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僧38(他看到了地狱)

    沙漠的绿洲就像一颗绿色的明珠, 从天空往下俯望,赏心悦目之极。

    江思印欢呼着,将身上的衣服脱个精光, 一头扎进湖里。

    江河事先探查过,确认湖里没有危险时,头也不抬地去找干柴生火, 吩咐道“小印,看看湖里有没有鱼, 捉一条上来。”

    江思印就像入侵这湖里的一条巨大的鱼, 在水中打滚折腾, 水花四溅, 闻言他溅扎进湖里, 往湖底看。

    湖水清澈,能一眼看到底,这一看,发现还真是有鱼, 而且这些鱼还不小。

    他的两条腿踢得飞快,朝最大的一条鱼游过去。也许因为这个绿洲很少人会经过,这湖里的鱼儿也是傻乎乎的, 如今已经练了几年武的江思印很快就抓住一条, 在湖边美滋滋烤起来。

    当然,他可怜的和尚爹还是只茹素。

    江思印的眼珠子转着, 将吃了大半的烤鱼递过去,“爹,你吃吧, 儿子孝顺您的”

    大师微笑地拒绝,江思印一听他拒绝, 手飞快缩回来继续啃,啃得满嘴流油。

    鹦鹉再次翻起死鱼眼,果然只是走个流程罢了,这死孩子护食着呢。

    “你怎么不叫我吃”鹦鹉叉腰教训他,“夫子也是长辈,你不能只孝顺你爹”

    江思印十分无语,将放在树叶上的鱼肉拿过来,“呐,早就给你留了鱼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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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暗下来,江河起身去湖里洗漱。

    鹦鹉和江思印吃饱喝足,一人一鸟躺在草地上,看着幽暗的天空。

    “统统,你说我爹能还俗吗”江思印突发其想地问。

    “不能”鹦鹉四脚朝天,小鸟的两条腿儿交叉着,试图跷起二郎腿,“这辈子,你爹只会当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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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思印有些闷闷不乐,他就不明白,为何他爹非得当和尚不可。

    他知道他爹有慧根,中原来的那些商人告诉他,他爹在中原的待遇堪比佛子,可作为人子,他还是希望亲爹能一直陪在他身边。

    “我现在不一直在你身边”江河带着一身水气走过来,对儿子温煦和蔼地笑。

    江思印的嘴巴动了动,最后还是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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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爹现在当然在他身边,他比中原或草原很多当爹的都好多了,起码别的爹不会一直陪在孩子身边,教孩子读书识字,给孩子洗衣做饭,无微不至的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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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他会一天天地长大,等他成年独立后,他爹就会放开手,然后继续去当他的和尚。

    十三岁的男孩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希望自己能长得慢点,再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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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沙漠后,江思印也不知道他们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一片巨大的森林之中。

    海东青夫妻俩在送他们离开沙漠后,就结伴离开了。

    江思印依依不舍的向它们挥手,还抓起夫子让它翻译。

    “等你们有孩子后,记得通知我们一声啊,我们给你们办满月酒。”

    “如果抓的食物不够吃,就来找我们,等到了城市,我会给你们买鸡鸭吃的。”

    “还有,要远离人群啊,别傻乎乎的被人骗了,不是所有人都像我和我爹这么善良的。”

    自从知道这世界上有“熬鹰”这种事后,江思印就一再叮嘱两只海东青,务必远离人类。

    白色的海东青难得用翅膀拍拍他的肩膀,随后带着新婚妻子飞走,朝草原的方向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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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河微微叹气,摸着他的头发,安慰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孩子,你要习惯离别。”

    鹦鹉的反应更直接,它一翅膀拍过来,将江思印的离别愁绪瞬间拍飞,“少来啦又不是一辈子不见面,总有再见的时候到时你得请老伙计吃山珍海味,它可是请你吃了很多蛇。”

    海东青倒是想给人类崽子换个口味,奈何沙漠的食材有限,不吃蛇就得吃鼠,总不能吃蚂蚁和蝎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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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蛇肉再好吃,他也吃腻了,他现在就想吃点正常的鸡鸭鹅之类的,最想吃的东西还包括蔬菜和水果。

    说实话,虽然他爹是和尚,但他就是更爱吃肉

    这趟看不到绿色的沙漠之旅,让他彻底地爱上蔬菜水果,他觉得现在就算只有野菜吃,他也不会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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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雅爹在后勤医疗处看到女儿时,是崩溃的,这里离战场实在是太近了。

    “桑雅,你赶紧回去”他紧紧地拉住女儿,想将她送回家。

    桑雅摇头,神色坚定“爹,我不会回去的你知道的,大师和巴图被二王子派来的人追杀。”

    桑雅爹当然知道这事,那两个照顾大师的胡人汉子带着一身伤回去,向老单于添油加醋地汇报这事。

    老单于当时发了好一顿大火,二王子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若不是阏氏的娘家势力大,他差点就剥夺二王子的兵权。

    大师临走前道破黑衣人的来历,当时活着的黑衣人被狼群盯着,他们没办法毁尸灭迹,经过调查,发现那些死去的黑衣人的尸体被证实是胡人。

    这事传开后,草原一片哗然。

    即使明面上找不到黑衣人和二王子联系的证据,但现在众人都默认是他干的,一时间,二王子在草原的威信大降。

    直到现在,草原胡人对那晚的事仍是津津乐道,据说狼群竟然为了大师而来,帮助大师击退黑衣杀手,皆认为大师一定是长生天派来的,是行走在人间的菩萨。

    经此一事,世人几乎将大师神化。

    是以他们对那些黑衣人深恶痛绝,因为他们要杀大师,导致大师不得不离开草原,让草原失去恩重如山的恩人。

    那一瞬间,桑雅爹脑海里转过很多念头,但他不懂桑雅到战场跟大师被追杀的什么关系。

    “爹。”桑雅压低声音,“我的医术源于大师,巴图曾被我们家收养,我们家跟大师走得太近,二王子心胸狭窄,我担心”

    桑雅爹的心一沉,他当然干不出得了大师好处,现在有坏处了就抱怨的事。

    二王子现在名声很差,他若当不上单于,肯定会迁怒,他们家会首当其冲。

    “爹,我需要名声”桑雅认真道,“只要我有名声,二王子不敢轻易对我们下手。”

    桑雅爹的嘴巴发苦,“桑雅,你回去,爹会努力积攒战功的。”

    桑雅摇头,眼里浮现泪意,“爹,你不希望我冒险,可我也不希望爹拿命去拼啊。”

    “我都十七了,你就让我为爹分担吧”

    “不管怎么说,我总比爹处境安全,毕竟我是在后勤医疗处”

    正说着话,就见一名胡人战士过来,急忙道“桑雅巫医,快过来,有个肠子掉出来的士兵,你看还能不能救。”

    “马上就来”

    桑雅匆忙地跟她爹告别,拎着医药箱一路小跑过去。

    桑雅爹的同伴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闺女厉害得紧,才来短短半个月,就已经成了草原知名的巫医。”同伴的语气带着佩服,“先前她就救了一个肚子破个大洞、肠子掉出来的汉子,当时其他的巫医都放弃了,只有她不放弃,她说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那汉子竟然真被她救活。”

    同伴劝他,“你就放心吧,冲你女儿这一手,如果前线出什么事,后方的战士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将她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毕竟这可是能在战场上救他们命的巫医。

    阳光被巨大的树木遮掩,只余几许光点渗漏下来。

    巨树下的枯枝烂叶层层堆积,给菌菇了成长的好环境,一朵朵肥大的蘑菇羞答答地从腐烂的树叶冒出头,一丛又一丛,看着颇为喜人。

    “爹,你看这朵,肯定好吃”江思印欢呼着,手边的编织小篮子已经挤满了蘑菇,“爹,晒干的蘑菇更香,我们多采点。”

    鹦鹉站在树梢上,津津有味地啃着榛子,这是本地的松鼠进供给它的,特别上道。

    它边吃边叫道“你小心点儿,别采到有毒蘑菇。”

    江思印哼了一声,他才不会呢

    他不理会会总喜欢打击他的鹦鹉,欢快地说道“爹,过了这片森林就是孔雀王国了吗为什么叫孔雀王国中啊是因为这个国家到处是孔雀吗我怎么没见着”

    他没见过孔雀,听说中原皇帝的兽园养了两只孔雀。

    曾经他爹说,只要他想,将来有空就带他进宫看孔雀,只是因为自己那时还不打算回大庆,当时还十分遗憾。

    现在不用遗憾啦,这个到处都是孔雀的国家,他可以天天摸孔雀的毛毛

    江河温声回答儿子的问题,手上的动作并未停下,将一丛丛蘑菇丢进篮子。

    蘑菇汤好喝,父子俩都很喜欢。

    孔雀不住在森林里,江思印直到第二天才看到一只孔雀。

    鹦鹉将一个药丸子其实是系统商城出产的万能兽粮丢过去,孔雀当场开屏,华丽的羽毛,宛若徐徐展开的扇子,仿佛彩缎般鲜艳夺目。江思印直接看呆住。

    这时,不服气的鹦鹉飞过来在旁边展开翅膀,它五颜六色的羽毛,在阳光下美得能发光。

    鹦鹉问“小印,吾与孔雀孰美”

    江思印很诚实,断然道“孔雀”

    毕竟鹦鹉那么小只,看了这么久早就看腻了,“数大就是美”,还是有道理的。

    鹦鹉气得不行,当下像只愤怒的小鸟飞过去,将不孝徒弟的头发踩成草窝。

    江思印一脸委屈,这是连实话也不准说了

    明明统统不是教过他要诚实嘛

    鹦鹉挥着翅膀,恨铁不成钢的拍他的脸“春秋笔法懂不懂为尊者讳为贤者讳”

    江河忍不住笑了“统啊,你既不尊也不贤,你该说为亲者讳才对。”

    鹦鹉当即和宿主吵成一团,非逼狗宿主承认他家系统又尊贵又圣贤

    江思印躲到一旁,不禁摇头,懒得理会这一人一鹦鹉吵架,目送华美的孔雀离去。

    鹦鹉用翅膀拍着胸膛,“放心,交给我”

    下跪是不可能下跪的,尤其还是给一头牛下跪。

    难不成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但这个村子这么破,想来这个国家也很穷。

    江河道“这个国家很热,容易晒黑,爹给你涂的药汁还能防晒。”

    第二个念头是,这个国家竟如此富裕,竟然连老鼠都能吃上大米。

    江河的身形一闪,将自己隐入一座十分宏伟的建筑物里。

    江河很放心,若真有什么事,他们也可以脑海交流,千里之外传音不是问题。

    “你们听说了吗刹帝利居然有闺女喜欢上贱民。”

    “我是无所谓,反正要睡树上的是你们。”鹦鹉说着风凉话,梳理自己艳丽的羽毛。

    江思印惊住了,中原的皇帝、草原的单于都没这个待遇呢,还能随便抽打百姓的

    这是一个小城市,人与牛共存。

    “咱们和那些佛国人的长相相差这么远,一看就是弱鸡,说不定咱们刚出去,就会被他们抓起来卖了。”江思印吐槽道,他可不相信一个将百姓视为贱民、随意鞭打的地方的民风会淳朴。

    先前他还想着,要和本地和尚交流,现在这想法已经灰飞烟灭。

    这家店的食物在这个城市里称得上不错,证据就是店里客人爆满,挂着鼻环的女店主穿着露腰的衣裙,不断地穿梭,给客人添上特制的饮料。

    江河的嘴角抽了抽,“你知不知道低调怎么写”这里是异国,可没有一个连巨蛇只要有用都敢用的中原皇帝。

    他遇见的人,除了那些高种姓肚满肠肥,大部分百姓都营养不良。

    女店主的眼光素来不错,觉得这和尚未来定是有大出息,与其便宜圣女,不如先便宜自己。

    看到这一幕,他对这个陌生国家的兴趣瞬间少了一半。

    鹦鹉从善如流,“蟒蛇也有,要考虑吗很拉风哟”

    寺庙大,房梁也宽,睡着还算可以。

    “我知道,是拉吉普特的女儿吧啧,城主的女儿爱上护卫她的首陀罗。”

    主要是他事先观察过,这地方的人吃东西时都是直接用手抓,他若不吃,就只能饿肚子。

    “看来在这个国家,只有出家,才能出人投地。”江河小声嘀咕,他在街上没见几个胖子,但在这寺庙里,他竟然看到比率最多的胖子。

    暗淡的烛光下,一群穿着僧服的和尚做完晚课后,一一回房休息。

    “该千刀万剐”周围的人愤愤道。

    某种猜测让他头皮发麻,脖子仿佛生锈的废铁般,一点一点地费劲扭过来。

    江河深吸口气,保持着完美的微笑,将欺过来的女店主撕开,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是苦行僧”

    这地方的咖喱糊糊确实美味,然而

    江思印挺稀奇的,觉得这些人也没黑得像那些只有牙齿是白的昆仑奴,他们的眼窝特别深,鼻子平嘴唇厚,个子不高。

    它的壳子出自系统商城,是无数平行世界做时尚任务的宿主设计的,绝对美轮美奂,小屁孩不懂它的美

    江思印的脸色不禁一垮。

    没跪拜的,他一鞭子打过去,贱民们只能边跪边哭着求饶。

    “哎,我就好奇这个首陀罗死了没”

    要不是亲身经历,他都觉得自己认不出自己了,所以这入乡随俗,就是将自己伪装得和当地人差不多吗

    他瞬间睁开眼,脚尖一点,轻盈地落到地上,身形一闪,悄无声息地融入黑夜之中。

    来往的人都光着脚,很少有穿鞋子的,村子里大部分房子低矮,看来日子不太好。

    戴着鼻环的女店主扭着腰肢,小声嘀咕“我想嫁个刹帝利千难万难,城主女儿的脑子有病吧”

    江河先去找吃的东西。

    全力奔跑的结果是,肚子饿得很快,马饿了可以吃草,和尚虽然可以吃素,但绝对不吃草啊

    它很诚恳地道“宿主,要不你就将就将就其实老虎跑起来也挺快的。”

    江河父子俩躲在森林的边缘,极目远眺。

    “好久没吃咖哩饭了。”

    江思印立刻不嫌弃自己的脸黑,他可不想晒成当地人一样黑,所谓一白遮三丑,他要当个漂亮的少年。

    店中有人看到这一幕,不禁指指点点,嘲笑女店主并趁机邀约的,对坐在那里的和尚倒是更尊敬几分。

    进城后,江河就闻到空气中的咖喱的香味,让他有些怀念。

    第三个念头是,这个国家有病

    突然,他发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爹,那是谁啊,为何他走过的地方,别人都得下跪”

    鹦鹉道“那是因为有人将宗教当作统治的工具。”好夫子鹦鹉当即给学生科普佛教历史及佛教传入中原后的变化,“中原数次灭佛,还限制和尚的度牒,就是为了不让宗教插手政治。”

    女店主顿觉无趣,扭着水蛇腰,风情万种地离开。

    和那些华丽的孔雀相反,此地的人长得一点都不华丽,他们的肤色黝黑,五官粗糙。

    江河嘴角微微一抽,真不愧是佛之国,这僧侣地位就是高。

    这是一个寺庙,周围很安静,他抬头看了看,不禁挑起眉,“奇怪,这个庙没人”

    昏暗的光线中,只见一大群老鼠光明正大地围着一大盆米吃得津津有味,看到有人出现,无数双黑眼睛抬起,随即不感兴趣地低头继续吃米。

    江思印乖乖地应下。

    苦行僧有很多,戒色也是其中一种。

    “那你只能用两条腿了。”

    江河的伪装技术很高明,除了气质更卓越些,当他走在大街上,和当地人没有任何不同,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来往的百姓看到他时,竟然给他让路,看他的眼神又是羡慕又是崇拜。

    鹦鹉飞到前面查看,说前方有个偏僻的村子。

    这些老鼠不怕人这是江河第一个念头。

    江河拒绝,蛇是趴着的,他骑蛇也只能趴着骑,这完全不符合他高僧的形象。

    然后,他在这寺庙里看到了地狱。

    话刚落,便听到一阵吱吱吱的叫声响起。

    江思印边观察边道“爹,你看这里的人,他们看起来都挺穷的。”

    江河若有所思,“儿子,你这话倒是提醒我了。”

    这些天儿,要么跟猛兽借臭熏熏的山洞睡,要么睡树上,他真是太想念床了。

    鹦鹉飞回来,站在旁边的树梢,“那个拎着皮鞭的胖子是这个村的村长,他是高种姓,贱民见之要跪拜。”

    “还没呢,听说两人已经私奔了哎呀,你们不知道,那个贱民的身手极佳,一个贱民能进城主府工作,不对城主感恩戴德就罢了,居然拐跑他的女儿。”

    “尊贵的客人,您吃完了”女店主谄媚地朝和尚笑着,身体歪了过来,压低声音道,“大师,您是哪个寺庙的奴晚上来陪您一度”

    他立刻起身到森林里找草药。

    他身上没有这个国家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僧籍,索性学大白蛇,找间看得顺眼的房子,在房梁睡一晚。

    “人生地不熟,咱们不能贸贸然出现。”江思印建议,“咱们先躲在森林里,探清楚情况再说。”

    他一个个看过去,草原和中原稀少的天然卷发,这里竟然到处都是。

    女店主的目光扫过店里的客人,突然朝角落里的和尚走过去。

    一会儿后,他拎着几株植物出来,招呼儿子过来,“过来,咱们入乡随俗。”

    鹦鹉爱莫能助,狗宿主这么爱脸面,它一时间去哪给他找能让他装逼的神骏

    “爹,你不是说这个国家是佛之国吗佛祖说众生平等,佛国却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江思印很迷惑,他本以为佛祖的国家是理想国的,现在他的幻想被那胖子一鞭子抽没了。

    每当牛与人狭道相逢时,人必须给牛让路,当一头白色的牛经过时,街上所有人都跪下高呼“神灵,神灵”

    在鹦鹉的帮助下,父子俩找到一个山洞暂时住下来。

    粗粗看过村子的情况后,两人一鹦鹉退回森林里。

    穿着僧袍的男人铁青着脸,慢吞吞地将之吃进嘴里,决定封闭自己的大脑,不去想店家没有洗手就将手放进锅里搅拌一通。

    山洞有点脏,到处都是动物的毛发,洞口还有风干的粪便。

    这个和尚虽然皮肤不够白净,胜在腰背挺直,气质出众,看着不像寻常人。

    鹦鹉找了大半天,马没找着,只找到一只正卧在溪边眯着眼睛休息的斑斓大虎。

    政教合一的国家实在太麻烦,还是趁早离开吧。

    江河微微颔首,儿子越来越有范儿了,果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正确的。

    接下来,他们又在森林里走了好几天。

    甚至好房子宁愿给老鼠住,大米宁愿让给老鼠吃,统治者的脑子这是进水了

    客人们边吃边聊天,聊近段时间最让人关注的话题。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这座城市最宏伟的建筑便是市中心的寺庙,江河甚至找都不用特地找,只看哪个建筑最华丽,就知道那八成是寺庙。

    夜幕降临,江河决定找个好房子过夜。

    “嗯,看来山洞上一个住客是只老虎。”江河捻起一绺黄色的毛,“小印,过来打扫,打扫干净就可以住了爹要出去几天买东西,你好好跟统统学习。”

    再说了,一个人趴在一条蛇身上,跟着一扭一扭的游动,总感觉需要打码。小孩子趴在蛇身上那是可爱,成年人趴在蛇身上那是社死。

    半睡半醒间,江河隐约听到有女人哭泣的声音。

    若是骑快马,去最近的城市只需要半天,江河的轻功好,在森林里比人猿泰山还厉害,奈何到人来人往之地,就不好施展了。

    江河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形象,只能辛苦一些。

    他吩咐道“统,你找找看森林里有没有马。”

    一个时辰后,江思印盯着水面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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