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上古神树 传说中的三把竖琴

    见幼崽们疑惑,艾莎耐心地解释。

    妖精食素,身体排出的杂质对森林里的花草树木而言,是绝佳的“补品”。

    每个妖精屋里都有卫生间,内备马桶、污水桶和垃圾桶。

    每隔三天,有专职妖精上门服务,将收集到的“东西”送去指定地点,进行分类处理,留下有用的给神树输送“营养”。

    舒黎拿出小本本和羽毛笔,“刷刷刷”地记录,等艾莎说完,再请教难点,直到弄懂为止。

    原来如此

    他差点以为成年妖精上厕所也和孕育房里一样,集体对着神树的根部“施肥”了。

    如果真的像他误会的那样,画面也太“壮观”了,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还好不是

    差点误会了呢

    这一刻,舒黎无比想念家里的抽水马桶,并发自内心地感谢发明下水管道的人。

    自从穿到异世界后,生活质量直线下降,哪哪都不方便。

    虽然这世界拥有魔法,创造了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空间储物袋和魔法阵门锁,但便民设施十分欠缺。

    或许是因为妖精亲近大自然,更推崇原生态生活吧

    不知道这片大陆其他地方的基建水平如何,应该比妖精森林强吧

    但愿

    艾莎介绍完神树,继续当“导游”。为了照顾斯佩瑞恩,她特地降低语速,重要的内容,重复多次,以防他听不懂。

    舒黎无比感动,拿着小本本,边听边记,逐渐了解妖精的生活。

    整棵神树俨然是一座大型城市。

    除了妖精居住的住宅区,还有繁华的商业区,诸如杂货店、武器店、防具店、乐器店、草药店、食品店等,应有尽有。

    舒黎快速地在小本本上画地图,为有点路痴的自己做标记。

    神树真的太大、太大了,凭妖精幼崽的飞行速度,逛遍整个商业区花了半天时间,个个饿得前胸贴后背。

    于是,艾莎带幼崽们去了学校食堂。

    是的,学校食堂。

    原来,未成年的妖精都要在学校学习。

    从明天开始,幼崽们将正式成为妖精学校最小的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食堂免费吃,直到毕业。

    多么好的福利,多么和谐的社会

    在食堂,舒黎见到了比他们大十岁以上的少年妖精。

    孕育房每十年诞生一批妖精幼崽,上一批比舒黎这一批大十岁。

    还是孩子呢

    少年妖精看到拇指般的幼崽,饶有兴趣地围观。

    幼崽们乖乖地坐在长桌前,等待艾莎和在食堂工作的成年妖精送上丰盛的晚餐。

    晚餐和孕育房里吃的没什么区别,醇香的花蜜、新鲜的水果,以及甜酱和烘烤小饼干。

    肚子早就饿得咕噜噜叫的幼崽们,闻到食物的香气,不由自主地咽口水。

    艾莎轻晃铃铛,幼崽们得到开饭的指令,迅速开动。

    少年妖精坐在其他长桌前,望着吃饭嘛嘛香的幼崽们,窃窃私语。

    “我们小时候也像他们这样狼吞虎咽吗”

    “不知道,可能吧”

    “那个小胖子吃得真猛,别的小朋友才开动,他已经吃完一半了。”

    “要不怎么能胖成球呢”

    “崽崽们好可爱”

    “等他们嚎啕大哭,哄都哄不住的时候,你再看可不可爱。”

    “啊那算了”

    “哪个是斯佩瑞恩”

    “左排第三个,头戴花冠的金发幼崽,眼睛和精灵王一样,都是绿色的呢”

    “他吃饭的动作好斯文,一点都不像其他幼崽,满嘴是屑。”

    “听说他的精灵语学得不好,日常口语及格了吗”

    “放心,现在他还小,智力不足,等他长大一点,就会突飞猛进了。”

    “没错不会说十种以上语言的妖精,不是一个好妖精。”

    舒黎一边啃水果,一边耳听八方,隐约听到自己的名字、精灵王、崽崽、十种以上。

    他抬起左手,摸了摸头顶的绿色花冠。

    有这个在,不想出名都难。

    不过,舒黎自小就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性格乐观外向。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学校里的名人,只因上头有三个比他优秀的哥哥。每当别人拿他和哥哥们比较时,从不自卑,反而以此为荣。

    穿到异世界的第一天,被精灵王祝福,注定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

    一开始,舒黎有些不习惯,现在嘛,泰然自若了。

    西特教幼崽精灵语的同时,会穿插一些趣味横生的传说故事,渐渐地,舒黎得知,被精灵王祝福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

    精灵王活了上万年,祝福的人,凤毛麟角。

    他一个小小的妖精幼崽,得到精灵王的祝福,相当于开了一个外挂,以后学习魔法,事半功倍。

    这等好事,怎能嫌弃

    高兴都来不及呢

    至于自己成为别人吃饭桌上的八卦对象,随风去吧

    吃完晚餐,夜幕也降临了。

    艾莎带幼崽们回家,并嘱咐,明天一早在小广场集合,一起去学校报道。

    幼崽们个个兴奋不已。

    进入比孕育房更为广阔的妖精森林,看到各种各样新奇的事物,新鲜得不得了。三三两两地凑到一块儿,热烈地讨论。

    红毛和白毛一左一右拉舒黎的手,往家的方向飞去,小嘴得得得,有说不完的话。

    “杂货店里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哦”白毛侧着问,“斯佩瑞恩,狄西奥,明天放学了我们去逛杂货店吧”

    红毛酷酷地说“我要去武器店。”

    他在武器店里看中了一把银弓,虽然现在不会使用,但可以先拥有。

    舒黎想了想,慢吞吞地开口“防具店、乐器店。”

    继内裤之后,他想要一双鞋子。

    艾莎给了幼崽们衣服,却没给鞋子,到现在他们还光着脚丫子。然而今天,舒黎特地注意了一下少年妖精和成年妖精,发现他们穿鞋子。

    幼崽的自理能力差,不给鞋子以防丢失,无可厚非,但舒黎自认是成年人,应该穿鞋子。

    至于为什么去乐器店

    他是音乐生嘛,天天听西特弹竖琴,早就心痒痒地想学了。

    一把小小的妖精竖琴,音质竟比原来世界的百万乐器还好。

    舒黎喜欢音乐,决定以后走艺术路线,从小便使用最好的乐器。十三岁生日那年,舒父在一场国际拍卖会上,拍了一把价值五百万美元的小提琴。

    拿到小提琴,舒黎爱不释手,珍惜得不得了。调好音后,轻轻地拉弦,清澈的音质听得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宛如天籁之音

    那把小提琴,至今都是舒黎的心头宝。

    如今,听过妖精竖琴的美妙音乐,他方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天籁之音。

    妖精和精灵不仅是天生的语言学家,更是天生的音乐家,擅长竖琴。

    从西特的故事中得知,大陆上顶级竖琴共有三把,分别为蕾西亚斯、弥忒卡勒、温蒂妮。

    非常拗口的发音。

    舒黎记在小本本上,反复读了二十多次,终于记住它们的名字。

    毕竟涉及自己的专业,不能马虎。

    三把竖琴的制造者是一个人,名叫洛基。

    洛基出生万年前,是矮人工匠的鼻祖,留下无数优秀的作品和图纸,兴趣爱好广泛,只要他想,便能制造出一把顶级武器。

    三把竖琴是他闲暇之余的作品,蕾西亚斯送给了精灵王,温蒂妮送给了海民,弥忒卡勒在诸神之战时期丢失了,直到洛基去世,都杳无音信。

    舒黎很认真地听这个故事,得知一把竖琴遗失了,觉得非常可惜,忍不住用蹩脚的精灵语问西特,现在知道下落了吗

    西特摇头,表示至今没有消息。

    很多人猜测,弥忒卡勒要么在战争中被毁,要么成了哪位权贵的收藏品。

    舒黎为弥忒卡勒感到惋惜。

    希望以后他在大陆历练时,能好运地遇到它。

    不过在那之前,他想见识一下蕾西亚斯。

    西特说蕾西亚斯在精灵国的水晶之城,谁都可以弹如果有本事弹的话。

    舒黎闻言,满头雾水。

    什么叫有本事

    西特轻拨怀里的五弦竖琴,用悦耳的嗓音轻语“竖琴被赋予了高级魔法,意志薄弱的人,承受不住琴音的迷惑,会吐血而亡。”

    舒黎理解了好一会儿,终于听懂了,震惊地瞪大嫩绿色的眼睛。

    弹弹个琴,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异世界好危险

    舒黎犹豫不决,虽然害怕,心里却止不住地想见识一下蕾西亚斯的威力。

    然而,他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

    能被精灵弹奏的竖琴,体积必然很大,他一个拇指大小的妖精幼崽,别说尝试了,能不能拨动琴弦都成问题呢

    与两名小伙伴道了“晚安”,舒黎回到自己家里。

    夜晚的小屋漆黑一片,舒黎却不担心看不见,因为小妖精有一个奇妙的特点翅膀会发光。

    越是黑暗的地方,翅膀的光越亮,轻微扇动时,还会洒下点点星光。

    舒黎进门后,小屋被淡绿色的光芒照亮,房内的摆设清晰可见。

    不过,舒黎更喜欢照明灯。

    下午整理行李时,他在桌上看到了一个像煤油灯的东西,垂挂着一条线,轻轻一拉,中间鼓鼓的透明物质瞬间亮了起来。

    舒黎好奇地趴在桌上,观察这个神奇的照明灯,发现中间透明物质里面装的不是煤油,而是一块漂亮的发光晶石。

    应该是某种消耗型魔法石。

    不愧是异世界,充满了奇幻色彩。

    舒黎一时半刻睡不着,从腰间的小包包里拿出笔记本。

    一、二、三、四,共四本。

    前三本都写满了字,第四本还有一半空白。

    至于羽毛笔,里面的芯子也更换了两个。

    这种芯子是一种被赋予魔法的细管,魔法消耗完毕,芯子也作废了。

    最初,舒黎以为这是一支永远都用不完墨的笔,万万没想到,连续使用一个月,不出墨了。

    当时他急的不得了。

    不出墨,怎么记笔记

    他磕磕巴巴地向西特寻求帮助,费了老大的劲才说明原因。

    西特弄懂他的意思后,失笑地给了他一打魔法芯子。

    解决了大问题,舒黎松了口气。

    拉开小椅子,坐到桌前,翻开第四个笔记本,就着照明灯,舒黎开始了今天的日记。

    是的,拿到小本本后,他每天都会写日记,用简短的句子记录一天发生的事。

    写日记的目的,是为了提醒自己,从哪里来,去往何处,经历了什么,最后能否顺利回家。

    虽然他是个乐天派,偶尔也会情绪低落。

    他担心,在异世界生活久了,熟悉这里的生活后,原来世界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忘。

    日记很重要。

    非常、非常重要

    所以,他每篇日记的开头都是我最爱的爸爸妈妈大哥二哥三哥,今天是我在异世界的第n天

    安静的小屋子里,只有写字的“沙沙”声。

    作者有话要说  舒舒我写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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