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清这一次用的并不是她自己的名字,而是艾丽阿娜,艾丽阿娜卡帕多西亚。不过,不管是她的名,还是她的姓,现在都没有人敢叫了,吸血鬼们统一称呼她为殿下。
她有着一头如海藻一样的及腰长发,眼睛是迷人的紫色。血族的实力通过眼睛的颜色就能看出来,紫色代表的正是亲王。她身量高挑,体态妖娆。不论是外形还是身材,便是在多俊男美女的血族中,都是最顶尖的。
以她的长相和地位,从来不缺向她献殷勤,自荐枕席的人。虽然吸血鬼进食和性的几乎是同等的,但原身却拥有一颗冰做的心,从未向任何人敞开过。
可越是这样,飞扑上来的吸血鬼越多。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男主也只是自荐枕席之中的一个只是以前从没有人成功过,而他却因为剧情的原因,被原身看上了而已。
她来的时间点是正是中午,以往这时候,她都在睡觉。
血族讨厌,甚至惧怕阳光是本性。等级低的晒到太阳会直接飞灰烟灭,噗的一下就变成了灰。等实力强大一些了,便有了一定的抗性,不那么容易死,但会受伤。实力越强,对阳光的抵抗力也就越强。如她现在这个身体,完全不惧怕阳光。哪怕大夏天在海滩上晒日光浴也完全没有问题,但相信不会有吸血鬼去尝试这种行为。
因为虽然不惧怕,可对于阳光的讨厌,却是与生俱来,刻在骨血里的。
走到窗前,拉开厚重的窗帘。阳光透过厚重的玻璃照射在身上,但凡落了光点的地方,便会有丝丝刺痛出现。伤不到她,但除了变态,没有人喜欢时时感受着这种痛觉。唰的一下,将窗帘重新合上。
她来的时间点有点早,男主角这会儿还只是一个伯爵。正整天在她面前转悠,想要勾引她。
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她这会儿已经注意到他了,甚至暗暗决定,准备让他做她的爱人。是的,从没有经验的她,想要跟一个人天长地久。所以她没有直接拉人上床,而是想要慢慢来。
她出了房门,在属于她的城堡里无声游荡。原身刚从长眠中醒来不久,因为唯一的亲王醒来,所以例行举行了宴会,邀请了很多客人前来做客。客房几乎住满了,只是因为现在正是白天,讨厌阳光的他们现在大概都在房间里休息。这使得她将整个城堡逛遍,也没碰到几个人。
除了客人,剩下的就是仆人。她有一位管家,掌管着城堡里的一切俗务。在她出房门不久,她的管家就感觉到了城堡主人已经醒来,连忙赶过来侍候了。
“尊敬的殿下,是什么让您在此时醒来有什么需要我替您效劳的吗”
“巴特勒,我想要出去旅行。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已经有三百年没出去过了。人类的世界,现在应该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宁清放缓脚下的步伐,走到城堡的大门。正午已经过去,阳光已经被浓密的树叶遮挡。
“是的殿下,人类很聪明,他们总有许多奇思妙想。我立刻就去为您准备,请问您准备去哪,去多久有什么一定要带上的东西吗”在血族,实力所产生的阶层,是无法抗拒的。哪怕她的要求再怎么突然,巴特勒也不会有任何意见。既便这要求无礼,甚至可怕的,也是一样。
巴特勒虽然只是管家,可他的实力却并不弱。他是一位公爵,在整个血族社会里,他的实力仅次于原身。她原身沉睡时,血族的事务基本都是他在处理。
像他这样实力的血族,往往都拥有自己的领地。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甘心留在这里当一名管家,原身的记忆里也并没有。也许太过久远了,原身早已忘记。因为那很可能并不重要,并不值得记忆。
而且血族的寿命无穷无尽,只要还有血液,就能一直活下去。太过漫长的生命,往往带来倦怠。所以,很多血族都会长时间睡眠,如非必要,绝不醒来。
原身也曾长眠过几次,一睡几十甚至上百年是常有的事。所以,忘记一些不太重要的事情,是很正常的。
宁清也不去多想,巴特勒这个名字并没有出现在剧情里。原身虽然算是其中最大的反派,但真正出场的时间并不多。一个管家,没有名字没有出场,并不奇怪。毕竟她自己的戏份也不多。
看完外面,宁清又回到她原来的房间。巴特勒早已等在那里,他为她准备好了行李,还有他自己的。
“我要将这片大陆看遍,时间也许会很久。所以,巴勒特你不用跟我一起,当然,你要替我准备一些人类的钱币。也许还要准备一些可以随时变现的珠宝。我记得那东西在人类的世界可以直接换成钱币。”
巴特勒脸上的表情是意外怔忡的,但依旧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是的,您记得非常清楚。人类里的女性很喜欢这些东西。”
“那就辛苦你了,巴勒特。”
“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巴特勒行了礼,便去替她准备了。
知道这准备一时半会儿大概不会结束,宁清走出城堡的大门,让阳光洒满全身,于是她全身都感觉到了刺疼。而随着这份刺痛,血液里的能量开始涌动,很快就低消了这点痛楚。
果然是阴暗的力量,见不得光。
“尊敬的亲王殿下,您有什么烦恼吗”一个暗哑的带着磁性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说话的人并没有走出城堡,躲在绝不会照射到阳光的角落。
是男主角。
“原来是普林斯伯爵。是什么让你从沉睡中醒来难道是仆人有什么不周”
“不,并没有。”男主角连忙否认,“只是突然心有所感,我想这可能是撒旦善意的提醒,他是想告诉我,这时候出来,会遇到亲王殿下。”
宁清站在阳光里,半晌才开口“原来普林斯伯爵这么受撒旦的宠爱吗”
“因为我对他的信奉发自内心,诚恳无比。”
宁清笑了笑,“既然是撒旦指引你遇到了我,那么要一起走走吗我的花园里的玫瑰开得正艳,也许我可以从里面选一些出来装点城堡。”
“容幸之至。”男主角眼睛闪着胜利的光芒,克服对阳光的讨厌,向她走来。
作为伯爵,他虽然能在阳光下走动,可感受到的痛苦却是她的许多倍。他的脸色越发苍白,脚步也并没有那么从容。
宁清能明白这些吸血鬼为什么一心想要获得能量,公爵以下的吸血鬼总是容易死亡的,哪怕是伯爵也一样。因为一旦进入阳光中,他们在战斗的时候,还要忍受剧烈的痛苦。
谁都不想死,吸血鬼被称之人没有灵魂的生命,人类死亡之后还能进入轮回,可吸血鬼一旦死了,那便是连灵魂都要消散的。因此他们比人类更加怕死,因为他们没有下辈子如何如何来安慰自己。
她的城堡在黑暗森林里,这里除了正午那一会儿外,终日不见阳光。普林斯伯爵陪着她才走到花圃那里,阳光就已经退去。花圃所有的玫瑰在阳光离去的一瞬间,便全都变得萎靡,再不剩半点美丽。
普林斯伯爵惊讶的看着玫瑰,“怎么会这样”
“这是阳光玫瑰,只有在阳光下,它们才会绽放真正的美丽。”说起来,这可是巴特勒的培育成果,他在培育植物方面,似乎很有天赋。
普林斯伯爵一脸的遗憾“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我还想挑选最美的一支送给殿下。可惜现在的它们,任何一支都配不上您的美丽。”
“那就只能等到明天中午了。”
宁清耐着性子陪着他绕着城堡走了一圈,回到城堡之后,她直接跟普林斯伯爵分开,回了自己的房间。
巴特勒准备了两个大箱子放在她之前出来的房间,这是一个很大的套间,可惜在本该放床的地方,却只放了一口巨大的,雕着花纹的棺材。
“您的行李已经准备好了,殿下。”
“巴特勒总是这么周全,让你做任何事情,我都极为放心。”
巴特勒行了一礼。
宁清又道“我很快就会出行,客人们如果愿意继续留在这里做客,便好好招待。若是要离开,便客气的送他们离开,不必违背他们自己的心愿。”
“是。”
宁清又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才道“那就送我出去吧。”不是送出城堡,而是送出黑暗森林。黑暗森林里没有路径,她是决不会自己拿行李箱的。
“是。”
巴特勒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对她保持着很明显的距离感。他虽然只是她的管家,对她的话从不反驳,只有服从,可却并不卑微。她很奇怪原身的记忆里关于他的记忆如引浅淡,按理说,血族人口不多,巴特勒又强大至公爵,应该很受重视才对。
两人的速度非常快,常人肉眼连他们的身影都捕捉不到。
一路无话,到了黑暗森林外面,这里时常有外面的人会进入森林外围打猎,所以有条小路。巴特勒早已让人在这里替她准备了一辆马车,以及车夫。车夫是个人类,在接下来的旅途中,会一直替她赶车。当然,她如果想换了他也可以,巴特勒已经付了很厚的一笔佣金,如果提前解雇他,那他可就赚了。
“就到这儿吧。”宁清看着豪华的马车,十分满意。
巴勒特对着她行了一礼“希望殿下旅途愉快。”
“会的。”宁清上了马车,冲他挥了挥手。
马车行驶在乡间的小路上,而此时,夜色正弥漫。
宁清说不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因为在此之前,她虽然曾做过吸血鬼,做过僵尸,可却没有来过这样的背景时代。
这个世界没有国家,只有区。东西南北中五区,其中中区又称之为暗区。
世界版图上,人类占了四个区,黑暗生物仅占一个区,人类的地盘刚好将黑暗森林包围在中间。但没有人觉得这对黑暗生物来是危险的,因为暗区是最大的一区,他的面积足以顶得上其他四区的总和。只可惜,在这个仅有的一个区里,却生存着好几种黑暗生物。吸血鬼,狼人,以及死灵。而每一种黑暗生物的数量都非常非常少,且虽然同属黑暗生物,却彼此争斗、敌对、互相仇恨,只要遇到就必定你死我亡。
因此,哪怕有三个种族,总数依旧不多。据她从记忆里所知,吸血鬼总共不到两千人,狼人要多一些,大概五千人左右。可他们的寿命比不上吸血鬼。死灵就更少了,据原身记忆所知,真正称得上死灵的,只有三只而已。
可黑暗生物虽然少,却都是以人类为食。吸血鬼以人类的血液为食,狼人们每到月圆之夜,就必需要人类的心脏,死灵们需要人类的灵魂。人类的数量多,在他们眼里,不过是食物繁殖的很快,他们的食物更加富足。
剧情还有至少一百年才会开始,她需要利用这一百年,来淡化原身在其他人心里的形象。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虽然她现在成了血族,却不想延续之前的进食习惯。人血这种东西,她是拒绝的。
这种时候她就要庆幸她曾去过那么多的世界了,曾有那么多的见识,让她的脑海里记着一些适合吸血鬼修练的功法。
吸血鬼需要吸血并不是因为肚子饿,而是因为他们需要能量。他们的能量来源于血液,只要拥有足够多的血液,吸血鬼就是不死的。同样,如果想要变强,也同样需要吸血。
她现在不吸血,那就得想别的办法来吸收能量。因为平时的日常活动,也要消耗一定的能量。虽然少,可时间一长,便会觉得疲惫。这种时候,就需要吸血来补充体力。就像人类饿了一样,需要进食来补充营养。
所以为什么越是高贵的吸血鬼对血液越是挑剔挑剔意味着少,如果要坚持这一点,那他们吸血的次数就会变少。那是因为他们身体里的能量富足,日常消耗很久,才会让他们有“饿”的感觉。新生的吸血鬼则会很容易就觉得饿,他们在进食这一行为上,还经常不受控,就是这个原因。
人在饿急了的时候,连同类都吃。吸血鬼“饿”急了,自然会本能的捕食身边的食物。
她现在已经不是挑剔了,而是准备绝食。可她还并不想死,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这个世界的吸血鬼是没有修炼功法的,从血液里摄取能量乃是本能,根本不需要修炼。她猜测,男主之所以对女主的血液近乎痴迷,也是因为她的血液里的能量,正好是他所渴求的。大概是能量属性相合
马车一刻不停的行驶了一夜,离黑暗森林越来越远。终于在天亮时,到达了第一座城镇。这里有高大的城墙,却没有守门的士兵。原身是不屑于了解人类的,对于食物,人们的要求就是足够美味,谁会去了解他的生活习惯了。
何况,她已经有几百年没出来走动了,这就造成了她对于这里一点儿都不了解。看着哪里眼里都是陌生
进城之后,虽然她极力不去东张西望,可眼睛依旧转动频繁。
这里的居民的着装多种多样,她看到穿燕尾服高腰裤的,有穿骑装着马靴的。也看到穿着牛仔t恤的,有穿农民布衣的,穿长袍和格子裙的他们融汇在一起毫无违和,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
“小姐,红帽子旅馆到了。”马车在一家叫红帽子的旅馆前停下。
她乘坐的这辆马车非常豪华,因此还没等她下车,旅馆的老板已经迎了出来。是这一位有着金色头发,略有些胖的和气人。他的脸上习惯带着笑容,说话的声音特别响亮,每一个字都透露着热情和高兴“夜安,尊贵的女士。托尼史密斯向您致敬”
“夜安,斯密斯先生。”宁清冲他点了点头。
“哦,女士,我从未见过比您所乘坐的这辆马车更气派的马车。请允许我大胆的猜测,您应该刚经过一段不短的旅程,刚刚来到这座偏僻而危险的小城吧这个时候,也许您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还一点美味的食物,和香醇的葡萄酿酒我可以保证,在莫托城,绝不会有比红帽子旅馆更舒适的地方了。”史密斯先生用夸张的语气奉承着她,同时也大胆的推荐他身后的旅馆。
宁清并没有急着下车,而是等他将马车一侧的门打开,并将一个踏脚凳放在地上。待他伸出手来之后,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搭在他的手背上。
“你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先生。你说的都对,我的确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更需要一桶热水。我希望你的伙计已经将客房打扫干净,将一切都准备妥当。”
“当然,他们都是勤劳又细心的小伙子和姑娘,他们从不偷懒,决不会让客人发现一点灰尘。热水当然有,我们还可以为您准备各种鲜花,可以让您泡在您将要使用的热水里”
“我不喜欢吵闹,但愿你这里能有一整层的空房间。你可以放心,其他的房间虽然我也许并不会使用,可该付的房间我是不会吝啬的。”
“赞美您的慷慨大方。您的运气可真是太好了,若是昨天您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也只能失礼的拒绝您了。但今天,我们当然有了。”
“还要替我的车夫准备一个房间,另外照顾好那些马。”
“当然,您请放心,他们都会被照顾的非常周道,我们有最好的马草。一定不会耽误您的事情。”
莫托城是离黑暗森林最近的城,这里经常有吸血鬼猎人到来,这里的旅馆生意向来很好。但史密斯老板却根本不为难的将一整层的房间给了她,并且立刻就带她来到接下来她要住的那一层她便知道,现在城里并没有太多的外来者。
宁清跟着史密斯老板将整一层看了一遍,并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哪怕是最好的,也绝谈不上豪华,但非常干净。而且所有用具都是新的,她怀疑在她来之前,她的那位管家已经派人过关照过了。
“尊敬的女士,您觉得怎么样”
“还行。”宁清在沙发上坐下“我需要一个能干的女管家和一个男仆。我希望他们非常能干,并且懂得看人眼色,还需要他们善用口舌,既可以替我介绍本地的一些景点名人,也可以给我讲一些解闷的小故事。我会雇佣他们十五天,每天一个金币。”
“我立刻去替您找来,您只需要稍等片刻,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出现在您的面前。她会是最得力的帮手,将您照顾的无微不致。她会满足您所有的需求,也许还会有一些超出预期的小惊喜。”
“希望如此。”
“至于仆人,我们店里的伙计怎么样刚才您见的那个帅气的小伙,他腿脚伶俐,又聪明忠厚。他可以为您跑腿去任何能到达的地方,您可以让他替您买东西,而他的忠厚是出了名的,绝不会少您半个铜板。他的聪明同样值得人赞赏,绝不会弄错您的差事。”
“他叫什么”
“马克。”
“好吧,那就叫那个马克来吧。正好我需要买一些东西,那就来试试他的忠厚和聪明吧。”
“您不会失望的。”
史密斯下了楼,但很快他说的那个马克小伙到了。同来的还有一位女仆,她送来了吃的和喝的。
宁清让马克替她去跑腿买东西。买一些书,历史方面的,以及地图。原身并不是一个好学的人,虽然因为活得足够久,让她并不显得多么无知,可有些东西依旧极需补充。尤其在她已经三百年没出来的情况下,过去两百年发生的一切都成了历史,她得重新了解一下。
史密斯先生过了两个小时才回来,当然他如约带来了一位管家。那是一位三十来岁,有着一头棕色头发的女人。
“玛丽戴维斯为您服务,尊贵的小姐。”
“那么戴维斯女士,接下来这段时间,要麻烦你了。我准备在莫托城待上半个月的时间,我希望知道,在这段时间里,我能看到哪些风景,看到些什么样的有趣事情,有哪些人是值得结交的”
“当然,我会向您一一道来,让您得偿所愿的。”
从戴维斯女士的嘴里,宁清知道了许多莫托城的事情。一些知名的景点,一些知名的人物。但最后她也非常遗憾的说,“这并不是一个来莫托城旅游的好日子。”因为在离这里坐马车大概要两天的卡兰城里,有着更盛大的典礼“那是三年一度的庆典,知名人士都去了那里。包括城里的猎人,他们全都去了那里。所以,莫托城现在没有任何热闹可看,连马戏团都不再营业。”
“卡兰城”宁清现在还不知道卡兰城在哪,至于三年一度的庆典也并不知道是什么。于是她有心引着她说这件事,很快便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三年一次的庆典是猎人公会所倡导的屠魔狂欢大会。所谓屠魔,就是他们事先抓到一些黑暗种族,专门庆典的那一天,当众把他们杀死。对于人类来说,黑暗种族是他们的厌恨的,那是会喝他们血,吃他们肉,连灵魂都不放过的恶魔。黑暗过去,迎来的便是狂欢。
不只莫托城,其他离得近一些小城的知名人士,全都早早的去了卡兰城,去参加狂欢盛典去了。而全大陆的猎人也会在这一天,去到离他们最近的猎人公会,一起参于盛典。
“这么说,莫托城居然没有猎人公会”宁清一脸的惊讶的“我以为所有城里都会有猎人公会,尤其是莫托城,这里离着黑暗森林最近不是吗”
“您说的对,这确实是一件很多人都不明白的事实。可那是有原因的,而且谁也不觉得,还有在这里设置猎人公会的必要。”
“为什么”
“因为莫托城是猎王广场,有猎王雕像。最主要的是,莫托城有红月节。他们会保佑莫托城,任何人住在这里,都不用害怕。没有黑暗种族敢在这里放肆。”
“猎王红月节哦,我听说过。可也只是听说过,那么你知道关于他们的故事吗”剧情里曾提过,男女主第一见面就在红月节。“以及,为什么有了他们,就不需要猎人公会了呢要知道,你们可错过了太多次狂欢节了。”
说起来,本来剧情里只提到红月节,并没有专门提到地点,只写了在黑暗森林附近。现在到是可以把这一点补齐了。
“是的,跟他们有关的传说有很多,而我知道的是最接近事实的一个故事。”
“什么样的故事”
“据说在也许三百年,也许五百年前,出现过一位强大的猎人,他比所有其他猎人都强大,他可以轻松的杀死狼人,也可以轻而易举的将银剑刺进吸血鬼的胸膛。他非常厉害,于是人们称他为猎人之王。他一生致力于消来黑暗生物,事实上他也确实杀了很多黑暗生物,连吸血鬼公爵都被他杀了一位。”
“那他可真是位厉害的猎人。”
“是的,他非常厉害,任何人都比不上他。但是他的运气并不好,他杀死的那那位公爵,是吸血鬼亲王的情人,那位亲王虽然是黑暗生物,可对他的情人却很在意。在知道他们被杀死之后,就来找他报仇。”
宁清有点懵,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原身之前还替情人报仇这一事。不对,原身的记忆里分明就没有过所谓的情人。
“猎人之王虽然厉害,可吸血鬼亲王却带着他的吸血鬼军团前来,他们有上万人,而他却只有一个人。他就在莫托城,就在前面的立着雕像的广场那里,他一个人大战吸血鬼亲王以及他的军团。他利用他的智慧,他的勇气,用他的长剑杀死了所有吸血鬼亲王。只是很不幸,我们的英雄猎人之王也因为这一战而离我们而去。”
“”好吧,到这里就可以确定,这是杜撰的了。整个吸血鬼种族都没有上万人,又哪来的上万吸血鬼军团“那跟红月节有什么关系呢”
“猎人王拯救了当时还只是莫多镇的莫多城,他是个英雄,可这位英雄却死了。为了纪念人,人们替他雕刻了石像,将它摆放在城的最中央位置,也是他跟黑暗生物战斗的地方。被他救了性命的人感激着他,永远都不愿意忘记他。于是,等到第二年他牺牲的那一天时,人们自动自发的来到莫多镇缅怀他。结果就在那天晚上,天上的月亮突然变红了。所以,后来人们才将那一天称为红月节。”
“也就是说,在那之前,既便在莫多城,也是没有红月的”
“传说是的。”戴维斯女士这话说的很不负责任,她的话里用了据说,传说这些字眼,这表示其实一切都可能只是道听途说。尤其有之前那上万人的吸血鬼军团出镜,更让她对她话里的真实度大打折扣。
但她一点都没表现出来,她听的津津有味。
“当然,其实还有些传说。他们说猎人王在跟吸血鬼亲王战斗的时修,他受了伤,流了很多的血。那位亲王试图吸他的血,可他宁愿将血放光,也不愿意让对方喝上一口,不用用他的血去增添那些黑暗生物的力量。但战斗结束之后,亲王灰飞烟灭,而猎人王的尸体里,和他战斗的地方却一滴血都没有。月亮之所以会红,是因为被他的血染红了。之所以第二年才显现出来,是因为受到了那些被他所救的人的感召。他将月亮染红,也是为了时刻注视着大地,保护这里。只可惜,他死后能力有限,只能保护这一座城,而不能保护更多的人”
“”宁清确定这些都是假的。“那为什么猎人公会就不在这里设分会了呢”
“关于这一点我到是知道,事实跟传言并不相同。”
“传言是什么样的,事实又是什么样的”
“传言因为这里已经有了猎人王,这里便永远都是猎人王的领地,所以猎人公会必须退让。谁都不能在这里常驻,挑衅猎人王的威风。而事实上,是因为猎人公会在这里建了两回,可第一次都无疾而终,简直像是中了诅咒。”
“诅咒真可怕。但那是猎人公会啊”
“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第一次建到一半的时候,所以工人一夜之间全都失踪了。第二次与第一次之间隔了三十年,可在那位来见负责此事的大人,在到了这里之后的第二天,就死在了他选定的地方。在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提这件事了。”
“那么还有第三次第四次吗”
“当然,猎人们是不会那么容易屈服的。只是结果全都不尽如人意。”玛丽女士叹了口气“不过您不用担心,莫托镇非常安全,您完全不需要担心。”
“那么,让我们出去走走,去看一看那位伟大的勇士的雕像吧,去看一看当年那个带走我们英雄性命的战场吧。也许我们还能从中找一些一剑的划痕,可以想象当时的战斗是多么的激烈。”
“是,小姐。”
宁清带着玛丽戴维斯女士走出房门,离开旅馆的时候,她告诉史密斯老板,如果马克带着她要求他购买的东西回来的话,就让他反东西放到她的房间里。
车夫殷勤的来问她要不要马车,在问过玛丽戴维斯女士之后,她们决定步行去。因为它离得并不远,她们步行过去刚刚好。还能延途看一看路上的店铺,她也许会突然对什么东西感兴趣。
猎人王广场并不大,大概也就她的城堡加上花园那么大。雕像就立在中高,它的足下是两米高的石台,而它高高在上。它的眼神凶猛,身材魁梧,他的手中握着长剑,剑的尖端雕着一只蝙蝠。他的右脚是抬起的状态,脚下爬着一只狼狈死去的狼。
这个雕像的意思让人一眼就能看透,再明显不过。
但除此之外,并没能看到些别的什么。这在意料之中,战斗具体在多久前她不知道,可这个广场却是后来才建的。
她来到雕像前,细细的看着这个人的脸。雕刻这尊雕像的人一定是一位技术高超绝妙的人,如果不是受了材质的影响,他会像一个真人一样活过来。他眼里的杀气,哪怕隔了几百年,隔着维度,都似要杀人一般。
她站了许久,才轻道“他真是英俊。你说呢”可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位猎人王,跟她的管家那么像呢
“是的,他很英俊。只是可惜,他的生命永远停留在年轻时代。现在,还记得他的辉煌的,就只有原来莫托镇的人,外面的人早已忘记。当他们说起他时,他们甚至不再相信。他们甚至列出各种理由来反驳,来嘲笑。”
“我想史书里会记得他的。对了,他叫什么”
“这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叫猎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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