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 我知道了, 快放下吧!”林夏禾着实是怕他闪了腰。
钟宝林放下袋子,又颠颠地跑到一堆衣服旁边:“宝儿不是傻子,宝儿会数数。”
说着,把那堆乱七八糟的衣服按照不同的款式分类,每一款有多少件,全都数得清清楚楚的, 一件不差。
林夏禾觉得有些混乱,把朱凤英拉到一边:“你好好跟我说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朱凤英叹了口气, 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林夏禾。
在她回去学校没多久, 钟宝林居然一个人跑了过来, 也不知道他是怎样找到这儿的,反正他出现在朱凤英面前的时候,浑身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脸上身上还有好几处青肿的痕迹, 像是被人打的。
反正就像是一个流浪的乞丐, 还是傻的那种。
跟第一次见到他时, 虽然傻乎乎的,但身上干干净净, 被照顾得很好的模样完全不一样。
其实在经过那次的事情之后,朱凤英是不想再见到钟家的任何一个人的,但看到他这幅模样, 又实在是不忍心赶他走。
只好把他带回家去,让他换了一身她哥哥的干净衣服,又做了饭给他吃。
钟宝林吃得那叫一个狼吞虎咽啊,像是多少年没吃过饱饭似的,叫人瞧着就心酸。
吃饱喝足之后,钟宝林才跟她说,他妈妈和奶奶都不见了,爸爸天天去上班,把他一个人锁在家里,他很难过,很想她,所以偷偷跑了出来。
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说不清楚,但是从他身上的样子就可以看得出来,肯定是吃了不少的苦头。
钟宝林哭着求朱凤英不要赶他回去,他一定会乖乖地听话,会帮忙干活。
凤英妈听得直抹眼泪,她不知道朱凤英曾经经历过什么,只是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如果自己儿子有一天也这样跑了出去,找不到回家的路,她也希望有好心人能够收留他。
凤英妈做主让钟宝林留了下来。
朱凤英其实不恨钟宝林,但她恨钟家的人,所以明知道不应该,但她还是坚持着没有联系钟家。
钟宝林白天跟着朱凤英来上班,他是真的很听话,叫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力气很大,仓库里那些搬搬抬抬的重活,很快他一个人全包了。
朱凤英很快发现,其实他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傻,跟他说很多话他都能听得懂,只要你有耐心,慢慢地跟他说,他是能理解你的意思的,并且让他干活,他虽然干得慢,但每次都能够按照你的意思做得很好,不会出什么差错。
朱凤英有一个傻子哥哥,她很清楚真正的傻子是什么样的,钟宝林跟她哥不一样,她想,也许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子。
他有廉耻心,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还知道男女有别,洗澡的时候要关着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能脱衣服。
他说这些都是爸爸教他的。
朱凤英想,可能他只是比较笨,反应比较迟钝而已。
然后她还发现,他几乎什么生活技能都没有学过,从他偶尔说的话里,可以听得出来,他奶奶和妈妈对他宠得太过分了,不许他出去玩,怕他被别人欺负,在家里不让他做任何事,怕遇到危险。
他没有学过任何知识,没有跟人相处的经历,整个人单纯得像一张白纸。
朱凤英开始试着教他做一点简单的家务,扫地,收拾屋子,洗碗,还教他认字、数数。
朱凤英很有耐心,而且也有经验,从小她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教她哥哥的,她一直害怕,万一父母走了,她又出了什么事的话,谁来照顾哥哥呢?
所以哪怕再艰难,也要尽可能地教会他一点生存的技能,哪怕在没有人照顾的情况下,也能尽可能地生存下去。
就连她哥那样真正的傻子,慢慢地也能学会一点,更不要说其实并不算太傻的钟宝林了。
钟宝林虽然学得很慢,但他一旦学会之后,却能做得很好。
他扫的地非常干净,几乎不会扬起一点灰尘,扫完以后地上看不到一点碎屑,他洗碗可能要洗上好半天,但是洗出来的碗碟,干净得闪闪发亮,没有一丝油腥。
而且他还是一个特别讲究的人,他自己的东西,总是摆放得整整齐齐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它固定的位置,从哪里拿的,就一定要放回哪儿去。
学会数数之后,朱凤英开始试着让他帮忙点数发货,客人要拿什么衣服,只要给他看一看样品,他就能找到放那件衣服的地方,然后一件不差地数出正确的数量拿出来。
虽然有点慢,但是绝对不会出差错。
第一次成功地完全由他一个人帮一个客人清点完全部的货物之后,钟宝林高兴得像是个两百斤的孩子,那是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人生的价值。
原来他不是一个只会吃白饭,让人照顾的傻子,他也能帮人干活的。
朱凤英一高兴,就跟他说了,只要他好好干,表现得好一点,等老板回来了,就跟老板说,让他留下来在这儿干活,跟其他的员工一样,也能发工资。
说到这里,朱凤英不好意思地说:“夏禾你不要介意,我就是这样跟他说说,你不用真的给他发工资的,就从我的工钱里面出,做个样子让他高兴高兴就可以了。”
林夏禾看着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既然人都留下来了,又是真的能干活的,我也不可能舍不得给那点工资,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办?就让他一直在这里吗?钟家那边怎么办?”
朱凤英冷笑:“一直留在这里有什么不行的,钟家那边如果真的关心他,怎么会到现在都不来找?我听说他爸妈已经离婚了,他妈走了,他爸也不怎么管他,白天上班就把他一个人关在家里,有时候连饭都吃不上,我估计也是巴不得他自己走了,好重新娶一个再生个健康的孩子。”
林夏禾认真想想,也不是没有那样的可能性。
“可是你要照顾你哥和你妈妈就已经够辛苦的了,还要多照顾一个,真不累吗?”
朱凤英笑了起来:“这个你倒是说错了,有他在,我不但不辛苦,还轻松了不少呢!我说了,他不是真的傻子,只是之前他家里一直把他当傻子养,什么都不教他,才养傻了的,他就是智力发展比较慢,行动上也有点迟缓而已,他心里明白着呢,就算是没有我,他也能照顾好自己的。”
钟宝林现在生活已经基本上能自理了,还学会了煮面,就算没人照顾,也饿不着他了。
他会数一到一百的数,会一百以内的加减法,还认识了不少简单的文字,走到街上的时候,也能根据路牌知道自己在哪儿了。
如果林夏禾再给他每个月发工资,他光靠着自己,就已经能活下去了。
如今钟宝林白天跟着朱凤英上班,晚上回去还能帮忙做家务,不让他干他还不高兴呢,他还会照顾她哥哥,她哥哥也特别喜欢跟着他玩,有他在,连凤英妈都感觉轻松了不少。
“既然这样,那就留下来吧,钟家那边,不找上来也就罢了,真要找上门来,那就再说吧!”
林夏禾发了话,钟宝林就算正式成了夏之梦的一名员工了。
说完这事,林夏禾才有功夫来关心一下她离开这一个月来店里的生意。
开业第一阶段的促销已经圆满结束,现在正在顺利地开展第二阶段的促销活动,也就是林夏禾离开之前安排好的买满一百块钱送一双价值二十块的玻璃丝袜。
促销的效果非常好,为了能得到丝袜,买衣服的客人都快疯了,年轻姑娘们的攀比心都特别严重,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一定要有,所以哪怕不需要买衣服呢,也一定要来买够至少一百块的衣服。
甚至是买了一次又一次。
谁叫这丝袜是个易耗品呢,即使林夏禾已经尽力挑选了质量比较好,没那么容易损坏的丝袜,但毕竟丝袜这东西还是很容易弄坏的,一不小心勾到尖锐的东西,或者撞到粗糙的表面,都会弄破。
穿过丝袜以后,再光腿穿着裙子,简直感觉无法出门见人,这丝袜在别的地方又买不到,只好来林夏禾的店里买衣服。
骂林夏禾是个奸商的怨言是肯定有的,但不管怎么骂,最后还是要来她这里买衣服,谁叫她这里的衣服款式最新最好看,又是安南省唯一一家有丝袜的店铺呢!
有时候连朱凤英都觉得林夏禾的这个做法是不是太狠心了,看到有些姑娘们辛辛苦苦省吃俭用就为了来买几件衣服好得到赠送的丝袜,她都觉得有些不忍心了。
可这个时候要是突然说不搞赠送了,直接出售丝袜,那之前为了得到丝袜而买了不少衣服的顾客怕是能活活把夏之梦给手撕了吧!
到了这个份上,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只送不卖了。
“可是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吧?”朱凤英问林夏禾,“早晚别的地方也能买到丝袜的,那到时候咱们怎么办?”
林夏禾笑了笑:“当然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再过两个月吧,两个月后,先得到这丝袜的优越感也展现得差不多了,等秋装上市的时候,我们再来搞一场丝袜的促销,顺便吸引顾客过来购买秋装。”
两个月之后,丝袜的新奇感也差不多过去了,该有丝袜的人也都基本上有了,甚至大部分都已经穿坏了,刚好秋装上市,搞一个专门出售丝袜的促销,顺便吸引人流。
林夏禾这是要把丝袜的作用发挥个淋漓尽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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