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霍笙缓缓睁开了眼睛。
“救上来的快,肚子里的水也吐得差不多,就是腕骨骨折可得养一段时间,等人醒了就没事了,现在的女娃娃年纪轻轻就要死要活的,还知青呢,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
“好像是为了返城名额的事闹得,都闹到公社支书那去了。”
随后的声音伴随着窗子“咯吱”的摇动而小了下去,破旧的一张木板床上,霍笙早就醒了,喉咙胸腔里面还弥漫着一股沙土味,呼吸也有些不太顺畅,她睁着眼珠看着屋顶上贴着一两张张斑驳泛黄的旧报纸,屋顶不高,隐隐约约还能看清报纸上几个“大力发展”的清晰字体。
完全陌生的年代。
风从床头边的木窗户呼啸着吹了进来,顶上边角起了的报纸被吹的哗啦啦作响,霍笙动了动身子,左手手腕被夹板固定住,还能感觉到刺痛,她抬起另一只手,陌生的手掌,秀窄修长,手指又细又白,像是才从地里钻出的苗芽,这可不是自己的手。
霍笙终于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她穿进了一本年代文,书中和自己同名又跳过河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书中的大女配女主的姐姐。
这本年代文,霍笙当时是为了打发时间看的,一句话概括就是女主成为人生赢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兼虐渣渣的爽文,而霍笙就是那个恶毒的渣渣。
霍笙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原书中的剧情,在资匮乏的七十年代里,书中的霍笙却不曾吃过什么苦,17岁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直到拥有主角光环的女主出场,狗血的来了。
原来霍笙并不是霍家两口的亲孩子,当初两人的孩子不幸走丢,随后才收养了霍笙,但亲女儿出现了,霍妈妈看着自己的亲孩子,也就是书中女主胡秀姗,后改名叫霍姗,在农村里长大,受了那么多的苦,就把孩子接了回来,打算两个女儿一起养。
随后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知青下乡,霍笙的文化程度比霍姗的高,自然这下乡就到了她头上,本来女主发挥了善良的品质,说自己从小就会干活,能吃苦,下乡她去,本是一番好意,听在霍笙和霍妈妈的耳中就不是这个意思了。
霍笙觉得霍姗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就她不识几个字,下乡也轮不到她。
而霍妈妈则是心里愈发愧疚了,觉得自己的亲闺女吃了那么多的苦,不能再吃苦了,这心里的一杆秤一旦稍稍有些偏斜,霍笙是能立马感觉到的,毕竟不管是不是亲生的,娘俩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多年,这也为她后面黑化埋下了种子。
下乡之后没多长时间霍笙就受不了,难以下咽的食物、每天都吃不饱、干不完的活,不管你识多少字,在这就是要干活。
接下来的日子里,霍笙为了知青返城的名额,真是挤破了脑袋,她所在的生产队队长也透漏出会把她的名字上报到公社,但最后谁能想到返城的名额却落在了和霍笙一道前来唯一交好另一个的女知青上。
顿时晴天霹雳,霍笙最后的救命稻草只有自己的父母了,她给霍妈妈和霍爸爸拍电报写信,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信件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的讯息,在她决定回家看一趟的时候,收到了信件,却是霍爸爸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并且还要登报告知,撇的干干净净,受不了刺激的霍笙一时没想明白觉得走投无路,就在天没亮的时候,走到了村口,投了河。
霍笙投河被救之后,把一切都归到了女主身上,就开始黑化了,一路陷害善良努力的女主,无所不用其极的拆散男女主,但在她的各种阴谋下,男女主更是情比金坚,最后男主为了给女主出气,亲手解决了她这个恶毒的女配。
全书就这样洒了一波的狗血结束了,妥妥一本虐渣爽文,当时霍笙看完还觉得虐女配虐的实在过瘾。
而如今穿书的霍笙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翻了个身,床板摇晃了一下,发出“咯吱”声,女配不好当,还是个大女配。
“霍知青,醒了”床边泛黄的布帐被掀开,一个圆脸的小姑娘走了进来,她眉眼笑起来弯弯的,穿着白色衣,蓝色裤,两条乌溜溜的大辫子看着十分的有精神,她是和霍笙一起下乡的知青,但两人并不熟,而且又不在一个生产队上,霍笙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也没想起人的名字。
“你看能不能走,我送你回知青宿舍。”圆脸姑娘看霍笙不说话,视线转到她固定住的左手手腕骨上,意识到她不方便,于是蹲下身去找霍笙的鞋,赤脚医生外面还有一些头疼脑热的病人,霍知青占着这里唯一的床位,赤脚医生已经说了好几遍把人抬走。
霍笙刚刚迷迷糊糊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她顿了一下“恩”了一声,随即麻利的从床上起来,但她的鞋早在跳河的时候不知掉哪了,哪有鞋给她,最后还是赤脚医生的媳妇找了双不合脚的让她先穿回去,并说了好几遍让她记得送回来,毕竟现在的年代,谁家也不富裕。
布鞋面上还沾着泥,霍桑把脚塞进去,看了一眼自己行动不便骨折的手腕,觉得接下来的日子有的折腾了。
“你也别计较,人大队长也是没办法,第一次救你上来,还没回神你又跳下去。”救人的时候哪管手里轻重,能捡回命就不错了。
霍笙“”她还以为是在河里撞到了石头,原来是被人打骨折的。
作者有话要说  ̄︶ ̄第一次写言情瑟瑟发抖,写的不好大家多多见谅,鞠躬感谢求收藏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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