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邓恩和joker一起闯荡世界。
说真的,如果换个和平点的世界,再换上两个普通人,这句话听起来简直他妈的浪漫到家了,跟电影里演的,小说里写的分毫不差——他们怀揣着彼此共有的好奇,在一系列险象迭生和峰回路转中磨合出激动人心的火花,灵魂伴侣就这么在茫茫人海中相聚同游,两个幸运的家伙年纪轻轻便达成了许多人寻寻觅觅一辈子也找不见的默契。
但现在其中的一方刚刚想起来另一方的身份——小丑。
哥谭市,阿卡姆,小丑。
于是这事成了个很大的顾虑,其实远远不只是个顾虑,要尼克·邓恩来说,这是一道彻头彻尾的惊雷。
他丢失的记忆仅仅是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但那些内心深处想法的倾述,指天立誓要达成的志向,可全都造不了假,而joker,他知不知道对方身份和对方根本没半点影响。
好了,他现在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那个再不可思议也只能是真相。
尼克·邓恩将匕首还给小丑,彼此都懂的对视早就揭露了一切。
Joker知他入骨。
他们之间的经历在脑海里铺展而开,小丑深知该在何时推他一把,深知如何让他卸下伪装,如何让他放开手脚,甚至可以料到他不愿走却因为种种原因踏出的每一步虚假掩饰。
而且是第一眼就看穿了。
他曾经觉得他们俩不过是记忆错乱的偏差结果,终究会是两个陌生人,结果却发现对方能从心底深知他。
刚才那点会的时间,小丑在厨房里煎了点可丽饼,用平碟乘着端出来,他舔掉了手腕上的残渣,露出几分对味道认可的神色,看上去一副平易近人的模样,倘若尼克靠近他,肯定能闻到浆果和糖粉的味道。
如果尼克不知道他是谁,这会是温暖的一幕,现在他却感觉自己的脚底升起了一股透骨的寒意,这种感受不禁让人有些心惊。
小丑瞥见他神色又开始变化无常,视线便移向有些皱巴巴的牛仔裤以及残留水渍印记的金属拉链,眼里带着戏谑的笑,倚在碎裂的墙面上开口说道:“昨天你过得不错。”
一腔苦水和惧意顿时涌上了尼克的嗓子眼儿,他再次无所遁形,暗自心想:怎么小丑好像什么都知道。
对方没再讲话,和十几分钟前的尼克费尽言语也说不明白,此刻不需要语言有些事也心知肚明。
小丑喜欢的是尼克·邓恩本身。
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制度也好,世俗也罢,他不允许有人试图框住那追风逐浪的灵魂,哪怕是尼克·邓恩自己。
而他为什么看到大群会生气呢?因为joker将他们之间的牵绊定义为任何超能力与外力都无法逾越的,最特殊的联系,那天赋异禀者竟然敢用灵魂交合来走偏门捷径,他便用能力更强的道具击垮他,倒要看看,抛除了超能力这假冒的柏拉图还剩什么和别人神交!
小丑想起大卫·豪勒差点把盘子捏碎,继而又想到快银,小点心吃多了容易让尼克容变的软弱,还有艾瑞克,犹太人居然可以提高另一半的居家指数,简直没劲透了,至于查尔斯——那对兼具读心能力的父子绝对是麻烦人物。
但他远不用为此烦心了,犯罪顾问早早备下剧本,拿好望远镜再选个看台才是良策。
银制匕首划过可丽饼,均成裹着浆果和糖粉的几小块,“我得走了,看台要找高一点的地方才能俯瞰全局。”
接过可丽饼,尼克寻思着自己家乡的事,或许小丑能帮他解惑,要不要问呢?
对方早读懂了他,“可能某天睁眼你手边放着盏阿拉丁的神灯,身边熟睡的野兽等着你的真爱之吻,可你还是密苏里州长大的男孩,世界会斗转星移,但尼克·邓恩永远是尼克·邓恩。”
无论哪个世界,格局怎样的发展,小丑在心里补充道,他见过的世界里,尼克·邓恩都是没有规律的风,最易变动的象征持续划过平行空间和宇宙,所过之处全被吹着了火。
他明明对经书满腹批判,却从上帝那得了天大的恩典——连神都会眷顾他。
大门在小丑身后关闭,他留下“莱克斯·卢瑟给你留了线索”便飞快离去,不准备过多干预。
尼克边吃可丽饼边抽出那张领带夹里找到的纸条,它空白的一筹莫展,不过“线索”这词倒带来点灵感,侦探们总是用环环相扣的线索拼凑出真相,他记得兰森说过,他那写推理小说起价的外祖父可经常和他母亲玩迷信传话的。
想着,他举起打火机,在纸条下面虚晃了几下,密密麻麻的小字顿时浮现纸上。
没有放大镜,就拿手机的摄像头代替,只见上面写着:
勇敢者要出发,河水湍急别挣扎
鼓点响心也跳,摇个数字好前进
想不透喝杯酒,岸边走走有人帮
……
第一关送你个小提示:奥黛丽·赫本早餐时间抱着的猫咪
……
……
很好,他得尽快找个侦探朋友帮忙了!
在解密爱好者网上发布完这条动态,尼克万万没想到很快收到了回复,对方手速奇快,小窗私聊嗖嗖地来了几条消息。
【1961年,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那里面奥黛丽·赫本的猫咪就叫作‘猫咪’,以此类推,应该是一间名字就叫“酒吧”的酒吧。】
【这间酒吧的边上紧邻着海岸,建议你穿泳装去那走走。】
【太简单了,boring】
莫、莫非真的是侦探?!
尼克将对方吹了一通,把内容截屏,火速洗个澡换身衣服,开着加满油的车直奔西海岸。
“你为什么在严冬带着泳衣?”行驶途中尼克和自己的车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现下他开这车底气都足了不少,毕竟油耗出在自己身上,也不知是不是加油的缘故,现在开车感觉操控起来也顺手不少。
“待会可能得游泳。”车子靠边贴上画好的标志,尼克拎着外套走进酒吧,酒保熟练的斟了杯杜松子酒,好像非常了解尼克的喜好,可能他以前经常来吧。
猜测着之前种种,尼克打量起这间名叫“酒吧”的酒吧,它的修建者似乎秉承着一种任意随性、东拼西凑的审美观,最大的特点是一副巨大的维多利亚式饮料架,上面用橡木雕出了龙头和天使的面孔,像件有点年头的古董。
但除了这副饮料架,酒吧余下的部分则搜罗了每个时代最不上台面的设计:包括艾森豪威尔时代的油毡地板,有着一条条上翘的边,看上去仿佛烤焦的面包;暧昧的木板墙好似直接从70年代色\\情视频中照搬过来的玩意儿;几盏落地灯像极了尼克大学时代居住的宿舍家具风格。奇怪的是,这堆不三不四的玩意儿最后却凑出了一间格外舒适的屋子,看上去不太像一家酒吧,倒更像一间疏于修缮的房屋,很合尼克·邓恩的眼缘。
烈酒下肚暖了身,尼克将酒钱压在玻璃杯底下,拉起外套就走,自然没看到身后酒保错愕的眼神,那小伙子盯着钱疑惑堆满了脸。
海岸边冷气肆虐,又湿又凉,索性周围没人,尼克叫来车,敞着门换上泳衣,像个冬泳爱好者,谁知脚面刚碰到浪花,他就被一个骤然而起的浪头卷进了水中。
“尼克·邓恩!你当我说的话是耳边风吗?!连着几个星期没有消息还敢踏足海中?!”怒火冲天的浑厚嗓音炸在耳边,一位身材魁梧,肌肉劲爆的男人语气不善,中长的发湿着散布在耳后和脸侧,上身的纹身神秘又突显他的性感,右手持一把金色的三叉戟。
他是海之神王,水之领主,鱼群从真空的领域旁低低游过,努力降低存在感,亚特兰蒂斯的新王震怒,整个海底都要跟着颤抖。
好在尼克·邓恩应对突发情况也算经验充足,当下露出无辜的表情和略显忧伤的眼神,仿佛是个惨兮兮的可怜男人,“非常抱歉……我真的…非常抱歉。”
“……”海王皱着眉,脸上绷着那副威严的样子,但他听到尼克·邓恩第三遍说这话,他就两步走过去一把捞起他的手,“你没结婚?”
“……”是指和卡尔吗?当时的事一直没想起来,要怎么开口呢?
对方却将他的不语当成默认,把黄金三叉戟插进原地,蕴含神力的武器被晾在那,他脸上的表情没松开,这壮汉给了尼克一下,又推了他一把,好半天尼克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没准对方是在——撒娇?
他差点给自己的想法闪着脑子。
不过,他现在是来悔过的,态度很端正,此时配合的张开双臂,准备来个久别重逢的抱抱、哪料对方就这么扑了过来,说泰山压顶有些夸张,虎扑熊抱却是可以比拟的。
尼克被撞的往后仰去,海王抱着他灵活的在空中翻身,自己垫到下面,有点凶的脸从俯视角度看,眼睛暗藏期待,“尼克,快叫我的名字。”
尼克·邓恩:……完蛋了!要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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