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捉虫)

小说:蒸汽时代血族日常 作者:th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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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记忆里印象最深的,不止是父母那时候的争吵,还有事后妈妈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尝刚炖出来的鸡肉,还有爸爸生气但又气不起来的脸。

    所以杀鸡这个略重口的场面,竟然让奥尔有些温馨感,直到他被杂乱的鸣叫声吵醒。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肉铺的角落摆着三个脏兮兮的长条笼子,里边塞满了鸡鸭鹅。这些家伙应该一直都在嘎嘎嘎、喔喔喔、呱呱呱的叫。

    “先生们,你们想买什么这些都是从乡下刚收进来的,都是活的,健康的东西。”万斯的丈夫在围裙上擦着手问他的围裙应该曾经是纯白色的,但现在是灰色为底,上面是各种红色形成的花纹。

    “没有牛肉和羊肉吗”大麦克问,他侧头对奥尔说,“还是纯肉更值得。”

    “今天没有。”万斯的丈夫摇头。

    所以,最终奥尔也只能买一只鸡。

    “这只”笼子里的鸡鸭鹅挣扎着,它们的羽毛飞得到处都是,那只刚被拔毛的鸡,就处于这种环境下。但奥尔也不想多等了,因为他自己也处于这种环境下,只是一会,鼻子里就充满了家禽的臭味,极想咳嗽。

    “不,它一看就是城里的。多少钱”他去帮奥尔挑了一只。

    奥尔只能看出大麦克挑的鸡,羽毛更干净,没那么纠结和肮脏。

    “当然,十十艾柯。”

    在大麦克的帮助下,很显然,老板再次打折了。

    拎着鸡腿和大麦克走出肉铺,奥尔好奇的问“他们进的这些肉,卖给谁”

    长沟街很穷,奥尔觉得普通人消耗不起这么多的肉。

    “我们这些警察、教堂,其它店铺的店主,特别是比萨店,剩下的也能够做成火腿。”大麦克对着奥尔挤挤眼,“火腿可并不都是牛肉做的。”

    即使同样生活在一条穷街上,人和人之间也依然差别很大。

    “还有,什么叫城里的鸡”

    “就是城里养的鸡的意思,你没听过鸡叫吗城里的鸡都会被锁在小木笼里,吃稻草、垃圾,甚至粪便。”

    奥尔脸色变青,胃部隐隐作呕“我知道了,要选干净的鸡。”

    “不止看羽毛,还要看鸡爪子和鸡腿,看,这种很明显是常常跑动的鸡,双腿十分粗壮有利。城里的鸡,尤其是母鸡,是会被留着生蛋的,不止脏,还年纪很大,毛大多又脏又秃。”

    看来鸡屁股银行不止老一代的种花家。

    “买鸡的时候,还要注意鸡屁股,会有些蠢货会把鸡屁股缝上,被炸得满脸鸡屎可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奥尔囧“好的,我以后一定注意。”

    “今天回家吧,不用回警局,我知道你的行李还没来得及收拾呢。”

    上班第二天就翘班,可真是一件让人羞愧的事情,但奥尔还是翘了

    把昨天买的东西整理好,把两个现代啤酒箱大小的木箱子放在了窗户下面。他准备用这东西种姜蒜大蒜虽然可以水培,但水培只有蒜苗,不会结蒜,这对奥尔来说收益就太低了。

    那现在问题来了土从哪来

    索德曼的路上铺着厚厚的水泥,人行道是用水泥粘贴的石砖。大概是安罗娜女王当初太忙了,所以根本没空宣传城市绿化。

    结论是想找泥土,要么去郊区,要么去上北区和皇后区,因为高级住宅区带有庭院。

    去高级住宅区挖人墙角真正意义上的就算了吧,毫无疑问,他会被仆人直接打死。只能去郊区,但这样只是来回就至少要花费一天的时间,靠翘班是不可能的,只能等这周的休息时间了。

    还有两天就是周六,奥尔看着那几块姜蒜“你们再等等吧。不对,今天就得用一块了。”

    实际上,今天已经有一块姜牺牲了,它在炖锅里,和奥尔刚买回来的那只鸡在一块。

    奥尔一回家就用热水把那只鸡里里外外烫了一遍,然后就上锅开炖了,现在应该已经好了其实这一锅更恰当的说是只有盐和姜的鸡汤而已。

    掀开锅盖,奥尔尝了尝,味道有些平淡,但还算可以。他拿了一口小锅,把一整只鸡腿拆了下来,加上一些汤,端着走出了门。

    “大麦克”奥尔敲响了大麦克的家门。

    门打开了,但奥尔没看到人,他下意识的低头,一个身着蓝色裙子的小女孩站在那“你是”

    他住院期间,虽然是大麦克每天给他送饭。但那时候他专注于接收原主的记忆,也担心自己表现出不正常,尽量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躺在床上装意识模糊,在当时他和大麦克没有过多的交流,那十五天里他们俩说的话,还没有昨天一天多。

    至于家人,奥尔也只从他的言谈里,知道他有一位叫做玛莎的妻子。孩子的话,他那个年纪的人是一定会有的,但没想到,是这么可爱的小女孩。

    “爸爸”小姑娘同样没见过奥尔,她看样子也吓了一跳,绿眼睛和奥尔对视的瞬间,女孩转身就跑进了房间里,大麦克正端着烤盘,他身边站着一位端着汤锅的微胖女士。

    大麦克穿着居家的衣服,一件大衬衫和条纹长裤,袖子高高的挽起,露出满胳膊的毛毛,因为没戴头盔露出一头乱发。他身边的女士看起来大概三十出头,穿着蓝色长裙,用蓝色方巾裹着头发和小姑娘的那身裙子好像是母子装

    “别怕,宝贝,他是蒙代尔叔叔。这是安娜。”大麦克轻轻拍着安娜的背,但害羞的小姑娘紧紧抱着大麦克,一动不动。

    “你好,安娜。”奥尔问了一声好,“我就是来送点食物的,毕竟我们未来都要是邻居了。”

    “呃,我”大麦克想拒绝,但他略犹豫后,笑了起来,伸手接过奥尔的小锅,“确实,我们是邻居了。”

    “另外,我也有些事需要夫人帮忙,能请夫人在每天购买食材的时候,帮我带一份吗”

    “当然可以。”比德尔夫人,玛莎比德尔温和的说着,把汤锅放在了桌上,“其实我我很高兴见到您,您比麦克说得更英俊。”

    大麦克突然朝前走,轻轻碰了一下玛莎,以至于玛莎中途改了话。

    奥尔松了一口气,虽然他已经想好了该如何拒绝,但能干脆一点更好。比德尔夫人的厨艺应该还是出色的,但在缺少调味料的情况下,只靠食材自身的味道,想烹饪出种花家家常菜级别的食物都是极其困难的。

    甜食的烹饪反而相对简单,前提是能买到昂贵的糖和蜂蜜所以昨天去吃比萨,最后的蛋挞才是主菜吧

    至于一个富家子为什么会做饭因为他也是个败家子,会在食物里放很多的调料。

    没营养的客气了两句,奥尔放下锅,转身离开了。

    他走到门口时,细小的声音响起“再见,蒙代尔叔叔。”原来是小安娜从大麦克身后悄悄露出了半张脸。

    “再见。”

    大麦克的家比奥尔的大得多,奥尔的家本质上来说只有一个房间,比大麦克的客厅还要小一点。这就是老巡警队长和菜鸟巡警的区别,奥尔恍然觉得有种找到人生奋斗目标的感觉。

    回到自己家里,奥尔以为他最多能吃掉半只鸡,还是可以给明天早晨剩下一点的。但当他回过神来时,已经在啃最后一块鸡脖子了。除了送给大麦克的那只鸡腿,只有鸡屁股仍旧是完好的。

    除此之外,他还吃了一张饼,但他现在还不到七分饱。

    这身体竟然是个大胃王吗

    奥尔感到了一种危机感,这不只是葱姜蒜的问题,还有单纯的是否能吃饱的问题。巨大的生活压力,简直让人窒息。

    这天晚上躺在床上时,奥尔忍不住叹气。不过临睡觉前,他还是努力把白天见到的所有人都在脑海里复盘一下这两天认识的人,比他过去几年认识的都要多。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在水沟街执勤的,奥尔已经习惯了维持街道上的秩序,除了卖鱼,他们还遇见了一次面粉店清理存货。

    那些都是放在最底层的面粉,肮脏、受潮结块,长出绿色的霉,还有一颗颗黑色的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粪便混杂其中。

    奥尔看着恶心,但那些挎着篮子的女人们看着这些面粉,比看着鱼时更加的疯狂。

    不过她们没有闹起来,在大麦克和奥尔赶到后,立刻规规矩矩的开始排队。她们在第一天时会闹成那样,应该也是看奥尔是新来的,还长着一张娃娃脸吧

    这天结束,奥尔明天终于能去郊区挖土了。昨天他买了菜籽油,明天要挤出时间来多做些油饼,这个扛饿。

    这两天他吃的都是土豆、洋葱、芜菁、卷心菜、花椰菜,加鸡汤的乱炖之后又买了一次鸡,鸡架留了下来炖汤。偶尔会加个炒蛋。主食是煎饼,用鸡蛋、牛奶加面粉搅出面糊,一勺一勺烙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奥尔土都要偷qaq,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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