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

小说:与吉米同行 作者:向家小十
    第14章化学反应

    那场大规模斗殴事件结束后,德怀特先生并没有责怪詹姆斯的故意使坏。

    他只是愤愤地把一个土豆饼粗暴地塞到这个坏小子嘴里,把他噎得直翻白眼。

    后来,鲍德温和西奥讨论,认为德怀特先生应该挺喜欢詹姆斯的。

    这就像某些老师总会对个别的坏学生印象深刻又宠爱有加,没有道理,却也没什么稀奇。

    但詹姆斯对这种难得的待遇却很受宠若惊。

    和兰斯这个优等生不一样,他的成长过程中是很少得到过什么额外的偏爱和优待的,所以,偶尔只要有人能稍微流露出那么一点儿善意,他一双绿眼睛就像是受到表扬的小狗一样,一下子兴奋地闪亮、闪亮起来

    兰斯看不上他这样没出息的表现,经常会在这种时候,粗暴地一把将他拽走。

    然后,两个人跑去吃三明治、喝苹果酒,甚至亲密到分享一根烟。

    这其实有点儿好玩。

    因为在此之前,詹姆斯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兰斯成为关系这么亲近的朋友。

    毕竟,兰斯是一个距离他很远的家伙。

    别人家的孩子,老师心中的宝贝,长得最好看,学习最好,花见花开,人见人爱,甚至连亲爹老约翰都曾说过兰斯温菲尔德真是个好孩子这样的话。

    老实说,詹姆斯从来不敢想象自己能和这么优秀的人站在一起。

    哪怕在成为队友的初期阶段,他依然认为两人只能算是一种合作,或者说雇佣关系,甚至在私底下,还很担忧自己根本没有天使说的那什么狗屎天赋,到时候就会被兰斯毫不客气地开除出乐队。

    但现在,同甘共苦的经历,一下子拉近了距离。尤其是兰斯之前在舞台上义气帮他出头的事,让他立刻就把对方视为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了。

    于是,关系越来越好。

    好到能肩并肩一起散步的地步。

    每当他们起得特别早,或者工作一整夜没睡,又睡不着的时候,他们就会出门随便走走。

    因为利物浦是工业城市,空气不好,清早的天空有时候也是雾蒙蒙的,但街道上还是会出现一些遛狗的人。

    这个时候,往往是詹姆斯最厌烦自己名字的时候

    有一次兰斯喊了一声吉米,起码有五六个声音同时回应,其中两个的回应声还是汪汪汪

    谢谢啊,老爹

    你真是给你儿子起了个颇具国民知名度的好名字。

    在兰斯发出肆无忌惮的嘲笑时,詹姆斯也只能这么讪讪地想了。

    但这些细微小事反而更促进了两个人的友谊,也给詹姆斯带来了又一场改变。

    因为兰斯终于再也不用顾虑交浅言深的问题,可以尽情地畅所欲言了。

    他第一件事就是直言不讳又充满嫌弃地批评吉米的站姿,要求他下次站在话筒前时,务必把两腿分开站立,而不是像木头桩子一样规规矩矩地双腿并拢,显得又蠢又傻又呆,作为主唱却缺乏威严感,根本不能掌控舞台。

    詹姆斯真的完全能理解他为什么以前不说这事,非要等两人关系好了才开口。

    因为关系好了,他就不好意思再去打爆这嘴毒家伙的脑袋了。

    什么叫木头桩子

    什么叫又蠢又傻又呆

    一直以来,我到底在你心里是个什么丢人的形象啊

    但与此同时

    他又觉得,忽略那些性格问题,兰斯人很好,对待朋友真诚坦率,也乐于为朋友帮助。

    比如,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兰斯开始耐心地教他认乐谱、吹口琴,商讨舞台表演怎么做才精彩。除此以外,甚至还帮他挑衣服、设计发型,以及选一些演出时可以戴的首饰。

    在最后这方面,鲍德温忍不住开玩笑地调侃兰斯的表现像是一个兴致勃勃准备打扮洋娃娃的小女孩。

    但西奥却不太欣赏兰斯的行为。

    他这个人看起来大大咧咧,有时候还会犯二,可其实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所以,他极度不喜欢这种别人对自己的穿着打扮、演出风格都指手画脚的行为。

    “哪怕我穿个破麻袋,那也是我自己的东西。”

    他私下对詹姆斯说“你不觉得,兰斯有强迫症吗他总喜欢掌控周围的一切。”

    詹姆斯觉得他想多了。

    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太习惯被这种被亲爹亲哥从头管到脚的日子了。好意见接受,不好的意见想办法阳奉阴违就是了,非要一天到晚叫嚣什么独立、个性,绝对会被亲爹亲哥联手打爆

    而且,他也确实对外在形象设计方面一窍不通,审美更是惨绝人寰。

    于是,几乎没怎么考虑和挣扎,就很轻易地顺从了兰斯的所有想法,任由对方按照喜好来打扮自己。

    当林德再次见到弟弟的时候,差点儿把嘴里的茶全喷出来。

    乱糟糟鸟窝一样的金发被打理成型,终于完整地露出了那张白皙干净的脸,眉毛也修剪过,一个总是邋邋遢遢穿运动服和深色工装、踩一双旧雨靴的家伙,居然也会有换上不禁脏的白衬衫、牛仔裤和球鞋,看起来干干净净、像大教堂壁画上金发碧眼小天使的一天

    “你这是被,被包养了吗”

    “不好看吗”

    “当然,看起来像极了娘炮”

    “fuck you”

    早知道会这样,混蛋哥哥

    詹姆斯没注意到林德一瞬间不怎么高兴的别扭表情,也忘记了当年自己评价兰斯的照片时,也曾用过很娘这样的形容词,反而在心里埋怨哥哥不说好话。

    然后,他没有在家里多停留,很快就又兴冲冲地跑出去找兰斯了。

    这种表现毫无疑问带给了林德一种“弟弟彻底不再属于我”的强烈失落感。

    但詹姆斯的心中,现在只有唱歌、乐队、表演、俱乐部、新交的好朋友兰斯。

    尤其是最后一项。

    在剥离学霸和学渣的光环,在彻底熟悉并打开心扉后,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无比惊奇地发现,彼此在音乐上居然有着太多的共鸣。

    他们在一起听唱片时,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语交流。只要听到好的地方,他们立刻会抬起头对视一眼,毫无疑问,总能从对方眼中看到相同的赞赏目光;而听到不好的地方,又几乎会在同时咒骂出声,完全的心意相通、品味一致。

    这种一致又间接促进了两个人在舞台上的合作。

    主唱不再全场乱跑,开始频繁地在主音吉他手身边蹦蹦跳跳,转来转去,一会儿要把金毛脑袋靠过去,一会儿又要伸手去搂肩膀,一会儿出现在左边,一会儿出现在右边,一会儿又在后头蹦蹦蹦可以说是极其制杖,闹得人阵阵眼晕。

    但那场面却又十分不科学的美妙,总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兰斯的五官精致,但不笑时,深黑的发色会让他在气质上显得有几分高冷,像是生在悬崖边的凌霄花,漂亮是漂亮,可危险又有距离感,是可望不可即的美;

    而金发的主唱却截然相反,他在把过多又乱糟糟的头发梳理好后,完整地露出了一双精灵般的绿眼睛,每每毫无形象,肆无忌惮咧着大嘴,呲着两颗虎牙大笑的样子,可以说十分可亲可爱,毫无一点儿架子和距离感,仿佛你只要一伸手,就能轻而易举地触摸到他、拥抱到他,甚至轻轻亲吻到他

    后者的亲切感巧妙地中和了前者骨子里散发出的冷淡。

    当他们在碰触彼此的那一刻,冷淡的人,唇边会出现一抹冰雪初融的浅笑,手指拨动,电吉他发出近乎炫技般的激烈鸣叫;看起来闹腾的家伙,绿眼睛也会流露出一抹温柔,低音唱得千回百转。

    这就像是把铝丝放到空气中点燃,一下子就能迸射出耀目的白光。

    奇妙的化学反应

    只要他们对视、微笑、脑袋凑在一起低声说几句话

    无数观众就会情不自禁地在舞台下疯狂尖叫。

    在这种时候,连之前看不惯兰斯对詹姆斯指手画脚、多管闲事行为的西奥,也只能不怎么情愿地承认“如果不是兰斯,我想不到吉米能有这么耀眼。好吧,也许兰斯将来不当吉他手了,还可以去干干造型师的活儿。”

    然而,正当詹姆斯每天开开心心唱歌,表演也越来越受欢迎,和兰斯渐渐亲密无间的时候

    某天,兰斯却拒绝了他一起玩的邀请,理由是“我得回家补作业了。”

    空气瞬间安静。

    好不容易拉近的距离,一下子变得有几万光年那么远。

    詹姆斯不敢置信地望着他,在补作业这个可怕词语下,近乎敬畏地瑟瑟发抖。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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