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禾这次走的裁缝店路线也让她有了一个额外的收获。
那就是让这些裁缝店的老板们意识到, 卖成衣比做衣服好挣钱多了,平时一天到晚哼哧哼哧做几套衣服, 才挣那么点儿加工费, 还不如随便卖出去一两套衣服挣得多。
于是,这一轮之后, 不少裁缝店直接改行,成了服装店。
但是他们拿货不方便啊, 不是所有人都有林夏禾这个魄力, 千里迢迢跑到羊城去拿货的, 而且他们销量不大,专程跑一趟羊城也不划算。
本地虽然也有其他的服装厂, 但是一个厂里的款式有限,而且必须拿的数量多才能给批发价, 总之吃的就是本地没有大型批发市场的亏。
大家都知道, 林夏禾摊位上的货,款式又多, 更新换代又快,于是都来找她, 想请她帮忙拿货, 他们可以出辛苦费。
来找她的人多了, 林夏禾索性自己搞起了批发。
就在她租住的小院子里,客厅收拾出来当成样板间,另外腾出两个房间当仓库,看完样板下订单, 林夏禾每隔三天往羊城那边统一发一次订单,别聪颖那边备货、发货,到这边收到,大概需要三四天的时间。
林夏禾这边定下的规矩是,下订单的时候直接付全款,七天之后来拿货,样板她只在样板间里挂半个月,半个月之后不管销量怎么样,都撤下来卖掉,绝不积压。
货品出门,不退不换。
因此这批发生意,几乎不占林夏禾自己的成本,收了钱再下单,也不用承担任何滞销的风险。
因此她也不像当初买衣服那样赚得那么狠了,批发价就在她进货价的基础上赚个两成就好了,得留点儿肉汤给别人喝。
虽然利润不高,但因为批发的数量大,挣得也并不比摆摊卖衣服的钱少。
而且随着她这个服装批发点的名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来找她批发服装,到后来甚至连别的省都有人来了,可以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以后林夏禾一个人忙不忙得过来不好说,反正现在她是挺自在的。
每天只要坐在家里,等着客人上门来看样订货,还能有好多时间可以看书做题,前段时间忙成狗拉下的功课总算都可以补回来了。
林夏禾不着急,别聪颖可就着急了,他们的账还没对呢,之前林夏禾说忙过这一段就过去羊城跟他对账,可是前段时间忙过头了,这一闲下来,就有点不太想动。
于是林夏禾就收到了别聪颖拍来的电报,催她赶紧去羊城跟他对账去。
林夏禾想想也对,自己的钱得赶紧收回来,于是又出发去了一趟羊城。
她一走,这服装批发的事就没人管了,只能把朱凤英叫回来帮忙看着,这生意越做越大,人手不够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了,林夏禾想着,等这次回来,筹备开店跟招人的事也得抓紧起来了。
林夏禾去羊城之前,照例是发了电报给金振虎让他来接。
结果到了地方,来的不是金振虎而是他妹子金香妹:“我哥让我来的。”金香妹说,“我哥他找着工作了,在一家厂里当保安,刚入职,不好请假,就让我过来了,你放心,我身手不比我哥差。”
林夏禾还是有点过意不去:“那不也耽误你卖鱼了吗?”
金香妹笑了笑:“不耽误,我现在不卖鱼了。”
“怎么不卖了?”
金香妹挠了挠头:“出了点事,被老板给辞了。”原来是有小混混欺负人,她看不过眼,把小混混教训了一顿,结果小混混为了报复,又不敢正面杠,就偷偷地给她卖鱼的摊档里下毒,把一池子的鱼都毒翻了肚皮。
老板一气之下,就让她赔了鱼的钱,然后走人了。
她倒是也想找个保安的活儿,可是人家只招男的,不要她一个姑娘家。
要不是林夏禾这儿还需要个保镖,她就只能待在家里跟阿婆一起糊纸盒子挣钱了,可她粗手粗脚惯了,这种细致活,真的干不过来。
林夏禾叹气,如果是几年之后,她自己开了公司,说不定还能把她请回去当个保安部长什么的,可惜现在她自己也都什么还没有呢!
林夏禾去批发市场找的别聪颖,两个人脑袋对着脑袋,对了半天账,终于把账目算清楚了,林夏禾自己都没想到,这一桩生意,她自己一个人居然就挣了八万块钱。
要是再加上她原来的一万五本钱,以及这段时间杂七杂八挣的钱,她现在已经是扎扎实实坐拥十万巨款的小富婆了。
在这个万元户就已经很光荣,可以披着红色绸带上台领奖的年代,拥有十万元巨款那是什么概念啊,差不多可以算得上是富豪级别的了。
挣到了钱,林夏禾就忍不住有点飘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她就一直都没有怎么好好地给自己花过钱,如今手里终于有了能够给她足够安全感的钱了,她的消费欲望也前所未有地高涨了起来。
“香妹,带我去逛逛街吧,我想去买点东西。”
林夏禾本以为金香妹顶多也是带她逛逛百货商店什么的,这时候羊城最出名的商场是南方大厦,顶层还有个旋转餐厅,是所有来羊城的游客都必定要到此一游的地方。
东西不一定买得起,旋转餐厅也不一定吃得起,但一定要来看一看,回去以后才好有吹嘘的谈资。
金香妹确实也带林夏禾去了,可惜她兴致缺缺的,这些东西对来自现代社会的林夏禾来说,实在没办法有太大的吸引力,东西也买了一些,不过大多数是给别人买的礼物。
给林夏禾的、陈庆祥的,还有朱凤英,谢嫣嫣她们都买了,她还想给韩景岩也买份礼物,可一直没找到最合心意的。
她想给韩景岩买个手表,因为每次见到他,他手上戴的都是那个劳力士,那个据说是一个女性送给她的劳力士,虽然不知道是女性长辈还是同龄人,总之这让林夏禾有点不高兴了。
所以想送他一个手表让他换下来,可这样的话,至少送的手表的档次要跟这个相当才行。
可是商场里,卖的都是一些常见的大罗马、梅花、莱浮、芝柏之类的牌子,基础款一百八十块,最高端的款式也只要三百多块钱就能买到了。
十万身家的林夏禾看不上!
金香妹带她跑了好几个地方,终于找到有卖劳力士的,不过只有基础款,只要五百五十块。
林夏禾不是太想要,毕竟还是比不上韩景岩手上的那块。
金香妹眼珠一转,神秘兮兮地说:“既然这样,那就只有带你去一个特别的地方了,不过那地方买这些东西可不是明码标价的,全靠你自己的眼力。”
林夏禾想了想,自己好歹是见过好东西的,眼力应该还行:“好,你带我去吧!”
“今天不行,有点晚了,明天一早去吧!”
为了能买到合心意的手表,林夏禾不得不又在羊城多住了一天。
晚上回旅馆的时候,别聪颖给她捎来了一个信封,里边有五六张放大洗出来的照片。
其中一张是林夏禾给别聪颖拍的,呆头呆脑的大头照,林夏禾说了,她要留着纪念的,别聪颖就老老实实地洗出来给她了。
另外几张都是一样的,是林夏禾在他家那天拍的照片,因为他觉得拍得挺好看的,就多给她洗了几张,说是让她带回去可以送人用。
林夏禾一头黑线,没听说过还能把自己的照片当礼物送人的。
不过还别说,她以为这照片肯定傻透了,可现在看起来,还挺好看的。
照片是在羊城最有名的那家“艳芳”照相馆洗出来的,照相馆的师傅有个绝活,可以给黑白照片上色,而且颜色上得还挺好,一张小脸粉□□白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怀里的鲜花也娇艳欲滴。
林夏禾居然没有觉得这照片土。
这可得好好保存,将来留下来当传家宝啊,几十年后,她孙子把照片翻拍了发到网上,标题就是“当年我那倾国倾城的奶奶”。
还真得谢谢别聪颖了。
第二天早上金香妹一大早,才六点钟就来找林夏禾了:“快点,咱们得抓紧时间。”
然后带林夏禾坐上了去往某个林夏禾并不认识的地名的汽车。
“咱们这是上哪儿去啊?”林夏禾疑惑。
金香妹悄悄对她说:“我带你去鹏城。”
鹏城?那个被设立为第一个经济特区的鹏城吗?
可是林夏禾记得,以前的鹏城管理得可严格了,因为直接与港城相邻,怕人叛逃,所以要进入鹏城,都得有边防证才行。
现在她们别说边防证了,身上连身份证都没有。
“我们就这样去,可以吗?”
“没问题,跟我来就行了。”金香妹笃定地说。
路上颠簸了快三个小时之后,终于下车了,并没有直达鹏城,而是在鹏城外围的某个小镇。
金香妹带着林夏禾,熟门熟路地七拐八弯地走了好久,来到一处破了一个大洞的铁丝网,指着网的那一边:“看,那边就是鹏城了。”
林夏禾其实看不出来两边有什么区别,都是荒无人烟的荒凉地带。
但“偷渡”的经历还是很让人兴奋的,钻过铁丝网破洞的时候,林夏禾紧张得心都差点儿从嘴里蹦出来,手心里都是汗,就怕走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冲出来一群荷枪实弹的警察,指着她们大声喊:“都别动,把手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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