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是夜。

    萧寻光离开好一会儿,萧寻初还独自坐在廊下观赏天空。

    他甚至难得地取出了“折千桂”

    这是月县先前的知县胡未明酿造的酒。

    此酒配方本已在世间绝迹,但谢知秋从胡知县生前的手记里找到了折千桂的配方。

    她将配方留给了月县的百姓。后来辅以她本人独赴龙凤楼、为胡知县翻案之类的话本故事,折千桂一举成为月县闻名于世的特产,连在梁城都能买到。

    谢知秋与萧寻初都不太喝酒,但他们会在家中放几坛折千桂,作为对月县的回忆。

    萧寻初平时几个月都不会想起来要小酌,今晚却难得地在夜晚品酒,喝了两三杯。

    天空不知何时放晴了,暴雨止歇,晚风吹开乌云,露出一轮清透的圆月。

    萧寻初披散着长发坐在屋前,宽松的白衣与月光同色。

    微风吹动他的发丝,他手持白瓷酒盏,望着空中皎月,感慨道“想不到今晚竟还能云开见月。雨后的明月看起来是比平日皎洁。”

    谢知秋凝视片刻,从屋中走出来,坐在他身边,一同赏月。

    她道“俗世污浊,而青空无垢。偶尔能见到这样的月色,确实会让人感到不枉此生。”

    萧寻初递过酒盏,笑着与谢知秋轻轻碰杯。

    二人各自饮下一口。

    淡酒过喉,萧寻初忽而道“多谢你,谢知秋。真没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从大哥口中听到那样的话。”

    萧寻初从未对人言过。

    他其实,是感到孤独的。

    在十四五岁的年纪舍弃原本拥有的一切,与父母决裂,违逆世俗的认知潮流,顶住无数流言蜚语,一个人住到山上,学习从未得到认可的隐世之学。

    后来师父去世,师兄弟争吵决裂,所有人都放弃离山,唯有他一人还守着那一间看得见师父坟茔的草庐,日复一日,夜复一夜,当着无人理解的“怪人”。

    在谢知秋出现之前,他没有遇见过肯定他的人。

    但谢知秋赞赏他的知识技能,引他下山,并用她的方式,帮他将这门学问的成果应用于世。

    若不是谢知秋,他和兄长大概一辈子都不了解对方在干什么,他也听不到自己兄长说出这样的话。

    其实无论由谁来肯定他,他都会高兴。

    但当这样的人中出现一个他的亲人时,萧寻初内心涌现出的喜悦,甚至超乎他自己的想象。

    萧寻初定了定神,方言道“毕竟我刚对你表明心意,再说这样的话,可能听上去像刻意给你灌甜言蜜语,不过此言的确字字发自真心。

    “其实,我时常在想,遇见你,于我而言,许是此生最幸运的事。”

    他想要说这话的原因,其中甚至不包括男女之情。

    谢知秋现在还在计划建设帮助工匠的义学,她的打算是先将教育体系建起来,然后逐渐将墨家的学说融入

    其中,等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的人多起来,话语权自然会增大,后续便可将全部思想公诸于世。

    日后方国会变成什么样,萧寻初光是展望起来,都感到无比期待。

    谢知秋听萧寻初这样说,手轻轻一晃,酒盏中心泛起一圈小小的涟漪。

    她平时做事很果决,但却不太擅长应对这样的答谢。

    尤其这话从萧寻初口中说出,正如他所言的,有一点点像甜言蜜语。

    谢知秋晃了晃神,方才应道“嗯。”

    “哦雨竟然停了。”

    “出月亮了”

    “真是天公作美,连老天爷都不忍坏诸位大人的雅兴,这才放晴啊来来来,快作诗,谁先来一首”

    “既然如此,我先来”

    入夜,梁城一座台楼之上,仍是热闹非凡,不少人齐聚于此,以文会友。

    这批人中,不少都是朝中官员,不过比起齐家的各种诗会花会,这些人的聚会要来得朴素许多。

    若是齐慕先那一派人举行文会,往来之人必定非富即贵,不说人人都是朝中重臣、王宫贵胄,至少也得有名有姓,方可踏进齐家门槛。而且文会上必定有美酒佳肴,齐慕先喜松,各种名贵的盆栽松树亦是为人津津乐道的亮点。

    相较之下,今日楼台上这些人,喝的是廉价的清酒,赏的是免费的风月,席间有朝廷命官,但也有两袖清风的寒士,纯粹以志趣结交,而无关权势

    他们自诩文人“清流”,明面上不曾挑明,但私下都与齐慕先那一派“浊流”割席,十分厌恶齐派以利而合、专权朝堂的做派。

    若是谢知秋在此,多半会发现这些人中有几个熟面孔

    当年在太学指点过她的太学博士严仲。

    严仲那个养八哥的好友。

    还有她在大理寺时提携她许多的大理寺少卿祝维平这人是有点墙头草的做派,其实是会一部分刚直之士不屑的,但他为人处世方面还算清正,又确有学识,还是被接纳了进来。

    今夜本来天气不佳,不适合同聚,但赏景会友,重要的是“友”,而非其他。

    况且在狂风暴雨中饮酒品诗,倒更有文人墨客喜爱的狂士风范,别有风雅之感,众人七七八八互相拉了拉,居然还真凑齐了一批人。

    众人在高台上,眼见着天空放晴还出了月亮,都极为兴奋,认为这是难得的经历,纷纷写诗助兴。

    在写出几首不痛不痒的诗后,忽然,其中一位寒士道

    “旭日繁星尽齐天,乌云霾雨覆幽台。一夜萧风拂雾去,忽见皎月出颜来。”

    此诗一出,众人面面相觑。

    不久,有人笑道“王兄,你这是诗中有话啊。”

    要是在公开的场合,这诗就要惹麻烦了,但这是好友私下相聚,且彼此知根知底,说话尺度也就可以大点,更何况没事骂骂齐慕先也算是大家的惯例活动,反而可以使话题更加热络。

    那寒士将手中之酒一饮而尽,故意装傻道“我有什么话,世人苦齐天久已,我这是痛快,痛快啊”

    我敬王兄一杯,我懂王兄,我也痛快”

    “王兄你平时看到哪个官员都要骂骂咧咧,头一次见你夸人不过我也懂你,来,喝一杯”

    众人喝了一轮酒。

    这时,其中一人问坐在角落里的中年人,道“史大人,依你之见,齐慕先这回能倒台吗这可是他近二十年来受威胁最大的一次了,若是再不倒,真是老天都奈何不了他。”

    中年人大约五十来岁,一把年纪了,打扮却不大修边幅

    他头上只插了支木簪,身上的常服宽大松敞,喝酒时他将酒撒了,袖子上染上一大片酒渍,但他全然没在意,继续喝酒品诗,完全没有更衣的意思。

    在文会上,他其实没怎么说话,但众人交谈时,偏偏都不会错过他的意见,显出一种特殊的尊敬。

    此人名为史守成。

    是当今的礼部尚书,亦是这个不拘一格的文会中心人物。他崇尚以义合,不以利合,广结天下君子,是这里的老前辈。

    听到那位文友问他的话,史守成略顿了顿。

    他道“不好说,齐慕先于方和宗有恩,和宗是安宗与当今圣上的父亲,这种威望不是轻易能扳动的。

    “萧寻初现在看着风头是不错,但太年轻,未来还不可知。”

    那文友有些失望“史大人也看不清啊。”

    这时,另一人道“不过,这个萧寻初虽然年轻,瞧着却像个实干的人我早就觉得梁城赋税太重,应该予民减负,奈何这事阻力重重萧寻初能将这事办下来,我就敬他三分

    “当然,他一开始说减税能增加财政,我觉得完全是天方夜谭,以为只是为推动此策找个借口,没想到这人不愧是二十岁的状元,脑子是和普通人有些不同。”

    此话一出,又有人附和“我也蒙他关照了。你们知道,我一直想修梁城外的水渠,奈何上级唯利是图,捞钱捞得厉害,要出资就一毛不拔,全然不将民生放在眼里如今换了萧寻初主事,他亲自过问了城郊农田的情况,我抱着试试的心态提了提水渠,没想到他只是考虑了一下,就做主同意了我以前可和他完全没有交情,也没送过礼什么的。”

    “那水渠修的是好,才几个月,外面麦田就金灿灿的了而且他好像也没抢你功劳。”

    “要我说,这事本来就是应该的。只是其他人太差了,才衬得萧寻初好些。他有些想法还是过于激进了,而且花了不少心思在扶持工这一业上,对根基的农重视却不足,听说他早年想当工匠,这样做未免私心太重。不过,大部分方向确实是好的”

    一群人文人说来说去,都对“萧寻初”这个人赞赏颇多。

    尽管其中也有苛刻挑剔的指摘之词,但比起他们以前点评朝中其他官员的刻薄,这已经算很好了。

    这时,其中

    一人又问道“史大人,虽说我们往常是不掺和这些事的,不过齐慕先现在看起来摇摇欲坠,是扳倒他的好时机。

    “这么多年了,这可是难得的机会。

    “史大人可有考虑与那萧寻初走得近些,或者暗中协助一二当然,若是史大人邀请他一同来文会上聊聊,我等自也是期待的。”

    史守成一顿。

    他看上去像是考虑一下,才道“再说吧,再说。”

    文会上气氛热络,不久话题就转了风向,又聊别的去了。

    然而,史守成却沉寂下来,没有加入他们,反而自己独自凝思。

    实际上,不用其他人提议,关于是否要拉近与萧寻初的距离这件事,他早就反复考虑过多次。

    他一般是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他们与齐慕先那帮凭借利益凝结的乌合之众不一样,他们是靠志趣与才学走到一起的,非但高尚许多,而且绝非结党营私之辈。

    但事实是,要在朝堂长久而立,如果没有靠得住的朋友,简直千难万难。

    必要的时候,他们彼此是一定要互相帮助的。

    在萧寻初出现之前,史守成自认是齐慕先最大的对手。

    他承认齐慕先有能力,但同时也看不惯他一手遮天的作为。所以,史守成不断在发掘并提携他认为品行高尚、务实能干的人,逐渐地,他在朝中同样拥有了一些名望和力量。

    当然,他还全然斗不过齐慕先,所以多年来,他始终蛰伏不发,没有与齐慕先正面冲突。

    齐慕先多半看得出他的心思,但齐慕先做人会留一线,并非赶尽杀绝的人。

    他大概是觉得史守成这批官员都还算可用,朝廷总还是需要有人做实事的,于是留了他们下来。虽然这些年,齐慕先偶尔也会打压一下史守成的人、适时铲除一下他们的成员,但总得而言还是给了一条生路,始终没将他们摁死。

    齐宣正这事,史守成很看不惯。

    齐慕先这个儿子,又逛窑子,又杀人,后面还想以权压人,实在是败类中的垃圾,没一点可取之处。

    可是,当“萧寻初”这个人冒出来,他心情又很复杂。

    起初,“萧寻初”凭借月县雨娘案名声鹊起,他觉得不过是个朝中新秀,又会昙花一现,过不了多久就会销声匿迹。

    后来,“萧寻初”凭借天鹤船讨好新帝,又与齐慕先逐渐走得近,他又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心想又是一个沽名钓誉之辈。

    再后来,“萧寻初”竟试图在齐宣正之案上与齐慕先对着干,史守成心说年轻人就是不理智,这下大概彻底完了。

    结果,“萧寻初”竟一手逆转乾坤,还凭借此案让自身威望一飞冲天,一举成了足以与齐慕先分庭抗礼的人物。

    每回上朝,史守成看到“萧寻初”那身紫色公服,总是感到说不出的刺眼。

    他是喜欢提携年轻人。

    可是,如果一个年轻人把他酝酿多年想干的事干了,一举超到他前面,那又另当别论。

    二十岁中状元也就算了,这个“萧寻初”今年才二十三岁,竟然官至参知政事。

    史守成是三十五岁中的进士,拼搏二十余年,好不容易当上礼部尚书。

    今年他五十九岁了,这么一把年纪,上朝居然要站在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后面,将这种毛头小子当作顶头上司。

    个中滋味,唯有亲历者才会明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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