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脚步声,云桑桑其实是第一个往外面看去的。等看清楚了走进来的人,她飞快将脸扭开,一脸不可乐意的样子,让进来的人半点摸不着头脑。
“云老板,你怎么将收银台搬到门口来了?”杜天风迈着大步子,走到收银台的位置,“云老板,虽然我有好些时候没来了,你也不用这样甩脸子吧?好歹我也算是你店里的大客户了,哪一次来不是点你家的猪蹄儿和水果沙拉,一点就是好几盘。”
“现在你倒是好啊,看到我来,脸就往别的地方看,还一脸嫌弃的样子,”杜天风超级郁闷,“有那么讨厌我吗?咱们也认识那么久了,不算是好朋友,半个朋友还是算的吧?”
说着说着,杜天风还将那张脸凑到了云桑桑的面前,被她一扇子拍开了:“滚,一个大老爷们儿,说话不要凑这么近,今天吃什么?”
“还是老规矩。”杜天风识趣的退后两步,别看云老板有时候好说话,人也长的娇娇弱弱的,可在云美食馆里,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她的对手。
她不会主动伤害人,可一旦有人敢在这里闹事,最后的结局都会被她胖揍一顿。在杜天风的心目中,云桑桑仿佛就是末世里最可怕的变异植物,根茎若扎进人类的皮肤,可以瞬间让人变成人干的那种。
“五个猪蹄儿和两盘水果沙拉吗?”云桑桑已经变得热情了,杜天风说的没错,他也算是这里的大客户了。
杜天风摇了摇头:“一个猪蹄,一盘水果沙拉。”
“杜天风,你长得人高马大的,就这么点儿,够吃吗?可别饿着了,你在末世里那么危险,有了上顿没下顿的,可别亏待自己啊。多点一些吧,万一下次就没机会来了呢?”
“不,现在我不饿了,就一个猪蹄,一盘水果沙拉。”
在末世之前,杜天风最喜欢的菜就是卤猪蹄。至于点水果沙拉,那是在末世很难找得到能够吃的水果了。
看着鲜艳的,可能已经变异,吃下去不是中毒,就可能发生其他不好的事情。而一些能够吃的,味道基本是酸涩无比,还没有水分。
他来到云桑桑这里也是一个机缘巧合,那个晚上,他被最好的兄弟背叛。死在了丧尸的口中。没错,当时他死了。让他都无法想象的是,他在死了之后,立马重生了,刚好就重生到他最好的兄弟,要背叛他的那个时候。
那时间,看着周围已经摇摇晃晃奔走过来的丧尸,还有已经开着车子,扬长而去的兄弟,他以为这是老天在玩他。重生到什么时候不好,为什么要重生到兄弟将他扔到丧尸群里的时间点呢?
这个重生,还不如不重生呢。
和他想的一样,双手难敌众人,躲避之间,他还被丧失挠到了脸,脸上被挠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虽说异能者是不会感染病毒的,可这么多丧尸围攻他,他最后的结局还是一个死。
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死,活下来了。
在和丧尸打斗了一个白天之后,他的异能渐渐的枯竭,体能也有些支撑不住了。绝望之下,他爆发出最后的力量,准备再拼一次,没想到下一刻他就换了一个地方,身体重重的摔到了冰凉的地板上。
他是被舔醒的,睁开眼就看到了一只很大的狼坐在身边,对着他的脸使劲儿的舔。他以为,这只狼将他当成食物,当下身体发软,根本无从发力,以为死定了。
这时,他听到了一道有些好听,又带着讥笑的声音在说:“他已经醒来了,大白鲨,滚回你窝里睡吧,这里交给我了。”
然后,那只狼就真的滚回去睡了,一点都没有狼性,和狗差不多,特别没骨气。
他甚至怀疑,这只狼是被那个女人养废了。但是,很久以后,发生了许多事情,他才知道狼还是狼,不存在被养废的情况。
“自己进去,还是我拎你进去?”
这是那个女人对他说的话,他当时动了动手指头,根本没办法起来,又听到对方说:“看来你是没办法自己进去了,那还得我亲自动手。”
那话说的,好像要弄死他一样。
“自己进去,要付我一年的工资作为进店费,我拎进去的,要付我十年的工资当进店费。”
那个时候的杜天风听到这些,反而是松了一口气,他应该得救了吧?他清楚自己的伤势,如果没有人帮忙,肯定会死。没有到这个地方来,他还是会被丧尸掏了心脏,吃掉脑子。十年工资,换一条命,值了。
“杜天风,你发什么愣?给钱!”云桑桑不客气的吼了一声,“点个猪蹄和水果沙拉,也得犹豫这么久,难怪只点一份,你最近是有多穷啊?你在末世,混的这么差劲了吗?难道找到了你那个兄弟,被打败,抢走了所有的钱?”
杜天风是被云桑桑的声音惊得回神过来的,也不介意云桑桑说的话。说实话,他能够活着,多亏了这个有点抠门儿的云老板。心是黑了点,但她只要钱不要命。
“云老板,我还是来五个猪蹄,两盘水果沙拉吧。”说完之后,杜天风脸颊忍不住抽了下。
果然啊,应该学莫莉一样,少和云老板说话,他好像又没有坚定自己,这不,云老板将他荷包里的钱给扣了出来。
说都说了,他只能够付钱了。
“看来是发财了啊。”云桑桑脸上一下子露出笑容来,“要真遇到你那个兄弟,他肯定是被你揍的份儿,杜天风你本事挺不错的,如今在末世肯定少有敌人了吧,怎么会吃五个猪蹄的钱都付不起呢?”
“麻椒,赶紧给你杜哥上菜。”
杜天风:“……”习惯了,没什么好说的。给钱和不给钱,态度就是差别这么大。
他选择坐在了废后公孙兰的邻座,看着公孙兰正在吃粥,还是很贵的美容粥,看看粥里的用料,就知道很贵了。而且,这粥闻着连他都有种想吃冲动,贵还是有道理的。
“皇后娘娘,你今天也被忽悠喝了美容粥啊?”
公孙兰捂住心口,有些懊恼的点头:“没忍住,云老板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往事,有点钱就忍不住在她这里花了,我这还没复宠呢。”
“我今天也没忍住,也被她勾起了往事,一下子就买了五个猪蹄,两盘水果沙拉。东西是好,就是钱包遭不住。所以,我真不敢经常来这里。幸好我是在末世,也不娶媳妇儿,要不然,我这么花钱,媳妇儿还不得跟我着急?”
公孙兰扑哧一笑,很快将笑容收起,说:“最近我感觉云老板有点不对劲,我基本每天都过来,云老板行为很奇怪。”
“怎么了?”杜天风露出些关切的眼神,好歹是他的救命恩人,“是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又有人来偷桑果?”
来云美食馆日子长了的人,都会知道,云桑桑最宝贝的东西不是钱,而是外面的桑果。他们这些老顾客,没一人能够尝一颗,再多的钱,她都不卖。
每一次借口都是,桑城就这么一棵桑树,给他们开了这个先例,桑果会很快吃光的。
他们就奇怪了,吃一颗,应该对桑果的影响不大吧?
云桑桑没理会公孙兰和杜天风在那儿唧唧歪歪。他们以为小声的讨论,她就听不见吗?在她云美食馆里,再小声她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
还说她最近不对劲,她好的很。
就是最近脾气有点不好,看谁都不太顺眼而已。
“看吧,这么远,我都感觉到了云老板身上火气很重。”公孙兰小声的说,“今天咱俩买了这么多,让她赚钱了,她好像都不怎么开心啊。”
杜天风也发现了:“最近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吗?”
“云老板将门口那个灯泡换成了二十瓦的,你看,就是现在那个小小的,散发着微弱的灯光。听麻椒说,这灯泡还是节能的。那个两百瓦的,被放到了桑树下。”
“为什么要放在桑树下?”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每天走的都比较早,不知道后面发生过什么事情。”
“我看是有人偷桑果吧。”杜天风一脸肯定的说,“除了这个理由,我还真的想不出其他的,不然怎么会放个两百瓦的灯泡过去?”
“你们俩,叽叽咕咕的在讨论什么呢?”
云桑桑笑盈盈的走到两人不远的一个座位坐下,“皇后娘娘,之前你说你要复宠了,大约还有多久啊?”
“应该不久了,至多三个月,我就回到皇帝身边了。”说起这个,公孙兰脸上没有多少笑容,她吃了一口美容粥,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到皮肤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粗糙,笑道:“贵的东西还是有好处,就是有点太贵了。”
“我早就建议你吃好点,吃好点,恢复得快点。”云桑桑手撑着下巴,眼皮轻轻往上一抬,“看你的样子,还在纠结和皇帝的感情啊。”
公孙兰眼眸微垂,又吃了一口粥:“我俩青梅竹马,为了助他成就大业,舍弃了安稳的生活,在那乱世里,陪着他东奔西走,吃尽苦头,期间还变卖了所有的首饰,十几年来,穿的是粗布麻衣,吃的是米糠馍馍,就为了省点银钱。
每日做衣服鞋袜,各种绣帕,为的是多给他凑点银两,好招兵买马。跟了他之后,就没过一天像样的日子。”
“对于这些,我不怨,这是我心甘情愿的。其实我没有奢求过荣华富贵,只是被当初那个充满抱负的少年郎迷住了心,见不得他郁郁不得志,听不得他为天下苍生感叹。只想陪伴他左右,看着他意气风发,为天下抛洒热血的样子。只想做一个,永远站在他身边的人。”
公孙兰又吃了一口粥,眼红了一圈:“十四岁那年,爹爹问我真的不后悔吗?”
“我说不后悔。”
“然后我跟他走了。”
她叹了一声:“十四年后,他打下了天下,册封我为后,又广纳贤妃。那个时候,我想的还是为他打理好后宫,陪伴他左右。”
“可是岁月催人老,青梅竹马,十几年的陪伴,始终比不上年轻的颜色来的好。新宠的一句话,一个挑拨,就令他对我爹爹忌惮。爹爹为了保我,舍弃了官职,才勉强让我公孙家度过这个劫难。但他还是怀疑,将我打进了冷宫。”
公孙兰抬起头来:“等我复宠了,我会在这里多吃点美容粥,云老板一定很开心吧?”
“有把握吗?”
“有的,我已经准备好了。”公孙兰吃下最后一口粥,对云桑桑露出一抹笑,“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喜欢什么,想要讨好他,太容易了。只是从前,我的脊梁骨太硬,不服软。”
“但是现在,”公孙兰擦了擦嘴角,站起来,“云老板,天不早了,我要走了,下次再来。”
“我的脊梁骨,已经被他亲手折断了。”
公孙兰走到门口,声音轻飘飘的传回来,她往桑树的位置走去,通道开启的是时候,身边突然闪过一抹亮光,紧接着一道蓝色的身影出来,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出现在她的眼前。
她愣着看了下,还真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这个,是新来的客人吗?
“云老板,你有新来的客人来。”公孙兰对着门口喊了声,人就消失了。
云桑桑不在意的往外面一瞥,一下子就看到了穆若白走进来,瞬间站起来,摇着扇子奔到她的面前:“穆仙君,你很久都没来了。”
杜天风看着云桑桑那个热情的劲儿,摸了摸脸,难道云老板除了是个财迷,还是个颜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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