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第 271 章

    “你确定?”

    “我确定。你穿着这条非常可爱。你要做头发吗?”

    “不用。”

    “化妆?”

    “也不用。噢, 你今晚要穿哪一套?”

    “随便。你能弄清西装套装和礼服的区别吗?”

    欠揍了。和查理在一起当然已经学会怎么区分不同场合的不同西装,正式的晚宴穿缎领礼服——现在极少会有适合穿燕尾服的场合了——其他宴会穿三件套,再轻松一点的酒会连西装背心都不用穿。

    然后是衬衫的分别, 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白衬衫,但有领子宽度的区别, 有的衬衫还有领扣。

    缎领礼服只能配领结, 而且几乎只能配黑色缎领结。

    她给他挑了一套缎领三件套,挑了领结, 等他穿好之后, 想着为什么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对了!是垫肩太宽,这样便显得肩宽臀窄。

    他身材很结实, 运动员的身材, 又不至于过分魁梧到笨拙, 身材是没话说的。这个时期的西装还普遍是宽大型的,他的肩膀已经很宽,再用垫肩廓型,就更显得肩宽了。不是说不好看,男人们都这么穿, 他穿着还是很有型的。

    “怎么了?我穿的有哪里不对吗?”肯尼思不明白她为什么紧盯着他看。

    “没什么,我在想你是不是要再去订做一些西装。”

    嗯?他不缺西装, 不亏待自己,年年买新款,每年都去伦敦萨维尔街订做手工缝制的新西装。

    “我的西装怎么了?不好看吗?”

    “一般。”张文雅略嫌弃。

    “快换裙子。”他温柔的催促她。

    *

    他俩到达白宫门口已经快到晚宴开始的时间, 媒体记者全都在等他俩。

    穿着缎领礼服套装的肯尼思先下了车, 随后转身伸出手。

    先是一只戴着黑色天鹅绒及肘长手套的手臂伸出来, 手腕上一条钻石手链闪闪光亮。

    接着, 张文雅下了车。

    媒体记者全都眼前一亮, 无数闪光灯,闪瞎人眼:这才是今晚的最佳着装!

    一头柔顺黑发的中国公主穿了一条白缎礼服裙,长裙及地,不知道填充了什么,显得厚实又轻盈;上身居然——披着一条带帽白色裘皮短斗篷,宽大的帽子边缘滚着一圈更浓密的毛边,映衬她的黑发,显得黑色更黑,白色更白。

    她化了妆,突出了美丽的眼眸,还很少见的涂了大红色的唇膏。手里拿着一只毛茸茸的白色毛皮手拿包,整个人好似圣诞雪娃娃,轻盈又俏丽。

    媒体记者纷纷喊着他俩名字,请他俩走慢一点,好让他们多拍几张。

    两个美人儿年轻又精致,微笑的面容人见人爱,肯尼思低头看着未婚妻的笑容如此灿烂,眼神充满爱意,怎么拍都是封面大片的感觉。

    他俩在白宫门外稍微停留了几十秒,随后进了白宫。

    *

    泰德叔叔高兴坏了。

    大侄子仪表堂堂,英俊得不像话;未来的侄媳妇娇柔美丽,又很年轻,谁能不喜欢他俩呢?没看那些有钱人都想跟他俩攀谈吗?

    重点是阿妮娅自己就很有钱,将来会更有钱,那些有钱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对她这么一个年轻女孩也绝对不敢小觑,就更让泰德叔叔满意了。

    他很爱侄子,他们这样的家族最大的问题不是钱,也不是权力,而是——真爱。他以前很担心大侄子找不到真爱,小约翰成年后交往的女朋友全都不适合成为妻子,也谈不上什么“真爱”,太有名气反而成了小约翰的负担。

    母亲在世的时候,泰德曾和母亲、埃塞尔嫂子讨论过张文雅,在美国想找一个不知道小约翰的女孩几乎不可能,她们无法客观对待他,总会有滤镜,或者不切实际的幻想。张文雅因为是个外国人,反而最有可能不受他的名气的影响。

    于是老母亲决定见见中国女孩。

    老母亲和埃塞尔嫂子问了张文雅一些问题,对她都很满意,这可是非常罕见的,泰德不知道她们都说了些什么,但能同时得到老母亲和嫂子的肯定,这个女孩一定很聪明。

    能让大侄子爱她爱得无法自拔,确实很聪明。

    肯尼思家族的儿媳妇,当然必须是个聪明人。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俩真心相爱。

    看大侄子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了,他的视线几乎不离开未婚妻,要是炽热的眼神真能实体化,这孩子的眼神能再次烧了白宫。

    *

    卡罗琳也高兴得不得了。

    这是他俩第一次以未婚夫妇的身份出席重要社交场合,等于正式将张文雅置于肯尼思家族的保护之下,再加上让美国情报系统焦头烂额的NSA事件,可以说基本杜绝了在没有合法手续下再次将她抓走的可能。

    不能真正杜绝别人搞你,但概率大大降低,再也不会无证无据被人非法抓走。

    心情很好的姐姐趁机在未来的弟媳妇面前小小抱怨了一番弟弟,说他因为这枚订婚戒指已经骚扰了几乎所有兄弟,包括她这个姐姐,美得冒泡啦,也很找打。特别是两个尚未结婚的兄弟,珍妮姑姑的儿子威廉,泰德叔叔的儿子帕特里克,他俩被迫听约翰弟弟/哥哥得意洋洋的宣称订婚好呀订婚妙,订婚可好了!可爱的未婚妻真是棒极了,还送他订婚戒指呢,哈哈哈哈,你们将来也要未婚妻送你们订婚戒指吧,听我的,戴上可爽了!

    兄弟们只想把他揍一顿。

    肯尼思笑嘻嘻的不以为然。

    张文雅挺嫌弃的,这个男人要不要这么幼稚呀?

    哎呀算了算了,他心情好反正也是去骚扰哥哥弟弟和姐姐,不管他啦。

    *

    进了白宫宴会厅后张文雅脱了短斗篷,白缎礼服裙的上半身是无肩袖的样式,紧身胸衣边缘也滚镶了一圈短短的毛皮,设计很是俏丽,跟其他太太们的薄款礼服裙或者保守的礼服套装相比,俏皮得很,很适合她的年龄。

    才不要在二十五岁就穿那些老气横秋的套装呢。

    也不要穿得黑乎乎的,我还很年轻好吧。

    手腕上戴了钻石手链,订婚戒指戴在手套外,五克拉不大不小,既不暴发户,又很醒目,便不需要其他首饰点缀了。

    她有着亚洲人的细腻皮肤,胸衣之上露出的肌肤白净,而没有白人肌肤上常见的雀斑,视觉上的享受也足矣令人艳羡。

    肯尼思觉得未婚妻是完美的,没有哪儿不好。

    他倾慕她,热切的爱着她。

    他的视线追随着她,不管谁来跟他说话他都要第一时间介绍,这是我的未婚妻,阿妮娅·张。

    张文雅则充分发挥社交牛逼症的担当,圆滑的应付着。

    这种场合其实也不是谈正事的,而是联络感情的,重点是刷脸熟。人人都爱小约翰,但金主们也不是随便甩钱的,有钱的大爷都精明着呢。

    因为现任总统是民主party,这些金主们也就都是民主party,或者倾向民主party,有个属于自己party的总统的最大好处就在于找钱更容易了,所以每年的白宫圣诞晚宴被视为最重要的社交场合。

    在美国,不,不论在什么国家都是如此,有钱并不是最大的大爷,有权才是。

    但政治家们缺钱也不行,这就是供需市场吧。

    *

    晚宴结束后回了公寓。

    “我今天表现的怎么样?”张文雅急忙问。这可以算是她第一次正式出席重要社交晚会,还是全美档次最高的社交晚会,心里没底。

    “你棒极了。”未婚夫美滋滋的夸她,“我原本还担心你不会喜欢。”

    “噢,我是不怎么喜欢,但要是当成工作的话,一点问题也没有。”

    肯尼思顿时哈哈大笑,“你说的很对!”

    他抱过她,为她拉上斗篷的帽子。

    “干什么?在房间里为什么要戴帽子?”

    “我还没见过你戴这种雪帽的模样。很可爱。Cute baby。”情不自禁低头吻她。

    她柔软的嘴唇像玫瑰花瓣一样香甜。

    “什么呀?”她含糊的嘀咕。

    空调刚打开,房间里还是清冷的,于是穿着斗篷也并不觉得热。

    “嘘,别说话。”

    一双干燥的大手捧着她的脸,柔情蜜意的亲吻她。

    解开了斗篷的纽扣,帽子滑落,随即,斗篷也滑落在地板上。

    她往后退去,他便紧追不放,一边不停的亲吻她。两个人跌跌撞撞的走进卧室,差点摔倒。

    她忍不住笑了好一会儿,结果被他公主抱抱起来,扔到床上,“还笑吗?”

    她又笑,点头,又摇头。

    他手忙脚乱脱了礼服西装,衣服扔了一地。

    她赶紧钻进被子里,一双明亮的眼眸笑盈盈的看着他,“我累了,我要睡觉。”

    他双手撑在她身侧,低头看她,“还太早了。”

    “很晚了。”

    “你还没脱衣服。”

    她只是笑。

    低头又亲亲她,伸手关上床头灯。

    “别关灯!”

    不理她,“你想开着灯吗?”

    “……也不想。”

    “那你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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