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金走到沈秀面前,拿出两张画像,“老人家,您可见过这两人”
沈秀唯恐声音露出破绽,不说话,只摇头。赵金金又问常安乐。常安乐也摇头,“没见过的。”
线索到这里就断了。赵金金环顾寺庙,眉心微蹙。她问谢扶光,“扶光,可有什么发现”
“没有。”谢扶光的声线轻而悦耳。
听到这好听的声音,常安乐不自觉又抬头,去偷瞄谢扶光。他偏转眼角,礼貌而又优雅地对她微微一笑。
常安乐怔怔,一时呆了。
赵金金从兜里取出一锭银子,“老人家,多谢。”
沈秀连连推拒,赵金金却不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转身就走了。
待赵金金和谢扶光离开寺庙,沈秀猛地大喘出一口气。像是溺水的人突然得到空气了一般。
一看到谢扶光,那种浑身动弹不得,喉咙涌血的剧痛便应激似的席卷而来全身,她对他当真是又恨又怕。她对他的恐惧,更甚于司马烨。
“杨爷爷,方才那位哥哥”这边厢,常安乐还呆呆的,她眨巴睫毛,“方才那位哥哥笑起来真好看。”
“好看,但很危险。以后若你再遇到他,一定要绕道走。”沈秀叮嘱道。
“啊”常安乐乖乖点头,“嗯”
沈秀拿起碗,灌下一碗凉水压惊。冰凉的水划过嗓子,她扶住额头,面前浮现出方才赵金金拿出的画像。
画像里,一人是赵金金的母亲,一人是掳走赵母的贼人。赵金金与谢扶光没在京城寻到赵母,便随着线索一路南下,途经锦州。在锦州遇到原主,紧接着原主就被谢扶光杀了。
再过一段时日,他们就要去锦州城了。
沈秀拿起赵金金给的银子,放到常安乐手里,“安乐,这钱给你了,你省着点用,能用好些日子。”
“这钱是给您的。”
“不是,是给我们的。”
“那我们一起用”
“你拿着用吧,我过段时日要离开这里。”
常安乐神色微微一僵,“杨爷爷,您要离开这里您要去哪里”
“我要很远的地方,去找人。”
默然半晌,常安乐面露紧张,生怕被嫌弃似的,她吞吞吐吐,“杨爷爷,我可不可以”
“什么”
常安乐语气里带着强烈的孺慕,“我可以跟着你一起走吗我能帮您找人,能帮您讨饭”
“不可以,你跟在我身边不安全。”沈秀扯了一个谎,“我要去的地方危险,你不能跟着我。”
“我不怕的”
“可我怕。我担负不起你的性命。”她摸摸她的脸,“等我找到了人,若以后有缘,会再见面的。”
“我的性命不用你担负杨爷爷,您带我一起走好不好”
沈秀还是拒绝。
常安乐耷拉下肩膀,整个人消沉下去
。沈秀虽不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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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身都性命难保,如何能带着她一起走。
一晃三日过去。这一日,沈秀假装无意间提起,“街上官兵还是搜查得很严”
“对呀。”常安乐抱住膝盖,“希望他们找不到那位姐姐。”说完她捧起小破碗,“杨爷爷,我去要饭了,晚上再回来。”
然而直到天黑尽,常安乐还未回来。平日里这个时候,她早已归来。沈秀又等了些许时候,常安乐还是未回来。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沈秀起身,走到寺庙门口,去瞧路口。
黑漆漆的路口,不见半个人影。她略微一犹豫,走出大门,来到路口。
在路口等了半个时辰,也没等到人。倏然有人举着火把喊道“谁在那里”
是三个巡逻的官兵。沈秀急忙低头。其中一官兵道“好像是一个老乞丐。”
三个官兵不再关注沈秀,拿着火把径直越过她。她刚松下一口气,官兵毫无预兆,去而复返。
一官兵将火把拿近,照着沈秀的面庞,“姓甚名谁,籍贯何处”
沈秀痴痴呆呆,“嘿嘿,嘿嘿嘿。”
“傻子竟是个傻子”
“走吧,就是个老傻子。”
“等等。即便是个傻子,也得弄清楚籍贯,若没有籍贯,那便是黑户流民,若是黑户流民,得先抓起来再说。”说话的官兵极为谨慎。
正装傻的沈秀心头一跳。紧接着便听到官兵问“老头儿,籍贯,告诉我籍贯。”
她还是嘿嘿笑,眼神呆滞。
“就是个傻子,咱也问不出来啊”
“那就先把他抓起来。”
沈秀暗道糟糕。她脑中灵光一闪,倏地瞪大双目,指向官兵身后,“鬼鬼鬼啊”
等官兵转过身去时,她拔腿就跑。
“追”官兵反应过来,迅疾追上去。
“站住站住”
沈秀快步跑出路口,跑进人群里。她跑得飞快,人的潜力无穷大,在死亡的胁迫下,从前800米跑步测试不及格的她,速度竟也能这样快。
她觉得她现在的速度,甚至可以去参加田径比赛,与飞人博尔特在跑道上共竞技。
当她发现前面也有追兵追过来时,她脚步停了一下,前后都有追兵夹击,她已无路可逃。
就在这时,她发现左斜方有一辆马车,魏长生与魏朝清正在上马车。
那一刹那间,沈秀心里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魏朝清乃大善之人。魏长生与她有些交情。她若陈情求情,说不能能有转机,能自救。她决定赌一把
她在人群里一个闪身,飞奔向马车。她抓住魏长生的衣袖,“长生救我”
熟悉的声音刮过耳侧,魏长生愣了一下,一转头,便见一陌生老爷爷抓着他。
他错愕,“你”
她语速急促,音量极小,“长生,我是沈秀现在有人在抓
我,请救救我”
魏长生瞳孔快速收缩,下一瞬,他飞快将沈秀拽进马车里。进了马车,魏长生急问“姐姐你怎么这副样子”
“我没办法,为了躲避追兵,必须这样乔装打扮。”
车帘子被掀开,魏朝清进入马车,沈秀膝盖一屈,跪下来,“夫子救命”
一向眉目温润的魏朝清,此刻神色极其严肃,“你乃逃奴。”
“逃奴”沈秀脑子飞速运转,“不、我不是逃奴,我并不是奴隶,我只是在司马世子殿下身边当丫鬟,但我没有卖身,我还是良籍”
“此话当真”魏朝清意外。
“千真万确夫子您可以去查我的籍贯,我并没有卖身”她磕头,“夫子请救我,我本是锦州人氏,被人掳至京城,有幸得世子殿下所救,但”
她言简意赅,将所有事情通通道出来,“我没有偷窃,我是清白的,可世子殿下不信我,他将我软禁,后又让我伺候他我每日朝不保夕,随时担心自己会掉脑袋。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整日担忧自己性命不保,我只想活命,只想活命而已所以我不得不逃。”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簌簌而下。
得知她的遭遇,魏长生滞住,他的眼睛立时湿润起来,“姐姐”转而面向魏朝清,“舅舅,姐姐她好可怜,我们救救她”
静默良久,魏朝清道“你说你并未偷窃,然这只是你一面之词。”
“我对天发誓,我若是小偷,我天打五雷轰,我不得好死。”沈秀举手发誓。
“舅舅我相信姐姐,她定不会偷窃舅舅,你救救她吧,求求你了”魏长生摇晃魏朝清的手臂,“救救她”
魏朝清的视线落在沈秀身上,默然许久。
若沈秀所言非虚,那她的确不是逃奴。不仅不是逃奴,还是一个倒霉透顶的可怜女子,若事实真如此,他可以放走她。
然事实真相如何,须调查一番才能定论。他道“此事我会查清,若你未有半分虚言,我会放你走。”
不是直接将她交给司马烨。而是准备调查一番,这是好事。沈秀大喜过望,“多谢夫子”
魏朝清“起来,坐下吧。”
沈秀赶紧爬起来坐下。等她坐好,魏朝清吩咐车夫回府。
先前沈秀跑得满头大汗,此时脸上汗珠直淌,汗珠滑着脸上的“化妆品”和泥土,使得她整个非常黏糊斑驳。她用手背擦汗,一抹一黑。
魏朝清将一块雪白的锦帕递过来,“拿去擦。”
“不用,谢谢夫子。”
她拒绝,他也不勉强,便将帕子拿了回去。
大抵一刻钟后,车子抵达魏府。车子一到魏府,就有下人迎上来,“大人,宫里来人,请大人即刻前去玄阳宫,圣上有要事相议”
魏朝清吩咐交代了魏长生几句话,重新上马车,朝皇宫而去。
沈秀跟随着魏长生,一路进入魏府。魏府并不似
公主府那般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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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透着轻淡宁神的书卷香。
将沈秀带到一间卧房,魏长生道“姐姐,你就先住这里。”
房屋古朴雅致,简约又不失精致。沈秀说了声谢谢后坐下。魏长生也坐下,“姐姐,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清白的,舅舅一定会调查清楚的。”
沈秀没想到,魏长生竟如此信任她。他似乎一点也不怀疑她,完全无条件信任她。她不知他为何如此信任她。毕竟他们相识并不久。
魏长生说完,又继续道“这几日你在哪里躲着有没有受伤,有没有饿着”
“我躲在一处破庙里,没受伤,也没饿着。”
“那便好。”注意到她蓬头垢面,浑身脏污,他起身,“姐姐,我叫人备水,你且梳洗梳洗。”
浴桶里热气蒸腾。沈秀脱掉脏兮兮的破烂麻衣,进入浴桶里。温热的水流划过皮肤每一处,若一双温柔的手,缓缓按摩着她,安抚着她的情绪。
搓洗片刻后,她累得趴在了浴桶边缘。歇息了一会子,继续搓洗,洗净一身泥水,她感觉自己仿佛轻了好几斤。
她穿上衣裙,拿布巾擦头发。头发擦到半干,下人敲门,问她可洗浴好了。她应了声。
不多久,魏长生进屋,“姐姐,我让人准备了一点吃的。”
他一进屋,就见沈秀发丝半干,两颊带着洗浴过后的红潮,烛光映着她微湿的头发,映得每一缕发丝都盈盈润亮。
魏长生怔然,他红着耳朵,让下人将吃食端上桌。沈秀瞥了几眼下人。
待下人离去,沈秀道“长生,如今京城里大街小巷都有我的画像,你们府里的人若看过画像,认出我来,万一有人给世子殿下那边报信”
魏长生“姐姐你不用担心的,舅舅早就想到这一点了。”
“真的不用担心”
“嗯嗯”
沈秀放下心来。她将湿润的长发挽起来,去瞧桌上的吃食。
“这时候太晚了,不宜多食,多食易积食,积食难克化,所以只给你准备了一碗比较容易克化的鱼片索饼鱼片汤面。”魏长生奶声奶气地说道。
“谢谢。”沈秀捧碗。先喝下一口面汤。暖热鲜美的面汤入腹,她弯弯唇角,“味道很好。”
魏长生开心地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他托腮,就这么看着她吃索饼。
等沈秀吃完鱼片索饼,魏长生猝地想起什么,他面露为难,好似十分对不起她。
“姐姐,你暂时不能出这个屋子,外面有侍卫守着。等舅舅查清了你的事,你才能”
“没事。”沈秀很能理解。毕竟事情还未调查清楚,她还是个嫌疑犯,“能让我住这好房间,还给我吃的,就已经很好了。”
“很晚了,长生,你快去睡罢,明日不是休沐日,你还要去国子监上学,快早些睡。”
魏长生磨磨蹭蹭起身,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沈秀倏然叫住他,“等等”
魏长生飞快转过身,双目亮晶晶,“姐姐,你不想我走吗”
“不是,我是有事想问你。”
他眸子里光黯淡下去,“喔,姐姐要问什么”
“长生,你可知世子殿下现在情况如何了”
“听说还昏迷着未醒。”
没死就好。沈秀吐气,“他伤势很重”
“是很重,也不知何时才会醒来。”
闻言沈秀蹙紧眉头。
“姐姐,你是不是很内疚可这不怪你呀,你不是说了吗,你看到有人救他了才跑的。而且,又不是你把他弄伤的。”
魏长生并不知,司马烨是为了救她才受伤。她没说这事。所以觉得她不应该内疚。
沈秀张口欲言,终而作罢,“好了,你睡去吧。”
魏长生再一次一步三回头,离开这里。沈秀漱完口,待头发干了,她吹灭灯盏,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翻来覆去,她一会儿想到司马烨,一会儿想到魏朝清,一会儿想到魏长生,又想到她爹娘,最后想到了常安乐。
安乐迟迟未归寺庙,不知是人出事了,还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她越想越心急,最后下床,点燃灯盏,推开门。
她直接对侍卫道“劳烦您帮我叫一下长生,我有事要与他说。”
月光下,侍卫一言不发。
这是没听清还是不愿意沈秀正欲再重复一次,就只听侍卫道“稍等。”
被侍卫叫来的魏长生揉着眼睛进屋,“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
“打扰到你睡觉,实在是抱歉。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帮帮忙。”她与他说了常安乐的事。
“你现在能派人去寺庙那里看看吗看看她人在不在,若她在的话,告知她一声,我去找我要找的人了。”
魏长生二话不说,派人去了寺庙。
寺庙里,常安乐趴在佛像前,低声呜咽着。
杨爷爷这么快就走了。他都不告诉她一声就走了。是怕她非要跟着他走吗她是想跟着他走的,可也没想过要去赖着他,非要跟他走
杨爷爷误会她了。她并不是那样赖皮的人。她伤心地无以复加,抽抽噎噎时,一束光影从外头照进来。
“可是常安乐”
侍卫回来时,沈秀已经打了好几通瞌睡。
听侍卫说,安乐在寺庙里,沈秀放下心来。她没出事,只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人没出事就好。
一声鸡鸣划破寂静,整个京城在鸡鸣声里逐渐苏醒。魏长生一醒来,就啪嗒啪嗒地迈着小短腿儿,去沈秀的房间。
他与沈秀一同用早食。
魏府的早食不似公主府里的早食那样过度奢侈。这里的早食偏养生,偏清淡,虽没那么奢侈,但也样样齐全。
“舅舅昨夜没回来,歇在宫里了,今日我得一个人去国子监。”魏长生吞咽着百宝粥,说道。
“你一人去
能行”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我六岁啦,
一个人能行的。”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他很行的样子。
沈秀失笑。其实也不算他独自一人去国子监。毕竟还有赶马车的车夫和保护主子的侍卫在。
用完早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上了马车。他不想去国子监,他想和沈秀姐姐待在一起。想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他闷闷不乐,苦恼地捧住肉嘟嘟的小脸。
国子监里。司马承欢唉声叹气,“阿烨哥哥何时才会醒啊,这都好几日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司马朗也唉声叹气,一叹司马烨何时会醒,二叹自己何时才能找到沈秀。
她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找不到她,真真是让他心急如焚。到了晌午,他没甚么胃口吃饭,半碗饭都没吃到就放下筷子。
书童“殿下,您再多吃两口,您瞧瞧,您这几日都瘦了不少。”
司马朗勉强再多吃了两口,吃完又撂筷子。
“殿下,再吃点吧,您瞧您,脸上的肉掉了不少,都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什么”司马朗扬声,“去拿镜子来”
书童取来镜子,司马朗照拿镜自照,“真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哪有女子不爱俊俏郎君,若他没之前英俊,变丑了,沈秀嫌弃他怎么办
那可不行一想到沈秀会嫌弃他丑,他就如临大敌。
扔下镜子,他急急忙忙拿碗筷,直往嘴里塞饭菜。他得把掉下去的肉长回去,他得英俊潇洒回去,如从前那般英俊潇洒
傍晚的天,呈明丽的蓝色,蓝色里夹杂着薄淡的夕阳红。薄淡的夕阳红,在街道上织了一地的丝滑红绸。马车在丝滑的红绸里平稳行驶向魏府。
马车里,魏长生时不时掀开帘子,问车夫几时才能到家。
魏朝清手里拿着书,目光从书中抬起,“长生,今日为何这般着急回家”
“我只是饿了,想快点回家吃饭。”
从旁侧的屉盒里取出一叠糕点,魏朝清道“饿了先吃些点心。”
“喔。”魏长生拿起糕点,“对了,舅舅,你查清楚了没有,姐姐肯定是清白的,是不是”
“这才一日不到,没有那么快。”
“反正我知道姐姐是清白的。”魏长生将一块桂花糕塞进嘴里,圆嘟嘟的腮帮鼓起,活像一只小松鼠。
“你与她才认识多久,就如此信她”
“我就是信她。”
车子一到府邸大门,魏长生急匆匆下车,脚步快到险些摔了一跟头。
魏朝清“长生,慢着些。”
魏长生置若罔闻,跑得更快了。他风风火火跑进沈秀的屋子,“姐姐,我回来啦”
听侍从说,长生在沈秀那里,要与她一同用晚食,魏朝清微微摇头。这小家伙,当真是喜欢沈秀。
长生想与沈秀一同用晚食,他便任由他去,自己独自一人吃饭。
彼时,沈秀住的屋子里,饭食香味弥漫萦绕不止。她扫了一圈桌上的菜。她今早吃得很好。午时吃得很好。这晚食也非常好。桌面上摆放着金玉羹,清蒸鲈鱼,白炸春鹅等等珍馐佳肴。
好吃好喝好住,不准出门,有侍卫看守。她仿佛又回到了公主府里。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境遇,让她生出一种奇妙的荒诞感。
司马烨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她不知他这样做的目的。魏朝清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大抵是魏长生的缘故罢。
“姐姐,你怎么不吃”
魏长生给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在吃。”她夹住鸡腿,“对了,长生。”
“什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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