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 41 章

小说:七零年代小美人 作者:三春景
    学农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虽然是相对轻松的秋天学农, 但经历过一次之后毛思嘉也是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了...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中学生涯还有一年半呢!

    真的, 那种全身被碾过一遍的辛苦相当令人印象深刻,毛思嘉回家之后缓了有小半个月才慢慢复原过来。

    周日, 休息日,此时还没有双休日,大家基本上是周日休息一天就算了...换班之类的特殊情况不算在内的话。

    “思嘉去学农是不是瘦了?”虽然已经学农过去小半个月了,毛妈每天早上看到毛思嘉还是忍不住有这样的抱怨。

    毛思嘉一惯注意饮食搭配, 在食物供应充足的家庭也不存在青春期发胖的问题, 这让致力于投喂闺女的毛妈非常没有成就感。倒不是她要把闺女喂成个胖墩儿, 而是她一直觉得过瘦了!

    而从农村学农回来的毛思嘉显然是在之前的基础上更瘦了...在疼爱她的爸妈眼中,这显然是惹人怜爱的,最近每天都得关心一下她的身体。

    “其实还好吧?”毛思嘉站在毛爸毛妈卧室的穿衣镜前比划着。家里有几面小镜子, 但要能看到全身的穿衣镜,就只有毛爸毛妈卧室大衣柜上的镜子了。这个时候也不觉得孩子进爸妈屋子照个镜子算事儿,卧室门就开着, 毛思嘉正给自己配衣服呢。

    这个时候已经是初冬, 必然要穿的多一些了, 毛思嘉纠结于里面穿黄色的对襟针织衫, 还是穿红色的高领毛衣。对襟针织衫是今年秋天毛妈新给织的, 传上去很有书卷气,毛思嘉很喜欢,而且还没怎么穿过呢!

    但是再看看外套和裤子的颜色——深灰色的薄绒毛呢裤子, 浅灰色的灯芯绒夹克衫...最终她选了红色毛衣,至少能提亮一点儿颜色。这个时候想要浑身带点儿鲜艳颜色也不容易,只能从毛衣上面想办法。

    好不容易比划好了,毛思嘉才肯出来吃早饭。

    毛妈特别注意毛思嘉那衣裳,眉头有点儿皱:“你那衣裳,拉链给拉上...”

    毛思嘉身上的夹克衫在此时绝对是最、最流行的款式,但敢穿的人不会太多。大家就算想穿这个,也只是穿一种款式类似于此的工厂工作服。这倒不在于这种款式剪裁有难度,又或者明令禁止这种款式,只是大家都在‘拘束’的时候,有人与众不同,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对于夹克衫,毛思嘉并不太担心,至少不像裙子那样担心,夹克衫从来都有人零零星星地在穿,只是相对较少而已。事实上,如果加上那些穿近似款工作服的,数量会更大。

    之所以毛妈会给毛思嘉做这么件夹克衫,本身就说明了这衣裳尚在规则之内。

    毛思嘉听话地拉上了拉链,但是并没有拉到顶,只拉到胸口以下的位置...毛妈还想说什么,最后却没有说出口。

    毛思嘉心里叹,这件灯芯绒夹克衫并不土气,但是要配好,最好还是穿裙子,或者穿小脚裤加短靴之类。然而无论哪一样都不可能,最后她只能穿这条稍微贴身一点儿的薄绒呢裤,再加去年买的那双高腰的白回力。

    勉强有点儿‘帅气风’吧...

    毛思嘉吃完早饭之后没有立刻出门,而是在院儿里清洗自行车。她是个很爱干净的人,自行车都会按时清洁。前两天雨后泥泞,她骑了一回,一直想洗来着。看今天天儿不错,时间又还早,干脆就洗了车再说出门的事。

    为了洗车,毛思嘉去厨房找了一截橡皮管子。

    橡皮管子连上水龙头,洗车比较方便——‘刷刷刷’,水流淋湿了自行车,清理掉车上沾的泥土,最后再冲洗一遍就行了。

    毛思嘉收起了橡皮管子,又找出干抹布擦掉车上的水,还很爱惜地给车链条上油(这是必须要做的,不然以这个时候的常用链条材质,很大可能会生锈)。毛思嘉用自行车也算是很小心的那种了,所以骑了一年,自行车还跟新的一样。

    不过她这也不算特别,这个时候自行车是家里的一大件,很多人都非常爱惜。天气差一点儿就不骑,而使用别的交通工具或者步行,这是很常见的事情。这个时候自行车能一用十几年甚至更久,不只是真材实料,也是因为大家用的很小心。

    就在毛思嘉仔仔细细擦车的时候,杨雪燕也过来水泥池子边儿了。

    她手上端着一盆儿,毛思嘉并没有太注意...她其实是来洗尿布的。

    她嫂子的孩子已经生了,现如今院儿里倒座里常有婴儿哭闹声。添丁进口对于家庭来说是好事,但对于杨雪燕本人来说就不一定了。这个时候大家的居住条件都不太好,杨家就那两间屋子,本来就住的不太方便,这个时候多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儿就更难了!

    婴儿是不会觉得自己吵到别人的,他们不舒服就会哭闹,至于他们什么时候哭闹,那就只有天晓得了。

    最近夜里杨家一大家子都因为这孩子不好休息,杨雪燕自然也逃不过。而这还只是其中之一,杨雪燕身上还有一个任务,那就是给孩子洗尿布。

    按理来说,有孩子奶奶和妈妈在,这差事轮不到杨雪燕这个做姑姑的。但谁让孩子妈妈生孩子的时候伤了元气,医生交代养好之前最好不要碰凉水呢。至于说孩子奶奶,也就是杨雪燕她妈,则是因为肠胃不好,见不得这种东西,一见就反胃。

    这个时候又不时兴男人做这种事,男人们当甩手掌柜当的理所当然,最后这活儿就落到了杨雪燕头上。

    平常是放学回家了洗,今天周日就更别提了,才吃完早饭就叮嘱她把用过的尿布洗干净,免得到时候没尿布用——最近天气可不好,一块尿布洗了一时半会儿干不了,所以不能耽误。

    杨雪燕在那里低着头洗尿布,眼睛却时不时往一边的毛思嘉身上瞟。今天是不上班的日子,院儿里格外热闹,有住户打开了窗子,放着收音机。收音机里正是一首红色歌曲,飘满了院子。

    毛思嘉随着这首歌儿轻轻哼唱,一点一点把自行车上的水擦干净。

    因为加盖房屋难得见到阳光的院子里都洒下了一些光,水池这边也能照到,这个时候的毛思嘉就是画报上的人——杨雪燕注意到了她的衣着打扮,咬住了嘴唇。

    红毛衣、白回力都是她见毛思嘉穿过的,深灰色的裤子不能确定,因为毛思嘉似乎有一些差不多的裤子。但是看裤子崭新挺阔的程度,就算穿过也穿的不多。然后就是那件浅灰色夹克,又是从没见毛思嘉穿过的衣服。

    或许毛思嘉穿过,只是她没见过吧。

    但不管怎么样,毛思嘉确实总有穿不完的衣服,用不完的好东西。杨雪燕嫉妒地看着毛思嘉...其实她从小吃穿也不差,和身边的小伙伴比并没有觉得落差过,但毛思嘉一旦出现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大家都没有的时候她不会乱想,但毛思嘉有这些优越的条件,她就没法忍受了。

    搓洗玩半盆子尿布,‘哗啦’一声污水就往毛思嘉的方向泼了过去。

    毛思嘉身体反应能力特别强,这是她过去学跳舞的时候就知道的!有一次一个瓶子被小猫从她的头顶上方碰下来,她本来正在写作业,还是一下反应过来,躲了过去。

    这是一种接近于本能的反应能力!

    这样的能力她现在也有,所以在水泼过来的一瞬间就让了过去。

    “你干什么?”毛思嘉瞪大了眼睛。看看水盆子,再看看自己的位置,她当然知道对方是故意的!

    杨雪燕却死不承认,嘴硬道:“你洗完了衣服不泼水的?没看到你在那儿站着呢!”

    “你水往这儿泼的?排水渠在另外一边而没看到?”毛思嘉气急了!

    “这不是没多想么,残水往院儿里泼谁家不是这样的?”杨雪燕满不在乎,“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儿啊,这不是没上身么!”

    神特么小心眼儿!毛思嘉知道和她这种人根本理论不通,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端起一旁用来洗抹布的盆儿。盆子里有半盆残水,这个时候车擦的差不多了,半盆水也成了浑浊的样子。

    当着杨雪燕的面就是一泼。

    “毛思嘉你疯了吗!?”似乎完全没料到毛思嘉会是这个反应,杨雪燕下意识叫了起来——一盆水泼在身上,毛思嘉当然没往人脸上泼水,但胸口一下却是一片深色,都被水打湿了。

    “对不起哦。”毛思嘉故作认真:“刚刚要泼水的,手上滑了一下...我是不小心的。”

    杨雪燕快气死了:“什么不小心的,我看你就是故意的!”

    毛思嘉怎么可能认账呢,当即瞪大了眼睛:“空口白牙的,你怎好污人清白?你能不小心,我为什么就不能不小心了?”

    说完后毛思嘉又‘好心’补了一句:“杨雪燕,你这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儿啊,我不是已经道歉了吗?”

    “扑哧!”旁观了整个过程的院里一男青年没忍住,在一旁笑了起来...这胡同院儿里住着就是这样,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秘密。活动范围就这么一点点,这青年本来是太阳底下摆弄他一盆花的,却没想到看了这么一场好戏。

    毛思嘉才懒得管杨雪燕要怎么闹呢,先撩者贱!她就不信了,杨雪燕还能为这个事情硬要闹起来——她先动的手,她对自己一个人胡搅蛮缠也就算了,还能对整个院子里的人胡搅蛮缠?大家都不是傻子,这么简单的是非还是分的出来的。

    毛思嘉回去放盆,转身就推车出门了,全然不把杨雪燕的叫闹放在心上。

    今天是她和孙继东约好吃全聚德的日子...也不能说是约好全聚德,其实只是约好了学农之后第二个周日见面而已。但是当时她说了的要请孙继东全聚德,那肯定就是全聚德了。

    在□□见到孙继东的时候毛思嘉有点儿惊讶,因为对方的穿着显得非常、嗯、非常这个年代。说实话,毛思嘉虽然知道孙继东在公安部做着秘书工作,是典型的政府文职人员,但对此一直没有太大的感触。

    孙继东平常给人的感觉就不是这一挂的,他的穿着以这个时代来说是时髦又优越的...因为是部队子弟,常见军队服装,不是战士服!都是干部的那种,比如冬天的将校呢大衣什么的。

    毛衣、皮鞋...总之在这个时代绝对是讲究穿着的年轻人的样子。

    今天就不同了,深蓝色的中山装一整套,胸前的兜里还别着一支钢笔...政府年轻干部就应该是这样的吧。只是在毛思嘉看来,显得非常死板,好像和这个时代的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了一样。

    毛思嘉这个时候才有些明白过来...她为什么会和孙继东走的这么近呢?真正说起来,对方不是她的同学,不是她的街坊邻居,甚至不是同龄人!他们俩的生活圈子没有任何交集,生活状态也完全不同!

    孙继东已经是个工作的社会人了,而她还在上中学。

    因为对方和这个时代的其他人不一样,她分明感受到了一点点‘同类’的感觉——对于这个时代,他们两个都是表面服从,其实心里有自己想法的。和孙继东相处的时候毛思嘉没有多想,但是事后想想,绝对不是这个时候那种紧绷而规范的相处方式。

    这个时候说死板小心也好,内敛规矩也罢,总之就是那种拘束劲儿...

    她和孙继东相处的时候是自由的,和几十年后的年轻人认识另一个年轻人没什么差别!而且不只是她一个人一厢情愿这样,对方也是这样的!

    “继东哥?”毛思嘉下了自行车,上前一步。

    孙继东转过头来看她,这个时候毛思嘉又感觉他和其他人不同了——虽然还是深蓝色的老派中山装,面容却是年轻的。孙继东眉毛很深,大概古典小说里的‘剑眉’就是这样。

    看起来就有一种坚定的力量。

    孙继东也在看毛思嘉...出去学农一个月,人确实瘦了,不过并没有晒黑。

    他不奇怪这个,他过去就知道的,她做的那个工作不至于冒着风雨做事,但日晒却是免不了的。那么天天晒着,人也是白白净净的,只能说是个人体质不同了。

    两个人并肩走着,往此时全聚德的方向去。毛思嘉瞅瞅孙继东:“好奇怪啊,继东哥你这样我还没见过呢。”

    “和同事聚餐。”孙继东没有解释完,但毛思嘉也理解了。因为是和同事在一起的场合,所以得保持平常上班的一些样子。想也知道,公安部这种地方上班,肯定是比较老派的,时髦什么的未免显得不太好。

    说话间递给毛思嘉保温杯...毛思嘉挺惊讶的,保温杯这个东西在几十年后很便宜,想买就买,但在这个时候就不是这样了。

    不过想想人家是公务员来着,或许是单位发的福利吧。这个时候大家的工资都差不远,分辨单位的方式也就是这些零零碎碎的福利了。

    “是什么?”毛思嘉打开了保温杯,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惊喜道:“奶茶——你们同事聚餐是在老莫啊?”

    这个时候的首都,能买到奶茶的地方不多,毛思嘉基本都喝过。一闻就知道,这是老莫的奶茶。

    毛思嘉一直很喜欢和奶茶,一般都是自己煮。这倒不是因为奶茶负担不起,而是难买。这个时候如老莫这种餐厅,奶茶也就是三毛钱一大杯,至少她是没什么压力的,只是买一回太难了。

    而奶茶需要的奶、茶、糖(毛思嘉喜欢偏甜的,所以要放糖),对于毛思嘉家里来说都是常备的东西,她想煮就煮。

    但家里做的味道简单,远不如外面各处卖奶茶的地方风味独特,所以毛思嘉还是有机会就会外面买奶茶喝。特别是现在初冬了,喝一杯暖暖的奶茶多舒服啊!

    步行去到全聚德,等到一杯奶茶喝完,毛思嘉浑身都暖洋洋的了。

    这个时候也快到中午了,两人在全聚德店前停了车,这才走了进去...毛思嘉的第一感觉就是人多。大概是休息日的关系,本来就人满为患的全聚德人更多了!

    此时的全聚德鸭子一只八块钱,不可以说不是天价,但并非到了消费不起的地步。就算是普通家庭,平常吃的最普通的菜色,十天半个月也吃不到一次肉,一年到头也有几次下馆子的机会。

    这不能说是打肿脸充胖子,只能说是过日子的方式、理念不同。

    平常勤勤俭俭,攒下钱来置办大件、吃几次大餐,这在这时很正常。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消费习惯,如全聚德这样的京城名店才能一直生意红红火火——有的人或许不会来吃,但总是会有人来吃的。

    毛思嘉和孙继东好不容易占了一个位置,这才松了一口气。

    “先要一只鸭子,还要一道‘扒三白’,炸的鸭肝、鸭肾、鸭腿——烤鸭先上。”毛思嘉征求了孙继东的意见之后点菜。

    全聚德虽然是烤鸭店,但不只是卖烤鸭,还卖很多其他的鸭料理。

    毛思嘉和孙继东是冲着烤鸭来的,可单纯用烤鸭吃饱...虽然不是不能够,但总不是那么回事儿。

    等餐的时候毛思嘉东张西望,看到有很多明显的外国面孔——这不奇怪,全聚德不只是首都面向全国饮食界的一面招牌,也是中国对世界的一面招牌。首都的烤鸭老店不止全聚德一家,谁家味道最好不好说,可要说名气最大,那毋庸置疑是全聚德。

    外国人来北京,除了住的高级宾馆的餐厅,来的最多的就是全聚德了。

    凡是来北京的外国人基本上都要尝试一下。

    过了一会儿,毛思嘉和孙继东的鸭子被送了上来...这一顿饭他们吃的很舒服。不管几十年后是怎样,至少这个时候的全聚德确实味道很好!

    “哎!没看错啊!”一道声音从一旁传来,一只手按在了孙继东的肩膀上。毛思嘉抬头去看,是一个没见过的陌生青年。

    “东子最近忙什么呢?”

    是孙继东的发小,同一个大院儿里的。这人名叫张旭,比孙继东大一岁,现在在纺织部上班。过去是非常铁的哥们儿关系,但自从称为上班的社会人之后,自然而然地生疏了不少。

    特别是孙继东也上班了,两个人在大院儿里碰面的机会都急剧减少。

    “能干什么,上班...”孙继东让了让张旭,抬眼去看旁边的桌子,刚刚吃完,服务员正在收拾。还站着一个青年,和张旭差不多年纪,应该是一起的。

    “这是我一朋友,刘三喜,他家住百万庄那边儿。”随口介绍了一句,张旭的视线挪到了毛思嘉身上,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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