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 母系氏族与女性力量5

    当男女比例差距越来越大,贵族又占据了最多的女性资源,底层男性活着娶不到媳妇,那么怎么办呢那就死后娶。

    明清时期,也是冥婚最为盛行的时期。

    冥婚,指的是没有完婚的男女因为各种原因死去,其家人为其举办婚礼,然后合葬。

    唐朝百姓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不就是互通婚书,然后迁坟合葬,再记名一个子嗣吗”

    按照唐朝的冥婚习俗,就是两家父母为两个未婚男女订婚迁葬。

    因为华夏婚俗为的是传宗接代,冥婚没法传承子嗣,所以长辈一般会在最后告祭先祖的时候,领养一个孩子记名在死者名下。

    在先秦时期,“冥婚”叫“嫁殇”,顾名思义就是死者的嫁娶。

    到了唐朝才改名叫“冥婚”,从字义来看,就是去除悲剧色彩,增加喜庆氛围,将凶礼转变为嘉礼。

    在唐朝不仅民间还比较流行冥婚,宗室也有。

    比如懿德太子李重润死后,被唐中宗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为冥婚,与之合葬。

    史料中,关于唐朝冥婚的记载也比前朝要多。从现代发掘的墓志铭统计,十一位冥婚新娘的家庭背景与新郎家庭背景大致相符,二位平民,八位贵族,一人是皇室亲属,可以看到皇室举办的冥婚也多余其他朝代。

    此外也可看出这时婚姻以“门当户对”为主,哪怕是死后的冥婚也是如此,彼此相当。

    早在先秦时期受到殉葬制度的影响,已经有冥婚。那时只是单纯将两位死者合葬。但是因为儒家,比如孔子和荀子,是明确的批判过厚葬和人殉,合葬之风也并不流行。

    唐朝时期因为胡俗开始流行,宋朝因为佛教火葬的影响衰落,元朝同样更崇尚天葬火葬之类,冥婚接近于无。

    孔子认为,除了纸扎的草人之外,以“木偶”来陪葬,都是“不仁”的,因为这太接近于以人陪葬。

    荀子虽然坚持厚葬,但也是极力反对以活人殉葬。

    哪怕是唐朝,也有儒生很明确的反对冥婚。只是大唐并不是独尊儒术,是儒释道三家并立,唐朝的宗室亲近佛教亲近道教的各有不少,儒家并不占优势,所以影响力不大。

    宋朝比较神奇的一点,是在造纸术和印刷术发展成熟后,民间盛行写笔记野史之类。许多笔记小说里会记载冥婚,但是一般写得要么是前朝大唐的故事,要么写荒郊野岭偏僻山区的故事。真要查看宋朝古墓,反而很少很少。

    所以要去宋朝找冥婚,去文人的笔下书中找,冥婚故事相当的精彩,已经有了现代灵异小说的雏形。也或许,元朝时期的人鬼恋戏曲,就是宋朝民间志怪小说发展影响之下形成的。

    到了明清时期,老朱一边重儒家一边搞人殉,朝廷的文臣一边学儒一边学着人殉,也不怕读圣贤书时被圣贤们穿到明朝亲自演绎抡语。

    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清都变成了土葬。

    宋朝从皇室到民间已经很流行火葬,

    ,

    但是皇室宗亲有明确记载有火葬。

    但到了明朝,朱元璋在大明律礼律丧葬里明确规定,凡是有丧事必须依礼安葬,不能火化,不能抛掷水中,也不能经年暴露不葬。

    大明律对毁弃尸体也有更严格的规定,动辄杖刑流放,在高压政策下,曾一度盛行的火葬最终恢复为传统的土葬。

    朱元璋可能是为了消除元朝的影响,经年暴露不葬是草原人会用的“天葬”,火化很明显是“火葬”,抛掷水中有些是少数民族的“水葬”,也有些是百姓无力安葬选择弃尸。恢复土葬从政治角度来讲,是恢复汉人的传统。

    清朝入关以前同样是火葬,入关后汉化也开始土葬,也是出于统治的政治需求。

    在上层也普遍土葬的情况下,也就影响的民间土葬,给了盗墓者盗尸者更大的机会。

    而到了明清,因为朱元璋开始重提人殉,民间冥婚开始复燃。

    当冥婚遇上人殉,再加上女子要求守节,殉夫,你们猜合在一起会发生什么

    明朝时期,冥婚在以山西为主的北方颇为流行,后来北风南渐,南方也开始有冥婚发生时至今日,依然可以从新闻中看到冥婚的恶俗消息,偷盗尸骨、骨灰的恶劣新闻,这也是属于明清时候流下来的封建残余。

    哪怕到现在,还可以搜到挖尸骨配阴魂的新闻,荆咕直接使用了现代资料,来反映古代的犯罪。

    “山西11人团伙偷盗女尸配阴婚”

    “河北父亲挖出女儿尸骨卖钱,恶魔杀害智障女性牟利”

    “河南阴婚暗网:年轻貌美女尸10万起,多人挖坟藏尸冰柜”

    根据网络上的新闻报道可以看到,在河南省依然有土葬习俗的地方乡村里,多个乡镇盗尸案频发,被盗尸骨皆为女性。在一份村民自行统计的失窃名单上,就有14户登记在册。根据长线调查,发现这些被盗的女性尸体,大多数流入了河北、山西、陕西等地,被用于配阴婚售出。

    在现代法治社会,依然有盗墓盗女尸用作冥婚,有故意杀害智障女性人为制造冥婚新娘。

    在明朝,还有更可怕的。

    那就是故意在男子病重时订婚,美其名曰“冲喜”。

    当男子去世,以明朝的人殉制度,女子要么选择一辈子守活寡,要么选择直接从死殉夫。

    而荆咕之所以特意提出这点,就是因为明朝有许多真切的案例,从“冲喜”变“殉夫”,从“喜事”变“冥婚”,从“洞房”直接进“棺材”。

    当女子从小被困在家里,不允许受教育,不允许参与任何职业,女人仿佛成了一个行走的生殖器,除了生孩子什么能力都没有,就连尽孝也只能选择用自己用自己的肉,这就不得不说说一下,宋明清的“割肉侍亲”。

    割肉侍亲,相传起源于介子推割股奉君,到重孝道的魏晋南北朝时,变成了割股疗亲。

    不过那时数量较少,

    唐朝时期也有极少量,

    但是那时记载的都是男性孝顺长辈。

    到了宋朝,女性割股疗亲激增,并且对后世的明清产生了重要影响,一直到明清时期女性孝行也有割肉疗亲的行为。

    起初的割肉疗亲,与介子推一样,是割大腿上的肉,用作药引入药。

    到了宋朝,开始变得花样百出。

    从墓志记载的所见至少27例,妇人割股疗舅姑也就是宋朝时期的公婆,类型最多,有12例;其实是女割股疗父母,有11例,一般是未出嫁的在室女;还有妻子割股疗丈夫和其他情况各有2例。

    可见,宋朝女性割股疗亲是受到传统孝道和出嫁从夫婚姻制度的双重制约。

    比如目前有记载的,赵仲轼妻刘氏十六岁嫁入赵家,公公久病未愈,刘氏割股肉,做成粥伺候公公服用;

    孟忠厚妻王氏,婆婆生病了,屡次请名医都未能好转,王氏用针刺破自己手臂,放血入汤中,伺候婆婆喝下。史料记载说,“婆婆一饮而愈”;

    赵仲伋久病不愈,妇人求医祈祷都无用厚,自毁肤发,最终也没有将丈夫救下来。

    传到明清之后,同样不落下风。

    明朝崇祯年间,张氏女婆婆病重,听说人的肝能治愈疾病,张氏剖开自己的腹部挖出肝脏数寸为婆婆做成肉糜粥;

    明朝湖广汉阳某妇,为了给婆婆治病,三次剖腹取肝做汤药,最后痛到昏聩过去,鲜血淋漓满床;

    清朝荣河县某女,为了给父亲治病,割左臂上的肉入药;

    清朝某女仇氏,母亲得了重病,悄悄割肉疗伤,家人都不知道。她生孩子被人看到伤疤才知道割肉疗亲的事。

    大量的割肉疗亲,是因为朝廷的大力赞赏,称呼她们为“孝女”,给与了不同等级的命妇封赏和实质性奖励,而且会让她们嫁得更好,整个家族也会受到荣誉和嘉奖。

    朝廷的支持,也让割肉疗亲在宋明清三朝愈演愈烈。

    根据史料道光阜阳县志烈女孝妇记载,有孝行的34人中,割肉疗亲的有23人;

    光绪宿州志烈女志孝淑记载,有孝行的36人中,割肉疗亲的有31人。

    这些还只是地方上,放眼全国和整个朝代,数据恐怕不敢想象。

    在男人书写的史书和墓志里,只记载了被割肉养病的人,几乎没有记载过割肉的人怎么样。

    可是我们想想,在那一个没有青霉素也没有破伤风疫苗的古代,一个医学技术落后的古代,活生生割掉自己的肉或者挖出自己的肝,真得还能好好活下去吗

    “割肉疗亲”从来不仅仅是割股肉,还有放血、毁肤发、刺骨肉、灼顶,甚至还有挖肝脏。

    假如刀子上有锈,比淬毒了还可怕,喜提破伤风病毒,丧命只有早晚之差。

    就算没有锈迹,伤口如何包扎,如何预防感染,如何养伤,没有任何记载。

    也可能是,

    ,

    朝廷都不再奖励“割肉疗亲”的行为,除了官府普遍的经济危机拿不出物资,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那时“割肉疗亲”部分再次回到了男人身上。

    比如钟子度妻吴氏,未嫁时母亲久病不愈,吴氏晨起剔股,她的兄弟被姐姐的孝行感召,剖胸挖肝;

    吕仲洙患病濒临死亡,女儿割股做粥,年幼的弟弟细良效仿姐姐,也要割股,被反对后还很生气,说姐姐可以为什么弟弟不行。

    男人割肉后的结局明明白白写了下来

    剖开肚子的,肠子留在外面,终身大小便淋漓不止。

    挖出肝脏的,死的比病患还快。

    最重要的是,这些根本没有用

    首先说“肝脏”,肝脏是人体的解毒器官,可以说就是“最毒”的地方,你剖肝做药引真的不是下毒吗

    其次说“人肉”,哪怕是有点高智商的野兽也不会同类相食,你吃人肉连禽兽都不如儒家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割肉竟然也算孝道这么孝顺你怎么不自己割去

    最后,来说一说人相食。

    吃过肉的婆婆父亲们开始脸色难看起来不过是小辈尽孝,怎么突然变成“人相食”了

    而被点名的宋明清官员们更是为难要求奖励“孝妇”和“割肉侍亲”是上面传下来的,也不关他们的事。

    只有那些可怜的女人,心里惴惴不安,就怕又割了肉受了伤,又要名利丧失,反过来被人埋怨。

    上世纪50年代,人们在新几内亚一个名叫“弗雷人”的原始部落中发现,当地原始人患有一种奇怪的“笑死病”。

    得了“笑死病”的患者会笑个不停,兴奋地摇晃着身体。几个月后,身体开始莫名抽搐,双腿无力,无法行走,最后连说话的能力都开始丧失,至死才能解脱疼痛。

    直到后来美国医生卡勒顿雅杜塞克听说后,到这个原始部落寻找原因,他这才发现,这个原始部落就是传说中的食人族。而他们得“笑死病”,都与他们“同类相食”的习俗有关系,被传染了一种名叫“朊”的病毒。

    天幕下的普通百姓终于被吓坏了。

    所谓的万能药引,原来竟然是会致命的毒物

    这谁还敢吃

    大夫连夜修改医书,朝廷忙忙碌碌修改政策。

    被骂的几个朝代的皇帝们扶着额头听大臣们各种上谏,连夜商量对策。

    只有被忽视的妇女们,茫然地捂住自己的伤疤以后,不需要她再次割肉了吗可是她的荣耀,不就没了吗

    后来医生让弗雷人部落停止吃人,“笑死病”再也没有在这个原始部落出现过。

    但是根据研究,人类自相残杀,即使没有朊病毒也会有其他问题。因为当人体的免疫系统出现故障时,其中富含的蛋白质就变成了病毒的温床。

    你吃人肉养病,真得还

    不如多吃只鸡补补身子。

    “大秦以法治国,不崇尚孝,不需要如此。”

    嬴政的脸色比自己身上的衣服还黑,他本就不喜儒家,看着天幕上这乱七八糟的孝道,还记得天幕说过自汉朝以后独尊儒术,冷冷地看向淳于越

    “这孝道如此野蛮血腥,真得是儒家的吗”

    淳于越严词厉色“不是绝对不是”

    他儒家不背这黑锅,绝对没有这么奇葩的东西

    儒家明明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怎么会把割肉侍亲当孝道女子割肉侍婆母,难道对自己的生身父母就是孝顺

    淳于越深刻觉得,后世儒生败坏儒家名声,气得他完全不想承认那些是儒家子弟。

    大汉未央宫里,刘彻冷冷地看向董仲舒这位大儒“董仲舒,要尽孝需要割肉侍亲吗”

    “不需要。”董仲舒在刘彻危险的目光下心里疯狂怒骂后世的儒生,嘴上也不能歇着,连忙解释

    “毁坏自己身体是为不孝,让儿媳割肉侍奉是为不慈,倡导割肉侍亲是为不仁,官府有钱去奖励孝子孝女没钱资助贫苦百姓医疗是为不义。这是后世官府不仁不义,倡导的愚孝导致婆母不慈,儿孙不孝”

    “哼”刘彻十分担心,这后世对女性的压迫让大汉的女子也跟着乱起来。

    一想到大汉“以孝治国”,刘彻就觉得后世的奇怪“孝道”败坏大汉名声。

    “什么割肉侍亲,乱七八糟,大汉是以孝治国,但不是这种愚孝,都割肉去了谁种地,谁打仗,谁生孩子后世的人脑子有毛病。”

    “让民间严查此事,无论男女都不提倡”

    “大唐严禁此风俗。”李世民心很累。

    其实唐朝也曾经嘉奖过割肉疗亲,但是单独的嘉奖。

    宋朝不一样,孝成为了取士的一个重要标准。当男性普通的尽孝已经不足以称颂,自己又狠不下心来割肉,就开始洗脑女性割肉疗亲,被记录下名字的,依然是男性。

    有些女性还能被记录“某某之妻某某氏”,到后面直接是“某孝妇”,放眼天下,这样的名字,谁在意你是谁

    武瞾身为女性,看得十分不适。

    后世都是什么妖魔鬼怪,公婆生病不是应该去找药找大夫吗哪怕你亲自去上山采药也比割肉孝顺吧实在不行,你抄佛经也比挖肉虔诚吧

    还有这些官府,还大力赞赏,这些读书人怎么当官的

    不会都是那些当猪养的藩王走后门塞进去的吧

    明朝还有一个让后世避之不及的陋习,缠足。

    缠足甚至成为了我国在海外的标签,至今还有外国人误以为华夏女子都需要缠足。

    缠足起源于何时有各种说法,有的说起源于商朝,是商纣王的妲己刚变成人形时,脚还没有变成人脚,所以用丝帛相裹以避人耳目;

    有的说是起源于春秋

    战国,

    说是临淄女子跳舞会缠足;还有说起源于汉朝,

    说是汉恒帝的皇后梁商女以细绢裹足,足长八寸;还有说起源于唐朝,理由是杨贵妃被李隆基缢死后在马嵬坡留下了绣花鞋和香袜,据说是绣花鞋,后世无数文人写诗臆想。

    李隆基“”

    说宋明清缠足怎么又有他的事

    还有杨贵妃,是他哪位贵妃还是那个被他强娶的儿媳

    李隆基一想到这里,就眼神飘忽。

    最近儿子们进宫探望母妃,要么趁他不在时让王妃觐见,要么一听到他要过来的通传立刻回避,生怕他见到了“色心大发”。

    李隆基无比痛苦。

    这天幕仿佛是来克他的,自从揭了他后面的老底,现在被前朝后宫集体盯着,太惨了

    还有说起源于六朝,东昏侯为潘贵妃铸造金莲贴地,命令潘贵妃行走于莲花之上,谓之为“步步生莲”。古人很多将此看做源头,所以把小脚叫做金莲,用小脚一扭一扭走出来的步履叫做莲步。

    当然,还有经典的李煜与舞女的金莲舞台故事。

    说法太多,都但都不具有史料认证。

    目前能考据到有实在文献记录缠足的,是从宋朝开始。

    北宋初期缠足者很少,秦少游写诗云“脚上鞋儿四寸罗”,可见当时的缠足还是四寸。

    到了宋徽宗时期,缠足份上进一步发展,有了专门用来缠足的鞋子,叫“错到底”,这时鞋子已经只有三寸长短,而且普遍是富贵人家缠足。

    南宋时期,首都临安,即现在的杭州成为缠足盛行的地方,当时称为“杭州脚”,盛行于杭州之间。

    在现如今出土的文物中,普遍看到的缠足鞋尺寸是四寸到五寸之间,大于明清缠足狂热时期的三寸。

    宋朝只是缠足起步阶段,而且这时候已经有文人发现了缠足对女性的伤害,写文抗议缠足,只是在大时代的影响下,没有任何人在意。

    越到宋朝末期,整个社会都以小脚为美,连与南宋对抗的女真人所建立的金朝也受到影响,让女子开始缠足。

    元朝时期,统治者很欣赏汉女的缠足,大力支持,这也让元朝的杂剧和戏曲中很多主角都是小脚。

    但是,欣赏归欣赏,他们不缠。

    嗯,真欣赏还是假欣赏,你们傻吗真是好东西别人为什么不学

    到了明朝,缠足进入全盛时期。明朝进入了缠足者必言三寸的时代,而且缠足不仅要小,还要弓,要缠成角黍形状。

    这时有两个缠足名地,山西大同和河北宣德府。

    明初时期,缠足还被认为是贵族才有资格缠足的。

    朱元璋对待张士诚的旧部,就是把他们全部打成丐部,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

    到缠足鼎盛时期,山西连年举行“赛脚会”,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莲足爱好者”到来。

    在“赛脚会”上,女子不露脸,只

    露脚,

    一群“莲迷”围着女人的小脚疯狂地看着,

    欣赏着,点评着,恨不得立刻上手揉捏把玩一番。

    虽然男女有别不能上手,但是女子需要当场脱鞋验脚,看看是否缠足,是否缠得周正有形。

    许多权贵富户会在“赛脚会”上将看上的小脚的女人直接下聘娶走,这也让民间父母对女儿缠足更是下的狠心毕竟学诗书不一定能嫁得好人家跨越阶级,但是缠足可以,哪怕家里再穷,狠狠心缠足,跨越阶级就有机会。

    清朝时期,缠足之风到达鼎盛时期,这时不仅仅是民间嫁娶风气,更多了政治意义。

    清初时候,皇帝就不支持缠足,但是汉人女子偷偷缠,汉人男子自己断发易服后,打着“男降女不降”的幌子让女性缠足。这么大义,你怎么不自己缠

    后来缠足成为风气,汉人贵女不需要下地干活缠足后无法行走,被称为“抱小姐”。民间汉女羡慕,便也开始缠足。

    当时的汉女几乎不缠足就嫁不出去,定亲时不看你长相品行,看脚的大小。山西的“赛脚会”开始流向全国,遍地开花,比赛谁缠的脚更小更漂亮,缠足风气越来越盛,几乎没有汉女不缠足,甚至满女也因为风气自己偷偷缠足,发明了“刀条儿”自己缠。

    天幕先是放出“刀条儿”的模样,“刀条儿”是满女受到影响,觉得天足不美,自己发明的缠足方式。长度在五寸左右,会经历肿胀疼痛,但是不需要折断脚趾骨。如果放足了还能慢慢恢复。

    再放出汉女缠足的三寸金莲,在华丽精美的绣花鞋下,是长长长长的裹脚布。

    放出一层一层又一层的裹脚布,下面是折断脚趾、扭曲变形、甚至还有肿胀变形血肉模糊的脚。

    女子从幼时开始缠足,在长大的过程中定型,终其一生都需要持续缠裹。

    在进行缠足时,先将大脚趾意外的四个脚趾弯下去,紧贴脚掌;其次是使脚趾骨折向脚心;最后是使脚掌信裹出一道深缝,整个脚裹成弓形。

    “天啦,这样的脚还能走路吗”高阳公主快被缠足吓到了,看到后面的三寸金莲,吓得看了一眼就不敢看了。

    “这不是被人抱着吗”太平公主一声冷笑,对后世的男人深恶痛绝。

    她心里浮现浓浓的不甘。

    天幕说,大唐后面也对女人限制越来越深,大唐后面的宋明清更是一代不如一代。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风气

    太平公主看向母亲,正好看到母亲看向自己的视线。

    四目相对,太平公主前所未有的眼神坚定了起来。

    “太平。”武瞾笑了,看到了太平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笑道“天幕说大唐也有割肉侍亲和缠足,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

    太平公主深深拜下,心里涌上一阵前所未有的激动“是,陛下。”

    她要真正的去接触民间,去看到别的女子经历的苦难,去寻找她真正想要寻找的意义。

    也许,真正感受到了女子的苦难,这位从小在宠爱中长大的女人,才会真正的明白母亲。

    清朝,山西,不少女子坐在深宅大院里抬头看着天空,听着天幕上对于缠足的痛恨,有些茫然地低头看看自己的脚。

    缠足不好吗不是说贵族女子才有资格缠足吗这不是荣耀的象征吗

    “阿娘,我可以不缠足吗”有年幼的女孩子刚刚开始缠足,听到天幕似乎不赞同缠足,连忙问母亲。

    母亲头也不抬就凶狠地骂回去“不缠足谁娶你嫁不出去在家当老姑娘丢人现眼”

    女孩子只能默默低下头,把想说的话憋回去。

    可是缠足,真得很痛啊

    但是不缠足,可能真得嫁不出去。

    山西作为晋商发源地,最喜欢小脚。

    因为当女人被缠住脚,住进高高墙壁的深宅大院中,就再也无法出门,无法做出让在外经商的晋商们最担心的事情。

    让女性缠足,也不仅仅是因为所谓的汉人骨气,还因为男人的特殊癖好。

    清朝文人方绚写书香莲品藻,在里面把小脚分为三贵,分别为肥、秀、软,还把小脚分成了十八种,每种形状都有具体的名称。还提到了小脚的九品、四忌等等对小脚的评价标准,一时间风靡一时,方殉因此声名鹊起。

    玄烨“”

    这竟然是他大清的文人

    前朝是出大文豪大诗人大书法家,他大清的著名文人竟然出名的是写小脚的书

    这还不如写美食的书呢

    而天幕放出了更过分的画面,只见一群文人捧着女子的绣花鞋,表情十分痴迷,捧在手心闻着,嗅着,甚至脱下绣花鞋装酒喝,写诗作对,美其名曰“鞋杯令”。

    玄烨捂住眼睛这都是什么鬼

    汉人男子所谓的骨气,就是这种玩意吗

    到清朝末年,八国联军侵华后,当时许多男性受到外来思想冲击,开始出国留学,解放思想后思想走到另一个极端,以缠足为丑,如果家中父母与缠足女订婚了宁愿退婚跑路也不愿意娶回家。

    “什么宁愿退婚也不愿意娶,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清朝光绪年间,许多家中有女儿的父母比女孩还要着急。

    他们给女儿缠足,为的就是能让女儿嫁个好门第,改变家族的命运毕竟,学贵族女孩子琴棋书画、看书识字都需要成本,但是缠足不需要,只需要从小开始狠狠心,长大后不断地勒紧,忍住疼痛,就能凭借一双三寸金莲翻身逆袭。

    这时期的“赛足会”之所以流行,从起源地山西一直发展到全国,很大的原因也在于此。

    明明古代常说,女子的足不能轻易给别人看,可是赛足会上,遮住脸只漏脚,一群男人逐个点评,看着脚开始狂欢,兴奋,恨不得立刻上手。

    可是听到缠足女原来到清末不流行甚至嫁不出去,许多父母就着急了。

    光绪年间这个时候,清朝国内已经有很多洋人,听天幕的意思,迟早要完,那自家女儿怎么办

    山西,一户农户家中,一位母亲正拿着长长的裹脚布准备给七岁的女儿缠足,女儿痛苦地嚎哭着,被母亲和奶奶死死按住强行缠。

    这时父亲走了进来,站在门口没进来骂道“别缠了,谁知道大清什么时候完蛋,女儿嫁不出去怎么办”

    奶也不太,继续要上手“完蛋了再说,真嫁不出去多丢人。”

    “缠足了,那什么八国联军打来了怎么跑”父亲不耐烦道,“我们两老家伙跑不动,你让孩子也跑不动吗”

    母亲和奶奶齐齐犹豫了。

    她们自己都是缠足女,怎么会不知道缠足后根本没法走太远,更别提跑步,走一步都会痛。

    村里附近就有山林,每次遇到劫匪强盗下山抢村子,往山林里一躲,等劫匪抢走了满意的鸡鸭米粮再回来。

    至于山里,地形复杂,不是熟人都会迷路。

    女孩子小声带着哭腔“真不缠了吗”

    “不缠了不缠了,以后遇到那些洋人跑快点躲起来,千万别被他们抓到。”

    父亲严厉叮嘱道。

    他怕女儿跑不动不是怕她会死,是怕她被洋人污辱失去名节丢整个家族的脸面虽然他所谓的整个家族,不过就是村中几户人家,但这时候贞节观念深入人心,他们村也有贞节牌坊,耀了,可不能让女儿丢人。

    你看,女性到底美不美真得是女性说了算吗从头到尾,都是男性决定你的脚自不自由,该不该缠。

    清朝时期发现的墓中,大量的女性缠足,脚骨畸形。而脚作为人身体的支撑点,决定了你全身骨骼是否稳定,也决定了你的盆骨是否稳定。

    这也就意味着,当你脚部无力时,你的生育能力会受到更大的影响,负面影响那种。

    现代的陵墓发掘中是有发现缠足的女性骨架,不止是脚部畸形,对下肢都有影响。

    天幕放出缠足女的骨架,与正常的骨架对比。

    古人并不是没见过人骨头,尤其是战乱年间,坟墓被掘,人骨头被野狗叼地到处都是。

    只是没有见过那么完整的人形骨架,尤其是缠足之后的骨架。

    再对比一番正常的骨架,就能明显看到缠足后的骨架不止是脚趾骨头异常,连下肢也变得畸形扭曲。

    “好吓人,这样怎么会有人觉得好看”明朝女名医谈允贤一边快速画下骨架,一边皱眉嫌弃男人的审美。

    她一笔一划,认真地将两个不同的骨架画出来,打算日后,凭借这两幅图劝说女病人不要再给家里的女孩子缠足。

    尤其是天幕说缠足影响生育,相信在生育和嫁高门的选择下,一定会选择生育。

    不能生育,哪怕嫁入高门也还是吃苦,哪怕是娘家人也不会为女儿做主。

    目前所发现的清朝满族人墓中,缠足女

    基本没有,说明满清政府一直没有放开允许满女缠足。一直到道光年间,朝廷还颁布了禁止旗人女子缠足的敕令。

    不管他们是出于民族观念,还是出于对马背上的执念,这一点起码还是好的。满女的花盆底好歹也不至于让脚骨畸形。

    原本还跟风自己缠足的满女们连忙把自己特制的绣花鞋扔了。

    “原来缠足这么恐怖,缠过的脚这么丑”

    “还好皇帝陛下没允许缠足,你再缠脚就废了。”

    她母亲急吼吼上来检查她的脚,捏了又捏,发现脚骨没断折才放心。

    缠足不仅会导致女性足部畸形,坏死感染,最重要的是会导致难产。

    一边逼迫女性缠足,一边在舆论环境上各种打压女性,活生生折腾掉了一半的劳动力,你不落后谁落后

    荆咕想到清朝,是最觉得可惜的。

    因为清朝既有高产量的粮食进入中原,保暖御寒的棉花种植纺织也成熟,而且人口大增,达到了封建王朝时期的巅峰,四亿多人口。

    在清朝全盛时期,疆域面积也达到了1300万平方公里,是除了唐、元之外第三个面积达到千万平方公里的大国疆域。

    但是,清朝对思想的控制、对汉人的压制、对女性的打压,也达到了极致。

    单纯从劳动力、从生产力来看,也属于自废一臂。

    女子生在明清,是最可怜的。

    从小的时候,会因为是女婴被掐死、溺死、活活用针扎死,就连抛弃已经算好的;

    长大后,要缠足;嫁人后,要割肉侍亲;丈夫死了,要毁容守节;自己死了,要被挖走尸骨去配冥婚。

    当女子被逼到绝地,最后不得不反抗,也是最惨烈的反抗。

    一系列的介绍,本来就让古代的女子心生绝望。

    到了这个时候,女子们在不同时代哀哀地哭了起来。

    谁在刚缠足时不痛谁不是挣扎着不想缠被强行按住缠得

    割肉的时候不疼吗毁容的时候不疼吗

    不,一直很痛,一直很痛。

    她们本以为,所有女人都是这样,因为母亲和其他长辈总告诉她“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这就是命,女人的命,你要认命”,说“我都是为你好”“等你以后就知道了”。

    可是现在天幕告诉她们,不是的,不是所有女人都这样。

    不说几千年的后人,就是她们的前朝,也不是这样。

    可是她们,又能怎么办

    在清朝时期,因为法律对女子越来越严苛,女人被逼的根本不想嫁人。这时,比起嫁人之后活活受罪,她们宁愿把妻子的名分给一个已经去世的男人,这样她就可以对外宣称自己是寡妇,需要守节。

    清朝时期,还诞生了自梳女,一辈子不嫁。如果有人逼迫嫁人,甚至会采用自杀的方式抗争。

    清时女子还会把头发盘起来,梳成已婚妇人的发髻,表示

    自己终身不嫁,这种行为称为“自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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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性格刚烈的女子甚至采取自杀等极端的方式,向家人抗争。

    清朝广东地区还诞生了一个由妇女们成立的民间组织金兰会。

    妇女们义结金兰,共同约定好不嫁或依次而嫁或共嫁一人。当其中一人出嫁后,她也不会立刻去男方家中,而是会返回娘家待着,直到所有姐妹都嫁出去,才返回男方家里。

    当金兰会中某个姐妹被欺负后,所有女子就会约定一起自尽。

    一个身穿蓝色衣裙的女子捂着脸走进一间小楼,里面等待着的一群同样发髻的女子们发现了她捂着脸的样子不对劲,连忙上前“你这是怎么了”

    女子放下手,露出脸上的青紫,哭哭啼啼道“他打我。”

    “打你就是打我们所有姐妹”女子们义愤填膺,一番讨论后,先是去找女子的夫家说道,然而被打了出来。

    又去找官府打官司,想让二人离婚,谁知被骂“没骨折算什么打人,这不还好好的吗”,又给赶了出来。

    这期间,女子夫家的人甚至强势的来要人,带着一群人把金兰会居住的小楼一通打砸后,粗暴地把女子又给拖了回去。

    “没办法了,只能走最后一条路了。”领头的女子露出决然之色,“要死,我们一起死”

    夜晚的时候,被打的女子得到密信,再次从夫家逃出。

    夫家一群人举着火把,气势汹汹来金兰会找人。

    推开门一看,门框内只剩下高高挂起的一双双小脚。

    为首者一声惨叫,在门槛处跌倒,门被推开,露出室内房梁上飘荡着一大片的尸体。

    刚刚愤怒离开家的妻子、还有妻子生前的所有姐妹,已经全部在金兰会宅子里自缢了。

    阴森森的怨气扑面而来,无论是天幕里的夫家人,还是天幕外的古人,集体被煞住了,吓得好半天不敢说话。

    这不是一个人、几个人的事,这是整整一个群体,饱含怨恨艰难生存了几千年后,发出的无声的抗议。

    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对这个吃人的世道发出抗争

    既然不让我好好活着,那我就好好去死

    当女子从出生起就被溺死,女婴的出生率远远低于男婴,男女比例差距越来越大,男人只能选择与男人结为夫妻;

    当然,不是所有男人都能接受男色,于是民间产生了。

    清末时期,华北地区是一个溺杀女婴的高发地区。

    根据后世的粗略统计,华北地区每1000名女婴中就有300名女婴被溺死,达到了三分之一的惊人高度。

    这样一代代的溺杀女婴带来的后果,哪怕是经历了战争和饥荒,男性与女性的性别比例依然高达12

    9100。男多女少,

    加上大量女性被权贵占有,

    以致于民间有四分之一的男性难以结婚,大量的男性终身未婚。

    当大量适婚年龄的男性娶不到妻子,就会对社会产生怨恨,不满,变得焦躁不安。

    于是,华北出现了大量的游民、流氓,他们酗酒、打架、赌博,甚至成群结队去打斗、偷窃、落草为寇。

    再然后,怨恨的男青年们成群结队,开始抢女人。因为对权贵十分怨恨,最喜欢抢权贵家的千金,现在影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山贼抢千金当压寨夫人,其实源头就来自于清末时期的光棍起义。

    影视剧里,山贼可能有情有义,能给千金女主一个好结局,可是现实里要残酷许多。

    华北的光棍造反,汇聚的人口越来越多,最后与太平军余部汇聚,规模达到了10万之多,正式形成了“捻军起义”。

    捻军作乱16年,起初因为是街头混混、大龄男光棍组成,不被清政府看在眼里。到后面汇聚的流民越来越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并且抢到了火器,清军想要剿灭也变得艰难。

    16年时间的清剿运动中,清政府花费了无数银子和精力人力,才勉强将捻军起义平息。

    可以说,10万光棍,差点让大清亡国。

    然而灭了一个捻军起义,等待清政府的,还有越来越多的其他起义。

    这样的,是明清当权者一手造成的,是无数男人不断地打压女性、导致女性越来越少造成的。

    你们自己造就的恶果,终将由自己品尝。

    朱元璋已经被太医唤醒,全程铁青着脸听完。

    天幕对明清时期对女性的打压明显十分不满,朱元璋开始还只觉得是后世女子过于嚣张、毫无礼仪、不敬先祖,但是在听到打压女性带来的后果后,朱元璋终于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会带来怎样恶劣的影响。

    他闭上眼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父皇”此时还健在的朱标小心翼翼上前呼喊。

    “都记下了吗”朱元璋闭着眼睛,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随着天幕的指责消失殆尽了。

    他不敢想象,现在民间有什么反应,对他是如何的怨恨。也不敢想象,大明朝后面的皇帝会如何荒唐才让千年后的后人如此不满。

    朱标恭敬道“记下了。”

    “挨个处理吧。”朱元璋疲惫地睁开眼,“既然天幕已经提醒了,那就一件一件改善吧。”

    朱标“是。”

    “让你那些兄弟们,都别闲着,给朕干活去”朱元璋猛地眼睛一瞪,一想起后面的皇帝就想起那些蛀虫一样的宗亲。

    “既然享用着百姓的供奉,就不能真当猪一群蠢货,真是给老朱家丢人”

    伴随着朱元璋的怒火,朱标知道,藩王们的好日子结束了,看来,大家要集体忙活起来了。

    而这,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始。

    太平天国运动得到民间百姓大力支持,其中很大一

    个原因,是在天平天国里喊得口号是“男人都是兄弟,女人都是姐妹”

    ,入城后不烧杀抢掠,设置女营让女性参与劳动,开始允许女性参加科举,并且有了女官、女将军。

    在清朝那么个打压女性的大环境下,依然有许多优秀的女性脱颖而出,足以说明女性哪怕没有社会支持,凭借自己的能力,依然可以十分优秀。

    女状元洪宣娇,她也是华夏第一个女状元,也是洪秀全和萧朝贵的得力助手。据野史记载,她还参与了天京事变。

    女将军苏三娘,卞三娘,二人原本是天地会首领,战力卓群,加入太平天国时是带着大部队士兵一起加入,属于本来就很有实力和资产;

    还有大量的女兵,既参与生产也参与战斗。

    女兵最多时候编40军,军的编制是每军25个卒,下面是两,再下是伍。全军2500人,40个军10万人以上,也就是说最多时期有10万女兵。

    还有在太平天国朝廷的女官,参与政治和文职各种事宜。

    清政府不把女人当回事,但是太平天国将领出身底层,看到了女性多么优秀,选择男女平等,也是顺应大势,得到了更多支持。

    当太平天国遗忘了初心,变得越来越腐败,与他们唾弃的清政府也没两样后,也就彻底走向灭亡。但不可否认,起初他们的眼光,已经站在了时代的浪峰之上。

    你不把女人当回事,你的敌人重视,他们就会得到大力发展。

    太平天国就是清政府时期出现的,这让清朝的皇帝们更有危机感了。

    “清朝后面怎么这么多危机”

    弘历前所未有的头疼了。

    原本还自鸣得意,现在也高兴不起来了。

    内部有捻军起义,太平天国,外部有八国联军,天幕说都说了,怎么不说说该如何解决

    当明清在各种打压女子时,西方的女人开启了世界的新篇章

    一位位优秀的女皇让大家知道,女人从来不是生来缺陷,也不是生来柔弱。

    一位位勤劳的女工也让大家知道,想要建立富强国家,从来离不开女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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