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痛苦叫天生丽质难自弃

    时下流行的正穿反穿魂穿胎穿,穿越年代和时空也五花八门,从远古到未来,从国内到国外,从都市到魔幻,总之穿越界没有去不了只有你想不到的地方。

    夜露深重的秋日傍晚,林蜜萝脚步虚浮的迎着夕阳走在坝上,这里她小时候常常和伙伴们来玩,闭着眼都能通过。

    不过短短十几年,再好的青梅竹马都越走越远了,幼时的玩伴们走出村子各奔东西,在大城市打拼,甚至去国外深造。村里人每次见了她只会说些同情和叹息的话,她并不觉得留在村里有什么不好。

    打小没见过父母,是奶奶一手养大的,奶奶年纪大了,各种各样的老年病不断,她选择放弃学业并不后悔,仅仅只是有些遗憾罢了。

    在镇上上班,三千块的工资足够在乡下养活两个人了,省吃俭用些还能存一点下来。

    没多久奶奶就去世了,今天是第三周年,难得喝了点酒,想回家抱着照片同奶奶再唠嗑唠嗑。

    坝底下正在施工,似乎是城里要来检查所以现在加班加点的拓宽河道。

    很久之后林蜜萝回忆起这段都觉得这是神秘人的阴谋无疑了,虽然她喝了点酒晕乎乎的,但脑子特别清醒,也绝对不可能出现左脚踩右脚这样的失误,总之,不管怎么样她都鬼使神差的摔倒了,正对着底下一辆正在运转的水泥搅拌车。

    从头到脚一身黑的神秘人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连带着周围的时间都被暂停了,“遇到危机了呀这里有两个选择哦,一个是掉下去被搅成肉糜,另一个是穿越到口口口口口口口这本书里面。”

    口口口口口口口是什么鬼难得自己想在临死前悲春伤秋一下,不要突然出现这种污到一个字都显示不出来的名字啊是觉得死亡太沉重特地来搞笑的吗

    林蜜萝没忍住在心里吐槽了起来。

    别以为她不知道这本书,她曾在闺蜜的口水轰炸下拜读过,差点三观尽毁,这是本高高高高高口工文,从书名到正文通通污得不行,你能想到的所有重口味情节都能在里面找到,还特别虐,让读者看得死去活来活来死去的那种。

    穿去这本书里还不如死了干脆。

    这一犹豫,林蜜萝直接掉进了搅拌车里,即使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停止了搅动,她的身体依然变成了三截,又或者可能是五截。

    这种痛苦在清醒的情况下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承受住的,所以在神秘人再次询问时连连答应。

    “我答应答应还不行么让我去哪我都答应”

    就这样,林蜜萝穿越了。

    这辈子的名字依然叫蜜萝,父母皆是武林中人,林家的势力在江湖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罢了。

    林蜜萝的任务是拯救男主的三观,携手创建充满和平与爱的江湖,老实说,这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神秘人贴心的安排了一个金手指,名为盛世美颜,据说还有个不知道究竟存不存在的被动防御。

    顾名思义,盛世美颜就是美貌天下无双,讲道理,在口工虐文里这种金手指除了加速红颜薄命的速度外没别的功用了吧哦,大概还自带九九八十一种惨无人道惨绝人寰惨不忍睹的死法。

    攻略教化男主什么的她想都不敢想,眼下怎么自保才是重点,幸好林爸林妈也觉得自家女儿的美貌会引来魔教的觊觎,十分支持她的扮丑行为。

    林蜜萝已经顶着大夏天的烈日在院子里站了足足一个时辰,全身无力,胸闷恶心,发觉有中暑的征兆,她连忙叫人,“菁华,快、快扶我回房”

    毕竟自己也不想死,死过一次才知道,最怕的还是死亡。

    早就看得不忍心背过身去的菁华听到小姐虚弱的声音后连忙跑过去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子,一面让旁边的小丫头去叫大夫。

    把林蜜萝搀到床上后,菁华心疼的倒来一杯水喂她喝下,“小姐,您这是何苦呢”

    最擅长折腾自己的人妥妥的是自家小姐了,也不是家庭破碎从小缺爱,菁华怎么都想不通小姐为什么这么爱折腾。

    林蜜萝死死闭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大夫很快就过来了,一身青衫,温文尔雅像极了读书人,这是府里的大夫,毕竟刀剑无眼,受伤在所难免,府上有个大夫在会方便许多。

    他姓李,单名一个易字,年纪不大,才三十岁不到,医术却非常精通,头痛脑热擦伤砍伤殴伤扭伤都不在话下,据说连女人的病都知道一二。

    武林中人没那么多男女授受不亲的忌讳,李易直接在床榻旁的绣凳上坐下来,看了眼床上的人,鬓边的头发被汗水沾湿,贴在额头和脸颊上,有一缕调皮的探向嘴巴,刚好被淡樱色的双唇抿住,无端端透着股撩人风情,脸色微微发白,不是虚脱的病态白,而是那种洁白如瓷冰清玉洁的白。

    如果不是已经探明脉像,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她是真的晒中暑了。

    “李大夫,小姐怎么样了”菁华忧心忡忡的问。

    “小姐没什么大碍,我开副方子你煎了喂小姐服下就可以了,还是要多注意休息,小姐本就体弱,哪里受得住烈日的暴晒。”李易边说边在心里感慨,小姐出生于武林世家,偏生身娇体弱,别说十八般武艺,连花拳绣腿都称不上。

    菁华不放心的追着李易问了好多注意事项,重新回到房里的时候林蜜萝已经好些了,睁着眼睛靠在软枕上,声如蚊蝇,“菁华,水”

    菁华想到李易的叮嘱,往温水中加了些盐才端过去,“小姐,李大夫说了,您可得好好保证身体才行啊,光这个月都病好几回了。”

    当然,这病纯粹是林蜜萝自己折腾的。

    林蜜萝抬起虚软的胳膊,一看手背上的皮肤依然是这么光滑白皙吹弹可破就郁闷的想死,怎么晒不黑呢这怎么就晒不黑呢

    天天跑外面风吹日晒的,这皮肤丝毫没见任何损伤。

    有一种痛苦叫做天生丽质难自弃。

    谁能理解这种挖个鼻屎在别人眼中都美若天仙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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