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世界

    晨曦洒进窗户, 将沉沉的昏暗一点点驱逐出屋子。

    年约十岁的男子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身, 穿上半旧的青色素面长衫, 又套上了有些磨损的鞋袜, 再走至梳妆台前,用一根乌亮的桃木簪子把一头柔顺黑亮的长发挽起来。

    做完这些, 他才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灶房里, 熟练地烧水,煮饭。

    “母亲, 父亲,早饭做好了。”做完这一切,他来到长辈的房门外, 轻轻敲了敲门, 恭顺地说道。

    片刻后, 屋里传来一句“嗯,去叫晚儿起床吧。”

    “是, 父亲。”男子恭声应道, 这才转身走回自己与妻主的房间。

    他的妻主叫于向晚,是个傻子,他是被自己的父母以高价卖到这户人家来做夫郎的。

    他很满意这桩婚事。妻主是个傻子,这多好啊。只要不欺负她, 好好照顾她,她就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打他骂他。

    比他出阁前的日子好过多了。

    他走回自己房门前, 推开门,走了进去。

    “妻主,起床了。”他走到床边,轻声唤着自己的妻主。

    唤了几声,床上躺着的女子睁开眼睛。

    “妻主?”方尽忽然觉得不大对劲,妻主的眼睛,有这样明亮吗?

    他探究地看着她,然而在他探究的目光下,她丝毫没有异样。只除了眼睛,明亮澄澈,跟往日的混混沌沌不同。

    方尽小心翼翼地观察了她一会儿,见她始终没有异动,微微放下心。可能是他想多了,妻主是个傻子,从生下来就是,傻了二十一年,怎么会突然不傻了呢?

    他这样想着,很温柔地扶她起身“该起床了,妻主。”

    尽心地为她穿好衣裳鞋袜,又牵着她坐到梳妆镜前,为她梳头。

    他手里拿着梳子,一边温柔地梳理着她的长发,一边与她说话“今日妻主想梳个什么发式?给妻主梳个桃花髻怎么样?”

    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并不知道什么桃花髻,也没有什么审美。但方尽喜欢和她说话。

    傻子永远不会故意欺负人,冤枉人,给人难堪。他喜欢傻子。

    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她“妻主的头发真好,又软又滑,像绸缎似的。”

    “妻主昨天睡得好不好?我看妻主的气色很好,昨晚应当睡得很好吧?”

    一边与她说着话,一边为她梳好了头发。

    过程异常顺利,让方尽不由得又起了疑惑——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却不是个死人,怎么今日这般安静?

    似乎从早上她睁开眼,就一句话也不说,一点无理的举止也没有,安静得像个牵线木偶。

    想起刚才看到的异常明亮的眼睛,方尽心里一突。他把梳子放回梳妆台上,走到妻主对面,弯下腰,看着她问道“妻主怎么不说话?是不喜欢吗?”

    他迎上她的目光,与她直直对视。

    这一望,不禁心下凉了半截。

    妻主的目光澄澈明亮,不带半点傻气。

    他才嫁给她半年,才过了半年的安稳日子,难道就要到头了吗?

    他眼底弥漫出点点绝望,让本来想张口说话的罗衣打消了念头。

    方尽等着她开口,问他诸如“我是谁?我在哪里?你是谁?”等等问题。

    然而,她只是与他对视,没有其他举动。好像她仍是他那个傻妻主,并没有清醒过来。

    方尽的眼底又浮现出希冀,小心翼翼地问道“妻主,我带你去吃饭?”

    罗衣只一瞧,就知道他并不希望自己清醒。她这时头疼欲裂,也不想应付什么,就没有说话,全然一副傻子模样。

    方尽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提起的心慢慢放下来,牵起她的手道“母亲和父亲都在等着,我们去吃饭吧。”

    罗衣任由他牵了,往于父于母的屋里走去。

    早饭摆在于父于母的房里。

    哦,不应该说于父于母,这个世界以女子为尊,男子为卑,应该说于母于父。

    罗衣对于谁尊谁卑,其实没有太大感觉。

    总归是不平等的世界。

    只是觉得有趣。

    她当初随意翻阅小三千,翻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由母系社会演变而来,从一开始,女人就是社会群体的主导。她们用智慧统治男人,管理男人,俘虏他们的心,降服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听话。

    不听话的,都杀了。

    活下来的男人,被《男诫》洗了脑。什么“男子无才便是德”,什么“粗鲁、霸道、强悍的男人没人要,男人就该娴静、温顺、在家里相妻教子”等等。

    全是男尊女卑的那一套,只不过性别反了过来,就像是镜像世界的另一面。

    在这里,女人可以三夫四侍,但只会生下正夫的孩子,其他都是玩物,可以买卖,可以送人。

    长得高大的男人不讨喜,被歧视,走路都佝偻着腰。

    身材以“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为佳,太胖了太瘦了都不好看,会被妻主嫌弃。

    头发黑亮浓密,是加分项。

    浓眉大眼,轮廓粗犷,线条硬朗的男人被认为丑陋,一辈子嫁不出去。

    这里的女人们很机智的把孔武有力、血液里流淌着好战因子、有着强大武力潜力的男人边缘化,排挤得他们没有生存的空间,以巩固女尊男卑的制度。

    于母于父住在正房,方尽牵着罗衣走进去,屈膝行礼“母亲,父亲。”

    在于母于父颔首后,牵着罗衣在桌边坐下。

    罗衣坐着,他站着。

    为于母于父布菜,也照顾罗衣吃饭。

    “不必了,照顾晚儿吃饭吧。”吃了两筷子,于父就对他挥了挥手。

    方尽屈了屈膝“是,父亲。”

    转而专心致志地服侍罗衣吃饭。

    跟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没有任何区别,只除了性别调换了。

    罗衣头疼得厉害,什么也不想应付,便在他的照顾下吃了早饭。

    方尽很细心,而且照顾她很有心得,知道她什么时候吃到七分饱,便停下筷子。

    “你有心了。”于父早已经吃完了,此刻坐在上首,不过是看着他照顾罗衣,见他停了筷子,才微抬着下巴道,“也别饿着自己,赶紧吃两口吧,不然人家以为我们苛待人。”

    方尽屈膝道“谢父亲疼爱。”

    坐下来,无声地吃着微凉的饭。

    吃完早饭,方尽告退,牵着罗衣回了自己房里。

    他把她安置在门口晒太阳,又拿了一只拨浪鼓给她拿在手里,然后柔声说道“妻主自己玩,我给你做双鞋子。”

    说着,自己进屋端了针线筐子,在屋檐下坐了,低头纳起鞋底。

    他微微挽起袖口,露出里面的白色中衣,以及一截白皙的手腕。

    他是男子,哪怕体型高瘦,骨骼到底比女子粗壮,肌肉也显得结实。纳起鞋底来,动作熟练,又不吃力。

    罗衣拿着拨浪鼓,坐在屋门口,打量着他。

    方尽是个标准的美男子。放在正常社会,他也是个标准的美男子。

    大致177的身高,五官精致,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有点像猫眼,明亮而澄净。

    哦,这个世界的标准,男子的身高以170175为美,再高了就“丑”了。方尽这个身高,是有点超标,有点“丑”了的。

    而且,他性格有点倔强。就看他现在,微微抿着唇,下颌绷紧,显然在想着心事,而且很不甘心的样子。这样倔强的性格,是不被妻家喜欢的。

    所以他父母没有把他卖进更好的人家,因为有钱人家给女儿挑夫郎,瞧不上这样的男子。

    方尽坐在屋檐下纳鞋底,嘴唇不知不觉抿紧了。他脑中总闪现出妻主那双不同于以往的发亮的眼睛。她是不是要清醒了?

    用不了多久,她就要清醒了,是不是?

    等她清醒过来,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能服侍得了吗?

    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良久才发觉到一件了不得的事——没有声音!

    身后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

    妻主没有摇她喜欢的拨浪鼓?!

    一惊之下,他猛地回头。就对上一双毫无混沌的,明亮而澄澈的眼睛。

    “妻,妻主?”他心下一咯噔,针尖扎入了手指也感觉不到了,一颗心高高地提了起来。

    罗衣这会儿头疼得有些受不了。她张口,哑声道“擦擦你的手,给我捏捏头。”

    饶是方尽猜到她可能要清醒了,可是真的听到她说话,还是吓了一跳!

    “妻主,你,你——”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呆呆地看着她,心中惊涛骇浪。

    罗衣见他这般,心下叹了口气,只得抬起沉沉的手臂,自己捏上脑袋。

    她附着的这具身体,并不是什么傻子,只是一个魂魄残缺的人。她想要住进来,却无法同浑浑噩噩的原主打商量,不得不硬生生地挤进来。

    一具躯壳中,盛放了过多的魂魄,自然挤得慌。原主没怎么样,这毕竟是她的身体,罗衣却被挤得极为难受。

    可她又没有别的办法。

    在上个世界时,她受到了很重的伤。那些雷劫,她看似轻描淡写地打回去了,其实每一击都对她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尤其是最后一道雷劫,差点把她当场打成飞灰。

    她硬生生地抗住了,没有表现出来。

    为免静水她们担心,硬是不动声色地吩咐完一切,才以闭关为由,躲进了洞府里。

    掌门大概猜到了,所以他最后看向她的目光有些水光。但他没点破,以示尊重。

    洞府封闭的一瞬间,她就再也抗不住了,肌肤寸寸崩裂,渗出鲜红的血。筋脉断裂,肌肉崩裂,骨头都发出裂纹声。她整具身体,分崩离析。

    回到地府后,她整个鬼身都黯淡许多。

    出来混,总要还的。她狂妄了一世,这一世就要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做鬼了。

    选了这样一具躯壳,慢慢滋养自己的魂魄。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人说不想完结……我当真了!

    我就是这么好骗的狗子!

    以及,部分灵感来源于仙女“爬树蜉蝣”的评论,在此感谢!!出错了,请刷新重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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