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宏大的图书馆内过道纵横,书柜林立,其中展示的200多万本藏书充满了知识的神圣气息,周围笼罩着深沉而庄严的寂静。

    埃尔莎不喜欢这个地方。她是那种张扬活跃,喜欢喧闹的派对,能在夜店里彻夜欢歌跳舞的金发美女。如非为了作业和考试,她几乎从不踏足图书馆,而一到这儿,她就很容易忍不住睡过去。现在,她又开始犯困了。

    但她知道,她能在这里找到她想要交涉的目标。

    从一个月前起,她爱上了一个很酷的男孩。他高大可爱,魅力四射,几次愉快俏皮的聊天,一支热辣的舞,还有一个难忘的激情之夜,他就已经彻底征服了她。

    问题在于,那个男孩目前有一个女朋友。她决定亲自解决这个麻烦。

    埃尔莎从没见过自己的情敌,对她了解不多,只打听到她是个无趣的中国人,和那些最典型的亚裔书呆子一样,笨拙拘谨,不善交际,不爱热闹,喜欢成日泡在图书馆里,除了学习什么也不会,存在感低下,整个青春的意义都浓缩在了一张单调的成绩单上。

    不过,据那个男孩说,她是个可人儿,为人内向温和,容貌清秀,身材却出人意表地惹火,大胸细腰,臀部尤其丰满,曲线比画报上的沙滩女郎更夸张,反差的魅力惊心动魄,因此,在她第一次穿裙子出席社团舞会那天,他立刻就迷上了她,对她展开热烈追求——无所谓,埃尔莎相信自己不会输,他多半只是对异国风情感到新鲜才夸大了观感而已。

    这般想着,自信泼辣的金发美女却仍不免有些紧张了起来。

    默默握了握拳,给自己打气增加信心,埃尔莎很快恢复平静,而后在长长的走道里拐了几拐,终于停下脚步——有个黑衣服的亚裔女孩正在书柜前徘徊。

    是她吗?埃尔莎悄悄打量着那个毫不起眼的小个子,渐渐皱起了眉,一时间不太敢确认。但现在这个时候,图书馆学生不多,符合条件的亚裔女孩,四周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了。

    于是,埃尔莎观察了一下四周,蹑手蹑脚地跑到旁边唯一一台放了笔记本电脑和私人物品的书桌上,偷看ID卡。结果没有错。

    芳妮·龙。

    埃尔莎从桌边抬起头,再度看向那个正在认真找书的亚裔少女,眯起眼睛,暗中观察。

    仔细看了一会儿,她越来越放心,不禁长长地松了口气,同时感到了安慰与鄙夷——这真是她喜欢的男孩所描述的那个迷人的性感少女吗?如不是ID卡核对无误,埃尔莎真怀疑自己搞错了对象。

    她的个子大概还不到五尺三寸,偏偏还穿了不合身的加厚棉夹克和宽大的咔叽裤,全身松松垮垮,色调暗沉,显得更是矮小颓废。她扎了马尾辫,刘海剪得很乱,细看之下,还有几根早生的白发。她的脸虽然的确不难看,然而没精打采,肤色黯淡,浓眉未曾修理,本该很美的一双杏眼始终半眯着,昏昏欲睡的样子,眼下还有淤青似的浓重黑眼圈,嘴角下垂,丧气至极。

    从她不修边幅的样子,埃尔莎完全可以看出,她是那种从不重视仪容,不注意保养,连护肤品都懒得使用的邋遢鬼,而更糟糕的是,从内到外,这个女孩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应有的青春活力,反倒暮气沉沉,就像个十八岁的老人一样,正常情况下,全世界大概不会有一个男人向她要电话号码——不过,可能回到古老的中国会有人对她感兴趣吧。

    这个时候,那书呆子终于从书柜里翻出了她所需要的两本参考书,抱着厚重的书本走回她的座位旁。

    怀着轻蔑的情绪,埃尔莎对她露出了一抹友好的微笑。

    “你是芳妮·龙吗?”

    她困惑地微皱起眉:“是的,有什么事?”

    埃尔莎深吸了口气,单刀直入:“我叫埃尔莎。我和你男朋友上床了。”

    她的神态没有出现任何变化,好像那句话跟她完全无关一样。

    良久,那双疲惫无神的黑眼睛眨动了一下,稍稍睁大了些,流露出了疑问。

    “你在说克里斯?”

    “是的。”埃尔莎立即点头,“我很抱歉。”

    龙芳妮陷入了沉默中,冷漠的脸上没有一丝波动,看不出情绪的反映。

    见此,埃尔莎觉得有些心乱,忍不住开口补充:“这是真的。”

    几秒后,女孩面无表情地向她点了点头。

    “好吧,我知道了。”她看起来好像一点也不当回事,自顾自地在电脑前落座。

    埃尔莎不禁一怔,忽然尴尬得不知作何反应。“我认为你应该知道这件事。”她硬着头皮说。

    女孩还是那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知道了。”

    “……而且,我认为你们不该继续在一起了。”

    “我知道了。”她继续点头,一句话也没有多说,若无其事地继续写论文。

    埃尔莎微张着嘴,呆呆地瞪着她,一头雾水,怎么也确认不了状况。

    好一会儿,她终于反应了过来,皱眉问:“这代表什么?”

    芳妮头也不抬地说:“我们会分手的。”

    得到了她干脆利落的回答,埃尔莎微微一怔,还有些不敢放松。“……真的?”

    芳妮暂停打字,好笑地问她:“你是要我在他身上绑个红丝带送给你才安心吗?”

    不等对方有所回应,她直接做了个请的手势:“如果没事了——再见,我现在很忙。”

    金发美女面色有些窘迫,但回过神后,总算识相地自动消失。

    耳根清净。

    芳妮不屑地撇了撇嘴,重新集中精神,连接起被打断的思路,专心写论文。

    敲下了一行字,她的手指忽而又停顿了下来。

    还有必要完成吗?这不是她,而是她男朋友——前男友的作业。

    算了。反正都写了一半了。

    轻叹一声,她努力摒弃杂念,认真组织语言和论点,很快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感情,全神贯注于学术问题。

    完成的一瞬间,自觉分数绝不会低,她满意地笑了笑,而一想到要把这份劳动成果交给那家伙享受,思想和身体间的空白断层逐渐弥合了起来,姗姗来迟的愤懑开始掌控她的情绪。

    删了也别便宜他吧?那样他今晚非得通宵补作业不可了。

    ——罢了罢了。君子量不极,胸吞百川流。她胸怀雅量,旷达潇洒。

    前男友很快会来这接她吃饭,正好能让她交代清楚一切。于是,芳妮伸了个懒腰,关上电脑,归还书本,默然开始等待。

    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想。

    十八少女,孤身留学,初次跟人恋爱,才几个月就如此收场,她的悲哀和恼恨是低沉的,虽不好受,倒也与她常年的忧郁状态协调,就像一种身体习惯了的慢性病发作了一样,还不至于撕心裂肺——有个人早就教会了她真正的嫉妒和痛心,但在这个男孩身上她并没体会到。

    回忆几个月的相处,她心里那点恼恨也逐渐平复,朝向冷静的理解。

    当初之所以答应与这个男孩交往,无非生平第一次受到热情直白的追求,又一贯缺乏拒绝他人的天赋,对方还正好是黑发棕眸,身高是完美的185公分,名字里也有她喜欢的音节,她才顺势点头,既不必伤人,还能消遣离家的寂寞。而这段时间,这个热情开朗的外国男友的确为她晦暗单调的留学生活带来了一抹亮色,那点温情也令她心怀感激。

    但芳妮始终没和他发生过最亲密的关系。

    她的性观念并不保守,既然答应了和他交往,对象又是个受欢迎的俊朗少年,她对那件事自然也不会抱什么排斥心理。然而,真到了关键时候,她却忽然对自己感到了厌恶,同时也看到对方身上有无数扫兴的地方,比如:腹肌不够清晰,屁股不够翘,腰不够窄,大腿不够壮,小腿不够细长,脸不够小,嘴唇太薄,鼻骨太宽,睫毛不够长,眼睛不够大,还有——肩膀太平,脖子不够粗……于是,她每次都推三阻四地糊弄过去了,而他也很有风度地表示愿意等待。

    ——显然,精神恋爱终归太为难一个发育正常的热血西方少年。

    对这个结果,她心底也早有预感,只是一直没去在意。

    唉。算了算了。

    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扪心自问,在感情层面上,她对他也不算忠贞,自身又没什么魅力值得别人死心塌地守身如玉,何必浪费时间怨愤苛责。

    “芳妮?”

    她平静地转过头。“克里斯托弗。”

    克里斯托弗略显意外——从第一天起,她就只会叫他的简称。不过他也没有多想,手里拿着一盒她喜欢的蛋挞,问道:“写完了吗?”

    “是的。”她拔出他的U盘,“至少A-,我相信。”

    “噢,太感谢了,亲爱的。”他灿烂地笑道,俯身贴近她颊边。

    芳妮避开他的吻,若无其事地拎着书包起身。

    “不用谢。”她淡笑道,声音很轻,很慢,仿佛要与过去作郑重的告别,“我该感谢你才对。刚到这里的时候,我的日子真的很难过。我本来就不合群,不爱说话,西班牙语还不好,在这什么都不了解,什么人也不认识,比傻瓜和哑巴还不如……要不是你经常陪我,帮助我,让我适应了马德里,我可能已经逃回家了。”

    克里斯托弗不由愣住,对她的语气和态度感到不安。“……怎么了?”

    “这是最后一次了。”她把U盘递到他手里,“以后,你要独立完成作业了——或者,你可以让埃尔莎帮你,如果她识字的话。”

    克里斯托弗浑身一震,瞬间恐慌地白了脸,张着嘴,不知所措地想要说些什么。“芳妮……”

    “好了。”她做了个制止的手势。“你没什么好解释的,我理解……我也不生气,不伤心,只不过,我觉得该到此为止了而已。”

    少年羞愧地低着头,棕眼偷瞥着她,似乎还在考虑如何挽回,支支吾吾地说:“对不起,这是我的错,但是——”

    “对或错不重要,这又不是上法庭。”她无所谓地耸耸肩,“不过我真的不适合你——我想我其实是个无性恋,不该浪费你的时间。我真诚地祝福你,找到一个适合你的好女孩,然后幸福快乐。”

    说完,她淡笑了一下,自顾自地拿走他手里的蛋挞。“这个就当写论文的劳务费了,谢谢。再见。”

    芳妮溜得很快,没给克里斯托弗追赶的机会。

    本来打算马上回合租的公寓休息,但脑子里纷纷扰扰静不下来,她便干脆上了街头闲逛。

    即使正是隆冬腊月的时候,马德里依然浸润在灿烂温暖的阳光中,鲜明丰富的色调与她这个郁达夫式的零余者格格不入。

    她感觉自己像死去多日又被耶稣复活的拉撒路,莫名其妙地爬出了坟墓,在不属于她的青空之下步履蹒跚,茫然无措。

    又或许她是只无脊椎的水母,一上了岸,便醉倒于阳光下,在沙堆里融化瘫痪,没有爬起来的力气,直待缓慢的死亡。

    肚子有点饿,但不是特别饿,吃饭太麻烦,懒得找餐厅。

    吃了一个蛋挞,却觉得有些腻味,便将剩余的送给了流浪汉。

    走得双脚发软了,然而头脑指令失焦,滞重的身体并不想停下,于是继续迷惘而疲惫地向前游荡,穿过商铺、街道,穿过三百多年前审判了异教徒的大广场,盲目地寻找一个早已迷失的理想。

    路过银行,顺便查了账,遗产利息和房租收入准时到账,数目足够适度挥霍,然而她物质欲望极低,不爱吃,不爱买,不贪玩,最近也不想要新书,想不出这些钱有什么用途,便照例把大部分都转到了母亲的户头,随她理财投资,只留下一个零头给自己。

    几分钟后,她觉得就连这个零头也花不掉,又干脆用手机拿去投注,随便选了个比分押下场联赛皇马获胜。

    过马路前,遇上了红灯,她乖乖停下脚步,站在原地等候。而在身体静止后,那低沉的悲哀便逐渐蚀骨噬心。

    她现在已经十八岁了。

    人人都道这是风华正茂好时光,她却觉得是个逼近绝望的分界线。

    蒙田曾论述道,人天生的活力,品质,美德在二十岁时已经充分显露,完全可以看出将来会有多大作为了,而在这个期限内还没有充分显示自己力量的人,以后也永远不会展现出来了。

    的确。兰波十九岁已是名震文坛后急流勇退的天才诗人,亚历山大十八岁已经领军歼灭了底比斯圣军,圣女贞德十九岁已是轰烈牺牲的传奇英雄,她心头的朱砂痣白月光在这个年纪也早已展露锋芒……而她呢,至今还只是个除了白云上的幻想之外一无所有的寡淡边缘人。

    显然,她离报废不远了,都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而就这么死去又不甘心。

    世人但有殊癖,终生不易,便是名士,可叹她现在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少了野心,失了梦想,不再浪漫,没了情怀,活得毫无分量,不留痕迹,疏离了世界,淡漠无情,整个人轻得随时都能消散在空气里似的。

    上一次热血沸腾,奋不顾身地努力做些什么,还是学西班牙语的时候,而现在,这个目标达成,她已经到了马德里,结果却没有把她带往希望的前景,而是更彻底地失去了指路的目标和微光,身上的淡漠感也直接演变成了致命的虚无感。

    就连谈一次恋爱,消解少许孤独,最后都成了一场无意义的闹剧。

    哀哉。

    正要过马路时,芳妮忽然顿住。

    ——她身旁有个女孩对她做了个拉眼角的动作,把眼睛扳成一条缝,并恶意地微笑着。

    这是个臭名昭著的种族歧视动作,意指嘲讽黄种人眼睛细小,性质极为恶劣。

    公平地说,西班牙人多数是热情友善的,然而小比例的不友好人士也从未根绝,并且,由于对黑人说一句“nigger”的下场多半是直接进医院,那些种族主义者至少不敢当面冒犯他们,而亚裔对于种族歧视的敏感度却低得多,若向他们作出侮辱性行为,有一半甚至都不了解其中的含义,另一半则常会忍气吞声小事化了,是个安全性很高的选择,因此亚裔在明面上受歧视的经历又要明显占比更高。

    而或许是“好欺负”几个字被刻在了芳妮的脸上,又或是她拘谨安静,不修边幅的书呆子形象正好迎合了那些针对亚裔的刻板标签,她来了马德里没几个月,便好几次有路人对她作出正面羞辱。

    芳妮面无表情,毫无回应,那少女似乎就以为她看不懂,又对她重做了一遍拉眼角的动作。“Ching chong!”

    她脸色一沉,横眉怒目,猛然破口大骂道:“滚一边去,蠢东西!你妈死得太早,没教会你尊重和礼貌吗?”

    那少女被她吓了一跳,赶紧灰溜溜地跑开了。

    芳妮冷哼一声,赶着绿灯穿过马路。

    忽然,她又是一声叹息。

    有一回,和克里斯托弗出去吃饭,有个醉鬼朝她拉眼角,她还没说话,他就马上替她把对方按在地上揍了一顿。那大概是她最接近爱上他的时候了。可惜这样的事,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她来马德里到底是做什么呢?

    融不入环境,也找不到未来的曙光,即使能了解些异域文化,基本上也还是浪费精力的犯蠢……

    瞥见建筑物前的一幅男士内衣广告牌,芳妮再次停下脚步,驻足不去,久久盯着那个男人发呆。

    噢。又见美人。

    最近他与女友分了手,叫一众粉丝大跌眼镜,而她第一反应自然是宽慰欣喜。不提别的,那个俄国模特,除了容貌上佳,实在哪都高攀了他。

    不过转念一想,他毕竟是他,和任何女人在一起,更美更耀眼的那个也永远只会是他,斤斤计较般配与否,也是多余。付出了近五年的感情,现在他心里怕也很不好受。

    “嗨,伙计,我俩现在都失恋了。”她对着广告牌笑道,仿佛这点共通之处能拉近他们的距离似的。

    很快,她自嘲地摇了摇头,转身而去。

    省省吧。差远了。

    他分个手算什么?

    这等奇男子,形貌至美,容华绝代,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气宇轩轩似朝霞举,兼且良善至纯,入了红尘滚滚,仍不役于物,不堕高贵,秉玉质守赤子之心,一生笃志而体,自强不息,自尊自贵,任尔东西南北风,千磨万击更坚劲,为人则光明磊落,表不隐里,深情真气,天真灵动,可爱无限,处众人中,似珠玉落瓦石间,真乃神仙中人也……

    至于她,有名为龙,其命如虫,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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