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五,赶大集。
天才蒙蒙亮,县城门还没开,城外排着长队,队伍中人大多都推着板车担着货担,是进城做买卖的小商贩。
城门两旁的空地上,支着三两早点摊,热气腾腾的蒸雾袅袅攀升。
进城的人都是从附近十里八乡赶过来的,走了半宿,正是肚子饿的时候,而且一道城门之隔,城里的价格可要比外面摊子上的吃食贵个一两文。
所以城门口排队等候入城的人,大多都会选择在城外早食摊子上买些吃的应付两口。
虞意也是如此,她一到县城门口,就熟稔地到一个早食摊前,花十文钱买了十个大肉包子。
她自己吃两个,给跟在她身后的丹顶鹤吃八个。
这只丹顶鹤长得修长挺拔,足有人高,白羽如初雪,黑羽如墨砚,头顶上的一抹红更是鲜艳若朱砂,一看就不是凡鸟。
站在它身旁的姑娘亦是白裙飘飘,雪肤乌发,一双灵动的眼眸乌黑透亮,神光湛湛。一人一鹤站在一起,当真就如古画儿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姬一样。
如果忽略掉她手里抓着的大肉包子的话。
在寻常百姓眼里,仙鹤属于仙家坐骑,向来都只在仙山福地出没,偶尔听到鹤鸣,也只能遥遥仰望一眼仙鹤凌空飞过的英姿,很少会有仙鹤降落在这么一座平凡的小县城里。
然而,这只仙鹤却是个例外。
众人已经不记得这只仙鹤和养它的小仙姑是何时出现在柔南县的,反正得有好几年了。
大家起初还对他们好奇,现在已经见惯不怪了,盖因为每逢初一十五的大集,大家都能在城门口看到他们。
小仙姑每逢大集就会带着仙鹤来县城里摆摊,售卖一些辟邪镇宅的符箓,帮附近百姓解决一些普通人解决不了的妖魅祸患。
她收价不高,要是银钱不够,也可用瓜果粮肉兑换,皆是明码标价,从不白拿别人的东西,全然不像别的修士那般目下无尘,高不可攀。
柔南县的人都对这位小仙姑颇有好感,每逢她来,集市都要热闹几分,有专程想来瞧她一瞧的,也有有事想请她帮忙的。
虞意在城门打开之后入城,一同入城的人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一口一个“小仙姑”地叫着,询问她今天会在城中哪个地点支摊。
“我先带着鹤师兄四处逛逛,走到哪里便算哪里,这得听鹤师兄的。”虞意笑着应道,乌黑的眼瞳盈满朝阳的暖光,甜得像是融化的焦糖。
她容貌本就生得好,粉面桃腮,唇红齿白,修仙之人在寻常百姓眼中总带着几分疏离凡尘的气质,让人不敢亲近。可只要她一笑,这几分疏离便尽皆融化在她的笑里,让人瞧着就心生欢喜。
丹顶鹤在她旁边煞有介事地点点脑袋,当真有那么点“师兄”的威严。
众人都知道她这个规矩,没有继续追问,入城之后,大家各自分散赶往城中不同街道忙活生计去也。
虞意则和鹤师兄在城中闲逛,采买添置一些家用。
柔南县只是一座小县城,规模不大,她在这个县城里逛了五年,哪里有什么商铺都心里门清,很快就将该买的东西买完,塞进储物袋里。
这样的生活悠闲是很悠闲,但属实有点乏味了些。
虞意仰头望了望头顶辽阔的天空,百无聊赖地叹一口气。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连集市都再逛不出新花样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
要是早知道评论一句就会穿越,她看文的时候就该把自己的双手绑起来。
虞意每每想起来都忍不住打自己的手,叫你手贱叫你手贱,看文就看文,为什么非要留一句“女主也太惨了吧,我还和女主同名,该不会穿越吧”
结果一语成谶,发完这条评论,她就被一阵电流击过,真的穿进这么一本恨海情天的狗血虐文里,成了里面被虐身虐心的小白花女主。
要知道,整本书加上番外,一共都才八十万字,她就被男主和各路男配女配狂虐了七十万字剩下十万字里女主与过去和解,真爱无悔,和男主he了。
he了
男主裴惊潮,书名惊潮,从这个书名她就该猜到作者根本就不爱她
虞意至今都还记得原著结局时,上面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着她笑着回首,可眼中再也没有了初见时令他惊艳的清亮神光。
这狗男人,就属他把女主伤得最深,到最后竟还嫌弃她眼里没有光了。
虞意穿入书中时,正好是小白花女主初遇重伤昏迷的男主,用树藤编成一个小木筏垫在他身下,累死累活地把他往家里拉。
眼看都已经拉到家门口了
虞意一想到救下男主后,即将到来的七十万字虐身虐心剧情,当即就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即便裴惊潮作为原著作者最爱的好大儿,生得是玉树临风,剑眉星目,就算狼狈得浑身染血,昏迷不醒,也还颇有几分姿色,虞意都对他生不出半分好感。
她左右一思量,从院子里找来把柴刀,在他脖子上来回比划半天,终究没敢下得去手,最后拉起小木筏掉头,将他拖进旁边的树林子里,挖坑埋了。
埋完后还在夯实的坟堆上面用力跺了两脚。
虞意冲回原主家里,收拾细软,当天就一把火烧了小木屋,选择搬家。
女主入道修行前,一直和爷爷相依为命,爷爷是猎户,去世之前教过她一点防身的拳脚功夫。虞意穿入这具身躯里,也继承了原主的技能点,小心机灵一些,倒也不怕途中会遇上匪徒。
她一心想着离开男主所在的宗门辖地,不想和男主有半分交集,紧赶慢赶走了一个多月,来到柔南县地界,因缘际会闯进一个散修的修炼洞府。
那散修寿元将尽,正遗憾此生没能收到一个徒弟,门下无人继承他的衣钵,就连身边养的仙鹤都无人照料了。
见到晕头转向闯进来的虞意,简直大喜过望,当场就威逼利诱着让她拜师。
虞意一朝穿入一个仙侠世界里,心中也十分向往上天入地的道法仙术,她在原著里面没看见过这名散修的名号,心想他应该是和原著剧情无关的路人甲,便爽快地答应下来。
散修收下她后,便为她灌灵洗髓,将毕生修为打入她体内,为她奠定灵基,之后又将积攒于洞府中的功法典籍、符箓法宝以及一直陪伴他的一只仙鹤都托付给了虞意。
虞意还没来得及了解她这个新师父,散修了却遗憾的第二日,就寿元耗尽,坐化而逝。
这之后,她便在洞府中安定下来,一边养仙鹤,一边研究散修遗留下来的功法修炼。
这一隐居,就是五年。
未免一不小心卷入到原著剧情中,五年间虞意很少外出,一月只出门两趟,靠自学来的剑术和道法赚一点自己和仙鹤的吃穿用度,顺便也打听一下外界的消息,尤其是裴惊潮的动向。
她当然不觉得自己当初将裴惊潮活埋,就能杀了他,他可是男主,命大得很。
裴惊潮也确实没死,他是十二大仙门之一的离山剑派掌教座下首席弟子,不止是在修士当中赫赫有名,就连凡尘里普通民众都对他的大名如雷贯耳。
虞意在柔南县这样一个小县城里,都时常能听到关于他的消息。
就算没有女主跟在他身边,也丝毫没影响到裴惊潮走剧情,他依然按照原著中所写的那般,先是在宗门大比里大出风头,之后又在秘境里获得绝世神兵。
在九州法会上,更是力压群雄,摘得魁首,成为了仙门当中年青一代修士的领头者。
裴惊潮的声望越来越高,当然,也如原著中一样,倾慕他的女修是一茬接一茬。
在原著剧情里,女主是唯一那个会被裴惊潮另眼相待的女子,她就像是个活生生的靶子,明里暗里被他的那些爱慕者们折腾得不轻。
女配们爱慕裴惊潮,嫉恨女主,男配们追逐裴惊潮,觉得天赋普通的小白花女主配不上他们大哥。
就连女主自己,也在不断被针对被贬低的处境下开始自我怀疑,变得自卑怯懦,卑微到了尘埃里。
现下,虞意跑了,裴惊潮身边的女主位置空悬,女配们为了成为他的身边人,使出浑身解数。虞意每回出来,都能听到他与不同的红颜知己的传闻。
只不过,都是一些暧昧不清的传闻,没有一个是确切定下来的。
这也导致虞意只能继续窝在这个小地方,都不敢走远了,生怕女主光环还挂在她脑门上,一走出去就碰上什么剧情人物,从而开启“被嫌弃的小白花女主的一生”。
“嘎嘎。”鹤师兄的叫声唤回了虞意的思绪,她顺着丹顶鹤伸长脖子示意的方向看过去,看到熟悉的小酒楼。
鹤师兄很喜欢吃这酒楼里的蒸鱼,虞意便顺了它的意,领着它往酒楼里走。
他们俩是这酒楼的熟客,都不用虞意开口点菜,小二就已熟练地朝后厨吆喝道“鹤师兄来了,五盘蒸鱼,半生少盐。”
丹顶鹤欢喜地嘎嘎两声,虞意噗嗤笑出来,“有劳小哥。”
一人一鹤在食客们的打量下,坐到临窗的位置上,聚集在他们身上的视线很快转开。
虞意端起茶慢慢地饮,听到另一桌上的几个行脚商打扮的人交谈道“以你那灵马的脚程,从这里还有几日才能到离山脚下”
“也就两三日,最晚不超过三日,您尽管放心就是,我这两匹马可不是一般的马匹,保管能在道君大婚之前,将你们送至离山。”
听到“离山”两个字眼,虞意的耳朵竖起来。
她从窗边看出去,果然见酒楼后边儿的空地上栓着两匹黑马,那两匹黑马高大壮实,筋骨健硕,浑身灵气流转,一看就是用灵草灵丹喂养出来,与寻常马的品相截然不同。
同黑马一同停驻在空地上的,还有两大车货物,装在密封的红漆大木箱中。
“最好是越快越好,我们这些做小生意的就是想趁着人多热闹,多做几笔买卖,要是再晚一些,可就赶不上好时候了。”
“那是那是,我省得。”说话之人是灵马的主人,就靠灵马给人拉货吃饭,他张开一只大掌,说道,“距裴道君和毓秀仙子大婚还有五日,等我们到离山城的时候,来凑热闹的人估计也差不多到了,您老的这两车子货不愁卖不出去。”
“要我说,这么大一场盛事,四海九州的修士都齐聚离山城,您这才拉两车货去,还算是少了。”
行商道“你是不知道有多少商贩正往那里赶,都想要分一杯羹,我们这些小生意人都是在薛氏商行的手指缝里捡漏吃,要是太贪心,货物砸在手里,那就得不偿失了。”
虞意捉着杯子的手一抖,兴奋地呼吸都变得粗重。
她听到了什么裴道君和毓秀仙子大婚
毓秀仙子不就是原文中那个因为爱慕裴惊潮,而疯狂嫉恨女主的恶毒女配吗恭喜她终于如愿以偿。
裴惊潮和别人成亲,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孽缘已尽虞意恍惚都能听到自己脑袋上女主光环碎裂的声音,特别悦耳。
只有五日等裴惊潮大婚之后,一切尘埃落定,她就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中华典籍那本写得太卡了,所以开了这本调剂一下思路,主感情线文
这本跟我能听见你的系统音是同一个梗,那一本因为切入点没有选好,核心梗跑偏,直到后期女主才开始听见系统音,所以重开了一本来写写这个核心梗。
大概就是个放松的小甜饼,可能20来万字的短篇,不太长。
预收全文完结后,我回来了
我是一本仙侠小说里的炮灰女配,仗着身份崇高,身世显赫,便任性妄为,肆意欺辱他人。愚蠢,恶毒,但又实在美丽。
以上,是那个霸占了我身躯的穿越女对我的评价。
她随身带着一个攻略系统,在系统的指示下,要去救赎一个在未来会颠覆三界的大反派,阻止他黑化。
我每每看到她顶着我的脸和身份,对着一个连为我提鞋都不配的贱种卑躬屈膝,阿谀谄媚,我就想撕碎他们两个人。
更让我怨恨的是,我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人发现她不对劲,就算发现了,也认为现在的穿越女比我更好,我的亲人朋友全叛变成了她的亲人朋友,对她比对当初的我还要亲近宠爱。
我的怨恨与日俱增,直到全文走向结局,他们在所有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行大婚。
在大婚之日,系统给了穿越女两个选择留在书中世界和男主一生一世一双人,抑或是,回到现实世界。
穿越女纠结许久,最终选择了后者。
穿越女离开,我重新回到自己的身体里,睁开眼的第一时间,就看到那个被救赎的小贱种站在我面前,含情脉脉地将一样精致的定情信物交到我手里。
他说,这簪子可以破他不死不灭之身,他将唯一能杀死他的利刃交付到我手上,以证自己情深。
我接过发簪,十分感动,反手将尖锐的簪子用力地捅进了他的心口里。
小贱种捂着心口,难以置信地盯着我,问“为什么”
我笑了笑,一脸无辜地睁大眼睛“我只是想试试看,没想到竟然是真的。”,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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