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一)

小说:隔壁的小书生 作者:少地瓜
    前朝海商着实从番外带回来许多神奇的种子,玉米、红薯、土豆,还有大南瓜等,这些作物普遍高产,自从正式在本国扎根繁衍后,大范围的饥荒也随之远去。

    孟阳很喜欢。

    昨天王大娘的亲戚又来了,这次捎给她半车南瓜,半是欢喜半是忧愁地抱怨道“太能结了一个又这么老大,墙头都被爬满了,哪里吃得完”

    王大娘挨着左邻右舍分了个遍,孟阳也得了一只,约莫有六七斤沉。

    大南瓜摘下来几天后表皮逐渐变得坚硬,屈指敲时砰砰作响,但只要不泡水就可以存放好久。吃的时候用刀剖开,就露出里面橙红色的厚实的瓤来。

    南瓜子很多,孟阳将它们全都掏出来,一部分埋在粗陶小花盆里育苗,顺利的话开春后挪到墙根儿底下,这样来年他也能有新鲜南瓜随吃随摘。

    剩下的都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干,等过年的时候正好嗑南瓜子吃。稍微在锅里翻炒下,薄薄的皮,水滴形的披着绿褐色薄膜的瓜子仁,香喷喷的。

    南瓜很大,孟阳简单计算了下,决定用三分之一分几次熬粥,三分之一做南瓜发糕,剩下的三分之一么,则可以加入面粉和金贵的红糖,用猪油煎一点嫩呼呼的南瓜饼吃。

    他刚把大块的南瓜瓤倒入煮粥的沙煲中,却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他愣了下,扶着门框探出脑袋去,“谁呀”

    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邻居。”

    邻居

    邻居

    他心心念念的大胡子好汉邻居

    孟阳还没回过神来,身体已自动冲过去,吱呀一声开了门。

    哎哎哎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

    孟阳傻眼了,下意识又往她身后看了看空无一人

    来人微微扬起眉毛,适当的流露出一点疑惑,也顺着他的动作扭头看了眼,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孟阳隐约觉得自己闹了个乌龙,可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敢问姑娘,可有同伴居住”

    那姑娘神色不改,“没有。”

    “那劈柴声”孟阳干巴巴道。

    姑娘爽快点头,“我。”

    “那兔子”

    “我。”

    呀

    孟阳再次瞅了瞅来人,见她身量高挑、纤腰束束,心中原本对新邻居“身长八尺体魄雄健,脸上还带着一圈大胡子”的幻想瞬间破灭。

    他求而不得的大胡子呀

    “你似乎很失望”姑娘是个直性子,直接开口道。

    她发誓自己分明看见对方眼底某种诡异的期盼破灭了。

    孟阳刷地闹了个大红脸,朝她做了个大揖,“这位姑娘,小生孟阳,这厢有礼了。”

    姑娘盯着面前圆滚滚的后脑勺看了会儿才道“白星。”

    张嘴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又对陌生人行此大礼,这书生果然好呆啊

    孟阳直起身来,老实巴交讲述了自己的误会,全程低头,宛如犯错的孩童。

    他一直都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长一点像康三爷那样的络腮胡,看上去真的好有气魄。奈何他家从祖上开始都是斯斯文文的唇边胡须,于是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写的每一本话本里都有一位络腮胡好汉的,这是底线

    本来听新邻居沉稳有力的劈柴声、看新邻居深秋逮兔子的好本事,孟阳就先入为主的认为人家是个好汉没成想,竟然是位姑娘,还是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漂亮姑娘

    唉,真是太失礼了。

    络腮胡

    白星近乎本能地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并在回味起大包子的美味后,隐约升腾起一股危机感

    我没有胡子,那么他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

    江湖中人多怪癖,好像谁没有点异于常人的爱好就没脸自称高手一般,白星觉得书呆痴迷大胡子没什么不对。

    尴尬的沉默在两个初见面的邻居间疯狂蔓延。

    “对了,”简单的忏悔过后,孟阳才想起来问,“白姑娘,你来是有什么事么”

    白星哦了声,朝他院中抬了抬下巴,外强中干的问道“小书生,你的粥卖不卖”

    卖,快说你卖

    然而下一刻,就见那书呆摇了摇头。

    白星一颗心骤然沉入谷底,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知现在回去从阿灰身上剪点毛贴一贴脸还来不来得及

    “邻里邻居的,谈什么卖不卖。”谁知小书生却大方地让开门口,“白姑娘请哇啊啊啊你流血了”

    约莫一刻钟过后,脑袋上结结实实缠着纱布的白星左手拿着大包子,右手端着盛满南瓜粥的大碗神游天外。

    我是谁我在哪我到底在干什么

    孟阳还在一边心有余悸地唠叨,活像碎嘴老妈子,“唉,白姑娘,莫怪小生多嘴,那么老大的伤口,”他用两根手指拉出一段相当夸张的距离,神情惊恐,“就算天冷不易化脓也该好好包扎啊”

    白星埋头喝粥,“嘶溜嘶溜”

    “女孩子家家的,留疤就不美了。”

    “嘶溜嘶溜”

    “那伤口真吓人,是打猎弄的么”

    “嘶溜嘶溜”

    南瓜很嫩,虽然是大块入锅,但不一会儿就完全煮透了。表层已经彻底融化,将整个沙煲的粥都染上橙红色,很漂亮。剩下的不成形状的大块也不足为惧,稍微用舌头一抿就完全化开。

    甜丝丝的,真好吃。

    当白星沉默着去添第三碗粥时,孟阳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赶紧闭嘴,抢走了最后一点锅底子。

    邻居虽然不是大胡子好汉,但在饭桌上时,可真是位可敬的对手

    果然人不可貌相。

    饭后,白星一抹嘴,“书生,会做狼肉么”

    正吭哧吭哧刷碗的孟阳惊讶道“莫非”

    白星点头,两片红菱唇间露出一点野兽般雪白的牙齿,“稍等。”

    说罢,孟阳就眼睁睁看着新邻居如同烟花一般拔地而起,视那两人多高的院墙如无物,嗖地翻了过去。

    过了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孟阳“谁呀”

    白星“邻居。”

    孟阳“”

    他重新小跑过去开门,看着邻居的表情很有点一言难尽,小声道“你都翻了墙的。”

    再翻回来呗

    白星诚恳且认真道“义父说过,去别人家要敲门。”

    她要做个知礼的人。

    说完,她将一整条剥了皮的狼举起来,露在眼罩外面的单眼疯狂闪动着渴望的光,“狼肉,会做吗”

    狼虽瘦,可连肉带骨头少说也有几十斤,见新邻居只用一条细胳膊提着还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孟阳不由一阵胆战心惊,再次惊叹起对方的力气来。

    这就是习武之人么

    好羡慕呀。

    他还是第一次见狼肉,禁不住凑近了细细观察,不过马上又捂住鼻子后退一步。味儿真大啊。

    可当他看到白星仅剩的一只眼睛黯淡下去时,又下意识喊道“既然都是肉,多多的用些酒和姜蒜去腥应该可以吧”

    于是白星的眼睛又亮了,并立刻跑去街上买了一大包香料和一坛黄酒回来。

    这匹狼真的太瘦,扣去骨头下水也不过几十斤,再去掉筋膜就更少了。孟阳仔细研究了一回,也只从上面割下来约莫不到三斤捎带肥膘的,其余的真的太瘦,就算勉强炖了也很柴,还不够本钱。

    至于内脏,常言道“狼心狗肺”,狼常年吞吃腐肉,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只要能吃,白星就没有任何意见。她老老实实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看,只一颗脑袋随着对方的动作摇摆,整个人犹如雨后林间钻出来的随风摇摆的大蘑菇。

    她好奇地看着孟阳拿出来一只造型奇特的木锤,疑惑的眼神宛如实质。

    觉察到火辣辣的注视,孟阳将木锤递给她看,“提前捶打下,把肉里面的筋脉都打断,炖的时候就很容易酥烂,方便入味,也能省很多柴火的。”

    所有省钱的诀窍他都烂熟于心

    白星用指腹蹭了蹭木锤表面颗粒分明的凸起,对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赞叹不已,还回去的动作都隐隐带了几分敬畏。

    她自问于刀术一道天赋惊人,打一百个书生不成问题,眼前这个一指头就能戳倒;可一旦涉及到厨艺,书生纤细瘦弱的身体竟好像瞬间变得高大,宛如绝世高手般令人不敢逼视。

    他高高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纤长的小臂,将处理干净的狼肉平铺在案板上,小木锤舞得虎虎生威,带着神奇的韵律击打在暗红色的肌肉纹理间。

    “哒哒哒哒哒哒”

    分明只是捶肉这样简单枯燥的活儿,可在书生手里却宛如有了生命一般,只这么看着就觉赏心悦目,白星甚至有点手痒,很想找机会试一试。

    锤肉什么的看上去一点也不难啊

    她显然忘了自己前两天蒸馒头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随着木锤敲打,原本结实方正的狼肉逐渐转换为崭新的柔软的质感,在白星眼皮底下一点点垮塌,声音也从清脆变得沉闷。

    筋脉断了。

    光看着它软趴趴的样子就不难想象入口即化的温柔触感。

    此时的书生看上去真像高处不胜寒的绝世高手,而灶台和案板之间就是他的主场,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

    刚吃过早饭不久的白星已经觉得有点饿了。

    事实证明,只要厨艺好,差不多的食材都能变成美味

    锤烂的狼肉切成四方大块,以清水反复冲洗后加入足足的黄酒和葱姜蒜等大料腌制一个时辰,空锅煎出部分本身油脂倒掉。等到了这个时候,狼肉本身的腥臭也已经去的差不多。

    再以宽油滑锅,葱姜蒜爆香,冰糖炒出糖色,大火滚开后小火慢炖一个半时辰,汤汁浓郁、肉质酥烂绵软,棕红色的酱汁泛着可爱的油光筷子轻轻一戳就透了个大洞

    两人就着一锅红焖狼肉,吃掉了所有剩下的豆腐鸡蛋粉丝木耳大包子

    事后孟阳却有点懊恼,“唉,要是有米饭就好了。”

    那锅底的一点肉渣浓汁正好浇饭的么

    失策,失策了

    白星偷偷打了个嗝儿,暗自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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