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大炼钢铁(四)

    “这是石墨。”陆希把这块黑乎乎的石头放在桌子上, 又补了一句,“是碳的单晶体。”

    在场的人都没听懂“单晶体”这个陌生词汇,但是“碳”是都明白了的, 伦吉尔脱口而出“能烧”之前说的那个煤好像也是碳嘛。

    “不能。”陆希残忍地摧毁女骑士侍从的希望。笑死, 石墨的熔点有三千多度, 火系圣骑士都烧不动吧。

    “那有什么用啊”伦吉尔大失所望, 伸出手指头戳了戳那块石墨,随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块黑色。

    金妮扬起眉毛“可以用来做颜料或墨水吧”

    虽然没有完全说对, 但不得不说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维都跟普通人无法相比铅笔和颜料,在某种角度上来说都差不多嘛。

    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铅笔,而是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这两者都可由有机物变质而来,甚至煤层可以在热变质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因此煤矿经常伴生石墨。反过来说也就是有石墨的地方,就可能有煤。

    伦吉尔立刻就站了起来“那还等什么, 现在天还没黑呢,我们赶紧去看看啊”

    “生荒地可不好进。”何塞看看急不可待的女骑士侍从, 摇了摇头, “那地方就是个盗贼窝,虽然没有什么高级魔兽,但蛇虫都不少,有些地方是沼泽,甚至还有毒气。”

    他一边说, 一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指尖一点几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头的桌面上烧出细细的线条,几下就画出了一幅简单的地图。

    伦吉尔有点惊讶“你怎么这么清楚”

    “我去过几次。”何塞淡淡地说,“那边的盗贼团有些背后是有人的,晚风岭那个领士, 估计在生荒地里就有眼线。斯佩西所在的强盗团大概就是因为太大又不服管,所以才被人骗去了海风郡,被收拾得一干二净。”

    这些,伦吉尔还真的不知道。生荒地虽然乱,但劫掠的都是来往的小商人,长云领的商人几乎都跑光了,只有毕维斯这一支“御用”商队,等闲没人敢

    动,所以冯特伯爵也从未在意过此地,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风郡闹的强盗里,竟然还有从生荒地过去的。

    既然这样,他们几个还真不能贸然进去。盗贼也就罢了,蛇虫和毒气可得做点准备,毕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矿,将来去挖矿的大部分还是普通人。

    不能马上去找煤矿,伦吉尔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只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浅浅的焦痕地图,轻声说你要帮斯佩西找他的母亲”

    陆希咳嗽了一声“我只是说可以把他带去王都。”

    何塞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只是带去王都”然后让斯佩西一个流放犯,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这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

    “好吧”陆希承认,“我确实想帮他找找人。”并不是因为斯佩西的母亲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哪怕她是金发碧眼或者红发棕眼也一样,只因为自己生得美貌,就该摊上这样的祸事吗

    想来,要打听一下晚风岭领士跟哪位王都贵族交好,还是不难的吧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人可能是海格勋爵。”何塞忽然说,“他是先王次子的后嗣。”

    “嗯”陆希有点诧异,“你连这个也知道”

    何塞嘴角弯了一下,眼睛里却没多少笑意“因为我前几年也曾经注意过他。现在的国王是先王的长子,但并没有什么才能,倒是先王的次子不错。所以当年,曾经有人希望现在的国王也就是当时的王太子能去世,好让王次子登基。”

    他耸了耸肩膀“只可惜王次子的身体更差。据说他娶妻之后想要尽快生下继承人,来增加自己的份量当时他的兄长结婚几年了,仍旧没有子嗣,有些大臣就以担心他绝嗣为借口,想要更换继承人。”

    既然是打着无嗣的名头生事,王次子当然需要有个继承人,才好压倒自己的兄长。结果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药剂,儿子是生下来了,没几年他先死了,甚至都没看到他兄长登基,也是让支持他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子的身体这么差”陆希诧异,“王室不是有专用的红衣士教吗”

    何塞哂笑“这是刻在血脉里的,外力无法改变。而且王室为了后代能觉醒神恩,大都追求纯净血统,经常有国王与自己的堂姊妹甚至亲姊妹结婚的。血脉之中的天赋得到了集中,但软弱也同样被集中了。”

    近亲结婚哪陆希瞠目结舌。不,如果是亲姊妹,这都是乱那个啥了吧这么近的血缘,代代相传下来还能好基因病不给你来点都对不起这婚姻制度。

    何塞对王室的婚姻没兴趣多谈,继续说道“即使现在,国王看海格勋爵也不顺眼,否则也不至于只给他一个勋爵的称号,连正式的爵位都没有一个。不过海格勋爵似乎也并不认命,大贵族们不太看重他,他就跟小贵族来往。晚风岭那位就算一个。”

    陆希沉思“不认命他难道还想造反吗”跟小贵族来往,是想要争取他们的支持但是小贵族能给他多大的助力呢

    不过她随即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你注意他是为什么”

    何塞又弯了弯嘴角“我曾经想也许可以为他效力。”当然不是纯粹的效力,而是在海格登上王位之后,能够从他那里再得到助力。

    “他是什么英明之士吗”陆希不解。说实在的听听斯佩西的遭遇,这海格就不是个好东西吧

    何塞垂下眼睛“比起现在的国王,海格勋爵对教会的观感并没那么好。”

    当初他的腿真的是治不好吗还是那个给他治疗的大士教别有用心教会的手正在往各国的王室里伸,可是眼下这位国王对教会都快言听计从了,难道能指望他的支持那可能是要违背教会原本的意愿的。

    但是如果换了海格勋爵,他应该更忌惮教会,也就更容易说动。

    不过,那都是从前了。从前他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在两个糟糕的选项里选一个稍微强一点儿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在陆希听八卦的时候,晚风岭的城堡之内,领士拜耳子爵正在察看一块蜜黄色宝

    石。

    “这就是生荒地那里挖出来的”

    “是的”端盘子的人穿着一身廉价的皮甲,满脸堆笑地把手里的盘子又往前递了递,“您看,这还有好几种颜色,还有红的呢”现在谁不知道,王都正流行红色衣饰。王都流行,就是贵族追捧,就是值钱呀

    拜耳子爵又拿起那块暗红色的宝石,对着阳光照了照“可惜不够透明。”这颜色如同半凝固的血,如果是透明的,至少值几百金币

    端盘子的人连忙说“虽然不透明,可是颜色好啊。而且您看这光泽,要是好好打磨光滑,一定更好看。而且那里一定还有更多的宝石,说不定就能找到又红又透明的。”

    他们现在找到的这些宝石,从暗红到浅黄,从透明到不透明的都有。他特意选取了质地最好的几块,放在银盘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十分美丽,感觉能与彩虹领的宝石媲美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种宝石比较轻,而且不够硬,感觉上不太像石头,倒像是珍珠或珊瑚一类的珠宝。

    “不错。”拜耳子爵挑剔地把玩了半天,终于点了头,“这都是在那个山谷里挖出来的”

    “是的是的。”端盘子的人点头哈腰,心里顿时欢喜起来。他们真是运气好,当初不过是发现了一堆黑色的石头,里头有几块光泽特别好的,被他们当做黑曜石收了起来,想着这宝石献给领士,也许他们也就不用再在生荒地做盗贼了。

    结果这宝石送到拜耳子爵这里,匠人验过之后却说并不是黑曜石,但做成丧仪首饰也很不错,可以与黑珊瑚相比。

    但是丧仪首饰的市场终究太小,拜耳子爵虽然收下了这些宝石,却并没有赦免他们,只是给了他们一些食物和赏金。

    但是没想到,他们再挖掘下去,竟然发现在黑色石头里还夹杂着这种美丽的宝石。这下,子爵大人一定会满意了吧这种宝石可是全新的,一定很值钱

    果然拜耳子爵把宝石放回盘子里,看了看这个人“我赦免你的罪过,以后你就管着这个矿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来着”

    “布莱克,我叫布莱克。感谢子爵大人,我一定用心为您效劳”布莱克高兴得只差跪下去磕头。

    生荒地的日子不好过。之前他依附于生荒地最大的强盗团,日子还不错。虽然生荒地条件恶劣,但抢劫商队什么的总有进项,还能喝酒吃肉,比他被流放之前还好些。

    谁知道强盗团的老大被什么人忽悠了,居然跑去海风郡抢劫长云领的商队,结果被人家一窝端,只剩下他们几个侥幸逃出来的溜回了生荒地。

    但是就在他们跑出去作死的时候,老窝已经被其它强盗占了,于是这几个人就真成了丧家之犬,日子也难过起来。

    布莱克当了七八年的强盗,早就过惯了喝酒吃肉的日子,要他像生荒地有些流放者一样开荒种地,那他是再也做不来的。于是他想到了搭上拜耳子爵。

    这片有着黑宝石的山谷是他们从前的团长发现的,不过如果开掘难免会惊动其它强盗,都想着来分一杯羹,所以暂时没有动。谁知道,现在被他们这几个侥幸逃回来的捡了漏呢

    有了子爵大人的任命,他就可以大大方方招募人手去开矿了。到时候他手下也能管着百十号人,比原来的团长还要威风

    布莱克还没畅想完美好的新生活,就听拜耳子爵吩咐道“不要让人知道。”

    “啊”布莱克茫然地抬起头。不要让人知道,为,为什么啊不让人知道,他怎么招募人手,难道就靠他们几个强盗自己挖吗不要啊,挖矿很累的

    拜耳子爵看着眼前这个一脸蠢相的人,皱了皱眉头,决定还是把自己的管家叫来。这些愚蠢的强盗,不过是运气好挖到了宝石,如果不是因为不能惊动太多的人,他真想把这些强盗都吊死。

    但是现在不行,还要靠他们去招募生荒地的人手。

    当然,所谓招募,指的是强制性的那种。生荒地既然在他的领地旁边,那么在生荒地居住的人自然也归他管辖,招来挖矿有什么不行吗这样他不必动用自己的奴隶,也就不会引来注意了。

    “要小心一些”拜耳子爵向自

    己的管家交待。他知道管家理解他的意思,毕竟他跟海格勋爵的关系现在已是人尽皆知,倘若他这里有动静,有些特别敏锐的人很可能联想到海格。

    打发走管家,拜耳子爵在屋子里转了一圈。

    刚才在那个强盗面前,他装出一副不怎么满意的样子,但其实心里早就兴奋得要跳起来了

    这种新宝石好吗当然好呀说什么不够坚硬不够透明可是它的颜色够好看呀蜜黄色、金黄色、橙红色、深红色,甚至红棕色,这都是贵族们喜欢的颜色。而且这种宝石的光泽十分特殊,打磨好了之后一定能熤熤生辉,绝对可以卖出好价钱

    钱,他们现在就缺钱

    海格的父亲曾经是公爵,但那只是因为他是先王的儿子才得封,并非世袭。在老公爵去世之后,封地被收回,吝啬的新王只给了海格一个勋爵的称号,并把他召回了王都生活。

    大家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王室子嗣稀少已经好几代了,比如先王总共才有两个儿子,而新王至今只有一儿一女,而且身体都不太好。

    假如这两位王子和公士不能继承王位的话,论起继承顺序来,就轮到海格了。

    王位的诱惑摆在眼前,即使以新王那只知道吃喝玩乐和祈祷的脑袋,也不能对海格的威胁视而不见。所以海格在王都的日子并不怎么自由,至少他本人绝对没有机会做什么招兵买马之类的事。

    不过,有拜耳子爵呢。

    晚风岭是片小领地,而且在外人看来位置并不好到处是山,附近就是向来桀骜的长云领,中间还有一块三不管地带的生荒地,附近几个领地流放出来的犯人都会往那里集中,导致那个地方盗贼丛生。

    但是对拜耳子爵来说却也有好处。生荒地有盗贼,意味着他随时可以把一些事推到盗贼头上去。旁边是长云领,意味着教会都不会关注这一片地方,王室也是同样。而无人关注,意味着他能自由地做很多事。

    可惜有得便有失,晚风岭这地方实在是穷,除了能有些野兽毛皮的收益之外,拜耳子爵简直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就这样子别说支持海格了,连他自己的享受都成问题。

    那只好靠生荒地了。

    所以生荒地里有两个小型的强盗团都是拜耳子爵的人,他们专门打劫小商人,这种打劫是不会惊动太多的,小商人嘛,死就死了。

    另外就是,生荒地里还有些药草可以出卖。比如说,有一种开着蓝色花朵的植物,迷失之地的人管它叫乌头,这种植物制作的壮阳药,在贵族当中就挺畅销的。

    什么你说这是女巫用的草药别胡说贵族们都会偷偷购买的东西,怎么可能跟女巫有关系

    嗯,还有一种麻类,其叶子晒干之后燃烧起来的烟雾可以令人心神愉快,甚至还能提高人的艺术鉴赏力和灵感呢,许多喜爱绘画和音乐的贵族,甚至以此为生的画匠、吟游诗人、戏剧家也都会购买呢。

    当然,如果有女巫使用这些草药,那必须马上把她们送上火刑架,必定是想害人无疑了但是贵族们自己贩卖的,又怎么算是魔药呢只不过是为了大家都快活些罢了。

    但是卖这些东西毕竟是要偷偷摸摸的不痛快,而且还要防备被教会发现,哪比得上挖掘出一个宝石矿呢。有宝石矿在手,那金币还不是像流水一样滚进他的口袋他们可以去买更好的盔甲和长剑,雇佣更多的佣兵,甚至可以招募更多的骑士

    当然,首先要把宝石推销出去,还有什么机会比社交季更好呢

    拜耳子爵在房间里激动地转了几圈,又把管家叫了回来。他得用这些宝石好好做一套首饰,等到社交季让他的妻子和女儿戴上,好好出出风头。如此一来,还怕宝石卖不出去吗

    这个时候,两拨人并不知道,他们将会在一处山谷的两头,同时开始勘探和挖掘。,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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