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流程确实很快。
喜漫最后一项是憋尿去做b超,她躺在深蓝色检查床上,掀起衣服,露出和她脖颈脸颊一样白皙细嫩的腰肢。
做检查的医生往探头上涂耦合剂,她看了一眼,随口问道“之前做过手术”
她腰上有一条很明显的疤痕。
“不是。”喜漫说“不小心受的伤。”
疤痕在她的身上太打眼,她自己也知道,所以这两年以来,她几乎没有再穿过露腰的衣服。
以前连村里边最刻薄的吴三妈都夸过她,喜漫这孩子皮肤白,身材好,以后能去当模特。
现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模特,身材和她们喜漫差不多,但是长得没喜漫好看,说是什么高级脸,她反正欣赏不来什么高级脸,喜漫的脸在她眼里就是最好看的。
“结果没什么问题,报告等过半个小时自己在门口机子上取。”医生拿了两张纸给她,让她把耦合剂擦干净。
喜漫结果,说了句“谢谢”。
她从体检中心出来,已经快到中午十二点。
喜漫总是穿的很少,今天外面下了雨,雨水像是才化开的冰水,飘到皮肤上冻得人直打哆嗦,她还是只穿了一件薄大衣,里面是白色打底毛衣,低领的。
喜漫在医院门口等车。
她在手机上下了单,但因为今天天冷,又下着雨,排队已经排到第十二位。
医院附近也总是特别堵,这个点车辆挤在这里,蚂蚁爬似的挪不动。
今天体检是公司给了半天假,下午还是要回公司上班,喜漫的工作还有很多没完成,她其实是急着返回公司的。
她参加的项目没有多重要,在别人看来,不过是一些打杂的简单活,可喜漫没想着偷懒或者混日子,她是真的想学点东西的。
就像她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以后要怎么样,现在她偶尔会思考这个问题,想多了就发现,人活着真的是要向上看的。
一无是处的赵喜漫。
一无所知的赵喜漫。
比别人流失了那么多时间的赵喜漫。
她拿出手机又看打车软件上的排队人数,已经减少到五个,但数字在这里迟迟不变动,赵喜漫看时间,想要不要打个摩的走。
这天下雨,坐摩的的话,雨水会直直的往脖子里灌,她这件外套得湿,里面的毛衣可能都不能幸免。
就在这时,一辆车停在了她面前。
“赵喜漫,上车。”车窗摇下,林向珩从驾驶位转头向她看过来。
“我也回公司。”
她在这站了二十分钟也没打到车,再站下去也不一定就有车,林向珩是老板,他在这里喊她上车,赵喜漫顿了两秒,还是打开了车门。
她坐在了后座。
按照现在的乘车礼仪来说,像林向珩这个年纪的男性,她为了避免麻烦当然坐后座,可身为上司,他开车,她坐后座,就显得把他当做司机。
赵喜漫在获得麻烦和得罪上司之间,选择了得罪上司。
林向珩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他没说什么。
他把窗户关上,然后打开了车里的暖气。
赵喜漫的手指已经被冻白,她指尖往手心藏了藏,习惯性的用手心的余温来活络血液凝固的手指。
她低头说了句“谢谢”。
赵喜漫这个人有时候做事就挺过分,比如冷的时候会直接把手指贴进林向珩的脖子里,挨着他身上暖乎乎的热气,她说她最喜欢暖烘烘的感觉了。
她自己脖子倒是用围巾围得严严实实。
现在这么冷的天气,她脖颈皮肤直喇喇的这么露在外面。
林向珩的车在车流中缓慢的向前行驶。
前面绿灯过去又到红灯,还没挪到十字路口,车里安静的过分,赵喜漫就这么坐着,也没有拿出手机来看。
林向珩在盯着前面的路。
在这仅一辆车的狭小空间里,头一次两个人竟然都没有话能说,以前就算是林向珩不理赵喜漫,她一个人也能孜孜不倦说上很多。
她出去了几年,回来越来越安静了。
副驾驶上放着他之前带来的袋子,那里面的东西是他昨天晚上开车跑了十五公里,特地到高中旁边的糖果店买的,那家店在高中生当中很有名,以前赵喜漫就很喜欢吃。
她吃一个草莓味的,然后让林向珩闻一闻有没有草莓的味道,再吃一个柑橘味的,再让他闻,然后问他最喜欢哪一个。
林向珩没有做出过选择。
他的选择是在吃糖果的这个赵喜漫。
现在这个糖果买了放在这里,就一直放在这里。
“这几年都去哪里了”林向珩出声问她。
他很平静的询问,像在和一位多年未见的好友叙旧。
当初赵喜漫离开云州,离开的十分突然,她甚至没有当面和林向珩说分手,只是在很久之后给他寄了一封信过来,说他们该结束这段关系了。
她说结束就结束,联系方式甚至全都换掉,家里仅有的一个外婆去世,彻底断了在云州的联系,消失的无影无踪。
人成长时探索世界会感叹世界的广阔和庞大,可真的落到这世界里,就会发现世界原来宽广的令人感到如此无能为力。
连想找一个人都找不到。
她没有问她原因,没有问她发生了什么,只是像朋友叙旧一样,问她这些年去了哪里。
喜漫的手指温度缓过来很多,她没有继续握住,反而把手指松开。
她现在已经习惯寒冷,并且一定程度上依赖寒冷。
“读书,毕业,然后找工作。”赵喜漫回答。
她能去哪里,她曾经想去的地方,一个都没有去过。
赵喜漫这六年和林向珩比起来太匮乏,他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努力的方向,如今站稳脚跟扎根在这片土地
这就是林向珩和她最大的区别。
她不愿意回答,林向珩也没有继续问。
前面红灯变得漫长,他盯着路口的红色,停了许久,在那灯变绿时,他终于问“那为什么回来”
为什么在销声匿迹之后又独自回到云州。
喜漫垂眼,从后视镜里只能看到她额头落下一抹碎发,她想起那天从老房子出来,看到被风吹过落叶的小巷,那种漫长漫长的,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因为是故土,在这里总有人还认识我。”赵喜漫低声回答。
为什么要人认识她。
因为在外面陌生的地方,她没有什么朋友,也没有多少认识的人,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有一天她出事了,不会有人把她带回故土。
她很害怕这样的未知。
即使在这里她也还是一个人,但至少是熟悉的地方,会让她的心更加安全地落下来。
落叶归根,云州是她即使失去生命也能安落身体的故土。
车终于开出这段车流,车速加快,林向珩手指握在方向盘上,他指骨温润的,白皙洁净,紧握时手腕处凸起的血管都很明显,他桡侧掌骨顺着手指过去,都用力的捏住。
附院离公司五公里不到,驶出那段车流后,十一二分钟到了,赵喜漫下车前,再次对林向珩说“谢谢”。
一打开车门冷风飕的灌进来,她脖子明显往回缩了下,还没打开伞,雨水也扑面而来,细碎纷飞。
“赵喜漫,我这里有东西,你正好带过去给大家。”林向珩把纸袋子从窗户递出去,赵喜漫看到熟悉的袋子,她停了下。
赵喜漫一直都认为,她当年的不告而别,林向珩肯定是恨她的,他话少寡言,但真恨起什么人来,就是沉默的刻进骨子里,会用他那双冷冰冰的眼神淡漠的盯着你,就像见面这几次他对她的眼神一样。
赵喜漫这么可恶又恶劣的人,遭人恨是应该的。
可这糖果,他得驱车十几公里特地去买。
现在哪个成年人还会喜欢吃这种糖。
也就赵喜漫一个。
“我是路过,想起以前经常吃,顺手买了一点。”林向珩冷静的解释,“不是给你买的。”
“我没多想。”赵喜漫接过。
前面两步就是大楼了,她干脆没打伞,快跑了两步进去。
林向珩停车到地下车库里。
他后备箱里还有一件新的毛绒围巾,粉红色,女孩子会喜欢的款式,帽子也是买的配套的,上面还有两个可爱的粉红绒耳朵,除此之外,小箱子里还放着几件样式各异的毛绒外套。
赵喜漫以前冬天最喜欢毛绒绒的东西,要毛绒绒的衣服,毛绒绒的围巾,毛绒绒的帽子,他有时候逛商场看到,就觉得那是赵喜漫会喜欢的。
他那么想,顺手就买了。
家里于是一堆女生穿的衣服。
他甚至为此专门腾了个柜子。
那时候林向珩一直都在想,等以后赵喜漫回来了,她看得上这些衣服就挑走,看不上就再买,她反正挺喜欢穿新衣服的。
他想过很多次。
他唯一没想到的是,她现在似乎不喜欢了。
就连她穿那么少,他都没有理由把东西给出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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