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5章

小说:与吉米同行 作者:向家小十
    第5章 hey jude

    乐队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草台班子。

    而这个草台班子据说完全是兰斯凭借一腔热情搭建的。

    鬼知道一个优等生为什么会做这种事。

    但总之,他是乐队的主音吉他手,负责乐队的一切事务,包括租用场地、协调时间排练、筹备器乐设备、找场子洽谈演出,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儿发薪。

    兰斯给詹姆斯的实习期周薪是两英镑,听起来很少。

    但在这年代,这薪水可能比一些学徒工的工资高一点儿。

    所以,詹姆斯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他之前一直在骗老爹和老哥,说自己已经去修车厂当了学徒工。可哪怕是学徒工,也会有一份微薄工资的,假如到时候兜里连一先令都掏不出来的话,绝对会被家里人发现他根本没去什么修车厂,而是整天在大街上游荡、鬼混的糟糕事实。

    至于说把真实情况告知家人什么的

    他既不想因为不务正业而品尝亲爹和亲哥的爱的铁拳,也不想因为务了正业又被某个混账天使再次给扔回过去那一天,继续来上五十多次循环。所以,只能暂且选择隐瞒,等真正做出点儿事业起码能养活自己了,再去想办法说服家人。

    基于以上这些缘故,詹姆斯免不了对这个尚且陌生的乐队上起心来。毕竟,如果离开这支乐队,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上哪再去找一份既能唱歌又能拿薪水的工作。

    所以,在加入乐队的第一天,他就非常有新员工自觉,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嗨,伙计们,我们的乐队是演奏什么的在哪演奏平时都需要唱什么歌听说最近有首蜜糖蜜糖我爱你挺流行,要不要我现在去学学”

    “你在开什么白痴玩笑啊”

    兰斯匪夷所思地望着他“你看看我们像是玩那种娘兮兮音乐的人吗唱那玩意儿就和喝牛奶加两颗糖一样腻人。”

    受父亲和哥哥影响,一向不怎么注重外在形象的詹姆斯愣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去打量自己的两个队友。

    作为主音吉他手的兰斯温菲尔德还是以前那个优等生的样子,看起来干干净净、温文有礼。

    事实上,他身上有一种特别讲究的独特气质,仿佛穿什么都像是私人定制款,哪怕是普普通通的黑西装白衬衫,只要搭配上那张很娘,不,精致的脸和两条大长腿,立刻给人一种可以马上上t台走秀的时尚感,十足十的衣冠禽兽,不,斯文俊秀。

    但另一个人,也就是面试那天出现的另一位面试官乐队的鼓手鲍德温巴洛,却是截然相反的风格。根据短暂的接触来看,他脾气很好,人也挺温和,是个好人,可就是审美古怪,或者说特立独行。

    他生得高高瘦瘦,却把自己打扮地像课本插图里的耶稣,浓密的长卷发垂在肩头,一大把胡子乱糟糟地遮住了半张脸,然后,穿的衣服好像买大了一号,像是挂在什么竹竿上一样,在身上松松垮垮地塌陷着。

    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块谈风格

    詹姆斯只能老老实实地承认“我看不出来。“

    兰斯的蓝眼睛里立刻闪烁出明显的笑意。

    这个生性傲慢自恋的家伙很可能还在为之前的小事记仇,见缝插针地捉弄人。

    但鲍德温巴洛从来不会无端端地难为人“别逗他了,兰斯。”

    这个老实人又一次帮忙解围地对詹姆斯说“我们要组一个摇滚乐队。”

    “那种砰砰咚咚特别吵的音乐”詹姆斯不禁脱口而出。

    “天,喊你白痴一点儿都不差,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兰斯翻了个白眼,又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口气。

    哪怕是历经十年磨练的厚脸皮,这时候也浮上了一抹尴尬的红晕。

    詹姆斯虽然偶尔会犯浑,但在一些事情上却是非分明。

    兰斯他们招主唱,应该是想让乐队尽快地运转起来,可谁知却遇到一个什么都不会的。

    虽然这是一场双向选择,可自己的到来确实是给别人带来了一些小麻烦。

    于是,他干脆地低头“抱歉,我会努力学的。”

    但他这么一示弱

    牙尖嘴利的兰斯反而不知道怎么应付了,只能拿蓝眼睛求助地望向自己的好友。

    鲍德温巴洛永远那么可靠。

    他好脾气地摸了摸詹姆斯的脑袋“没事,其实兰斯接触摇滚乐也没多久。”

    “喂”兰斯立刻气得蹦起来。

    他嚷嚷着“老鲍,你应该是我这边儿的”

    詹姆斯顿时窃笑起来。

    他咧开嘴,朝着兰斯得意地笑出了两颗极为显眼的小虎牙,一双会说话的绿眼睛立刻又变得神气活现起来,仿佛是在说嗨,你也没比我强到那里去。

    然后,他们结伴跑去鲍德温的家里听歌。

    因为只有他目前是一个人租房子住,可以在屋子里随便玩,不用担心太过吵闹而被父母训斥。

    当然了,单身汉的家里没那么干净。

    好在大家都不计较,哪怕是总打扮光鲜亮丽的兰斯也仅仅是为了臭美,而不是本身有洁癖。

    男孩子们踢开地上的生活垃圾,席地而坐,因为简陋的出租屋里根本没有沙发和椅子。

    接下来,他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让詹姆斯简单地了解到摇滚乐有很多种类,并不都是吵吵嚷嚷的;然后,又让他认识了几个梳着马桶盖发型的人。

    那是兰斯最崇拜的摇滚明星the beates披头士,也叫甲壳虫乐队。

    现在,他们也是詹姆斯崇拜的偶像了。

    那感觉真是太赞了

    当音乐声响起,就像是天空突然裂开,一束光投射下来,整个世界、整个人生都明亮起来。

    虽然这么说很奇怪

    但事实上,詹姆斯直到这一刻才意识到音乐之美。

    也许以前他从未留意过这些,也许是生活的压力让他从来没有像这样静静地听一首歌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懵懵懂懂的他就是一下子开窍了,就像是被施了一种神奇魔法,类似东方那边的什么佛祖的当头棒喝

    当一首歌放完,兰斯见猎心喜,忍不住抓过一把吉他,珍惜地抱到怀里,轻轻地拨着琴弦,开始模仿着弹奏那首歌的吉他旋律。

    詹姆斯看呆了。

    曾经记忆中那个刻板、自负、有点儿自恋的优等生形象正一点点儿消失,替换成了一个更为神奇和高大的形象。

    一个抱着吉他就像是抱着全世界的男孩,虽然是坐在地板上,但气势已然非同一般。

    他骄傲地扬着头,仿佛能呼风唤雨一般自信,蓝色的眼睛明亮如夜空中的星星,修长的手指轻描淡写地在几根细细的吉他弦上来回拨动,动作行云流水,把一曲hey jude弹得回肠荡气。

    詹姆斯像是中邪一样,情不自禁又迫切地想参与进去,或者说走进那个瑰丽音乐世界中。

    他轻咳了一声,有点儿尴尬又不太自信地轻轻哼唱,然后,小心翼翼地慢慢提高着音量,像是一只从树洞里探出头的胆怯兔子,先探出一个前爪,试探着,试探着

    但没想到的是,素来傲慢的兰斯却没有笑话他,反而用温柔的蓝眼睛鼓励地望着他。

    于是,兔子欢快地出了洞,愉悦地扭着短毛球尾巴,在吉他默契地配合和引导下,神奇又磕磕绊绊地唱完了整首歌。

    那一刻,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酝酿并悄悄地发生着质的改变,属于主唱和吉他手之间才会产生的特有联系正在初步建立,那是一种相遇后必然发生的化学反应,分子破裂成原子,原子重新排列组合生成了新分子。

    鲍德温巴洛点燃了一根烟,微笑着坐在一边的单人木板床上。

    这一刻,他仿佛处在了神的角度,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两个小队友不经意间的第一次稚嫩配合,心中已经预感到了乐队的成功。

    尽管那时候,他们还一无所有。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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