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孔嫣一路跑回家, 见没人回来, 立马开心的溜进房, 拿出一块核桃酥塞进嘴里, 把剩下的放到柳条箱里存好。
转而又从炕里面的垫被下拿出一根红薯, 垫被比较薄,怕被宋清风看见, 特意把她那边弄得乱乱的,反正宋清风这人,每天只把他睡得地方弄得整整齐齐的, 里边怎么样从来不管。
红薯塞到口袋里, 出了门直接往厨房走去,怕不好找机会烤,愣是在所有人回来前将米给倒进锅里了。
至于菜的味道如何,她就不管了,反正熟了就行。
刚把红薯塞到灶洞里, 宋妈她们就先回来了。
看到孔嫣都煮上饭了, 忍不住惊讶:“今天咋这么早就回来了?”
在缸里舀了一瓢水放到盆里, 又从汤罐里舀了瓢热水, 洗完手直接在身上蹭了蹭。
孔嫣想了想, 正准备开口卖乖。
宋大嫂就进来了, 用宋妈剩下的水接着洗手, 笑道:“弟妹这是心疼妈呢,以后妈也能轻松些了!”
还不知道她?
肯定是烤红薯怕被人逮着了故意回来的早呗!
就知道她平时是偷懒!
孔嫣心里一咯噔,反应过来这可不是什么好话!
啥意思啊?
岂不是以后的午餐晚餐全由她包了?
好狠的一招!
不就是坑了两根红薯嘛!
还不知道平时摸了多少好东西?
不敢直接回绝, 往灶洞里又塞了把柴,转过头一脸真诚的对着她们道:“大嫂这话说的,我当然心疼妈了,说句实在话,我自从嫁到宋家来,妈待我跟亲闺女似的,跟我亲妈比也不差了,谁家媳妇有我好福气?我虽然平时嘴笨不太会说话,干活也没大嫂利索,但我一颗心绝对是想着妈念着妈的,能为妈分担点活是我这个做媳妇的责任!”
说着颇为较真的点点头,看着宋妈道:“妈,说真的,我以前都不敢想世界上还有您这么开明善解人意的好婆婆,性格爽朗大方,为人正直勤劳、朴实又善良,待人接物处处得体,这哪是婆婆,这就是亲妈,是世上所有婆婆的标杆!
您可不知道,我家隔壁的一个姐姐,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嫁给了一个厂长的儿子,结婚前婆婆说着漂亮话说以后一定会跟亲闺女一样待她,哪知道结婚后跟变了个人似的,尽是在儿子孙子面前挑拨离间,搞得全家孤立她,在婆家跟丫鬟似的,什么活都她做,才结婚四年,一年比一年老,我今年上半年看到她的时候,不过才二十五岁,老的跟三四十岁一样!”
这事的确是有,不过却没她讲的那么夸张。
“大嫂,您可比我更有福气,早我十年嫁进宋家呢!给妈多当了十年的女儿,想到这些我都嫉妒!妈,您放心,我和三根会踏踏实实干活的,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您!”
噼里啪啦说了一通,愣是把宋妈夸得晕晕乎乎的。
她咋不知道自己这么好呢?
不过这也不耽误她被自己给感动了!
不说别的,就凭这番话,她就觉得小儿媳妇是个感恩懂事贴心的。
才嫁进来多久,就看到了她的各种好。
这个儿媳妇没娶错!
搓了搓泛红的老脸皮,温着声音看着她道:“妈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我当初一看到你就觉得你跟我们老宋家有缘分,果然,成了我儿媳妇吧!”
“我以后还会把你当亲闺女待的,也别傻乎乎的啥都为我着想,喂猪也累呢,以后可别这么着,我和你嫂子干惯了农活,也不差这点!”
孔嫣赶紧摇头,理直气壮道:“没事的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以后我能早回来就早回来,您别有负担,我们做孩子的不疼您疼谁?”
一旁的宋大嫂看着眼前母女情深的画面,真是酸的都快冒泡了,也不知道这丫头吃什么长大的,脸皮厚的真是刀都刮不破,嘴上更是抹了蜜似的,惯是会哄人。
咋就这么不要脸呢?
这么肉麻的话都说的出口!
关键是婆婆还真信了!
她突然都想哭,跟这种人做妯娌,真是气都气饱了!
中午吃完饭,孔嫣先跑到房间里坐了一会儿,等大家伙差不多都午睡了,才装模作样的去了厨房,从灶洞里掏出烤熟的红薯。
黑不溜秋的红薯一掰开,露出里面粉白色的肉,香喷喷的,靠近表皮烤焦的地方微微泛红,尝了一口,粉粉甜甜的。
这边种的是白心红薯,吃起来比较干,不像她以前吃的红心,有点水,不过这也很好吃。
红薯不大,几口就吃完了,然后将皮扔到灶洞里,还拨了拨灰给遮掩住。
洗了手,心满意足的回到房间。
宋清风依旧在练字。
见她回来抬眼看了一下,目光在她的脸上绕了一圈最后落到嘴边的黑灰上,握着笔的手微顿,最后低下头继续。
孔嫣觉得他的眼神莫名其妙,也没在意,一扭身子坐到他旁边。
也不睡觉了,反正天天下午有的是时间给她打盹。
就盯着他!
想到他下午累死累活的样子就觉得畅快!
从口袋里掏出昨天剩下的大豆,咯嘣脆的嚼着。
然后十分不要脸的凑近,只要他写出一个字,就立马露出嫌弃的模样,怕语言表达不出这种感觉,还特意夸张的摇摇头,偶尔还叹一口气,用一种“咋这么丑”的眼神看着他。
十分拉仇恨!
宋清风额角青筋直跳,最后写字的手渐渐握成拳头。
孔嫣见状,赶紧坐正。
狗子又生气啦!
想了想,又觉得这样的自己太怂了!
有点不服气!
眼睛咕噜一转,起身跑到自己的箱子里拿出信纸和笔,这是她用来给家里写信的。
笔是钢笔,还是原身上高中时跟人攀比,父母没办法给她买的,八十多呢!
坐到原先的位置上,十分显摆的放到桌上,为了让他看清,特意放的比较近,然后慢条斯理的灌好墨水,瞅了他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
小样,心里还不定怎么羡慕呢!
将信纸抚平,握着钢笔开始写字,就对着他的书抄一模一样的话,一边写还一边念叨,“哎呀呀,太久没写字了,都不会写了,怎么这么丑呀?”
她从小就被她妈逼着上辅导班,学过画画,学过钢琴,学过跳舞,还学过书法,其他的都不咋地,就字学的挺不错的,因为她发现每次考试只要把字写的好看些,哪怕和同桌答案差不多,她的分数都要高一点,所以在吃过这方面的便宜后很是认真的下了点功夫。
她当初学的是赵孟頫的书法,字体骨架劲挺、宽绰秀美,虽不算学有所成,但也比平常人写出来的字要好看很多。
十分嘚瑟的将信纸拿起来吹了吹,然后伸长脖子瞄了一眼他的,恨不得鼻孔朝天。
宋清风自然知道她是故意气自己,心里有火发不出,猛的一起身,直接朝床走去。
孔嫣还在疑惑他干嘛?
就见他一把掀开里面的垫被,将她偷藏的红薯给暴露出来了,还包括她前几天偷偷藏的一大把花生。
吓得猛的去阻止他。
见他黑着脸看过来时,只好舔着脸皮的讨好道:“咋这么不经开玩笑呢,跟你闹着玩呢!”
奶奶的!他咋发现的?
“我不闹了,你快去写字吧,其实你写的也很好看,很有特点!”
瞅着他脸色违心的夸赞道。
宋清风淡淡扫了她一眼,不想和她这种人多计较,直接越过她走了。
孔嫣赶紧将垫被给盖上遮好,决定晚上换个地方藏,太不安全了!
完了后又坐到他旁边,这次不敢再作妖了。
想着反正笔都拿出来了,那就写吧,于是开始认认真真写家书。
先是报平安,然后将这边艰苦的生活环境大讲特讲一遍,最后情真意切的说自己以前真是太不应该了,经历过这些之后才知道以前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你们曾经是多么的疼爱我!而我在你们的保护下不知道人世间的辛酸苦辣,你们是可爱可敬可亲的父母,是世界上最最最好的父母,能够成为你们的女儿我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接着批判一番自己的不孝,儿行千里父母担忧,让他们为她操心了,她觉得很愧疚,长这么大都没好好为他们做过一次饭,洗过一次脚,不管如何,她不在身边,他们一定要好好的照顾自己!
最最最重要的是不要怪二嫂,全都是她的错的,不管她多苦都没事,只要你们开心她心里就高兴,只要每次想到他们她就觉得再苦再累都不是事!
不要觉得她辛苦,只要想着为国家建设奋斗,只要想着是为他们过上好日子在奋斗,她就觉得一切都值得。
苦在身,甜在心!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很晚,大家还是别等了,么么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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