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3 章(惩处)

小说:夺娶 作者: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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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三十才是休沐日, 今天才是二十九,凌尚书是从公房里赶回到府里的。

    凌六爷迎上来,禀报“已经派人去请族长了。”

    尚书府三房的十二郎杀了人, 被杀的也是凌氏族人,关系上来说, 是远房堂兄。故这个事, 族长也得出面。

    凌六爷顿了顿,道“苦主是东楼十七婶,被杀的是她的长子。”

    凌尚书贵人事多,也不是很能理得清这些边边角角的远房亲戚, 只觉得听着耳熟。因亲戚的事若要求助尚书府, 通常到管事那里或者老六那里就已经能解决了, 通常到不了他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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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六爷一看就知道老爷子记不得了, 提醒道“十二郎亲生的那家。”

    凌尚书脚步突然顿住, 吃惊地看向凌六爷。

    凌六爷点头“被杀的是他亲生兄长, 唤作凌明辉。”

    两个人一路走, 凌六爷一路给凌尚书补充信息“说是赌债纠纷。照十二郎的说法,是他那兄长诱他去赌,欠下了赌债。两人撕打起来,失手误杀了。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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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凌六爷道,“仵作验尸, 凌明辉后脑碎裂,凶器是一块青砖。十二郎十二郎无伤。”

    凌尚书再次顿住了脚步。

    他曾在大理寺任职,于刑律案件都不陌生。这一听便知, 哪是什么“撕打误杀”, 这是背后袭杀。

    凶器是一块青砖,大概率是临时起意。

    但临时起意也是故杀, 即故意杀人。与失手误杀的过杀,即过失杀人,完全是两回事。

    一个判斩,不可收赎;一个判绞,可收赎。

    凌尚书来到厅中,厅中等着他的是应天府推官。

    推官道“府台令我给大人先通个气儿,具体怎么定,下午府台大人亲至再议。”

    因嫌犯和死者同族,又是大族,官府都得和宗族协调着来,不能只凭律例判案。

    一些鸡鸣狗盗的小事,宗族若愿意,内部就可以处理消化。地方官员也乐意如此,这样他们的任期内“案件”发生数就会少。

    时下考核官员政绩,案件发生数、诉讼发生数都是考核标准。

    所以应天府尹要等着凌氏族长到了再一同议。族长在城外,这一去一回,就得下午了。

    推官带来了相关的文书和证据给凌尚书过目。

    一张凌延签名画押的赌债字据。一份凌延的口供。

    凌延也不傻,杀凌明辉的事无可抵赖,他承认了。只一口咬定是兄弟二人因赌债发生纠纷才误杀,又说是凌明辉嫉妒他富贵,故意诱他去赌,从他这里坑钱。

    至于林嘉、张安、刀疤三等人的事,他绝口不提。

    背一桩人命官司就够了,可不能再背第二桩。

    他其实十分惴惴,不知道柴房里那摊血怎么解释,想着万一被质问,就推说是凌明辉的血。

    没想到根本没人问。他有些诧异,但也不可能自己再提起,就干脆闭嘴。

    他不知道,官府的人赶到的时候,只有他和凌明辉的现场。柴房里已经被清理过,刀疤三的血全被冲洗干净。

    凌延的杀人案里,凌昭要张安和林嘉全部隐身。

    他知道,凌延只要不傻,就不会主动再背一条人命。

    凌尚书谢过了推官,送了客,对凌六爷道“叫九郎、十一郎都来。”

    凌昭及冠已出仕,十一郎虽未及冠但已成亲,以时人的眼光来看,也算是大人了。如今家中有事,他们都该参与进来,便没有发言权,也可以看看听听,旁观学习。

    凌六爷道“叫十四也来听听吧。”

    他是十四郎的亲爹,几个儿子中十四郎一枝独秀。虽不敢妄想他像凌昭那样,小小年纪就出仕,参与家族事务,但也想为十四郎争取个旁听权。

    凌尚书道“他还小,心性未定,先好好读书,不要为这些事移了性情。”

    他批评凌六爷“勿要揠苗助长,伤了仲永。”

    凌六爷唯唯受教。

    凌昭今日睁开眼的时候,外面已经太阳高悬。

    身体和精神有阔别已久的放松感。自然睡眠终究和服药昏睡是不一样的。人身体的需求骗不了人。

    他起床后便在等着,果然等到了应天府来了人,又凌尚书派人来唤他。

    从容去了议事厅,连他在内,在家的四个成年男人是凌尚书、凌六爷,他自己,和十一郎。

    十一郎已经被这个事震惊了他的兄弟中,竟有人杀了人,不可思议他见到凌昭,便忍不住叫道“九哥九哥你可知道发生什么事”

    凌昭到了,凌六爷便把事情完整又叙述了一遍。

    十一郎先前只知道凌延杀人,待听了细节,更震惊。惊于凌延赌,惊于赌之危害之大,更惊于凌明辉后脑碎裂而凌延身上无伤。

    他已经不敢说话。

    凌尚书问“熙臣,你怎么看”

    “不能是故杀,有损声誉。”凌昭道,“按过杀论,判绞即可。”

    故意杀人是先有杀人之心后行杀人之事,这是恶。

    过失杀人是少年人争执撕打中失手了,是错,但不是恶。

    二者性质完全放不同。所以虽都是死刑,但故杀判斩,尸首分离,必须偿命,非大赦不许收赎。过杀判绞,能得全尸,也允许收赎。

    这个思路是没问题的,凌六爷也是这么想的,他点点头,正要说话。

    凌昭却还没说完,他接着道“至于要不要收赎,听三伯母的,毕竟是她儿子。”

    凌六爷和十一郎都愣住。

    凌昭说这个话的时候,神情一如往常,毫无波动。

    凌六爷看向凌尚书。

    偏凌尚书面色阴沉,竟不反驳,只“嘿”了一声。

    看小儿子望过来,他道“怎了,你觉得不行”

    凌六爷额上冒汗“这”

    怎地家里人犯了事,除了尽力营救之外,竟还有“叫他去死”的选项

    凌尚书道“树大生繁枝,枯枝烂叶,根子坏了,当剪则剪。”

    纵他们能从官面上把故杀改成过杀,也改变不了凌延背后袭杀亲生兄长的事实。

    那头骨都碎裂了,脑浆都迸溅出来了,这等狠辣歹毒,实令人憎。

    这事暂时府里内部议定,具体还要等下午族长、府尹都来了再正式商定。

    但得通知三房。

    便派人去请老夫人、三夫人和秦佩莹。

    这三人来的时候都惊疑不定,因家中妇人被唤到前面的议事厅,必是出了大事。

    老夫人问“出了何事。”

    凌尚书看了一眼三夫人,说“老六来说。”

    三夫人被公公这一眼看得惴惴,和秦佩莹对看了一眼。但秦佩莹也是满心困惑,不能给她什么答案。

    凌六爷把事情简洁一说,老夫人震惊无语,三夫人直接瘫倒在地,秦佩莹蹲下扶着她,只咬着唇,面色阴沉。

    凌尚书道“会给他定为过杀,判绞。要不要收赎,老三家的,你来决定。”

    收赎,便是以钱赎罪。

    依大周律,若故意杀人,会判斩首,必须偿命。只有遇到大赦,才可收赎,赎银二十两。

    斗殴过杀,判绞刑,可收赎。赎银十二两四钱二分。

    也就是说按大周律,凌家出十二两四钱二分银子,凌延就不用死了。

    会改判流放、坐牢。

    凌府要肯出足够多的银子,也可以把凌延全须全尾地捞出来。

    三夫人被凌延做的事惊到腿软。

    可她养了凌延好些年了,仔细一想,内心竟觉得,其实没那么意外。想起当时凌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便是让人假冒亲族冒领孤女再转手给他,三夫人隐隐生出“那个人,果然做出了那样的事”的感觉。

    背后偷袭,击碎头骨,杀死亲生兄长。这狠毒感让人身上生出鸡皮疙瘩。

    三夫人根本就不想再要这个“儿子”了

    只是要让她说出“不必收赎”的话来又怎么可能。她与凌延有礼法上的母子关系,现实中的抚养关系,她是怎么也不能做一个不慈的母亲的。

    “还、还是得、得赎的吧”她期期艾艾地道,“总、总不能让他去死,毕竟,毕竟是咱们家的孩子。”

    凌六爷和十一郎都松了一口气。

    凌尚书神情只淡淡。

    三夫人垂下头去。

    如果可以,她也不想让凌延再回到她身边来。一想到这人骨子里恶得流脓,她就浑身发毛。

    可她没有别的办法,她一个寡妇,好不容易养个嗣子,怎能亲口说让那嗣子去死。

    她回避了凌尚书的目光,把头深深垂下去,其实内心里很希望在场有什么人站出来说“十二郎恶得很,怎能留在我家”,然后想办法替她把凌延从身边赶走。

    这时候,果真有个人说话了。

    那声音清越而冷淡。

    只听他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十二郎有杀人之心,若无惩处,恐日后更行大恶。赎了死罪去,活罪不可饶。如此,才能叫家族子弟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以为警示。”

    三夫人是十二郎的母亲,这事必须得问她的意思。凌尚书问“老三家的,可有异议”

    三夫人帕子捂住脸“我妇道人家,听家里的。”

    凌尚书便点了头,敲定了这个处决。

    但凌昭还没说完。

    “此事面上虽掩过去,但实质恶劣至极。”凌昭道,“赌博之瘾,杀人之意,无一不恶劣,实乃坏家之本。”

    秦佩莹立刻跪下谢罪“都是媳妇的错。十二郎最近总拿钱,我与他争吵过几次,却无力阻拦,请祖父责罚。”

    凌尚书道“他住在学里,旬日才回,你如何看得住他。起来吧,不怪你。”

    秦佩莹也是帕子捂脸。

    秦家女到这时候,姿态也是优雅的。

    凌尚书对凌昭道“你接着说。”

    凌昭道“大宗大族,若想长盛不衰,必得修理枝叶,剪除腐烂败坏之处。”

    “凌延所行之事,当除族。”

    “凌明辉嫉妒族人富贵,以赌诱之,品德败坏,当除族。”

    凌六爷和十一郎都长大了嘴,脑后生了冷汗。

    怎竟连死人都要除族

    被宗族除名之人哪还有生路,别说生,凌明辉死后除族,都进不得凌氏的祖坟

    只能做个孤魂野鬼。

    这于时人来说,顶顶不能接受,也实在太惨了。

    凌昭抬起眸子。

    昨夜,他亲眼看着凌延和凌明辉进入院子,亲耳听着他们说的每一句话。

    林嘉的遭遇,全出自这二人之手。

    于凌延,他为了保住尚书府的富贵不惜弑兄。

    那就剥夺他的身份与富贵。

    于凌明辉,死了就无事了

    给他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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