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28章

小说:渣了道祖的那些年 作者:陶少
    青青唇角露出笑意,果然还有残存的意识,那是不是说,只要保住这最后残存的意识,他还会再复活?

    就像他当年将她残存的意识养在元神中修复几万年一样,她能重塑元神,他为什么不能?

    睁开眼,青青重新看着眼前这片寒冷荒芜的极北海面。

    她本身没有属性,只要想,就能使用任何属性的法术。

    刚才灵力外放的同时,她用时间回溯法,将她昏睡这几万年间发生的事情重新看了一遍,如今不止对这片大陆的地理位置了若指掌,就连灵力分布也清清楚楚。

    原来她一直被盘古藏在北冥海底,这个世界最北边的极寒之域。

    青青转了个方向,准备去邻近北冥的北荒看看,刚才她灵力覆盖整个洪荒大陆时,在北荒感应到一股十分精纯的灵气,不同于一般的洪荒灵气,那股精纯的灵气里透出一丝极淡的混沌气息。

    那是盘古魂魄精血扩散滋养大地后,还没有被完全吸收的残余部分。

    不止北荒有,其他地方也残存着一些,也就是还有这些残魂,盘古才能回应自己发出叹息。

    青青眼眶微红,决定踏遍洪荒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将这些残魂全收集起来,不管希望多渺茫,不管要用多久时间,她都要重新帮盘古聚魂。

    让他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和自己并肩站在这片大陆的最高处,俯览脚下万里河山,笑谈当年创世的艰难。

    见她转身离开,红云急忙跟上,鲲鹏想都没想,也跟在青青身后。

    青青停住,转身看着两个少年,笑着问:“你们要一直跟着我?”

    “我不跟着你跟着谁?我的传承记忆就是守护你。”红云理直气壮,跨前一步,站在青青身侧,“倒是这鱼鸟居心叵测,你还没醒时,它每次从南边回来都会来撞结界,现在你醒了,它还死皮赖脸跟在你后面,肯定是想偷你的宝贝。”

    “你!”鲲鹏再次被气的想揍云,要不是顾忌青莲姑娘,他一定要化作原型,拍死这团该死的胆敢污蔑他的蠢云。

    青青看了眼红云,想起刚才从回溯中看到的画面,眼神温柔了几分,原来这红云是盘古心头精血和最后一口气所化,饱含他对自己的牵挂,在秘境中守了自己三万多年,确实是为了她而存在的。

    “红云可以跟着我,你呢?”青青看向鲲鹏。

    “我,我没什么事,北冥待腻了,想四处逛逛。”鲲鹏眼神微闪,他确实没什么理由跟着青莲姑娘,但要就这么跟她分开,他又着实不舍。

    要是青莲姑娘听了红云的挑唆非要驱赶他,他就暗中跟着她。

    想到刚才红云污蔑他是贼,鲲鹏急忙从怀里拿出一个袋子,递给青青。

    “这什么?”青青一眼就看出这袋子是个特意炼制的储物空间,俗称乾坤袋或者介子空间,里面容量十分惊人,且宝光闪烁,肯定装了很多宝贝。

    “一些小玩意,送给你。”鲲鹏斜了眼红云,他堂堂北冥之主,游遍四荒八海,什么宝贝没见过,会去偷别人的宝贝?

    再说秘境中除了一个灵湖和这个特别好看的姑娘什么都没有,有什么好让他偷的?

    “什么小玩意?”红云伸手抢过袋子,抖开一看,顿时被里面成堆成堆金银珠宝的光芒闪瞎了眼,惊呼道:“好多宝石,还有金子,你这是去抢了东海龙宫?”

    “嘁!”鲲鹏傲然抬高下巴,懒得理那个大惊小怪的土包子。

    青青忍不住好笑,瞧了眼被宝石袋子映的满脸宝光的红云,再看看一脸倨傲的鲲鹏,论长相,两人各有各的好看,不相上下,但论打扮,红云就远不如鲲鹏了。

    红云是个懒家伙,头发随便用一根红丝带扎起来,一身样式简单的红衣,虽说不至于寒酸,但也谈不上多华贵,就一普普通通的少年。

    鲲鹏就不同了,头戴金冠,金冠上还嵌着个硕大明珠,脸两侧垂下来的两缕淡金发丝上缠着用银线串起来的细碎宝石,胸前璎珞宝光闪烁,就连披散在身后的微卷金发中都夹杂着几串被银丝串起来的珍珠。

    一个头都弄得这么华贵精致,衣服就更别提了,领口衣袖下摆全绣了金银丝线,边边角角镶着美玉宝石,天蓝色的布料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光华内敛,走动间银光流淌,脚上一双鞋也是金丝银丝绕珠玉。

    本来满身珠宝难免显得俗气,但鲲鹏长的好,一身冷冽寒气压住满身珠光宝气,反显得雍容华贵。

    青青知道洪荒中修士的衣服其实都是亲手炼制的法器,主要起防御作用,当然也为了美观,衬托主人的气质,鲲鹏把自己的衣服鞋子发饰炼制的这么精美,足见其内心是多么骚包了。

    跟鲲鹏这个满身珠玉的北冥之主比起来,红云确实土的像个乡村出来的穷小子。

    想起洪荒文中普遍的设定,再看看眼前少年时期还没什么深仇大恨的红云和鲲鹏,青青决定将鲲鹏留在身边,好好化解这两人的恩怨。

    红云既然是盘古气血所化,那以后就是她的亲人,她会尽自己所能保护他,剔除掉一切对他不利的因素。

    就目前所看,鲲鹏本性不坏,不像是不讲理的小心眼,好好的教育一番,应该能让他跟红云化敌为友。

    “你要没事就跟我到处逛逛也行,就是不能跟红云打架。”青青笑着邀请。

    鲲鹏一怔,心中狂喜,再也端不住倨傲的架子,偏冷的眉眼舒展开,一张俊脸宛若冰雪初融,处处透着暖意和喜色,哪还有一丝初见时的戾气。

    他很得意地看了眼红云,站在青青另一侧。

    红云气鼓鼓地哼了一声,倒也没再挑衅。

    青青伸手抓住两个少年的手腕,带着两人瞬间从北冥海面出现在北荒最高的钟山山巅。

    红云和鲲鹏不约而同的眨眨眼,两人这还是第一次体会瞬移的感觉,颇觉神奇。

    洪荒大陆十分广袤,从北冥海面到北荒钟山山巅,跨越几千里,居然瞬息间就到了。

    并不是所有的修士都能转瞬间出现在另一个地方,那是只有修习空间系法术的修士才能掌握的能力。

    而且也不是想瞬移到什么地方就能瞬移到什么地方,这个距离是看法力高深的,远距离瞬移十分耗费法力,不是什么紧急情况,就算是空间系的修士也不经常用。

    大部分洪荒修士还是以腾云驾雾为主要交通方式,但飞行也要耗费法力,所以就有了各种飞行法器。

    红云懒散,通常都是变成原形一朵云,利用高空的气流在天空飘,大风时一天也能飘个上千里,既不耗费法力,又能看下面的风景,所以就懒得修习空间系法术,也懒得炼制飞行法器。

    就是很多时候飘着飘着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鲲鹏本身就能变鸟,有一对巨大无比的翅膀,变鸟时身形足有上千里,铺展开能遮蔽天空,所以,他也不修空间法术,更不用炼飞行法器,大部分时候,他都在海里游。

    青青松开两人的手,在山头大片耐寒树林中找了个空地盘膝坐下来。

    天空呈现一种灰白色,比夜晚的月色要亮,又不是阳光,这里没有太阳星和太阴星的气息,就是一种沉压压的灰白,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光亮。

    北荒很冷,山巅更冷,这里有点像自己没穿之前那个世界的西伯利亚北部山区,紧邻北冰洋,全年气温零度以下,最冷时能达到零下六七十度。

    青青感觉此刻的钟山山巅温度大概就在零下二十多度,这还是暖季,要是寒季,还不知道有多冷,不戴帽子恐怕真能冻掉耳朵。

    看了眼满山的耐寒树木和满地枯叶,青青突然想重温一下做人的感觉,她其实不冷,实力强横到她这个境界,外界的温度变化对她影响不大,她就纯粹想烤烤火。

    重温做人的感觉。

    最好能再吊个锅,炖一锅热腾腾的羊肉,火里再埋几个红薯,啊啊,青青成功被自己的想象给馋勾出馋虫。

    要知道,她在混沌中最少待了四万多年,混沌里只有各种各样的灵气和水,可没有五谷杂粮,她到底是人穿过来的,被迫做了一株植物,现在终于到了洪荒大陆,有了五谷杂粮和飞鸟走兽,她就忍不住想起没穿之前的各种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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