候才知道以前自己煮的骨头汤,那真的是给狗喝的。
鲜、香、醇厚,加了辣椒酱的朱老屠和二儿子朱铁剑还多了香麻辣的滋味,这种辣味不像是他们自己剁碎辣椒用猪油炒出来的那种辣椒油的呛辣,在保留了辣味的同时, 它的口感更柔和, 比起呛,更多的是香,朱老屠这条精明点舌头,从这辣椒油里尝出了鸡肉的香味。
难道女婿做这个辣椒酱还用了鸡肉丁这成品得多高啊, 免费加,岂不是要亏本了。
因为知道朱家人吃过饭, 所以在盛汤的时候,宋辰没有加面条, 只是给盛了煮烂糊的萝卜和烫了几十秒的白菜。
萝卜就不用说了, 吸饱了肉汁,软糯清甜,比肉还香,白菜比炖煮了很长时间的萝卜更多了一分脆甜, 满口生津。
此时第一个客人也吃了块碗里的萝卜,他已经后悔了,不应该为了多盛点汤就让老板少放几块萝卜白菜,这些平日里吃厌了的蔬菜在肉汤里炖煮一下,居然能变成这样的美味。
他已经打定主意,等会儿吃完这碗面,再续一碗汤,一下子,九文钱就没有了,可感受着口腔中弥漫的香味,他觉得这个钱花的值。
“店家,给我来一碗面,我要红薯粉,多一点萝卜,加辣椒酱。”
“店家,我要一碗肉汤,只要肉汤能加辣椒酱不”
“我也要一碗面条,不要加辣,多加点葱花,不要萝卜,多点白菜。”
有了第一个客户,肉汤铺子的生意很快就张罗开了。
本来就有不少人被肉汤的香味吸引,但因为没尝过,看见相对其他吃食还算高的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肯定是值得观望一下的。
但显然,第一个顾客此时享受的表情成了最好的宣传。
“这汤好鲜啊,三文钱,值”
“辣椒酱好香,店家你家这辣椒酱卖不”
很多人吃到好吃的东西,选择埋头认认真真享受,但也有一些,喜欢表达出来,因为这部分人的存在,肉汤铺子前排队的人就更多了。
对于那些打听肉汤怎么熬、辣椒酱怎么做的客人,一律回答秘方,有些人识趣,知道这是人家做生意的底子,见他们不回答就不再追问了,不识趣的,问了几次后,几人就当没听见他说话。
真想知道是怎么做的,多买几份尝尝呗,能尝出里头用的配料,那是他的逆天本事。
宋德贵和苗翠娘手忙脚乱的煮面盛汤,宋辰负责收钱,仨人还有点忙不过来,最后还是朱老娘过来搭把手,帮着收拾碗筷,将前一个客人腾出来的位置擦拭一下留给下一个客人。
即便这样,那几张桌子也不够做,很多人最后选择捧着汤碗,直接蹲坐在路面,享受地喝着热腾腾的肉汤。
现在已经是十月底了,他们这儿的温度早就在几天前突然降下来了,路上的行人几乎都穿上了较厚实的棉袄,头上戴着帽子,双手揣进袖口里,行色匆匆走在路上。
这个时候,热腾腾的肉汤冒出来的氤氲烟气格外引人注目,加上那诱人的香味,让人觉得,这个时候要是能捧着热乎的汤碗,满满地喝上一口肉汤,肯定比神仙还要享受。
七文钱吃一碗加了萝卜和白菜的肉汤面或许很多人都会不太舍得,但要是只花三文钱,就能喝到一碗奶白醇厚的肉汤,似乎又很值得。
除了路人,还有住在附近的一些百姓,都熬不住那不断蔓延的香味,顺着香气过来买上一碗尝尝。
“店家,我自己带了碗,你能不能盛在碗里让我带回去吃,我家小孙孙还在家里呢。”
有人是自带海碗过来的。
苗翠娘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小心思,论占便宜,她苗翠娘才是祖宗啊。
“自己带碗也行,不过你也看见了,咱们家的汤勺大,一满勺就是一碗汤,你家这碗可比普通的碗大多了,你是想要买我家碗大小的一份呢,还是让我给你盛满,就按勺算。”
那人拿来的可是大汤碗,普通碗可以盛满的一勺汤倒进这个碗里,估计只能盛满一个小底,看起来,就像是他们缺斤少两似的,一般店家为了面子,就多给他盛个一勺半勺,但苗翠娘不允许别人占她这个便宜。
她家这汤可是厨神儿子熬的,普通人能吃到那已经是三生有幸,要不是儿子说了他身份特殊,需要积德行善百年后才能重新位列仙班,她都不愿意将这么好的汤买这么便宜的价格。
她都已经在做善事了,还想占她便宜,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
来人见小心思被戳破也不害臊,只是笑了两声,最后想了想,直接要了三勺肉汤。
这三勺的分量,差不多装了半碗,她尝了口味道,顿时忍住馋意,急匆匆地往家赶。
这肉汤味也太浓了吧,她觉得回去后完全可以再加点水,到时候涮点什么菜不好吃啊。
宋家肉铺的生意好,连带着也带动了朱家肉铺的生意。
但凡喝了肉汤的人,心里都在琢磨,这肉汤怎么才能炖的那么香呢
一碗汤面七文钱,要是续汤那就得花九文钱,购买一斤肉了,要是自己买肉回去炖汤,全家人都能喝到。
人性就是这样,明明以前也买过肉,也炖过汤,从来也没炖出过这样香的滋味,可钱让别人挣了就觉得不太舒服,觉得自己还能再试一试,万一试出店家的味道了呢。
好些人绕着宋家熬汤的陶瓮转了好几圈,可惜从奶白色的肉汤里根本看不到底,依稀在店家舀汤的时候,看到从汤底搅起来的骨头以及几块炖到发白的猪肉,证明这是特别纯正的肉骨汤,除此之外,也就萝卜和白菜,汤里还有一些很细的黑色粉末,完全不知道那是啥东西。
他们只能归结于自己炖汤的时间不够久。
在知道卖肉汤的店家是肉铺朱家的女婿一家,他们家炖汤的肉和骨头都是从朱家肉铺买的之后,大伙儿对自己的手艺更加充满信心。
即便从朱老屠的口中知道今天的骨头没了,他们也不在意,骨头哪有肉好,用肉熬出来的肉汤,不得比骨头熬出来的更香更鲜。
他们也不担心浪费,反正就算做的比不上宋家的手艺,那也是肉,肉哪有难吃的道理呢。
于是你一斤,他半两,今天朱家肉铺的生意格外红火,没一会儿,铺子里就只剩下一些挑剩下的肉条以及很少有人要的猪下水了。
“对不住了,今天的汤快卖完了,顶多还能盛十来碗,后面排队的客人请回吧。”
宋辰看了一下见底的汤,估摸了一下剩下的份量,提早告知了后面排队的客人。
“没了我可是听说了你们家肉汤用料足,价钱实惠,特地从镇东赶过来的。”
排在后面的客人抱怨,朱家肉铺在镇子的北边,镇东和这儿虽然不算两头,但距离也不近。
“既然卖完了,我们吃阳春面去吧,孩子都饿了,你非要在这儿等。”
“你不知道,这家的肉汤真的特别鲜,诶,明儿我早点带你们娘俩过来,让你们也尝尝这味道。”
这是一对年轻的小两口,身边还跟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
男人刚刚在这儿喝了一碗肉汤,小小一碗三两口下肚,然后直接回家带上媳妇和孩子过来吃面汤,可惜还是来迟了一步。
小孩闻着空气里弥漫的香味,口水哗啦啦地表示自己明天肯定不赖床,让他爹一定要记得带自己来吃肉汤面。
直到刮干净最后一点汤底,排在后面的人才死心离开。
只一天的功夫,宋家肉汤面的名气,就在这座小镇里传播出去了。
从开业到最后一碗汤卖完,也就一个时辰左右的功夫而已。
宋德贵和田翠娘不知道今天一共卖了多少碗汤和面,也不知道儿子收了多少钱,他们只知道自己忙的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这一大陶瓮的汤啊,还有他们带来的面条和粉条,基本都卖完了,今天挣的铜钱绝对不少。
朱家人又帮忙收拾了桌子板凳,依旧搬到了肉铺后面,朱老娘留下来,帮着苗翠娘将那厚厚几摞碗洗干净。
中间朱老娘已经帮忙洗过几次碗,要不然按照宋家的生意,这些碗根本不够用。
因为肉汤油性足,所以想把碗洗干净得用草木灰,搓洗碗的时候,苗翠娘都有些心疼了。
“碗里这么多油水,要是煮猪食的时候直接进去滚一圈,把这些油水给猪吃,多养膘啊。”
反正都是它们兄弟姐妹的油,也别浪费了。
朱老娘在一旁听着,也点了点头。
“要不你们养头猪”
她试探性地说道,可宋家要是养了猪,现在老两口和女婿都忙着肉汤生意,那头猪岂不是得让她闺女来喂了。
“不成,养猪味道太大,我家辰子和满珠都受不了那味儿。”
田翠娘在面对需要巴结的人时,还是很有脑子的,想理由的时候知道把朱满珠这个儿媳妇带上。
“我们村倒是有养猪的人。”
田翠娘想到了一个特别好的主意,她完全可以把这些带油花的碗交给那家人啊,她让那几人占她油水的便宜,那家人帮她把碗给洗了,一举两得。
眼瞅着天气越来越冷,田翠娘可不想一天天泡在冰冷的井水中。
村里的白家特别爱干净,当家的是老寡妇,她年轻时候就是出了名的能干,他们家土地少,为了拉拔大几个孩子,就在家里养猪养鸡鸭,每天天不亮就去割猪草,别人家的地收割完又拾掇一遍后,她带着一群孩子再去挖一遍,就为了那点被遗漏的小番薯小土豆还有麦穗之类的东西,日子虽然清苦,却很踏实。
这家和宋老二家是口碑完全相反的两户人家。
白寡妇养了那么多家禽牲畜,人家照样将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一个女人带着一群孩子,将粪便攒起来沤肥,和村里田地多的人家交换粮食,因为总是勤快地收拾粪便打扫庭院,即便住的最近的几户人家,也没有抱怨过她家养猪弄臭了那一片空气。
田翠娘觉得,让白寡妇帮自己洗带油水的碗,她肯定很乐意。
对她来说就是再多干一件事,却可以让她家那几头猪的伙食更好,来年卖更多银子。
而且按照白寡妇的脾气,绝对会帮她把碗洗得很干净。
在村里横行霸道那么多年,苗翠娘对每一个人的脾气都了如指掌。
于是在宋辰还没思考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娘已经计划着将洗碗业务承包出去了。
因为面汤卖得好,宋家人回去的时间比预计要早,回程的时候,空出来的陶瓮正好装上了今天朱家事先给留好的骨头以及两斤肉。
宋辰要给银子,朱老屠依旧说是记账上,等月底再结账。
虽然今天肉汤铺子的生意很好,朱老屠尝了肉汤,觉得生意肯定会一直很好,但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既然之前想好了先观望一个月,再考虑收不收女婿的银子,朱老屠就不打算改变这个想法。
边上的几兄弟也没意见,骨头本来就不值钱,两斤肉撑死二十文,刚刚开业的时候,妹夫端来的几碗汤就值这个价了,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就算免费送给妹夫也是应该的。
可能是因为切实赚到了钱,回去的路上,推着那么重的板车,平日里总想着偷懒耍滑的宋德贵和田翠娘依旧精神奕奕。
但凡觉得有点累了,就竖起耳朵听一听儿子走路时,钱袋子里响起的哗啦啦的碰撞声,感觉身体一下子充满了力量,还能拖着笨重的板车再走一百里。
可见俩人的身体真的一点都不虚,只是懒罢了。
“明儿多熬点汤,在出发前,将陶瓮里的骨头捞出来,还能多加十几碗水呢。”
此时的宋德贵无师自通,深谙黑心老板的潜规则,觉得那样浓郁的肉汤,就算稍微多加一点水,也不会改变汤底的味道。
“家里的面粉和粉条都不多了,要不问大哥家要点”
田翠娘作为煮面大师,更关心面条不够这件事。
即便现在百姓的生活比较富裕,但白面、米饭、红薯粉之类的精细粮依旧没办法敞开肚子吃,普通农户家里最常出现的就是番薯苞米以及粗磨的各种主粮粉,今天一天卖出去的面条和粉条,把宋家剩下的大半精粮给用完了。
“先不说大伯娘肯不肯,光是大伯家那点细粮肯定也不够卖几天啊,还是得花银子买。”
宋辰的话打消了他们的邪念。
一想到买东西居然要花钱,老两口又开始心痛了,以前他们都靠坑蒙拐骗来着。
可惜没办法,儿子说的对,要是想做生意,肯定得花钱去买足够的细粮回来,靠骗来坑来的那点恐怕都不够一天卖的。
老两口琢磨着镇上粮铺里那些细面的价格,觉得还是问村里人买更划算。
还有红薯粉,十月底,家家户户种的红薯差不多都收上来了,按照往年的习惯,只有很少一部分会被做成红薯粉,因为制作过程太麻烦,大家都习惯一部分红薯放地窖,一部分红薯晒干磨粉,一部分煮熟后摊平晾干做成可以干口吃的红薯干,村里的女人和小孩都爱这一口。
说到这儿,田翠娘就想到了去年自己刚晒干的红薯片,虽然这些红薯片晒干后就可以直接吃了,但她更爱在烧红的铁锅里放入粗盐,炒干粗盐里的水份后直接将切成小块的红薯干放进去翻炒,原本干瘪的红薯干随着热气膨胀起来,口感酥脆又坚韧,越嚼越香。
今年得多做点薯干,去年做的那些都不够吃。
田翠娘咽了咽口水,话又说回来,做红薯干就已经够麻烦了,做红薯粉的步骤比它还要麻烦好多倍,因此村里人在番薯收获的季节里也只会用很少一部分番薯做粉条。
今天红薯粉条比面条卖的更好。
煮透的红薯粉呈半透明的颜色,滑溜溜的,久煮不烂,不像面条,时间一长,就容易泡涨,红薯粉特有的香味和口感,与鲜美醇厚的肉汤简直绝配。
苗翠娘又想到了粉丝,它的部分口感和粉条类似,但味道又不太一样,粉丝清爽,更能和厚重的肉汤相融合,可粉丝的制作难度并不亚于粉条,而且真正好吃的粉丝是用绿豆做的,成本一下子就拉高了。
算了吧,就让那些人吃面条和粉条算了。
苗翠娘专心致志想起了红薯粉条的事,虽然红薯粉条制作过程比较麻烦,但他们这儿种番薯的比种麦子的人更多,番薯的产量也更大,所以番薯粉条的价格和细磨的面粉相差无几。
还是先想想,怎么说服村里人在这段时间多做点红薯粉条吧。
还有萝卜和白菜感觉要买的东西还不少。
苗翠娘不由想起了自己在村里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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