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阮苏前, 赵祝升有许多身份。
他是赵家的大少爷,是饭店的少东家, 是母亲的掌中宝, 是弟妹眼中的大英雄。
在学校里,他不学无术, 时常被老师拿着鞭子撵得满操场跑, 可是因为他家境优渥, 出手阔绰, 倒也引来一群狐朋狗友日日作伴。
由于他深知自己遗传了父母相貌上的所有优点, 长了张讨人喜欢的小白脸, 因此在打扮上格外用心,赶时髦, 十二岁起就只穿西装皮鞋,用发油将一头杂毛抹得根根分明。偶尔还会趁母亲不注意, 偷用她的口红和眉笔,让自己看起来更唇红齿白些。
家境、相貌、人缘……他对自己无一不满意,除了一个缺陷。
那个缺陷折磨了他十几年, 午夜梦回时想起这事就碾转反侧,睡不着觉, 怕自己一辈子都甩不掉它。
那就是矮。
父亲一米八多, 是个醒目的大个子, 走哪儿都跟一座小山似的。
母亲也有成年女性平均线上的身高,无论如何算不上拖后腿,怎么他就这么矮, 比同龄的姑娘都比不上?
对于赵祝升为何这么矮一事上,赵家父母各有己见。
赵庭泽说
“都怪我那媳妇,怀孕的时候挑嘴得很,这也不吃那也不吃,好不容易给她从南边弄来些叫什么……哦,菠萝!给她打牙祭,她却非得说长得丑,跟个怪物似的,怕吃完也生出来一个怪物。要平时也就算了,可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呢,不吃东西怎么行?光是不吃东西就不吃吧,她总归不能把自己活活饿死,那高跟鞋不穿了行不行?别摔着孩子了啊,不行。出门多穿件袄子行不行?别冻着孩子了呀,也不行。
推推挡挡九个月,孩子往外一生……得!才三斤!大小就跟地里刨出来的老鼠似的,拍他屁股都没响!西洋大夫说他是养不活的,我才不信,带回家里用最好的被子裹着,请几个最好的奶妈,一天到晚眼都不眨地伺候着,总算把他养大了几十斤。等他学会走路说话的时候,已经跟其他人家的孩子差不多高了。
可谁知这时他娘又来捣乱,天天给他喝什么牛奶,吃进口巧克力饼干,吃糖果。那些东西有营养吗?不就是糖精兑水,骗人的玩意儿,比得过我给他做的十全大补汤?被她那么喂了几年,等到十岁的时候一看,又比人家矮一头了。要不是脸确实长得像我,我简直不敢相信那矮子是我的种!你说气不气人?”
王梦香说
“我儿子这么矮,绝对得怪他爹。你见过媳妇怀孕时抽烟喝酒样样不落的亲爹吗?你见过媳妇临盆还跑去给戏子捧场的亲爹吗?你见过儿子不吃饭就用鞋底抽得哇哇大哭的亲爹吗?反正我爹是舍不得这么对我,他压根就没尽过亲爹的责任,倒好意思指责儿子长不高。
他肯定怪我怀孕时不吃东西对不对?一天三只老母鸡,就是开饭店也不能这么吃啊,换你你吃得下?他肯定也怪儿子吃太多零食对不对?我就问你,小孩三岁就给他喂虎鞭汤,那是人干的事吗?还亲爹呢,仇人差不多,我宁愿给儿子吃面包也不吃那吓死人的玩意儿。什么?他还说儿子不像他?这死东西,我看他是皮糙肉厚忘了疼了!”
夫妻俩你怪我我怪你,时常因这事吵得不可开交,好在尚未将炮火统一的对准赵祝升,因此矮这件事只是令他心情苦闷,生活上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他天性乐观,也比较想得开。
矮怎么了?往皮鞋里多塞几双鞋垫不就高三寸了吗?他在朋友里不是最高的,可他是最有钱最豪爽的,跟他玩的人谁不捧着他,喊他一声赵公子?
赵祝升无视家中父母的争吵,开开心心活到了十六岁,即将准备念大学时,身体渐渐有了些变化。
他的汗毛变多,喉结变大,早上起床时总会一柱擎天,看见女学生短裙底下的笔直小腿总会口干舌燥。
一日他与狐朋狗友们照例闲着没事在校门口晃荡,他正对大家炫耀自己的新汽车时,一群女生走了出来。
其中一个人路过他面前,微风吹起她的长发,带着清香扫过他的鼻尖。
那一瞬间,赵祝升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跳蚤咬了一百口的人,终于找到一把痒痒挠,往最痒最痒的地方那么一挠,从头皮麻到了脚后跟。
女孩的脸他没看清,只记得白得像月亮,待她走远后他猛地抬头,看见对方春柳似的腰肢,顿时又是一麻。
这两麻导致的结果,是他回到家后依然魂不守舍,夜里做梦也梦见了她。
她软软的身体躺在他怀里,他却不知道该干嘛,等醒来时床单已经湿了一片。
弟弟走进来找他玩,看见他的床单笑话道“咦,尿床,羞羞脸。”
“去你的,谁尿床了?我是……我是打翻了水杯。”
他表面上理直气壮,实则羞愧得不敢见父母,路过餐厅时随便打了声招呼,就逃难般地出了门。
回到狐朋狗友中间,他仍然对昨日的画面念念不忘,有个年长些的朋友看出他的异常,揶揄道
“我的赵大少爷,你该不会对那丫头一见钟情了吧?”
他因这个形容愣住了,“一见钟情?”
对方鬼鬼祟祟地打量他一阵,趁他不备往他腰下一摸,狂笑着跳开。
“哈哈哈,你个子不大发育得倒挺好,想人家都想成这样了,还不快去把她娶回家?千万别把自己憋坏咯!”
赵祝升跑过去按着他掐了一顿,掐完又愁眉苦脸起来。
“我倒想认真与她见个面,可我不认识她啊。”
“这有何难?寒城就这么大,我们去找认识的人介绍介绍不就是了?”
朋友们在这时发挥了作用,通过四通八达的兄弟关系,找到那姑娘家的电话,与她约好出来吃饭。
为了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赵祝升特地去买了身新衣服,还理了个头,出发前却仍然因为没经验而紧张不已。
朋友们给他加油打气。
“怕什么?你长得又不赖,虽说个子矮了点,可浓缩就是精华啊。那丫头看起来还是个雏,没见过世面,保管被你拿下。”
也有人给他出馊主意。
“她家境一般,你上去就砸钱,用钱把她给砸晕了,往房间里一拉,被子一盖,衣服一脱,好事不就成了吗?”
“滚滚滚,我又不是色狼。”
他清清嗓子拉了拉领带,像是对自己说,也像是对朋友说“我上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他开车去接了姑娘,到西餐厅吃饭。
这次他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脸,白皮肤尖下巴,对视时会脸红,温婉极了,一看就是好姑娘。
他为她点最好的菜,说话时总忍不住咽唾沫,努力找话题活跃气氛。
对方不怎么接话,只低头吃菜,大约是害羞。
赵祝升对此无所谓,女孩害羞些才好呢,要是凶悍得跟他妈似的,他倒要吓得扭头就跑。
这顿饭吃得很愉快,之后两人又见了几次面,他还给她买了些衣服首饰,沾沾自喜的以为恋爱就这么开始了,甚至拒绝去外地上大学,为此挨了父亲的一顿胖揍。
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鼓起勇气跟对方提起婚事时,姑娘却用那副害羞的模样说“可我不爱你呀。”
他不理解,“为什么不爱我?”
“你才比我高那么一点儿,如何爱得起来呢?咱们当朋友好不好?你不是说带我去买鞋吗?我看中一双好漂亮的。”
他伤心欲绝地陪对方去买完鞋,送她回家,又因为她说零花钱不够给了她几十块大洋,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回到家后,那股子与生俱来的商人精明心盖过了萌动的少男春心,总算意识到自己被人给耍了。
而耍他的原因,看不上他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矮。
来自异性的不屑比父母往日的吵闹造成的影响要强烈一百倍,他躲在房间里盖着被子郁闷了好些天,出去后向全家宣布——他要长高。
话一放出去,父亲端来了大补汤,母亲捧来美国钙片。
赵祝升日日胡吃海塞,有事没事就绕着操场跑圈。一整年下来,个子只高了一寸,肚皮倒是开始接近父亲的尺寸了。
他无法容忍自己年纪轻轻就大腹便便,又开始了艰辛的减肥之路,好不容易瘦回原来的身形,回想这一年的辛苦,只能骂一句老天爷捉弄人。
他重新回到狐朋狗友的交际圈里,忽然发现一件事——并不是所有姑娘都讨厌矮子的,也有大把的姑娘爱他的脸,爱他的阔,愿意与他谈情说爱。
他接触的人多了,还总结出一套规律若对方肯与你单独吃饭,那你尽管摸她的手。若她肯跟你看电影,或许亲个小嘴也可以。若她收了你的礼物,还在收下时含羞一笑,以后便可称她为女朋友了。
有些事情就如同开了闸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赵祝升在交了第一个女朋友后的半年里,足足谈了十几段恋爱,让那群朋友羡慕不已。
不过谈得恋爱多了,他也发现这事无趣得很。跟她们在一起时无非就是做那几件事,新鲜劲儿过了就没意思了,长得再美也就那样,至于最初那令他记忆深刻的两麻,是再也不曾体会过。
他又去见了那一见钟情的姑娘,对方被父母早早安排嫁了人,已经抱着孩子在喂奶。二人相对无言,见完就彻底抛之脑后了。
赵祝升怀疑自己在蹉跎人生,琢磨着要不要考虑一下父亲的建议,去念个大学什么的。
他注定了要继承家业,也无心努力学习,但混个毕业证回来还挺不错,最重要的是大城市肯定比寒城有意思得多。
但是他还没下定决心,便见到了阮苏。
无论之后过去多少年,他始终记得那个上午,他因为被混蛋房东戏弄气得头晕眼花,带着自家饭店里的伙计冲进去,对她说“你再不滚蛋,我就砸了这个店!”
对方当时回答了什么?他早已忘了个精光,只知道第二次再见面时,他盯着她的脸多看了几眼,从此再也爬不出她的漩涡。
后面他想过许多次,是不是因为第一次见面时他太过分了,所以对方才对他的付出无动于衷?
这个问题没人能回答。
那时的赵祝升只知道自己爱上了这个独特的女人,不再是青涩时期酥酥麻麻的爱,而是只想每天看着她,待在她身边,与她结婚生子,跟她一起躺进棺材里的爱。
这份爱意,浓烈得当他得知对方已婚,并且是别人的姨太太时,也未曾减退半分。
已婚怎么了?可以离啊,他才不是像父亲一样迂腐的人。
他甚至为她姨太太的身份感到庆幸,因为姨太太代表着对方花心不专一,花点钱给点好处,或许就能从对方手里要过来了。
他美滋滋地盘算起婚后的日子来,阮苏长得那么好看,美丽又可爱,他要把寒城最好的衣服都给她买回家。寒城里的化妆品就那么几样,他要托人从国外买来送给她。他还想带她去看大海,拍婚纱照,送钻石给她,为她盖一座配得上她的漂亮房子。
不知道她会不会做饭,不会的话就他做。他们赵家的男人,最不怕的就是给老婆做饭了。
但他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去她家,就被她男人给打跑了。
那人姓段,是比他更财大气粗的金矿矿主。有五个老婆,个个都爱他。
最重要的是,他比他高,比他帅,身手也比他好。
赵祝升陡然发现,自己得意了一辈子的东西,在那人面前不堪一击。
这让他饱受打击,但是没过多久他就振作起来了。姓段的有五个姨太太,还有老婆!这么多人他宠得过来吗?他能分给阮苏的爱,绝对不会比自己多。
他开始变着法儿的献殷勤,有好吃的一定给阮苏送一份去,一有机会就请她吃饭看电影,还手把手的教她开饭店做生意,弄得妈妈骂他胳膊肘往外拐,媳妇还没进门就忘了亲娘。
朋友们也提醒他,对女人不能太用真心。女人如衣服,谁一辈子只穿一件衣服呢?
赵祝升没有在意他们的话,更加积极地讨好阮苏,每帮她做一件事,他就感觉自己离成功又近了一分。
最后阮苏的确回报了他,却不是以他想要的方式,而是在他家破人亡时给了他唯一的支持。
赵家败落,对赵祝升来说,不仅仅是失去亲人,更是灭顶之灾。
而这份灾难还是他亲手引来的,只因他说了些不该说的话,惹了个不该惹的人。
他前面十几年的生活宛如活在戏台子上,处处金碧辉煌,称心如意。
如今他下台了,才知道光鲜的背后是一片狼藉。
他看着母亲的棺材,问过自己无数遍,他还要不要活?如果活着,他能做什么,又有什么意义?
他找不出,什么答案也找不出。
这个时候,他的狐朋狗友都不见了,谈情说爱的女朋友也不见了,只有阮苏来到他面前,握着他的手告诉他,不要当放弃,她愿意帮他。
赵祝升不想接受她的任何施舍,总觉得会抬不起头。可是看着她身边高大威严的男人,便涌出一股强烈的冲动——他要告诉所有人,就算他离开了父母,就算他一无所有,他也可以东山再起,打下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到那时,站在她身边的人会不会变成他?
他离开了自己破败的家,来到她身边,成为一个沉默寡言毫不起眼的跟班。
众人以为他消极,走不出阴影,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在积蓄力量。
每一个夜晚,他站在阳台隔着一堵围墙,望向阮苏房间的窗户,尽管常常什么也看不到,看到了也大多是她与段瑞金谈笑甚欢的身影,但他总在心中告诉自己,这样的日子不会太久。
终于,他等到了机会。
阮苏想将生意进一步扩大,他提出加盟的想法,并且跑前跑后为她联系人,最终将几家饭店扩张到十几家,分布在周边的几个城市。
阮苏精力有限,没办法一个人管理那么多家店,他顺理成章成为她最得力的副手,虽然没有什么正式的职位,可落在别人眼中,他俨然是二老板。
赵祝升无心吞并阮苏的生意,在他的计划中,他需要的是借助她积累初始资本,然后进入其他行业白手起家。
可惜意外总来得让人猝不及防,那之后不久,赵凯旋的兵就打进来了。
段瑞金安排他和小曼等人先陪阮苏撤退,等脱身后再去与他们汇合。
当赵祝升拿着行李坐在车中,亲眼看着他把阮苏送上车时,心中冒出一个生平最阴暗的想法——他要是死了就好了。
他若死了,阮苏身边最值得信任的人除了小曼就是他。而小曼是个女人,绝不会成为他的情敌。
到时他带她们去新的城市,重新开始。阮苏一无所有,只能依赖他,日久生情也不是没可能。
但这个想法没有在脑中存留太久,因为护送他们的人很快就暴露真面目,对他们开了枪。
段瑞琪死了,赵祝升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救她!
双拳难敌四手,场面混乱不堪。他好不容易找到机会上了车,以为她也上来了,踩下油门就跑。
等回过神才听见小曼在后面哭,说太太不见了,要回去找太太。
他们冒着性命之忧回去找她,几乎把平房附近的地都翻了一遍,只找到一条差点断气的狗,哪儿有她的踪影?
两人决定分开来找,他开着车去了所有自己能去到的地方,仍然找不到她时,心中是荒芜的。
他成了一条没有帆的船,漂泊在茫茫大海上,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为了活命,他去晋城投奔了自己仅剩的远房亲戚商元良。对方的家业大到超乎他的想象,要是放在以前,他指不定得激动一番,赶紧利用对方的权势为自己打稳根基。
可如今的他已失去奋斗目标,在他手底下浑浑噩噩地做着事,听他安排。
想不到这倒合了商元良的喜好,他就喜欢这种乖乖听话做事的人,很舍得提拔他。
赵祝升原以为自己会跟着他混一辈子,直到一天他在商元良的办公室汇报工作,典当行经理匆匆跑来,询问扳指的事。
他听完描述立马就想起了荣闲音,第二天阮苏来典当时,他就躲在柜台后面,听见她的声音,还有一对小男孩与小女孩亲亲密密地喊她娘。
赵祝升在心中安慰自己,这两个孩子肯定不是段瑞金的,她不是痴情种,怎么会蠢到为一个死去的人生下他的孩子还养大呢?
可是后来她亲口告诉他,孩子是段瑞金的,她不光要养大他们,还要帮他报仇。
赵祝升常常扪心自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美貌?身体?爱情?
似乎都不是。
他无数次想离开她,洒脱地走掉,去过自己该过的生活,然而每当看见她的笑容,这些念头就会风流云散,只想拼了命的对她好。
她要报仇,他帮她报仇。她要养孩子,他帮她养孩子。最后她要出国,他立马就买了机票,天涯海角也要追随她。
若干年后,他站在病床前,看着奄奄一息的她心想,他终究赢过段瑞金了,因为送走她最后一程的是他。
要是带着这样自我安慰过完余生也算好了,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走后又回到山上,听见安安说得话。
她死在他面前,可她喊得是他的名字。
他爱了她一辈子,她却对他狠了一辈子,狠到连个慰藉都不肯留给他。
赵祝升放荡形骸过一阵,企图用奢侈□□的生活麻木自己,忘掉过去重新开始。可苦苦坚持了两三年,还是忍不住逃了。
他得逃到没人认识他的地方去,站在繁华的街头喝一杯咖啡,站在远航的游轮望一眼星空,站在雪山峰顶俯瞰大地,被风吹到睁不开眼睛时,才能短暂的遗忘她一秒,过一秒自己的人生。
他逃了许多年,一天突然看见一张报纸,首页的图片上段瑞金正与其他人握手,旁边用英文做了注解——段城将军出席xx联合会议。
照片上的他身着军装,戴着满胸襟的勋章,表情淡漠却不失礼,举手投足间皆是沉稳气质。
那一刻赵祝升知道,他输了。
但他知道一个能让自己输得不那么彻底,至少能用来安慰自己的办法。
买了机票,他千里迢迢奔回一别几十年的祖国,通过许多人的关系才联系上他,在他家中与他见了一面。
他的家与身份不相符,是套简陋的小一居。他穿着朴素的家居服坐在布面沙发上,午餐是食堂送来的三菜一汤。
段瑞金问他来做什么。
赵祝升说“来参加你的婚礼。”
他皱眉,“我没有打算结婚。”
“可她希望你结婚,这是她的遗愿。”赵祝升一边唾弃自己卑劣,一边说“只有你结婚她才过得开心,她为你受了那么多苦,你连这种小事也不愿为她做吗?”
说着他打开随身带来的小皮箱,里面是一整套婚嫁首饰。
“你看,连嫁妆和钻戒她都为你选好了。”
段瑞金沉默地看着那些东西,片刻后摇头。
“不可能。”
“你太自私!”赵祝升咄咄逼人。
他抬头笑了一下,“如果真是她的遗愿,我愿意成全。但很可惜,这只是你的卑劣手段。”
谎言被戳穿,赵祝升羞愤极了,却不肯承认。
“你一向很擅长为自己的自私找借口。”
段瑞金叹了口气,叫警卫送他出门,他被迫离开时放话道,他一定会等到他结婚的那一天。
对方不肯收下东西,他就存在银行保险柜里,把钥匙寄过去,日复一日地等待起来。
对于自己的目标,赵祝升很有自信。
段瑞金肯定会结婚的,他事业那么成功,生活那么顺遂,简直找不到不结婚的理由。
而他要是结了婚,他便可理直气壮地说——只有自己才是那个爱了阮苏一辈子的人,其他人都不配。
偏偏段瑞金还是不肯让他如愿,他等到头发都白了,眼睛也花了,依旧等不到他结婚的消息。
某天赵祝升去钓鱼,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忽然想,或许他从一开始就错了。
一个强行闯进别人店铺里的强盗,如何能获得别人的欢喜呢?
被河水包围时,他恍惚回到那一天,伙计停下车,气势汹汹地指着店门说
“少爷,就是这里!”
他站在车旁,看着那扇半敞的门,始终无法决定自己该不该进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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