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四十一·【第一个世界·五更钟】·40

小说:黑莲花一身正义! 作者:飞樱
    后来, 当谢琇带着他大哥的棺木,果真谢绝了已经成为皇太子的李叙的全部封赏,启程前往定仪宗的时候, 还未被正式封爵的高韶欢还担负着许多其它的事务,完全无暇离开禹都, 陪同她一起回去。

    不过,太子李叙派了一队人马,言明要好好护送谢女侠归乡。

    她离开禹都的时候是一个清晨,高韶欢早早就一道出城相送。

    这就是日后的定安侯高韶欢, 最后一次看到他的好友, 定仪宗首徒,谢琇, 谢琼临的情景。

    那一日, 太子李叙本也说要去,但前一天皇帝忽而病势沉重, 半夜急召太子入宫, 因此未能前往。

    在缭绕着一层薄雾的清晨里,空气中隐约有种草木与露水的香气。

    一辆马车停在城郊的五里亭外。亭子之内, 脸上终于脱去了几分少年纯稚之意的剑南高家下一任家主, 以及那位险些成为他大嫂的年轻姑娘,相对而立, 默然无言。

    最后,高韶欢记得还是谢琼临率先向他抬手一拱,依旧遵循着武林的礼节,就像是从前数次分别时,她做过的那样。

    “阿欢,我这便去了。”她对他说道, 语气平静。

    高韶欢有许多话想要对她说,但却又觉得其实已经什么都不必对她说了。

    于是他只好对她说“一路珍重。”

    她虽然身着一身素白的衣裙,眼角也似乎依然带着薄红,但今日却显得精神格外好似的,应了一声,就毫不犹豫地转身拾级而下,向着亭外走去。

    然而,当她走出亭子,走了几步之后,又忽然停住了脚步,回头望向依然伫立在亭中,遥望着她背影的他。

    不知为何,看着晨雾中那一袭纤瘦伶仃的素白背影,高韶欢却觉得眼中一热,有可疑的水珠险些冲出眼眶。

    他不得不咳嗽了一声,问道“何事”

    然后,他就看到她弯起眼眉,浅浅一笑。

    “你可又记起了什么摇篮曲,与我唱一唱”她说。

    高韶欢

    他愣了一下,后知后觉地记起从前有一天晚上,她不知为何兴致忽来,问他小时候都曾听什么摇篮曲入眠。

    那天他们有些小争执,因此他觉得这可能是唯一安全的话题,不会平白惹她生气,于是就绞尽脑汁回忆,唱个不停。

    后来她好像终于听够了,就对他说唱得好,下次有机会再唱吧。

    那么,今天就是那个好机会吗

    高韶欢望着在晨光中静静停伫在道边的那辆马车。

    大哥过世后,当时他们仓促面对韫王叛乱的大事,无暇归乡,只得先把大哥的棺木暂厝在禹都的寺庙内。但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叛乱花了近一年才最终平定。

    太子李叙出面,亲自又赐下了一具上好的楠木棺重新装殓,如今正放在那辆车中。

    昔年俊朗沉稳、意气风发的大哥,已化作棺中枯骨。

    这个时候,还应该唱什么摇篮曲呢

    高韶欢的脸上浮现了一丝苦笑。

    他低头想了想,居然还真的教他找出一首来。

    “青山转,转山青。耽误尽,少年人。

    明月夜,夜月明。照不见,夜归人。”

    他缓慢地哼唱起来。

    “易水流,汴水流,百年易过又休休。

    君与吾家都好住,思前想后总成留。”

    天空中似有鸽子掠过,带起一阵嗡嗡的鸽哨声,回荡在今日已渐渐云开雾散的晴空里。

    高韶欢看到谢琼临朝着他用力地挥了挥手。

    他听到她双手圈在唇边,大声朝他喊道

    “谢谢我会唱给他听的”

    高韶欢

    什么唱给谁听他大哥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谢琼临,看着她若无其事地喊完之后,居然还又冲着他再度用力地挥了挥手,尔后就一转身,在鸽哨声里,头也不回地走到马车边,从旁边的一名侍卫手中接过自己坐骑的马缰,轻盈地跃上马背。

    她一策缰,控制着自己的坐骑在行进时始终伴随在那辆马车之傍。

    高韶欢忽然明白了过来。

    她是觉得他的大哥小时候没有听过什么好的摇篮曲,所以从他这里学去之后,还要唱给他大哥听是这样吧

    他独自一人伫立在那里,清冷的晨风吹动他的袍襟;他目送着那一行人上了大路;那一道素白的背影,在他的视野中,渐渐地消失在远去的烟尘里。

    高韶欢又在亭中伫立了许久,方慢慢地出了亭子,上马往禹都城中去了。

    入了城之后,正是热闹的早市时分,街头熙熙攘攘。他索性下了马,牵着马一路往那座当初他与谢琼临入京后居住的小宅子漫步而去。

    路经几家并排的早点摊子时,他忽然想起,仿佛那个突生惊变的万寿节清晨,他和谢琼临也曾经在这样的小摊上吃早餐。

    笼屉的蒸汽腾腾,模糊了初晨熹微的日光。风里飘来各种不同的食物香气。路上有步履匆匆的行人,有沿着街边精力充沛地游玩、发出大笑声的孩童。隔壁的摊子上不知道在煮什么好吃的,哗啦一勺子下锅,立刻就爆出一阵勾得人食指大动的酱香味道。

    那是人间的烟火气。是世间平安才会令人有心欣赏的繁华热闹。

    而在那一刻,当他坐在那里,看着谢琼临敛下眼眉,小口小口喝豆浆的时候,他的哥哥或许正被齐钟岫那个恶棍追赶到了绝路,气喘吁吁,浑身染血,却依然不改他作为曾经的高家少主,身上会带有的不屈与傲骨。

    后来,当谢琼临将他哥哥的遗物那半块真正的虎符交给他,请他代为转交给永王李叙的时候,他一接过那块虎符,就赫然看到虎符上阴刻的一道道纹路里,都浸满了干涸的暗色血迹。

    他的喉咙紧缩,说不出一个字来。

    他忽然记起,后来有一天,谢琼临终于告诉了他,为什么那天晚上她会突然问他小时候都听什么样的摇篮曲。

    因为她说,他的大哥听的都不是这些。

    他的大哥听到的,都是常棣。

    “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

    他的大哥就听着那样艰涩难懂、令人听了之后一点儿也没有睡意的歌谣,夜复一夜地,勉强自己入睡。

    但是啊,他一直一直,都想当一个好弟弟的。他不想抢走大哥拥有的一切,他原本只想在大哥的羽翼之下,一辈子无忧无虑地生活的。

    然而,他不是个好弟弟。他总是醒悟得太慢。当大哥陷入急难的时候,虽然他这个弟弟的确是惦记着他,去救他了,但是他也去得太晚,去得太迟了。

    他没有赶上。他甚至不如哥哥的那位“良朋”。

    那首歌谣还说,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友生。

    确实如此。他很愧疚。

    他忽然听见有嫩嫩的童声,高低不齐地在唱歌。

    他骤然停步,回首望去。

    是几名小童,趁着家中父母都忙于早点摊子的生意之时,聚集在一起,拍着手,绕着圈,跷起脚来,一边跳着,一边唱歌。

    “小小子儿,坐门墩儿,

    哭哭啼啼要媳妇儿。

    要媳妇儿干嘛

    点灯,说话儿;

    吹灯,作伴儿;

    早上起来梳小辫儿”

    高韶欢在原地停了片刻,咽下喉间的哽咽,哑然失笑。

    他忽然记起自己还在崇山派习艺时,曾经常常写信给大哥。

    大哥也回得并不是多么勤快,但不知为何,他却总是一点子琐碎的事情就要写封信给大哥,也不知道是想要回信,还是单纯地只想要烦一下自己那位终日端正从容,沉稳得简直像是个长辈、而不像是同辈人的大哥。

    他记得,他在与谢琼临熟识起来之后,在一封信里,曾经这样写道

    “大哥,我近日结识了一位有趣的姐姐,不知为何,她就是有那种能让人觉得和她呆在一起会很开心的本事”

    啊对了,那个有趣的姐姐,就是谢琼临啊。

    他这么想着,牵着自己的马,慢慢地踏过那片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街道,向前走去。

    他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之中,竭力追忆着那封信里的全部细节,不知不觉地喃喃出了声

    “你说,下次我邀她去剑南高家玩,好不好啊你见了也一定会喜欢她的”

    后来,大哥给他回信了吗

    回了。

    大哥的信里写了什么提到琼临姐姐了吗

    哦好像,也礼貌地提到了。

    大哥在信中说

    “小五,你的预言就没有一次准过。”

    “此番想来,也是如此。”

    高韶欢呵地一声低低地笑了起来,眼中却不知为何突如其来地涌上了一层泪光。

    清凉的晨风吹起他披于肩后的发梢。今天因为告假出城送别谢琼临,他并没有戴玉冠,而是简单地用一根镶着蓝边的白色丝带束住了一部分头发。此刻,那根丝带也在风中轻轻飘起。

    他摇了摇头。

    “大哥,小五这一次的预言说准了啊”他轻轻地、自言自语似的说道。

    “你就是喜欢上她了,很喜欢很喜欢”

    “一直到最后,都是如此。”

    “你还跟着她走了不再回来了”

    一颗眼泪无声无息地滑下他的脸颊,落进他脚边的尘土里。

    他从前经常喜欢信口开河地开玩笑,还美其名曰“预言”,正儿八经地说要跟大哥打赌;赌输了以后就赖账,一次都没真的认罚过。

    大哥也宽容地没有向他追讨过。

    可是这一次,他赢了。

    他低声说道“大哥你输了。”

    “跟你要什么赌注才好呢”

    他还当真想了一想,尔后涩然一笑。

    “算了,大哥,我也让你赖账,好不好”

    他牵着马,停在了那栋小小的宅子门外,却没有立刻上去叩门。

    他在自己腰间的荷包里摸了摸,摸到一颗铜丸。

    是江湖上人们用来传递秘密消息用的。

    是那一夜,他的大哥悄悄掷入院中,向他们暗中提示范随玉身世之谜,引出定西侯与韫王之间勾连线索的那颗。

    他抽出手,又隔着荷包拍了拍那颗铜丸。

    “对了,我已经收到你的赌注了,大哥。”

    是大哥曾经赌上生命,去换取的秘密其中之一。

    他曾经竭力想要去弄懂大哥在想什么,想要什么。可是他一点都搞不懂他的大哥。对他来说,他的大哥太深奥了,像一本令人读不懂的书。

    现在他知道了,即使他弄不明白,但这世间终有那么一个人是能明白他大哥的。在她那里,他的大哥早已获得了自己一生所求的安宁,安慰,与安心。

    那具早就被剑南高家掏空的华美躯壳,在遇到了那个人之后,重又被注满了生命力,爱情,欣悦,渴望与笑声。

    高家让他变成枯木死灰制成的人偶,而谢琼临又将那具人偶带入这充满烟火气的尘世,用含笑的温暖包裹着他,用毫不掩饰的偏爱纵容他,让他重新变为了美丽、生动而鲜活的人。

    他的大哥没能在他们这里得到的好,早已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全部得到。

    就如同他一开始对大哥所说的那样,谢琼临,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这世上,或许再也找不到这样一个人了。

    高韶欢有些出神,此刻才察觉到自己的掌心一阵刺痛。他偏头望去,发觉是自己刚刚不知不觉间,将马缰在手掌上缠绕了好几圈,又不自觉地将手握紧成拳。而那阵刺痛,正是粗粝的马缰几乎嵌入掌心,摩擦出来的痛。

    就像是他第一次学骑马的时候,大哥带着他在马上,原本把他照顾得十分周到,还替他制定好了一整套哪天应当学到哪一步的、循序渐进的计划;可是他当时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憨货,非要第一天就自己伸手去控缰,最终还是磨破了手。

    他愣了片刻,最终低下头去,哑然一笑。

    “大哥”他低声道。

    “我得承认,我不如你”

    终有一天,他坦然承认了这一点。也终有一天,他将孤身一人上路,踏破虚空,去往星辰的那一头。

    正如大哥所选择的那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去处,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的归路。

    他身旁的骏马似乎原地踏了几步,喷出一个响鼻,不耐地嘶鸣了一声。

    在他头顶,辽远的高天里,阳光耀眼,一行清脆的鸽哨声再起,划破长空,直上云霄。

    第一个世界五更钟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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