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是血河纵横、尸陈遍野、人人胆慑!那逆天之人正得意时,忽闻远方战鼓雷鸣,喊杀声如潮水袭来,声声惊天!正是魔君大人率七十二派魔主,一路拔旗而来,直教那道门众人个个心惊,丢盔弃甲也!”
那拉长尾音语调夸张的念白刚落,锣鼓之声顿起,铿锵有力,端的是将那战场厮杀之惨烈状况刻画得入木三分。
一身着荼白羽衣的男子踏上前一步,眉眼画着浓浓的炎色妆容,整张脸却涂得雪白,嘴唇也是丹红。只见他一开口,唱腔顿起:“欲把那八方降服,且将人个个杀尽!霜天夜静,唯我,长——立!”他提剑一番耍弄,直将周围冲上来的修者个个劈翻,目如铜铃,眼中杀气冲天。“尔等还不降服!”
不多时,台侧遥遥响起一道声音:“做你滴——春!秋!大!梦!”
霎时间锣鼓再起,一黑袍男子连翻百八十个筋斗上来,手中一柄青铜厚格剑直指白衣人,“你,欲夺天地灵脉助己飞升,此举罔顾天元界万千生灵之性命,造杀孽无数,祸人间万年!我今日,便是来此取你狗命!”
白衣人道:“原来是你。”
黑衣人提步上前,“正是我!”浓眉大眼,凛然生威。
台下当即就一片叫好,喝彩声都响到了十几条街外去。黑衣人连挽十八个不同的剑花,唱道:“非是我不顾昔日情,钧天弟子他恶贯满盈!苦心经营三百载,忍辱负重十万旦!且看今朝天翻地覆,复我魔宗山河光明!”
“恶贼!看剑!”唱罢,黑衣人提剑而上,便与那白衣人白刃相接,战得满堂喝彩。
……
戏台上演的,正是一千三百年前那场“登天之战”,倒数第二幕《恶战风雪府》,也是全篇戏曲上下最为经典、最受人欢迎的一幕。正是秀微魔君在风雪府大战那道门贼首,最后将那贼首斩于剑下,为魔门崛起奠定基础的一幕。
唱了几百年,戏本变了不少,内容却来来回回还是那几出,不外乎道门罪恶罄竹难书,秀微魔君忍辱负重三百年一朝带领魔门崛起,再加上些儿女情长,加上些兄弟情义,直把人看得内心千回百转,感同身受。
但有一幕,却是不论戏本怎么变,都永远少不了的,那便是——
《恶战风雪府》。
每逢镇上的戏台要演这出戏的时候,非得提前十天半个月发布消息,让镇里人个个等得心急难耐的时候,才拉起帷幕,上演着好一出人间大戏。而行人看客也个个摩拳擦掌,就等着秀微君一出场,便要立刻叫好。
秀微君踏前一步,尚未开口,众人:“好!”“好!”“啪啪啪!”
秀微君轻启唇,堪堪唱出一个字,众人:“好!”“好!”“啪啪啪!”
秀微君被大反派一脚踹在地,众人:“好……嗷!呜呜呜!该死的道门贼子!”
……
赵庄镇的人们没有多少钱,但这戏台华丽异常,恐怕是镇上最为值钱的建筑了。
歇山式屋顶,飞檐翘角,华灯帐幔,老远看去秀逸非常。只到了近处,见柱子上盘着七十二派魔主所居洞府,横梁上是秀微君手下降服的十大魔兽,个个怒目圆睁,盯着下面的看客,威风凛凛,大有“不喝彩便取你狗命”之势。
索性台上戏子表演卖力,台下看客也十分给面子,一出《恶战风雪府》演罢,人人尽欢,尚有看客沉浸在那跌宕起伏的剧情中,被亲朋好友掐一把手臂上的肉,方回过神来。
不多时,戏园散场,人走茶凉。
赵家小姐在丫头的搀扶下踩着弱柳扶风的步子一摇一摇向外走去,忽然被那丫头轻轻一拉袖子,“小姐,您瞧!又是那个傻子!”
“啊?”赵家小姐睁圆了眼睛,朝那丫头所指方向看了过去。
只见那是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稻草般杂乱的头发被一根细花绳束在脑后的青年,正呆愣愣站在好远处的一棵玉兰花树下,他应该是来得晚了,没有座,便在树下站了一整场戏。他穿得落魄,神情也失魂落魄,往来的人无不指指点点,白眼翻尽,他却恍若未觉,只呆头呆脑地望着方才还打去闹来的戏台,不出声。
“那傻子又来看这场戏了,我听人说呀,这傻子成天白日做梦,肖想着有朝一日成为戏里那样通天彻地的大人物呢!嗨!要我说呀,傻子再看一百年的戏也还是傻子!永远成不了戏里的人!白拿了那看戏的钱,还能攒着取个丑媳妇呢!”那丫头伶牙俐齿一通说,显是没把人放在眼里。
“桃约,谁让你胡说八道的!”谁想,赵家小姐竟是对着伺候了自己好几年的丫头叱责了起来,“管紧了你的嘴,再敢胡说,当心我拿根针给你缝起来!”说着,她瞪了那名唤桃约的丫头一眼,神情嗔怪。
桃约笑笑嘻嘻,一点儿也不害怕,想是早就看出了她家小姐刀子嘴豆腐心,张口应着:“好好好!听我家小姐的!”
她扶着赵家小姐往前走了几步,赵家小姐远远瞧着那傻子,眉头轻蹙,“我瞧着,那傻子倒是个好人。”
桃约“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的好小姐呀!人一个傻子,你又不认识,哪分不清他是好人坏人呀?”
赵家小姐白了她一眼,“我就是知道!”
她就是知道的。
那傻子救过她,虽然瞧着神志不清,但他拳脚可利索了,几下就把那几个意图非礼她的坏人打跑了呢!
只是这世上众人,对待傻子瘸子叫花子这些人,大抵都是有些偏见的。
赵家小姐就没见到有谁能客客气气对待那个傻子的。
哦,除了丁家村的人。
她瞧着一道瘦弱的花影朝着傻子奔过去,心里有稍许不舒服,“桃约,我们走吧!”
行出十几步,她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十二三岁的小女娃在傻子面前蹦蹦跳跳,也不嫌弃他听不听得懂,一派的天真活泼,牵了傻子的手便要一同离去。
她想,唉,要是我不是赵家的小姐,而是一个普通村女,一言一行无须代表家族门面,大概就能不避旁人眼光,好好同他说一次话了,也许还能请他坐在旁边的座位上,一同看戏。
望着那两道人影消失在街道尽头,她有些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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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妹也很惆怅。
这是她第十二次带着春雨下山到镇上采购了,也是她第十二次在镇里把春雨弄丢,然后第十二次在戏台下找到春雨了。
“二十个铜板,二十个铜板啊我的春雨哥!能买一床小被子了!”丁小妹一路碎碎念着,表情十分幽怨。“入秋了,多一床被子,就能多暖和一点!”
丁家村坐落在离赵庄镇二十里开外的山坳里,约莫二十来户人家,靠着打猎和种田过活,偶尔到山外的赵庄镇交换或采买些日用物资,因为他们打猎很有一手,猎到了皮肉质量都比较高,镇上的人还挺欢迎他们。
每隔半个月,丁小妹都要到镇里一次,带着兽类皮毛或一些山珍来售卖。以往是父兄带她前来,后来捡到了春雨,父兄发现春雨身手靠谱,便每次都由春雨和丁小妹一起前来。
说到春雨,那是在今年立春那天的事了。
那一日的天气十分阴沉,但丁父又早已与镇上的客人约好了要在那天将老山参和猪皮送去镇上,只得赶着路出门,因两个儿子要忙于修补旧房,便带了丁小妹前去帮忙算账。
出门时尚好,只是在回来的路上,却下起了暴雨。
一场春雨又冷又急,料峭寒风从领子口灌入,直冻得人浑身发抖。
雨天路滑,山路泥泞不堪,丁小妹又不慎摔了一跤。丁父心疼丁小妹,路过山脚的义庄时,便大着胆子进去避雨。
没想到的是,义庄门口,还躺了个人。丁父瞧他一息尚存,便也将人拖了进去。
那人便是春雨了。
丁父捡到他的时候,他一身的伤,显然是遭人毒打所致,丁父和丁小妹给他敷药的时候都以为他活不成了,没成想,那种阴雨绵绵的天气里,他竟然还真扛下来了。
好了伤疤,再洗去一身尘埃,穿上丁家二哥的衣服,竟也是个温和无害的干净青年。
哦,不,是一个还算有几下拳脚功夫的青年。
只不过,这青年似乎脑袋不太好。记不清以前的事和自己是什么人不说,平时最常干的事就是望天、望天和望天。你跟他说话,他好久才回你一句,你都从魔君出生讲到魔君征服四海了,他才茫然无比地问你魔君他妈是谁。
唉,可惜了大好的男儿,是个傻子。
尽管如此,傻子还是被丁家村的人接受了,在丁家村安定了下来,并且,因为是在初春第一场雨捡到的他,他还拥有了一个名字:春雨。
丁小妹表示这个名字简直把她肚子里所有墨水都掏空啦。
一转眼,春雨也在丁家村大半年了。只是,丁小妹发现了春雨的一个习惯。
每每到了镇上,不管怎么找,春雨总能走到戏台那边去。非得看完一场秀微君恶战那名钧天弟子的大戏,才愿意乖乖被她扯着袖子离开。
“唉,”丁小妹塌着眼帘,“你说你,要是看不同的戏也就算了,你这次次都看同一场戏,要我怎么说你呀?”她其实只是习惯性地吐槽两句,她早已知道春雨不会回应她的,运气好的话,天黑回到家的时候也许能得他一句回应。
万万没想到,春雨回她了。
春雨的声音很好听,很舒服,真真如春风化雨,于无声处动人心弦。
只是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动人了。
“那钧天弟子恶贯满盈,我觉得他该死千万次。”春雨一边低头看路,一边说了句。
丁小妹完全能理解他对那钧天弟子的感官,这世上没有谁会觉得那与魔君作对的钧天弟子是个好东西。但这并妨碍不了她一脸惊恐,“所以?你要去把魔君大人杀那钧天弟子的那场戏,看个千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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