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1

    第一章

    20世纪末, 在一个旅游淡季,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迎来了一批黑发黑眼的客人。

    谁料这批游客常常白天睡觉,夜晚才全副武装地出门, 旅馆老板以为这群昼伏夜出的游客是来欣赏沙漠夜景的, 也并没有当回事。

    此时是凌晨三点, 这群人穿过风化古迹, 他们没有去那种已经被围起来的神庙、梯田、花园等壮观遗迹,而是熟门熟路地绕得更远,深入无人区。天地寰宇间,除了风沙呼啸, 就剩下了铲子挖掘声。

    借着微弱的灯光,这群人拿着最先进的工具, 闷不吭声地挖凿。

    其中混了一个年轻姑娘,顾美稚是大城市的女孩,她不喜欢这样无聊沉闷、长达一个多月的挖土工作, 但碍于家人都是盗墓贼, 她也只能女承父业。

    “到头了, 下面应该就是狄美斯一世的主墓室。”

    随着大伯这样一声, 打破了这段时期的枯燥无聊,众人的精神气也都提起来了。

    这座地下宫殿错综复杂,他们勘测了好久,才找准主墓室的位置。他们家族这手绝活代代相传, 可是那些正规出身、张嘴闭嘴抢救性修复的考古学家学不会的

    顾大伯非常得意, 他们不仅在国内盗过各种古代王公贵族的墓, 今儿还把足迹跨到了国外, 踩点了人家的王墓。

    他们才不顾自己那一门破坏性的技艺, 一直以来让多少考古学家和文物爱好者深恶痛绝。

    确定位置后, 他们就用现代工具强行撬开了室门。

    与陵墓外的满目疮痍不同,室内遍地都是黄金,连正殿中巨大的合葬棺椁都是黄金所制。看着这一堆珠宝古物。这一刻哪怕顾美稚平日再不感兴趣,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而顾家其他叔伯子侄眼神更是火热,这墓室里的东西全都价值连城,他们随便拿走一件,再转手出去,就能瞬间成为千万富翁。哪怕古物上附了毒,他们一不小心触摸了,可为了发财让他们少活几年也愿意啊

    在用烛火测试了一下室内氧气含量后,顾家人冲了进去。

    再撬开那合葬棺椁,暴露出内里两具衣着华美的尸体后,所有盗墓贼都哈哈大笑两声“天助我也,果然是狄美斯一世的棺椁”古黎述王国两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曾创造过惊人辉煌的古流域文明,狄美斯一世正是那个开创了盛世的千古明君。这样一个英明神武的君王,死后陵墓却被他们这群人随意光顾,就像浏览自家后花园一般,这成就感岂不非凡

    这时候顾美稚也探过头来,她“咦”了一声“这合葬棺里两个怎么都是男人”她平时虽不学无术,在耳濡目染之下,还是会辨别尸骸的年龄性别。

    顾三叔忍不住敲了她脑袋一下,训斥道“叫你姑娘家家平时要多读点书,以后好继承你爸的手艺你不愿意,狄美斯一世人家本来就是黎述王国史上有名的同性恋君王,一辈子跟他的神官衍生了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在盗墓贼眼中,古今中外搞基的皇帝那么多,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见识的小姑娘才会咋咋呼呼。

    “好吧。”被长辈鄙夷的顾美稚撇了撇嘴道,反正她对历史不感兴趣。

    两具尸骸合葬在一起,见左边那具高大一点的君王男尸,用拥抱的姿势环着右边的男尸,仿佛连死后都恩爱得难舍难分,这让刚刚遭遇男朋友劈腿分手的顾美稚情不自禁有些嫉妒了。

    更别提两具男尸上都挂着不少的黄金首饰陪葬品,可右边这具男尸身上的陪葬品却更精巧绝妙些,哪怕两千多年的岁月过去了,也没有半点溶蚀的痕迹。

    顾美稚有些垂涎了,她下意识朝君王旁边那人伸去,拿走了对方身上的黄金手镯,往自己腕上套,没想到竟然还很合适,看来君王怀里这具男尸两千年前八成是一个手腕纤细的美人。

    顾美稚得出了一个结论。

    可惜再美的人又怎么样,两千年后还不是一具干尸,连身上的陪葬品都要被她家人拿走。

    顾美稚再拿起探洞灯对着镯子一照,黄金镯子上的浮云雕饰就像是活了过来,连那深绿玉石都晶莹剔透,仿佛被水洗过,让她颇爱不释手,油然生起了占有之心,她大声对家人道“我看上这个金镯子了,我要把它拿走。”

    她这番行径自然又惹家人说教“你这丫头,老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物流通时,不是说那些越漂亮的越值钱,你要看这些古物的文化属性,最好是有什么象征的才好卖。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这种玩意儿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陵墓都有,你那镯子拿出去能值几个钱”

    黄金是百种金属之首、千年抗氧化之王没错,但盗墓贼眼中,金子却是最不稀罕的。这丫头连挑东西都没有眼光

    “好了好了,她也是第一次下墓,她喜欢就让她拿吧。”顾美稚是家族里唯一的姑娘,顾大哥倒是怜惜这个堂妹,帮忙说了几句话。

    不管怎么样都被训斥。

    顾美稚撇嘴,又去其他地方挑挑拣拣,可她的动作却让顾大伯瞬间提高了警惕,“你这丫头不懂别乱碰,小心碰到机关。”

    这两千年的外国陵墓,到底是农耕文明,远没有后世那般集大成的高明,不会出现多可怕的机关,最多是什么流沙、毒箭、毒虫和水银倒灌之类,当然也有在古物表皮附毒的,顾大伯很快就发现自己刚刚摸过棺椁的手开始泛黑了,隔着手套,左手的小拇指“啪”地软了下去。

    要知道他购买的能隔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溶蚀毒物的手套啊,哪怕硫酸泼过来都不会有事,可现在手套没事,隔着手套碰过东西的手却直接烂掉了,这证明了什么这毒是一早就渗透在空气,通过呼吸附着在人体皮肤上的。

    糟糕了,是他轻敌了

    顾大伯冷汗直冒,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震撼,他完全低估了一代君王陵墓的危险性,完全是教人进得来出不去,他大声道“不好大家快放下手里的家伙屏住呼吸”

    这时候已经迟了。

    作为他们侵犯王墓威严的代价,顾家人手腐烂得比喊话声还快,还从手蔓延到了脖子,最后连尾音都哑在了嗓子眼里,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子。先前还谈笑风生的顾三叔,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对着陵墓黄金棺砰砰磕头,因为他两只手烂了,也将落得同一个下场。

    顾美稚完全目瞪口呆,这时候不知道她摸到了什么机关,随着一声高亢的尖叫,所有闯入陵墓的人都被墙体压成了肉泥。

    半个小时后,整个主墓室又恢复了原样,棺椁也慢慢自动合上,仿佛从未有人来过,只是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失踪了一批客人。

    云桑缓缓地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白色亚麻长袍,脚上是同色绑带凉鞋,白皙的胳膊处佩戴着不少黄金环,看上去他似乎是一个身份相当尊贵的人。

    他有点失忆了,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他立刻又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他是黎述王国的神官,已经上任五年了。作为一名神官,是整个神庙供奉的主人,肩上担负着守护整个王国的责任。他的性格也兢兢业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僻静清幽的神庙内主动研习神术。

    这一次也不例外。

    他闭关两个月走出神庙,穿过精美的水榭楼台,走过长长鹅卵石铺成的路径,熟门熟路地想要前往那华丽的宫室。

    一路上姿态优雅的侍女都为他行礼,只是脸上表情颇为躲闪畏惧,被云桑看出端倪。他在美轮美奂的宫室之外,听到了一道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从来没有人敢在王宫这样大声笑。

    云桑才发现自己闭关这些时日,竟错过了很多消息。

    原来半个月前,王在多玛河边捡到了一名与众不同的少女,据说那名少女有着一头在阳光照耀下如黄金般的秀发,还有不同于黎述王国民众,牛乳般白皙的皮肤,她突然出现,像河流中诞生的神女一般神奇,每个见过她的男人都会为对方这两样神明般的特质着迷。

    少女的手腕处还佩戴着先王后一般会传给儿媳妇的黄金手镯。这个手镯本该传给神官,但被先王后遗失了,现在却出现在这名少女纤细的手腕上这仿佛是什么天意。

    种种异像为这名少女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连年轻的王都感到兴味盎然,将其带回了王宫。

    金发、白肤、手镯。

    确实非同一般,但从侍女口中,这个少女根本解释不清楚自己的出身,过于来历不明,万一是别国培养出来针对狄美斯的奸细呢。

    云桑不愿意贸贸然给人定罪,他想了想后,吩咐侍女将人带过来。他深谙问话技巧,是否是间谍奸细,在他三言两句之下,一般都会漏洞百出。

    侍女便把瑟瑟发抖的人带了过来,可他才问了一句话,知道了少女叫什么名字,年轻的王很快也赶到了,用不悦的目光盯着云桑。

    狄美斯,年轻的王,登基三年有余,今年十九岁。

    他身材高大,拥有一头漆黑的短发,先王后曾是冠绝沙漠的美人,遗传母亲基因的少年自然剑眉浓黑,五官精致英俊,只是此时他身上穿着匆匆赶来的骑装,腰间佩戴着宝剑,脸色又沉又冷,浑身气势充满威慑,侍卫们根本不敢上前。

    云桑看向年轻的王。

    两个月不见,对方又高了许多,虽然眉眼还是抹不去那股高傲威严,但气质看上去倒是更沉稳了。云桑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当年还步履蹒跚的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极具魅力的男人,举手投足很有风范。

    可惜这个少年对他的欣慰毫不领情。

    狄美斯朝云桑走来,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健,口气充满质问“你为什么随意带走她”

    “我为什么不能带走她我要问她几句话。”在黎述王国,王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人能够忤逆,唯有神官例外,在权力上能够与王分庭抗礼。

    “你真的只打算问她几句话美稚可不是你先前传唤的那些奴隶,她是一个柔弱的少女,禁不住你的拷问。”狄美斯直言不讳,口吻咄咄逼人。

    云桑惊讶了,他从没见过狄美斯对哪个女人这样护短,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皱眉道“我之所以拷问,自然那些人都是可疑之人,我要保护你的安危,还要辨别你身边所有人是否身世清白。你不能因自己的喜好而迷失判断。”

    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都能接近王,如果出现刺客,那会对整个国家带来灾难。

    见到这个国家的王和神官为自己争吵,云桑这个神官似乎对她的存在颇有意见,顾美稚鼓起勇气,上前一步为自己辩解道“我一时半会儿解释不了我的来历,因为那实在太匪夷所思,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会相信。我确确实实不是这个国家和时空的人,我的家乡在很遥远的东方土地,但请相信我不是外国的奸细或者刺客,我不会对狄美斯不利的。”

    “听到她说的了吗王兄,你管太多了。”狄美斯薄唇微启,凉凉地道,深绿色的瞳孔眼也不眨地瞪着云桑。

    这一句王兄,充分说明了对方的疏离,可云桑的重点却不是这个,他冲少女皱眉道“居然直接叫王的名字真是个没规矩的姑娘。”

    顾美稚心里一慌,想起这几天太随意了,居然忘记了这两千年前是该死的封建奴隶社会,等级制度无比的森严。称呼王的名讳,相当于在东方称呼皇帝的小名一样冒犯不尊重,是要被处罚的大罪。

    狄美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是黎述的王,名字这种东西外人不能随便叫的,但明面上少女是他的人,他不能放任云桑处置他,“是我允许她叫的。”

    三番两次的维护,云桑便知道了,狄美斯不希望他插手这个姑娘的事,云桑也就不插手了。

    身为整个国家的王,狄美斯当然可以随便跟每个民间或者贵族女子恋爱,他有这样的实力和魅力,谁也管不住。如果对方想,云桑甚至可以给对方的后宫安排无数美人。他身为神官,王的很多事物,比如衣食住行乃至后宫的妾侍,都能一手操办安排。

    王想自己随心所欲也可以,但前提只有一个,必须得先娶了他。

    于是云桑问“你什么时候娶我”

    又来了,这套逼婚言论,狄美斯脸上闪过不耐烦的情绪,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意踏入云桑寝殿的原因。

    见到狄美斯沉默了,再次逃避这个问题,云桑问“是我哪里不够好吗”

    狄美斯也在思考,云桑究竟是哪里不够好呢

    对方容貌是俊美的,身材是纤细的,连头脑都是聪慧的,绝对会带领这个国家走向兴盛,可他的缺点也很明显,他的性格过于死板,不够有趣,也不会说什么讨好人的话最不好的地方可能是当狄美斯的行为稍微不符合一点君王的规范,无论何时何地对方都会出言规劝,甚至过度插手自己的生活。

    这种感觉狄美斯由来已久。

    他从小跟云桑一起长大,云桑大了他五岁,一直就像一名哥哥照顾他、伺候他,年幼无知时,他还曾叫过云桑一段时间的王兄。直到有一天从父王口中得知,云桑这哪里是哥哥,分明是他未来的王后时,他瞬间就产生了抵触心。

    没有人愿意跟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结婚。

    假如娶了对方,生活会很无趣吧,就像娶了一个爹,娶了一个臣子。狄美斯心想,便打从心底排斥这种感觉。

    可顾美稚这个突然出现在多玛河边的金发少女很特别,对方不被他高贵的身份和俊美的外表所迷惑,也不会对他卑躬屈膝,常常说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言论。见他使唤奴隶,她会说虽然你是高高在上的王,但人人平等,奴隶也是凡胎,他们也有温热的血液和会被刺伤的心。

    她会说,人是需要空间和自由的,哪怕是伴侣,哪怕是夫妻。这句话说到了狄美斯的心坎里去了。

    狄美斯再次沉默,这态度相当于变相的拒绝,云桑心领神会,他说“那你走吧,这件事改天再说。”

    云桑也清楚。

    如果狄美斯真喜欢他的话,刚成年的时候就会娶他,对黎述民众来说,把至高无上的神权收揽入后宫,王权与神权结合才是最好的。

    而不是一拖再拖,转眼狄美斯都要二十了,还没有想办婚礼的念头,云桑再迟钝也明白了,他被嫌弃了。

    他从一出生就因天赋超群,被上任神官收留成为神子,一生供奉多玛河,服务这个流域的子民,他清楚自己政治婚姻的命运,早就做好了献身给狄美斯的准备,可没想到反而是别人不要他。

    夜幕渐渐降临,深沉笼罩这一片无垠黄沙,不远处的多玛河静静流淌,清爽宜人的空气中裹携着莲花清香。

    云桑坐在露台边眺望,晚风吹动他的颊发。在月光照耀下,美丽纯净的睡莲在水里静静绽放,而他的肌肤也泛着淡淡的莹光

    似乎百无聊赖,他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在水面上轻轻撩动,是蜻蜓点水般漫不经心的姿态。但那只手极为纤细漂亮,腕骨纤细窄瘦,似春日里萌发的枝条极近柔美。

    白天再一次被拒绝,让神官眉头皱得很紧,嘴角也没了弧度,衬着白皙清美的面庞,看上去十分可怜。

    这一幕让王宫内的侍卫都萌生了一种想法,觉得王的眼睛有问题,居然连神官这么美的人都看不上。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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