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番外·欧洲假日(2)

    龙。

    这种广泛出现在幻想故事里的生物,不知道伴随了多少美国人童年里的晚安时光。即使是像杰森这样在犯罪巷长大的孩子,也不是天天听着他父亲对于那道蝙蝠镖伤疤的吹嘘当睡前故事的。尤其是在他母亲染上毒|瘾之前,她会从自己的童年记忆里找出几个她曾听过的童话,再讲给她唯一的孩子听。那个时候的她仿佛从未与自己的原生家庭斩断过联系,声音里也带着杰森之后甚少听到过的清醒和温柔。

    “它们遮天蔽日,它们无坚不摧。”

    谁没有幻想过穿着威风凛凛的铠甲,戴着闪耀太阳光辉的头盔,提起锋利华美的宝剑呢?男孩子的争论一般分为两种,要么是坚持应该当一个龙骑士,要么是做一个斩杀恶龙的勇士。更贪心一点的孩子则会在前者无法达成的情况下选择后者。

    当时小小的杰森已经意识到了龙的幻想性质,所以他向来对这种争论嗤之以鼻。不过——要是真的有龙的话,他在睡着前的安静时分偷偷的想着,我愿意把我的热狗让给它吃,然后还要给它取个名字。

    这种想法逐渐淡出他的日常生活,并在他七岁之后就彻底不再关顾他的思想了。他忙着翻捡垃圾堆,卸轮胎换几个破钱或者偷几个面包来养活他的母亲。他也有养过一段时间的宠物,一条普普通通的流浪狗。他在父母每次争吵的时候都会抱着它躲在餐桌底下。狗狗很乖,每当这时候总是不吵不闹。它吃的很少,所以父亲也没有赶走它,也许是指望它看个家,也许,谁知道呢?他只是个混混而已。

    杰森以为他能一直拥有它的。只是在他终于想好要给它起什么名字之前,它就不见了。就像住在这条巷子里的人一样。于是七岁的杰森·陶德学会了把对于宠物和奇异生物的向往锁起来,丢在他破破烂烂的犯罪巷的里头,直到锁头被那封绿色火焰里的邀请函烧融,掉落了一地他曾经有过的奇思幻想,然后让捡起它们的人发现它们仍旧熠熠生辉。

    然后生活教会了重返七岁的杰森·陶德一个道理:人生从来都是艰难的,即使是再次摧毁童年梦想也只需要四个字。

    文书工作。

    “你们真是我所见过的最奇怪的一个群体,”杰森挤出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接着被埃斯梅不轻不重的敲了下头,“你们嘴上说着拒绝麻瓜化,结果写起这些条款来比麻瓜还夸张——”

    他说着这话的时候壁炉里又冒起了绿光,杰森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已经对它十分熟悉了。他几乎是认命般的去捡起了新来的信件,“好吧,让我来瞧瞧,看看在《国际巫师保密法》、《国际神奇动物保护协议法》还有,谁管他是什么的一堆破法之外你们还能给我寄来什么要签字的鬼条款。来自罗马尼亚的查理·韦斯莱?他和我认识的韦斯莱们有什么关系吗?”他边说边拆开了信封递给了埃斯梅。

    埃斯梅从桌上那堆块堆成山的文件里伸出一只手接了过来,“他写信的速度看起来比我想的要快一些——查理就在那个保护区工作呢。他是双胞胎的第二个哥哥,我们的关系可以说相当好。”

    杰森凑过来和她一起读信。“为什么不要带黄金去罗马尼亚?”杰森指着一堆寒暄下的第一条告诫问埃斯梅。查理在旁边打了个括号标明了“请转达给你的男友”。

    埃斯梅托着下巴,眼珠转了几下,看得出她也在努力回忆,“这个好像在麻瓜研究学上讲过….啊!麻瓜是不是觉得龙喜欢闪闪发亮的贵重金属?”

    杰森点点头,这确实是大多数奇幻故事里存在的情节。爱好财富的巨龙闯入王国的宝库里将黄金和珠宝洗劫一空,放在自己的洞穴里拒绝任何人的觊觎。

    “其实吧,现代的龙根本不喜欢黄金。那玩意儿又硌又晃眼睛,而且龙要是你们故事中的那种性格,那巫师早就没有金加隆用啦。”杰森想了想埃斯梅那一把把晃得他眼红的金币,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埃斯梅接着说,“我想你们会有这个误解倒也不是没有原因。有段时期龙确实喜欢收集这些东西,但是不是为了收藏,而是为了求偶。”

    杰森受到了冲击。“求偶?”

    埃斯梅继续补充:“尤其是火龙。火龙在吸引伴侣的时候会喷吐龙焰来向雌性证明自己的力量。龙虽然不喜欢金属,但是它们确实喜欢好看的东西,比如金色的龙焰。”

    杰森感到有点牙疼,“所以你是说…?”

    埃斯梅拍拍他的肩,带着点对他钱袋子的同情,“对的,黄金被融化以后能让龙焰看起来更漂亮。所以黄金对它们来说,”她顿了顿,看了看杰森表情,找了个更委婉点的措辞,“就是个一次性用品,或者说,龙用的色素。”

    这!群!败!家!子!杰森捂住胸口,决定回头要把这个消息分享给罗伊。

    等等,那么他现在去罗马尼亚有没有希望去龙巢里搞点这种美丽又贵重的小东西回来呢?

    埃斯梅看他的表情就能知道他在想什么,她点点信里的第二条告诫:“罗马尼亚火龙没有筑巢和收藏的习惯,它们通常栖息在树顶,建议带上你的扫帚和最厚的斗篷。”

    杰森决定不再和她一起看信了。这封信的每一条都在戳破他对龙的幻想。这份怨念甚至延伸到了寄信人的身上:“所以,你和查理·韦斯莱也是老朋友咯?”

    “你知道的,我在他们家住过一段时间。而且我们是同级生,所以比起双胞胎来说,他才是我的同龄人。他从小开始就喜欢研究魔法生物了,他真的很招动物的喜欢,所以当他毕业后决定去研究火龙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个人感到惊讶。”埃斯梅叹了口气,“虽然我们都觉得他不去魁地奇职业队简直是国家队巨大的损失,他是霍格沃茨当年最棒的找球手。”

    杰森直到现在也无法理解魁地奇的魅力,他和埃斯梅很早就放弃了互相安利心爱运动的打算。这番话让他提起十分的注意力的原因是,上一个被埃斯梅称赞的人叫做托尼·斯塔克,他是个和老蝙蝠人设相撞的人生赢家。上上个叫做旺达·马克西莫夫,她能把差点毁了斯科尼亚的那个AI收拾的服服帖帖。杰森都已经准备好洗耳恭听这位韦斯莱的事迹了。

    “他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埃斯梅能回答出很多用于形容优秀巫师的词语,不过她还是认真的想了想说道:“如果你不是蝙蝠家的人的话这个问题会很好回答。你得知道,我经常会觉得你们一家才是特殊的群体。对你们来说的话,可能他最特殊的地方就是家里人人都爱他。”

    她在杰森挑眉之前赶紧继续说:“不是迪克那样的人人爱——包括敌人的那种’人人’。在韦斯莱家那样的角色更贴近于比尔,查理是那种”,埃斯梅重新组织了一下语句,“你知道金妮吧?他们家的小女儿。她在青春期的时候离家出走过,去了查理那儿。一个人去的。”

    杰森秒懂。在从罗宾的角色里退役之前的那段时间里,他和布鲁斯的分歧逐渐变得不可调和起来,即使是这样,去找迪克这件事也从来不在他的日程安排里。首先当然是因为他和迪克那时候的关系称不上特别亲密,其次也因为迪克实在是太能说了。

    即使——即使迪克也同意老蝙蝠有时候真的很混球——他也一定会先扯上一堆有的没的,比如当罗宾对于杰森的身心健康的影响啦,比如杰森作业写得怎么样啦,比如再不动声色的秀一把自己遇到新队友后有滋有味的生活啦。

    总之就是特别烦。

    而且毫无帮助。别指望迪克能把他和蝙蝠之间的死结解开。在老蝙蝠眼里,他俩当时都有点问题青年的倾向。再说了,如果他真的能做到的话,后面也就没那么多事儿了。

    杰森打赌迪克所能想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带他一起去夜巡,等踢完几个屁股之后发现这种血与肉的交流只能把问题绕回起点,然后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更惨的是他们还不到合法饮酒的年龄,所以要么互相搀扶着回去上药,要么尴尬的在夜幕下挥手道别——那是不可能的,杰森想想就能当场呕出来。

    “查理就是那种不管你在烦些什么,先拐你去禁林溜一圈再说的类型。如果去看看独角兽还解决不了的话,那就再去偷个八眼巨蛛的卵。”埃斯梅回忆起往事也不禁抽抽嘴角,放缓了语速接着说:“但是那真的很管用。当你跳出你的日常的时候…”

    她没有说下去,不过杰森能理解。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这就好像是在罗宾和蝙蝠的关系跌至冰点的时候,布鲁斯仍然会带杰森·陶德去音乐会或者一起瞒着阿福去吃点垃圾食品一样。他们的关系从来都不是单纯的憎恨和爱能够轻易描述出来的。

    “所以你们去偷了什么?”

    “什么都没偷,不过比那更疯狂。”埃斯梅眨眨眼,“我那段时间很不好,于是查理就带我去找了马人。就是那种一蹄子能把我们俩踢个透心凉的那种半人马。我们废了老大劲从守夜人眼皮子底下溜走,爬了半小时的密道偷偷跑去禁林,一边发抖一边互相问对方’它们真的擅长占卜吗?’然后在找到它们之后完全忘记自己当时在烦些什么,问了个完全不相关的傻问题,’那年的学院杯会是我们学院的吗?’——哎呀把你的嘴角放下来,我当时才13岁!”

    杰森一边笑一边挑事:“你想听听我13岁做了什么吗?”

    “你在等你的三弟和四弟出现呢”,埃斯梅才不会接他的茬,不过她想了想又问:“你想带他们俩一起去吗?”

    杰森虽然很想让他俩也体会一下签字签到累断手的快乐,但他的身体诚实的在第一时间让他疯狂的摇起了头。但他觉得这样好像有点丢脸,于是又露出了一个标准的假笑:“不了不了,为了全哥谭着想,我们得为蝙蝠留下他们。”

    他们在这里能发挥的作用可比在那儿大得多,杰森暗自腹诽,一个只会在整个假期都忙着装摄像头和监听器并暗自筹划解剖一头龙,一个则会直接上手骑着龙回家。

    为了不让埃斯梅惹上国际官司,他假惺惺的想着,我怎么能给她带去两个麻烦精呢?

    ——阿福倒是可以一起去。

    什么?没了管家的蝙蝠侠最晚第三天就会过不下去,让整个哥谭遭殃?

    那关我红头罩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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