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有点像

    回到省城, 宋清风和孔嫣第二天就抽空给铁蛋去学校报了名,妞妞现在大了点, 平时也有劲闹腾了,一天到晚在办公室里也待不住,但让她一个人在学校里玩又不放心。

    最后跟辅导员说了一声,就让她坐在班上跟着听课。

    再三保证她不会哭闹才允了。

    小丫头知道自己能跟妈妈一起上课后, 特别开心,过一会儿就抬起头看看妈妈,见她在, 然后就咧开嘴笑。

    孔嫣个子矮,每次坐到前面才能看到黑板,然后就把她放在腿上。

    接着在桌子上铺了一张纸,再塞一只铅笔头给她, 就能一个人画一节课,下课再抱着她出去溜达一圈透透气就行。

    好在她也乖,明明啥都听不懂,有时候也能安安静静坐着看上面教授上课,小脑袋歪了歪, 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对着人笑得开心, 可爱的犯规。

    不过大部分都听得泛困, 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揉了揉眼睛,直接往后一仰, 窝在孔嫣怀里呼呼大睡,明目张胆的样子看得老教授好笑不已。

    宋清风和王有剩开的店也算是步上正轨了,一开始挺好的,但自从林杏店铺开了后,情况就有些不乐观,孔嫣不服气,林杏多了些后世经历又如何,她又不差着!

    特意跑到宋清风他们店铺去,她以前多喜欢逛街啊,有的店铺一看就有进去的,有的则扫了一眼就想转身离开。

    很有经验的!

    现在也不讲求多大的体面,屋子粉刷的干干净净就行了,多放几个镜子,顺便安置几个试衣间,还设个专门的休息处。

    够了!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质量和样式,这里毕竟是省城,有钱人多,而女人的钱从来都是最好赚的,不过如今真正舍得花钱的其实都是年轻女孩,她们大胆,喜欢追求新奇和美丽,而那些年纪大的则相对保守,也更节俭。

    所以样式也应该更潮流些,附和女孩们的审美。

    其实,确定了受众群体后也就更有针对性了,宋清风被她说的一愣,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最后越听越兴奋,拉着她想让她多说一点。

    孔嫣也不知道怎么跟他讲,就把她当年逛街的经验说出来了,比如什么样的衣服她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她瞅都不瞅一眼。

    最后实在是不耐烦了,一脚把他踹到外面,困得要死了,哪这么多事?

    而且一时半会儿她也想不出多少!

    不过,她还是抽空去他店里逛了一圈,摆着款,一副专家的模样,这个放在哪儿,衣服怎么搭,别说,她这么一通指挥,跟他们瞎摆出来的真的是天差地别!

    也说不出来,就是更舒适好看点!

    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不过,就在孔嫣开学没几天,宋二妮和她男人就突然跑到城里来了,还寻到了宋清风他们店里去。

    孔嫣今天下午就两节课,便抱着女儿去了趟集市,如今在东街那边,好些人摆了摊子卖菜,比供销社便宜多了。

    附近的居民都喜欢在这里买菜,导致供销社生意冷淡了不少。

    孔嫣现在也算是熟面孔了,每次都抱着小丫头,买完菜她都让孩子乖乖喊人,几次后人家都愿意给她便宜点,或者是称完价格后又塞了一把给她。

    弄得小丫头后来都不需要提醒就乖乖喊人了!

    回到家,便让铁妞自己在院子里玩,她则开始洗菜做饭。

    不过,让她意外的是,不仅把宋清风给等回来了,连带着宋二妮和刘家那滑头也来了。

    宋清风脸色有些不好看。

    看到她,神色缓了缓,“吃饭吧,不用管他们。”

    “咋回事啊?”

    “没事,明天我就让他们走。”

    自己走到井边洗了手,然后直接去厨房端菜出来。

    宋二妮看了眼孔嫣,跟没听到似的,搓了搓手,有些讨好道:“弟妹啊,我和你姐夫特意过来看你和三根的!”

    “是啊。”

    她旁边的刘铁树也有些狗腿的笑道:“弟妹,这是我们特意从老家带过来的,你们拿着!”

    说着从后面拿出一个破蛇皮袋,从洞里看,认出是红薯。

    “一点心意,别客气!”

    孔嫣看着宋二妮,一脸懵逼,她啥时候对她这么温柔了?

    一看就没安好心!

    看了眼刘铁树手里的破蛇皮袋,直接接了过来。

    不要白不要!

    赵老师和她孙子也在,见有人,吃好后就回了屋。

    大概是刘铁树在这儿,宋二妮靠谱了些,一顿饭下来也算是和谐,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吃好后宋清风就带着他们出去了。

    回来后就跟孔嫣说:“我送他们去宾馆歇一晚,给了十块钱的路费,跟他们说明天就走。”

    他们是来找他的,目的是想给点事做,也不知道听谁说的他挣了钱,也想来占便宜。

    可他就算是缺人,也不敢找宋二妮这夫妻俩,到时候恐怕不知道亏到哪里去!

    孔嫣点点头,她是信宋清风的,他这人是好心肠,但不傻,想坑他难得很!

    “那你做主吧!”

    “嗯。”

    原以为这事只是个小插曲,过去就没了,哪知道过几天宋清风就黑着脸回来说宋二妮两口子给林杏他们打工去了。

    还跑到大街上拉人,一副泼皮样!

    看得他都心烦!

    孔嫣听得目瞪口呆,“不会吧?林杏咋敢请他们?这不是……”

    引狼入室吗?

    宋二妮这俩口子是那么好请的?她就算是做给他们看的,也没必要对自己这么狠吧?

    不三个月绝对要出事!

    宋清风摇摇头,一副不想多说这俩口子的头疼样!

    他总觉得以宋二妮和刘铁树那不安分的性子,最后肯定要闹出问题!

    果然,孔嫣猜得不错,还不到两个月,林杏就黑着脸跑到他们家来,让他们将宋二妮两口子给撵走。

    “他们赖在我店铺,不仅偷衣服,还随便改价格,这种人我没法伺候,毕竟是你们姐姐姐夫,能不能劝一劝?”

    实在是这两口子做的太过分,宋二妮偷拿店里的衣服穿不说,还抬高衣服价格,多的就塞进自己口袋里。

    两口子一个手黑一个心黑。

    撵他们就哭惨,尤其是宋二妮,直接往地上一坐拍着大腿就哭,说自己怎么苦心苦力的干活,连吃饭都觉得浪费时间,还是一个队的呢,咋这样不顾情面啊?巴拉巴拉个不停,完全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啥好的都往自己身上揽,还说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可怜的不行!

    一旁的刘铁树更绝,苦着脸,一副老实巴交的哀求着,衬得她更是冷心冷肺不近人情的样儿!

    气得人心口疼!

    她当初之所以答应让他们在店里帮忙,一方面是因为她哥的劝说,另一方面也是听了宋二妮片面之词,说宋清风两口子怎么怎么坏,还没待一天就让他们走,本来借此想找回场子气气宋清风他们,自己亲姐亲姐夫都不搭理,也是够让人心寒的!

    哪知道……哪知道宋二妮他们是这种人!

    她对队里人的印象不深,毕竟于她来说是隔了几十年的记忆了,根本就不记得他们是咋样的人!

    如今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难怪宋清风他们想都不想就要将人送回去。

    可是好说歹说就是赶不走!

    从没见过这种泼皮无赖!

    宋清风眉头一皱,还没说话,孔嫣直接抬抬下巴,“瞎说啥啊?我姐姐姐夫早就回家了,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是不是被人诓了?你这么多么年没回老家,恐怕不认得几个人了,可别给了人骗钱的机会,毕竟你现在可是大老板了,心不能太好!”

    谁叫你自作自受想当好人,当好人没错,但不分情况的当好人就是你自己有问题!

    怪谁?

    林杏足足被气了个仰倒,看她这幅不要脸的样子,简直跟宋二妮一个德行!

    啥意思啊?

    怪她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咋不是你姐和姐夫,我再健忘,咋连一个队的人都不认识,你姐黑黑胖胖的,你姐夫矮矮瘦瘦的,眼睛这儿长了个痣!”

    说着用手指了指自己左眼眼尾处。

    宋二妮这两年长胖了不少,原先瘦了巴拉的,但自从刘玉梅嫁人了后,大概日子好过了不少,横着长了不少。

    “难不成还不是他们?”

    孔嫣眼睛往上一翻,睁眼说瞎话道:“瞎说啥呢?我姐瘦瘦的,姐夫更是高高壮壮的,你肯定是被人骗了!”

    她心里一直只认大姑子和大姑爷,宋二妮她从来只当打秋风的亲戚。

    林杏黑着脸看她,知道这是说不通了,气的扭过头看宋清风,哪知道他直接偏过头当做没看见。

    又被气着了,“行行行,不是你姐姐姐夫,那别怪我不留情面了!”

    原以为这下能吓着人了,哪知道孔嫣耸耸肩,一副根本不在乎的模样。

    她是真的不在乎,宋妈又不在这儿,她巴不得给宋二妮一个教训!

    林杏气得直运气,最后看了他们一眼,狠狠一扭头走了。

    她就不该来!

    过了几天,孔嫣都没听到宋二妮的消息,还正奇怪着,没想到学校里又传出林杏跟哲学系的一个男生走得比较近的消息。

    前面文学系的那个才子还没完呢,竟然又来一个,不过这个有点不同,每次碰到两人都是在图书馆讨论问题互相学习的样子,再正经不过了。

    人家说闲话都不好多说,毕竟人家在学习嘛!

    孔嫣也有幸瞅到过这人,长得倒是白白净净的,经常拿着书在教学楼下等林杏,她一下课就抱着书出来,然后与他并排走路,嘴里说的都是关于文学方面的事。

    “真不是我酸,总觉得这俩人装的有点过了。”

    “学习就学习呗,哪里需要这么暧昧的。”方胜男撇着嘴,一边说着还一边学林杏的样子,翘起兰花指将脸颊的碎发别到耳边,然后微微偏过头笑得含蓄。

    孔嫣恶寒的抖了抖,“别学了,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方胜男得意的瞥了她一眼,“我觉得我学得挺像的!”

    “什么学习啊?我们英语还没学透呢,还跑去跟人搞哲学,有时间还不如多翻翻英汉字典!”

    孔嫣认同的点点头,她觉得在后世男女走近了都容易让人觉得有情况,更何况是这个保守的岁月?

    或许你觉得没什么,但人家男生真的也会像你有这么高的觉悟吗?

    她倒是觉得这个哲学系的男生眼里满满都是钦慕,每次看到林杏出来,眼睛都发光!

    想到如今的情节,恐怕她更多的是想气赵卫国。

    赵卫国为小娇妻的追求者多心里难受,林杏则是既怕赵卫国上辈子后娶的那个女人把他抢走,又吃醋他上辈子后来娶了别人,两人心还没有真正走到一起。

    所以才有了如今这个局面。

    虽然书中没明写,但就是这个情况,通过双方互相吃醋来加深矛盾,然后再和好如初,剖开心思互相表白心迹,使得感情更深一步。

    简单粗暴的说,这个哲学系的男生,就是她想让赵卫国吃醋的感情工具。

    才不信她看不出来这人喜欢她呢!

    不过,她现在也懒得管这些破事了,林杏爱咋滴就咋滴,关她毛病?

    在半道儿和方胜男分了手,牵着小丫头慢吞吞的往外走。

    出了校门,走了两步,孔嫣看到道路旁边站着一个妇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头发松松的扎起来,有些凌乱,身边还立着一个小男孩,应该跟虎子差不多大,怀里还抱着一个。

    一大两小,虽然穿着破烂,但收拾的很干净。

    她是低着头的,听到动静,欣喜的抬起来,见是她,有些失落的垂下去。

    旁边的小男孩带着口音问:“妈,爸会出来吗?”

    虽然还小,但好像已经知道了什么似的。

    “肯定会出来的。”

    声音细细的,虽然说的是肯定句,但语气却不是这么回事,有些不确定,又有些期待,仿佛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孔嫣下意识看了过去,觉得有些眼熟,忍不住再次去看。

    那人仿佛有所察觉,回看了过来,然后有些怯怯的低下头。

    眼里有些不安,又夹杂些自卑。

    孔嫣不好多看了,赶紧低下头,装作看女儿的样子,然后若无其事的蹲下身抱她准备走人。

    哪知小丫头突然伸出手指着妇人旁边的小男孩道:“妈妈,哥哥!”

    孔嫣一愣,顺着她的小手看了过去,小男孩紧紧拽着妇人的衣服,见她看他,赶紧躲到妇人身后低下头。

    不过她还是看到了个大概。

    刚才没注意,这才发现,这孩子竟和铁蛋长得有点像。

    不,应该说是很像!

    就跟……亲兄弟似的!

    这是咋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吃大餐了,好好吃啊!!!哈哈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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