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莫菲菲承认喜欢林风,又加上女配甲,风云际会,理应成就四角恋,但是莫菲菲雷声大雨点小,又渐渐将其变成了三角恋。
三人不知道怎么纠缠,反正好像到现在也还没尘埃落定。莫菲菲只看了前面的一点剧情,剧情后续怎么发展实在是一无所知,也是爱莫能助。
林风冷目睨了她一下,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少爷,您回来了”
尹静书看着莫菲菲,不禁有丝嫉妒,虽然说她同样是佣人的女儿,但是她父母双全,又在林家呆了多年,根基深厚,生活条件比她好太多了。至少,她父母只有她一个宝贝女儿,还能供她学这学那,还能给她买一把不错的琴。
她什么都没有,包括林风,她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对她若即若离。她想放弃,但又总是不甘心。
莫菲菲一脸的笑,道“少爷,您不在英国过圣诞吗”两个月前,听说他外祖父身体不适,他和林夫人去了英国,学校里都提前请了假。圣约翰贵族中学是林家带头出钱出力办的,而林风成绩够好,请假自然不难。
“怎么,你很想我在英国过圣诞”
“没有呀,你回来真是太好了我想圣诞节这么重要的节日,少爷你财大气粗,是不是可以送我和静书礼物呀。你随便从指缝中漏一点就够我们惊喜的了”平日莫家人谨守本份,但缝年过节,老板本来就会施恩于员工的。林夫人是中英混血比较注重圣诞节,往年也会送点东西给莫菲菲。这并不像章小鱼从前看过的棒子戏中的一样,财阀当家对下面的人毫无人情。
林风嘴角微扬,忽听尹静书道“菲菲,你要和钱学长去参加舞会吗好棒哦不过,你有晚礼服吗”
莫菲菲歪了歪头,道“没有晚礼服,不过,我有一件月白色的汉服,是我小姨买给我的,很漂亮呢。”她可不认为最能代表自己民族的服装是旗袍,旗袍是辫子朝的衣冠衍变来的,美丑她不去论,但是她对汉服更有认同感。这个世界有汉文化社团,穿汉服是一种倡导之一,一年前莫菲菲加入了这样的社团,引她入团的正是她的小姨。
忽听林风哼了一声,道“什么舞会呀,钱家一个穷搞音乐的也来学这一套,也不怕笑话。”
尹静书不禁奇怪地看了林风一眼,莫菲菲却皱了皱眉,道“我现在也是穷搞音乐的,我们都差不多,谁笑话谁”
林风一咽,脸色十分不悦,少年神气十足样冷冷瞟了她一眼,转身离去,一点都不绅士地把她和尹静书扔在原地。
次日周六。
难得一个好天气,冬日阳光温暖,前些日子下的雪也消融完了。
这让人有一丝春天来了的错觉。
林家花园广阔,景致优美,莫菲菲早上起来用过早饭后,到了一处寂静的地方练琴。
昨天睡前她听着钱学益借的光盘中的曲子入睡,尼古拉是这个世界的最著名小提琴演奏家之一,不过章小鱼在现实世界没有听说过。这个衍生的时空,很多现世的人和事是仿制主时空的,但古代近代史却是一样的。所以她在这里见到人和事多数能在主时空找到原型,比如这个世界美国总统可不是小布什2007年时,但也是一个背景相似的白人。英国也是女王当家,英国王子也曾有过一个“人民王妃”,但不叫黛妃。
莫菲菲仰着头,迎着阳光,想着昨夜听的曲子带给她的感觉,心有所动时架起琴,开始拉。
是昨夜听的一曲寻梦的一节。
莫菲菲昨夜听了三首曲子,最爱的就是这一首寻梦。
她当时一听,有一种感觉。
在无止境的梦中,少年怀揣着自己的执着热切和浪漫心情寻求心姑娘的芳踪,一路上有欢喜有期待、有意外、有高潮。
但是因为是一场迷梦,在最绚烂的高潮过后,一切如烟消散,世间却只剩他自己。
也许世间最美好最让人忘不掉的不是拥有,而是曾经欢天喜地,可最终不能拥有。
她不禁又想到自己,她的穿越,她的身份,也像一场梦,很多她以为拥有的事,最终也不能拥有。
她现在的天资很高,又有莫菲菲的基础,浸营音乐近一年,所以她要听曲谱出曲谱不算是太困难的事。
所以,她花了两小时时间谱出了上半曲,昨夜太晚,今天上午却有些迫不及待。
她拉了一遍,纯熟起来,渐渐投入,幻想着自己寻梦,又思及原主莫菲菲的那种执着,曲子浪漫喜悦又带着点忧思。
半曲演完,她放下琴,深呼了一口气。
“怎么不拉完”良久,忽听身后一个略为清冷的声音响起。
莫菲菲转过头。
“少爷你怎么在这儿”
“这里是我家,我不在这在哪里”林风白了她一眼,他总是这样没有任何心理压力地给她白眼。
林风走到一棵大树下,就着草地坐了下来,带着一丝慵懒靠在树上。
树阴斑驳在他周身,让他越发俊美绝伦的脸带着一丝神秘感,莫菲菲不禁颊生出一丝燥意。
她转开了头。
“继续拉。”他轻闭着眼,长睫如扇,俊脸如削,嘴角有丝松缓的扬起,该放松放松了。
林风近半年感到有些疲惫,他不知道怎么说,他感觉周围的人和事,还有自己的命运似乎都由别人操控,他有太多自己都无法解释的事。
他开始思考了。
就像他明明从前一直在英国学习生活,英国的教育在全世界还是数一数二。
他一直在贵族寄宿学校好好的,林家从小就决定让他在国外完成学业再回来接掌家业,但是他说不清楚当时为什么非要回国来,父母居然没有反对。对于每一个望子成龙的父母亲,这都难以解释,圣约翰虽好,但是与排名第一的英国贵族寄宿学校还是有差距的。
想回来,但为什么在那个时候他回来干什么呢了解商业他外祖父也不是普通人,他可以跟着他学。而且林家在英国有生意,他也可以先从英国的生意开始接触,寄宿学校节假日还是可以出来的。
为什么要回国进圣约翰成为所谓的“校园王子”,他在英国生活那么久,认识的也多是英国上流社会的子侄,真正有底蕴有教养的家族之子也不会喜欢这种风格的生活。
且他在英国多年,回国上学多少有些格格不入,但也拼命地在学校和财团事务中学习,原来当时初见有些少年心动的少女也让他有些迷茫。
莫菲菲却说他喜欢她就不要遮掩,可他到底喜不喜欢她
若说喜欢,又是为什么,若说不喜欢又为什么总是想起她
他深思一下却感觉是他产生错觉,他又怎么会喜欢她呢但是这种无法解释的错觉却一直持续,无法控制。
他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该干什么,他觉得生活很被动,还有一种他也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压力。
他出身虽好,从小却十分努力勤奋,现在想来,他从前活得像制造一台优良的机器,而现在似乎装上了软件。
这些想法常常让他生出冷汗来,心上压着说不出口的沉重。
虽然当时这个女生也声称她喜欢他,但是她没有给他任何压力。说话做事总有让人感觉豁然开朗,焕然一新,这让他能够轻松一些。
只有在她面前,他能找到自我,让他感觉自己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木偶机器。
她明明很美,他是一个少年男子,自然也会喜欢漂亮女生,但是他对她的心动远没有对尹静书那么强烈。
这多么像一个世纪玩笑,他不止一次被这个女生的绝高才华、开朗阳光、从容大方、精灵调皮、还有浓烈又纯洁的美丽所震撼,忍不住看她,但是,事实上却没有多少心动。
她是他所见过的最欣赏的同龄女生,同样出身佣人之女,但从来不会像尹静书一样怯弱自卑却从不真正努力面对解决问题。
他接近了尹静书,用理智来思考时,才发现她不像他想像中的那么“清丽出尘”。
她是善良,但是事实上却没有做过多少好事,不像莫菲菲有一副热心肠实实在在地做人做事。
她是打工赚钱独立,可在圣约翰打工的女生不只有她一个,莫菲菲半年前还进了义工社团;有空时还要帮管理林家采买的莫母算账。管家都称赞她,小小年纪,账算得比经验丰富的莫母还好。
就算是简朴,如果在一所贵族中学这也是与众不同的优点的话,那么恐怕莫菲菲也不会比她奢华多少。莫菲菲除了去拉琴奢侈了点,衣着打扮常常很随意甚至中性,而尹静书比她会打扮多了。
她只比莫菲菲多了一丝她难以成功掩饰的怨天尤人。
他清楚尹静书有各种与他原则相悖的缺陷,但是他还是能感觉到对她的那丝心动。
若真要恋爱,他想喜欢莫菲菲这样的女生就好了,足够优秀,让他感到从别人那得不到的轻松和生动,可是,他也许无法心动
无法心动可他好像讨厌别的男生拥有她,讨厌那个钱学益
他其实是个笑话吧,明明欣赏这个女生,可是却无法心动。这真是荒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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