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新生入学的时候,学校里面热闹了好一阵。

    那个年代海城能开的起私家车的家庭没有那么多, 孟晗家的桑塔纳开进老旧的巷子里的时候, 还引起了一阵阵的轰动。

    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坐公交车,或者坐着爸爸妈妈的自行车来上学的, 只有车内的小少爷是坐着小汽车来上学。

    这样的孩子还没有到学校就引起一阵阵的热议。

    “这是谁啊”

    “家里好有钱, 看到没有, 司机还穿着制服。”

    孟晗还没有下车, 就听见有人在议论。

    外面的人看见了车内小少爷的长相。

    “这孩子长得真好看, 他爸爸妈妈是当官的吧。”

    “看着不像哦,这应该是新生吧,之前也没有见到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张茗楚站在路边,汽车开过来的时候速度很慢, 溅起的水花还是打湿了她的裙子。

    这是一条棉纱的白底碎花裙子,师母花了一个晚上才裁好的, 今天是第一天穿呢。

    孟晗回头时,看见少女低下头,一脸无奈的看着自己的裙摆底下。

    “王叔,你的车能不能绕过水池子, 都把别人的衣服给打湿了, 你停车。”少年的声音略带着稚嫩, 但确实很有威严的。

    开车的王师傅是王爱梅的远房亲戚, 对这一家人非常忠心“那我把车开到前面停好你再下车,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路面太湿了。”

    十七中门口是老式的柏油路, 太阳一晒还会出油,下雨天旁边的坑坑洼洼还有积水,非常有年代感。

    孟晗觉得自己应该下车跟人道个歉,但是这里不太好停车,他瞅准了少女的位置,在前面下车。

    卢茗月不满的说道“怎么开车的”

    虽然站在张茗楚身边,足足像个小跟班,但是卢茗月却乐此不疲,学校的人都知道张茗楚是他挂了个名的姐姐,但凡有小男生追求张茗楚,卢茗月都会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

    张茗楚低头看了一眼裙子,这个天气本来不该穿裙子的“算啦,没事了,以后下雨天都不穿新衣服了。”

    碎花的小裙子在她身上非常好看,卢茗月咬咬牙“等我以后赚钱了一定给你买好多裙子。”

    在现在,这种气质叫仙,在那会儿的人看来张茗楚有些太过于高傲了,在女孩子堆里都不是那么合群,更何况她身边总是有很多男生的簇拥,比如卢茗月这个小帅哥,整天就会围着张茗楚转。

    两人说话这功夫,已经有好几个女生朝两人看。

    不得不说两人站在一起有一种金童玉女的感觉,卢茗月知道学校里面的那些传闻,不由得挺直了腰板,今年开始他长了一点个子,已经比张茗楚高了些许。

    张茗楚的目光从车里扫过,主意到一旁装小大人的卢茗月,眉眼弯弯“卢茗月,你长高了,都比我高了不少了哦。”

    被姐姐夸奖,卢茗月的腰板挺得更直了一些“就是,等我长大,我很快就要长大了。”

    父亲没有让姐姐从卢姓,而是从了一个“茗”字,代表了收养的情谊,其实他跟张茗楚根本不是什么姐弟。

    小时候第一次看见张茗楚,他就觉得这个姐姐好漂亮,那会儿大人们都开玩笑说张茗楚是他的小媳妇,他还挺害羞的,被人打趣的次数多了,男孩子在暧昧中滋生出来了一样的情谊。

    等他长大了,要姐姐做他老婆,这是卢茗月的小心思,也是他的小秘密。

    车开的很慢,孟晗的目光从少女脸上扫了过去。

    阳光照在少女奶白色的肌肤上,能看见脸上细细的绒毛,她真的很漂亮,带着一种绝无仅有的超脱的气质,掐腰的松紧连衣裙恰好到处的将她的腰线收紧。

    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形成一道阴影,刚好映在她脸上,这孩子非常漂亮,像商店里面售卖的洋娃娃。

    她的脚上穿着的是塑料凉鞋,透明色上面还有一朵小花,这也是师母给她买的,家里的条件还不是特别好,不过师母都是紧着她用。

    卢茗月也懂事,从来不跟父母吵闹,反而觉得家里就一个姐姐,把她打扮的漂亮一点是应该的。

    更何况张茗楚比他有天赋一些,经常要参加演出,打扮漂亮一些也是门面。

    孟晗下车再往回跑,走到刚才那个位置,已经没有看见刚才那两个人了。

    他蔫巴巴的往回走,在校门口遇到司机王叔,王师傅背着他的行李,大大小小好几包的东西等他,从读初中开始,这个在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就要住宿了,听说十七中的居住条件很一般,王爱梅还特地的弄了被子,洗漱用品等物,让王师傅背过来。

    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要去上学,王师傅就跟送自家孩子一样。

    为了送小少爷上学,王师傅特地的穿了一身体面点的衣服,就是怕给小少爷丢脸。

    “怎么了,晗晗”王师傅问。

    “没事。”孟晗看上去精神不是很好,耷拉着眼皮子,他身上穿着一件当下非常时髦白衬衣,西装裤,剃着简短的小平头,小伙子又帅又精神,走在人堆里面非常扎眼。

    “是看到熟人了吗,咱们先去宿舍,我先给你把床铺好,东西先收拾好,等会儿咱们再去学校食堂吃个饭。”这也是王爱梅交代的,体验一下学校食堂回去再跟她汇报,当妈妈的不管多忙,心里最记挂的还不是孩子。

    要不是王爱梅两口子出差了,也不会让公司的司机过来送孩子上学,这一层是个失落不说,孟晗惦记的还是刚刚在学校门口看到的那个女孩子。

    穿着的衣服一看就是新衣服,他把人家的衣服弄脏了,人家对他的印象肯定差极了。

    一想到入学第一天,就在同学心目中留下来这样一个印象,孟晗就有些提不起精神来。

    宿舍是早就分配好了的,八人间,上下铺,连个柜子都没有,孟晗去的时候下铺的位置已经被人占走了,同宿舍的几个小伙子看到他进来的时候明显眼前一亮。

    自己背着崭新的大棉被,还带着一口皮箱,锡捅里面的牙刷杯子都是崭新的,在这个买东西还需要票证的时代,虽然物资已经没有十年前那么短缺,但是孟晗的东西看着就是舶来品,跟一般人不一样。

    王师傅利索的帮孟晗铺好了床,棉絮是家里暴晒过好几天的十斤重的大棉被,这会儿垫在床上软软呼呼的,他最后满意的拍拍被子,又准备给孟晗挂蚊帐。

    孟晗皱皱眉,不喜道“好了王叔,我不用蚊帐。”

    宿舍的条件并不好,就稍微比厂区的房子稍微好点,外面的走廊里还有学生拎水弄湿的地面,这种地方最容易生蚊子。

    在这个方面王师傅比较有经验,棉被上面给他铺了一层麻将席,其他几个的草席跟孟晗的麻将席比起来,就跟叫花子似的。

    宿舍里面没有插座,自然连个风扇也装不起,王师傅挺担心小少爷搞不习惯。

    “那怎么行,这里肯定有蚊子的,你稍微等等,我给你把蚊帐挂上。”

    宿舍下铺一个正在扣脚的少年差点笑出来,蚊帐,这么娘门儿的东西谁会用啊,男子汉都不怕蚊子叮

    孟晗不悦的把蚊帐抢了过来,塞到王师傅手里“好了好了,大家都没挂蚊帐,再说挂了会更热。”

    王师傅无奈,只能把蚊帐给收了。

    家里的条件挺好的,换做这里,孟晗肯定要吃不少苦头,当天晚上他都没怎么睡着。

    宿舍八个孩子,还有人打鼾,有人不讲卫生不洗脚,他又怕热,晚上冲了几次凉水,折腾到快半夜才睡着。

    这个年纪的孩子贪睡,孟晗却是习惯早起了的,早上六点,大家还在被窝里面捂着睡觉的时候,孟晗就从被子里面爬了出来。

    早上他会去跑半个小时的步。

    蹑手蹑脚的换好运动衣,运动鞋,孟晗从宿舍里面走了出去。

    海城的气候很特殊,冬天虽然不下雪但是特别冷,夏天这种潮湿又燥热的天气要持续到九月中旬才会结束,早上是最凉爽的时候,别看孟晗年纪小,自制力却是很好,每天雷打不动六点起床跑步。

    事实证明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孟晗绕了学校跑了一圈,走到学校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听见悠扬悦耳的小提琴声音,琴声如小溪蜿蜒流淌,高低起伏,如有灵魂一样,一下子就抓住了少年的心。

    怎么说呢,孟晗家境好,从小也是学小提琴的,以他的水平来听,拉小提琴的人的天赋远远在老师和他这种勤奋型人之上。

    对方是个天才

    孟晗拔开柳树枝丫,看见湖边坐着一个少女,他的角度离对方并不是很远,能够看清楚是那天在校门口遇见的那个少女,他眼睛一亮,本来想要往前走几步路,仔细想想又停住了,她在拉小提琴,一定不想让人打扰才找到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这里很僻静,除了像他这样晨跑的人,其他人也不会这么早到这个地方来。

    这样也不会打扰到其他人。

    孟晗下意识一想,这个地方也不是很安全,不知道是少女心大,还是坏人这么早都还在睡觉,看样子她应该不是一天两天在这里练习。

    他停住了脚步,静静的看着不远处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没忍住,我还是发了,这一部分是孟晗和张茗楚少年时期的故事,大概三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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