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乾坤一草亭

    沈绰看到温恪的时候,早已日上三竿。

    往常这个钟点,早课已讲了一半。沈二少睡眼惺忪地打着哈欠,身边跟着一个伺候笔墨的红鼻头矮胖书童。他觉得上午去不去格式馆已无所谓了,还不如四处溜达来得快活。

    距格式馆十间开外,是一片阔大的废园。

    据好事者称,这片园子本属于某位高官府邸。偌大的园林,也不过私宅一隅而已,足见此人家财之巨,地位之高。只可惜那高官贪赃枉法,欺君罔上,终于惹得天子震怒,最终抄家问斩。

    墙倒众人推,树死猢狲散,那窃国贼一朝倒台,连不问政事的草木愚夫都奔走相告,拍手叫好。

    待一切尘埃落定,恰逢新帝登基,大赦天下。那贪官污吏既已伏法,府中一众无足轻重的家仆婢子便得以恩赦。

    罪臣宅邸占地数顷,假山林立,溪流回旋,幽亭秀木,一步一景,是江南造园师呕心沥血之作。

    临江向来看崇文重道,大儒辈出。这极尽奢靡的豪宅刚拆到一半,便被官家转赐临江府衙,之后,部分馆舍改作直隶书院,赐名“格式馆”,广收江南学子。

    所谓“格”者,格物也;“式”者,法度也。新帝此举可谓一石二鸟,废罪臣旧居,树正统,立德行,恩威并施,劝诫后人,宣文教以章其化。临江百姓无不称赞官家德治天下,爱民如子。

    当然,前朝事渺。百姓间口耳相传的,只有那场疾风骤雨过后留下的水洼罢了。

    沈绰昨天睡得晚,刚刚起来,走了一路,尚不大清醒。他迷迷糊糊地绕开格式馆,专捡了条僻静的小路。

    大约过了背半篇《中庸》的功夫,周围人迹渐稀。道旁怪石嶙峋,无人打扫的步道砖上苔痕历历,沈绰一个趔趄,差点摔个狗啃泥。

    沈家二少和他的书童都吓了一跳;那书童手里抱着满满当当的文房用具,手忙脚乱地把怀里的东西抛在地上,麻利地滚过去扶他。

    沈绰大大地丢了面子,跳脚怒斥道:“笨手笨脚的蠢材!本少要你何用,还不把东西都给我好好地捡起来!”

    胖书童涨红了脸,唯唯诺诺地弯下腰。沈绰彻底清醒了,他环顾四周,才发现不知不觉已走到废园深处。

    眼前是几株苍翠的黄山松,枝干虬结,亭亭如盖。松下是一株枯死的照水梅。灿烂的春晖铺过碧色的枝杈,映得假山脚下一弯瘦水波光粼粼。水面的细波上,托着一盏破败的草亭。

    温恪坐在亭中,正翻看着什么东西。

    草亭很旧,半腐的牌匾掉在地上,依稀可以看见“乾坤”二字,古拙有趣。亭柱漆面斑驳,檐顶的形状倒是极为漂亮。草亭依傍着开阔的湖面,四面环空,若在亭内仰观俯察,游目骋怀,可以尽情远眺笼在岚气雾霭里的青屏山。遥想当年府中盛景,或许万古长空,一朝风月,皆荟萃于此了。

    沈绰却不懂欣赏,他定睛一看,才发现亭中坐着一个熟人。他大笑一声,几步跑过去,往那人对面一坐:

    “恪儿,不愧是我兄弟。今天我起这么大早,一直寻思着究竟该不该去上学,你果然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真好。”

    温恪瞥了他一眼,低下头继续看书:“你这椅子,我可没替你擦过。”

    沈绰大惊失色,从椅子上蹦下来。他今天没穿格式馆规定的青衿布衣,选的是最爱的秋海棠红缠枝直裾,这一身衣服金贵得很,足够小康之家一年吃喝不愁。

    他伸手一抹,那石凳上果然积了厚厚一层土,凳脚更结满了蛛网。他不由黑了脸,使唤书童来擦。

    胖书童满头大汗地滚过来,怀里抱着的文房四宝不知何处安放,红鼻子尴尬得涨成猪肝色。

    沈绰抬了抬下巴,那小厮顶着少爷倨傲的眼神,环顾一圈,战战兢兢地将东西搁在石桌上。他先用自己左手衣袖替少爷擦拭沾灰的衣料,再换右手的,把石凳擦得一尘不染,光可鉴人。

    沈绰这才满意,翘着二郎腿坐下来。

    沈二少装书的盒子是上好的紫光檀,二尺见方,浮雕着琴棋书画四艺图。他将书箱打开。盒子正中是一道隔板,左边整整齐齐码着数支未开锋的狼毫笔、一方端砚、半条松烟墨;右边则是四书五经。

    沈绰挤眉弄眼,嘿嘿一笑,变戏法似的从课本底下摸出几块晶莹剔透的桃花糕来。他像个傻瓜一样笑得洋洋自得,拿着糕等了半晌,也没等到温恪的惊叹,扭头一瞧,才发现人家正拼着几片破纸,聚精会神地看一本破书。

    沈绰拉下脸,把浅粉色的花糕搁在残破的书页上:“喂,你看什么呢?”说完,他在桌下踢了温恪一脚。

    花糕十分精致,阳光照过半透明的面皮,可以瞧见里面裹着的新鲜花瓣。

    温恪却兴致缺缺,不耐烦地把糕塞回沈二少的书匣,轻轻将书页上沾着的点心屑吹走,随口道:“别吵我。忙着呢。”

    沈绰咬了一口糕点,自讨没趣,绕到温恪身边,凑过去一瞧,正看见那破烂上印着的“瑞鹤仙”三字。

    他瞪大了眼睛,把糖糕一口咽下,忽然爆发出一阵猖狂的大笑:“哈哈哈哈!这才多久,书就被你老父撕掉啦!”

    几只翠鸟被笑声惊飞,温恪把这浑货推开。沈绰却不依不饶地缠上来:“给钱给钱,愿赌服输!”

    温恪皱眉看着他,显然已把昨天傍晚的赌约忘得一干二净:“什么东西?”

    沈绰以为他要赖账,怪叫道:“君子千金一诺,你可别耍滑头。金珠,王八蛋。”

    温恪一头雾水。沈绰急得指手画脚,费了许多口舌,温小郎君终于想起这桩破事。他往腰间一摸,才想起今天出门匆忙,一个铜板都没带。他鄙夷地看了沈绰一眼:

    “你堂堂沈家二公子什么时候穷成这样?金珠忘了带,回头再给你。”

    岂料这很有钱的沈家二公子突然摆出一副穷酸样,哭丧着脸,扭扭捏捏道:

    “不行,我没钱了。我老爹昨天来信教训我,说我哪都比不过沈铎,要把我养的那些猎犬都换钱呢,气死我啦!好不容易你输一回,不论如何也得先兑现我。哼,谁不知道放你今天这一走,下回铁定不愿赔我的。”

    这“沈铎”便是沈绰他亲哥哥。沈铎大他弟弟十多岁,如今已在京中任职,帮衬着老父沈半山了。

    温恪简直无言以对。沈绰养的那十几条猎犬,毛色鲜滑,骁勇好斗,每一条都价逾上等西域夜明珠。若有人说沈绰要把爱犬都卖了,那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奇事。

    温恪见沈绰满脸堆笑,不知这家伙肚子里又在冒什么坏水。瑞鹤仙的故事刚读到一半,温恪被这人纠缠得烦了,便将脖子上挂着的一枚东西扯下来,抛给他:

    “拿好,别烦我。”

    沈绰下意识伸手去接,只觉得掌心微微一沉,定睛一看,却是一枚小小的金锁。那金锁颇不寻常,拇指盖大小,圆滚滚的,更像一枚珠子。锁上精细地画着缠枝梅兰纹,阳刻了几个沈绰不认识的篆字,做工一等一的好。

    市面通行的金子大都打成五铢钱,钱监铸币的时候,钟官按例在金子里掺了不少黄铜和锡矿,最后造出的金币,又称“金五铢”。

    平章公子贴身所佩的东西自然是纯金打就,再加上匠人这精妙绝伦的手艺,若是换算成金铢,绝对相当值钱。

    他嘿嘿一笑,把那金锁照在太阳光里瞧:“恪儿,大手笔,佩服。真不要了?”

    “你怎么比老妈子还要啰嗦。”

    “怎么能是啰嗦呢?这还没完呢。”沈绰叫书童过来研墨,取出一张纸笺,将毛笔横在温恪面前,“别忘了,‘弱鸡王八蛋’。”

    温恪不知沈绰要这玩意派什么用场,瞥了他一眼,笔走龙蛇,把这五字并自己的大名写给他:

    “你还要待到什么时候?别烦我看书。”

    这沈二公子大约真的穷极无聊,笑嘻嘻地把纸笺叠好,和金锁一同塞进钱袋,也不走,拿起第二块桃花糕,一边吃,一边含混地念《揖仙录》上有关“白娘娘”的那段文字:

    “哀公好鹤,养了很多头。那些鹤都很好看,其中有一只更是......呃,翩若惊鸿,矫若游龙。白鹤很通灵,会随着琴音翩翩起舞。但是凛冬将至,鹤们很快飞去南方了。

    “明年春,大旱,民不聊生,哀公问众卿,‘计将安出?’,众臣唯唯诺诺,相互推诿,莫敢应。哀公怒......

    “突然一群白鹤乘云而来,布雨施泽,降下甘霖——唉,这帮子没用的大臣,还不如一群鸟有用。

    “哀公喜甚,封这鹤做了神仙,又封它做了妃子——嘿,这位哀公倒也是个性情中人,他爱这鹤,同我爱猎犬一个样儿。

    “朝臣对君上作出的荒唐事表示不能接受,撂挑子不干了。但举国上下的百姓却对鹤仙感恩戴德,称这瑞鹤仙‘白娘娘’,在各地建起娘娘庙。

    “又三年,国家战乱,哀公无动于衷,成天与这白鹤......咦,怎么到这边没有了?”

    温恪默然不语,接下来的故事显然成了昨晚散佚的碎片。

    沈绰撇撇嘴,拍掉手上的点心屑,将残破的书页翻过来。书页背面画着一只细脚伶仃的长颈白鸟,很像田边的鹭鸶。

    那鸟瘦而长,身披许多斑斓的锦带,背驮大捧的鲜花,活像个喜宴里的女傧相,又像一件包装过度、喧宾夺主的礼物。

    沈绰哈哈大笑:“这书也不怎么样嘛。这算什么鹤仙,艳俗难看。恪儿,一张行香帖,一本你爹最爱的朱子,还倒霉地被教训一顿,就为了这?我还当你从不做吃亏的买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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