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春播的时候就会不一样了。”墨重楼安慰。他从修仙界来, 虽身居高位, 但修仙界的环境注定他的成长便是在一片荒芜中披荆斩棘。
对于这个世界, 这片土地的荒凉, 他其实并不那么在意。甚至对他来说,以普通人的身份困苦的生活, 也是一种对于心智的历练。更何况比这里,甚至是比他与小夫人同样见识过的洪荒世界还要荒芜的世界,他也是见识过的。
修仙并非只是无边运道加上一路坦途就好, 有时候崎岖, 波折更加历练心智,才更能走的长远。
倒是他家的小夫人,从出生便生活在一个各种现代化,各种便利,各种璀璨绚丽, 精彩多姿的世界里。在了解过那样的世界后,他有时候甚至会担忧, 某天将小夫人带入修仙界,小夫人会不会无聊的天天想回家。
“真的?”唐小白显然不愿意相信。眼前这样荒芜的世界,这春播的时候,在没有现代化机械的情况, 得多少劳动力,花多久才能把粮食种上?
墨重楼抬手捏住某人的下巴:“夫人,难道还害怕为夫将你卖了不成?”
唐小白怔怔的看着对方,片刻眼睛就开始飘忽。正当墨重楼想要调笑几句之时。某人忽然, 指着一个方向大叫:“有兔子。”
“……”
作为一名食修,一个正正经经的吃货。看到食材怎么可能任其逃走。尤其还是传说中无污染的野生小动物。
最重要的是那只兔子居然敢在明目张胆的‘窥探’他们夫夫二人的调情之后逃走,真得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嗖——”唐小白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的小土块飞了出去,只见那飞跃似逃跑的大兔子,一个跟头栽倒在地。“墨先生,那只兔子我目测起码有七八斤,咱们去把它捡回来。”
墨重楼觉得他家小夫人,现在越来越不矜持了。
还记得刚刚结婚那会儿,那是多么的可爱,动动就紧张,动不动就傲娇。用现代人的词语,简直是完美的‘身娇体弱易推倒’,还懂得含羞带怯的暗示他什么。
现在……
捏着某人下巴,很不想松手的墨重楼墨先生,眼神幽暗,狠狠在某人的嘴一咬。
“唔!”唐小白:……
兔子被捡回来,果然很重。体长都有五十公分了,也不知道这饥荒年月,它是怎么长如此壮硕和巨大的。
唐小白不想弄脏车兜里,墨先生特意为他铺的新鲜稻草和棉被,直接将兔子收到了空间戒指里,然后自顾自的讨论起兔子要怎么吃。
“墨先生,咱们是红烧它,还是炖了它?要不,烤了它也可以。”
墨重楼忍不住想笑,这只兔子落到他家小夫人手中,看来注定是要被千刀万剐了。
“皮毛记得留下,可以给你做鞋子。”
“嗯。”
“夫人喜欢什么口味的,可以自行定夺。夫人手中出来的灵膳,不论哪一样都很美味。”
唐小白觉得心里甜蜜蜜的,转动眼珠子道:“其实我觉得,这么冷的天,应该抓一只羊来烤。”
“……”墨重楼甩了一下手里的竹竿,马儿加快了步伐。
唐小白身体一晃,直接倒进身边人的怀里,就势便躺了下去:“墨先生,这军大衣是新的,帽子是新的,连被子都是新的。”
“自然是特意为夫人做的。”事实上,这些都是他年前将一些皮毛制品寄回原主的家,让原主家里帮忙弄的。
唐小白一眨不眨的看着墨重楼,一会儿乘着对方抬头看马之际,还将手伸进对方的大衣里。墨重楼瞄一眼,宠溺的笑了起来。
“暖和吗?”
“嗯。很暖和。”
“……”墨重楼眼神幽深,心里暗腹,看来下次再遇上这种事儿,他得想办法将身体带上了。否则,小家伙时不时来这么一次,他怕自己真会把持不住。
唐小白与墨重楼对视片刻,脸上倏地一红,连忙将视线移开,只是伸进别人衣服里的手,却没有收回。
“……”
“我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说这里有一种叫飞龙的野鸡,嗯,你见过没有?”唐小白赶紧找话题。刚刚那一瞬间,他差点将人给扑倒了。实在是丢人。
“……嗯。”
“什么时候咱们也去抓几只,我养一些在洞府里,等有了灵气,味道肯定更加美。”
“林子里的飞龙,大多数约受天地规则复苏的影响,体内是有灵气的。”运气好的话,遇到有灵力的飞龙,再配以人参,不说强身健体,至少可以治愈普通人体内的暗疾。
“真的?那回头,我们就去抓。”唐小白一副说是风就是雨的模样,“哦,既然来到这里,人参也不能少。墨先生,在这里住了四个月,你有捡到人参吗?”
“有。”腊月那会儿,他所在的屯子粮食就吃得差不多了,正统靠秋天采集的蘑菇,榛子为食,偏偏那会儿油盐也没有了。
为了换取生活物资,他的‘伤势’刚一恢复,便和人带着组里唯一的一把猎枪进了林子。最后采集到了十多颗几十年的人参,勉强换了够众人活命的粮食。
“好捡吗?”
“还好。”
“千年的?”
“呵呵……”地球灵气如此稀薄,就算是千年人参,其实也并未有后世小说中写的那么玄乎。在地球上,灵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墨先生,你来这边吃过驴肉吗?”
“夫人,不该给为夫讲讲你在二十年前的经历吗?”墨重楼抬手准备驱赶马屁的动作忽然一顿,随即眼睛便闭了起来。
这一幕,正一脸纠结的唐小白没看到。少顷之后,正当他准备把自己简单的经历,讲诉成玄幻大片的时候。却见墨重楼沉默不语的抬眼看了看马儿行走的坦途,然后放下竹竿,用随身的湿毛巾擦了擦手。随即在大衣中捂了一会儿。
墨先生在干嘛?唐小白一脸好奇。
“唔……”对方忽然伸手进他棉衣里的动作,让唐小白身体一僵。
“夫人别怕。”墨重楼低头微笑着看着怀中的人,“刚刚从身体那边得了一滴精血,现在就送给你。”
送?什么?唐小白意识到什么,惊慌的就要起身,却被上方的人一把按住。
“夫人不愿意?”
“不,不是……”大白天的,就算是荒野……
“进入愿意,就乖乖的,让为夫好好伺候你。”
“可是,可是……”
“主体的精血到这里很容易被天道规则发现,夫人……”
“……”唐小白不说话了,可一张脸红的比成熟的苹果还要鲜艳。
(和谐大旗迎风飘,我是可爱的小菊花……)
唐小白用棉被将自己死死的捂住,发泄之后的他终于想起来,刚刚觉得怪异的地方在哪里了。眼前的墨重楼是幻化而成的傀儡啊!他不是人,呃,不对,他,他就是一个木雕,石雕,玉雕?
那他这样算不算出轨?
就算没做全,就算不算出轨,可,可……感觉也像是墨先生借助什么工具……
“啊啊啊……”唐小白在心里大叫,‘好丢人,草草草——’,他以后回去,若是墨先生明知故问什么的,他该怎么办?
之前在荒蛮秘境他们也就是亲亲,这次……
唐小白捂着捂着就把自己给捂睡着了,再醒来时,大兴安岭近在咫尺。
墨重楼听到被子摸索声,低头看一眼笑道:“夫人醒了,还有十多分钟便到了。”
唐小白有些不敢看对方,只是盯着视线所及的山林左看右看。他不过睡一觉的时间,他们就来到了一个三面环林的地界。且这里比之前看到的县城外面更为荒凉。
“夫人休息好了,晚上是否有精神做些饭菜?”
唐小白疑惑:“宴席?”他不觉得,只做俩人的饭菜,这位会特意询问他。
墨重楼点头:“一会儿我会告诉和我一起的那些人,你是我的夫人。”
唐小白:⊙▂⊙!
墨重楼微笑,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卷来:“夫人看看。”
唐小白就着躺着的姿势,打开纸卷。这是一个奖状似的的东西,但上面的‘奖状’两个字,变成了‘结婚证’。
“兹唐少白,墨天君自愿结婚……”
“这里的人习惯给自己起别名,华野的母亲家正好姓墨。天君是我在修仙界的称号。”
唐小白:……
唐小白莞尔,他还能说什么?墨先生都这么愿意和他秀恩爱了,他当然要支持了!
“那一只兔子肯定不够。”唐小白忽然干劲十足起来,“正好我在民国的时候种植了一些粗粮。”说着从洞府空间里拿出几袋子东西,四五十斤的白面,玉米粉,红薯,土豆,白菜,萝卜。想了想,又拿出一把粉条来,“这些虽然在洞府中种植,但因为时间短,灵气很淡。在那边猎到的肉食,我没留,全留在那边了。”
墨重楼看看车上瞬间多的东西,微笑道:“荤腥不怕。去年冬天野猪来袭的时候,我们这边杀了好几头,除了被收走的,现在家里还有几十斤的排骨和腊肉。”
“我们要请多少人吃饭啊?”
“加上我们俩,二十三人。”墨重楼说着,“不用做的太丰盛,照大锅饭的规格做就好。”
唐小白明白的点头:“我知道了,墨先生放心。”
“或者这个称呼也可以换一下。”
唐小白心中一动,咧嘴笑道:“墨哥,掌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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