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她说的“家”是原身的老家。

    原身的身世和经历,大概和甜水巷街坊传的差不多是个孤女,好心的孟氏老夫妻捡到她,靠开一爿茶饮铺子把她拉扯大。长到七岁,铺子里偶尔来了位仙师,带了个眉目如画的徒弟。

    仙师见她有灵根,大喜,问她愿不愿意跟着他们回山门修习。

    原身当时其实连修仙是什么都不知道,但盯着仙师身边那个眉目如画的少年,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当即便拜别了老夫妻,上了天玄山。

    说起来,原身明明有天赋有根骨,就是因为贪图男主的美貌,就开始了炮灰女配之路,最后落得个不得好死的下场。

    这说明什么

    说明色令智昏。

    说明靠近男主会变得不幸。

    想通这一点,孟夜来回家的脚步越来越坚定,修为不足以御剑,便徒步走回家。终于到了丰城,谁曾想,抚养原身长大的老夫妻早已亡故,记忆中的温馨小铺子早已破败不堪。

    但那天,甜水巷的风很温存,正好吹在她的脸颊上,阳光也正好,照在瓦片上亮亮的。

    荒废老屋的门扇被风吹开,青砖乱石的缝隙里长出绯红色的野蔷薇,带小钩的苍耳,翠绿蓬勃的野薄荷,黄瓜嫩绿的藤蔓攀过半腐烂的小架,在女墙的残垣上垂下金黄色的小花,嫣然可爱。

    空气里草木的清香和远处蒸腾起来的河水气涌进胸臆。

    一股从未有过的轻松和畅达忽然袭上心头。

    那一刻她下定了决心,不走了,便在此处安顿下来。

    丰城在中洲大陆的南北交界之处,祭拜习俗随了南边,先烧化,再上供品。

    元宝和纸钱烧得差不多了,孟夜来这才将食盒里吃食一一摆开。

    印象中,孟氏老夫妻很是节省。孟公公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闲暇时喝点小酒,下酒的东西也简单,烤馍片、炸花生米。

    孟婆婆喜欢吃乳制品和酥脆的甜食,但是因为节俭,总是不舍得买,所以她特意做了蛋卷和奶茶。

    金元宝和纸钱烧尽,孟夜来在坟前拜了三拜,心中有千言万语,最后在墓前汇成一句“多谢”。

    走回甜水巷已经是傍晚,夕阳温温的,早晨起得太早,走了一天也没什么胃口,孟夜来进了家门穿过天井直奔卧房,倒头就睡下了。

    蒿山野坟,入夜,有风,彻底冷掉的祭品不再如白日里那般香味浓郁,寻常人的鼻子闻不出这香味了。然而

    鼻青脸肿的严秀才从荒坟里探出了头,顺着风,深深吸了一口气,感叹道“香煞吾也”

    对于生人来说,祭品的香味在风中早已消弥;但对于一年半载吃不上一顿供奉的游魂野鬼来说,这香味就算传了十里八里,也能顺着味儿寻来,更何况,这祭品的位置离他如此之近。

    “哪家的后辈这么孝顺,还没到清明就来拜祭”

    严秀才嘟囔着,长脚伶仃,在坟堆里飘了一圈,锁定了孟家老夫妻的墓,不由大喜过望,“竟是空坟”

    严秀才生前是读书人,自有一份清高,但做孤魂野鬼久了,蓬头垢面,没有供奉,饿着饿着,生前的清高也消磨没了,求告乞讨的话张口就来。

    只要能吃上饭,尊严算个屁。

    他这回本来想觍着脸问祭品的主人讨要些吃的,可令他喜出望外的是,这份祭品居然可让他一人独享。

    原来,孟氏老夫妻命数极好,阴寿很短,死后不久很快便投了胎。

    投胎之后的坟便空了,按照鬼界的规矩,无主的祭品可由众鬼分食,先到先得。

    褴褛穷酸的秀才鬼拼命咽口水,周围没看见别的鬼,可不是能吃独食么

    严秀才生前有酒瘾,这会子顾不上别的,先抄起酒壶,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喝得太快,没咂摸出个味,于是张开嘴,仰面把馍片花生米全倒进去,三下五除二干光了摆在左边的祭品。

    肚子不空了,心里不慌了,于是那股子读书人的清高又回来了。

    “这户人家的后辈,似是有些上道的”竟然没有把酒水倾倒在地上,而是放在壶里供祖宗享用。

    严秀才晃晃空了的酒壶,丢到一旁,哼哼道“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祭在世风日下,圣人之言都不听咯”

    “祭如在” 一则是说在祭祀时对祖宗要怀有恭敬肃穆之心;二则也是包括对先祖饮食方式的尊重,不要把他们视为异类而当成在世时那般侍候。

    但出于方便或习俗等各种各样的原因,真正能做到“祭如在”的后生实在太少了。

    坟头上拜祭,也不管先祖生前喜欢吃什么,总是几个馒头几盘冷碟三两杯清酒就打发了。

    “呵,冷馒头倒也罢了,”严秀才越想越气,虽然没有人祭拜他,但是“也不能把酒倒在地上啊”

    不知何时流行起了酹酒的风俗,便是后辈立于阶前,右袖潇洒一撩,左手把杯中的酒泼洒在地上。“呵,动作是挺好看的,没有一口送到老子嘴里的”严秀才骂道。

    有一次,他去蹭个大官的法事,去的晚了一步,便见那大官的亡魂一口祭品都没动,领口袖口湿了一片,骂骂咧咧地走了。原来是他的长孙把祭酒酹了出来,泼了大官一脸。

    不过最后,他到底还是蹭到了那酒。

    要问怎么喝到的趴在地上舔的。

    想到此处,秀才鬼不禁大骂一声,“他妈的,简直岂有此理。”

    这时便觉得懂事的后生格外的好,“上道,十分上道”

    “啊啾”

    正在厨房里熬黑糖水搓珍珠小丸子的孟夜来莫名其妙地打个喷嚏,挠了挠头,走过去把庖厨的门关上了。

    酒意了上头,有三两分陶然,严秀才扶扶自己浑欲不胜簪的稀疏发髻,不紧不慢地坐下,抄起另一个酒壶,在壶口细细一嗅,疑惑道“怎的这壶不是酒”

    既有奶香,又有茶香,质地似是浓郁,怼着壶口小抿一口,严秀才瞪大眼睛,“这、这居然比酒好喝”

    又怼了一大口下去,不由感叹道“茶味酽,酪味甜,茶为酪奴2,香不可言,妙哉妙哉”

    这边严秀才又注意到了喷喷香的芝麻蛋卷,斯文地拈起两个,心中正想,不知这又是何妙物,似乎是芝麻薄脆卷起来的

    正想着,不防,被重重一脚踢倒,翻了个跟头,手中的吃食也到了别的鬼手中。

    那踢他的鬼青髭红发,身长一丈有余,一身黑黝黝腱子肉,居高临下地站在严秀才跟前,跟座铁塔似的,竟是个红毛夜叉。

    夜叉手中滴溜溜地转动装了蛋卷的小盘子,看严秀才,冷笑道“臭书生,吃独食呢”

    严秀才一翻身,躲在孟氏老夫妻的墓碑后面,身子不敢出来,只敢伸出头来,道“夜叉鬼,你别欺人太甚我、我先来的坟空了,阴间的规矩是先到先得”

    “行,”夜叉鬼道,“看来上次打你打得还不够威风,你还有气力跟你爷爷我在这讲规矩”

    鬼有地生鬼和天生鬼之分。

    像严秀才这样的,人死后而阴寿未尽不能投胎的幽魂,属于地生鬼,大多孱弱;像红毛夜叉这样的,母胎出生就是精鬼,便是天生鬼。天生鬼力大又矫健,总有个把生性残暴凶悍的,喜欢以欺负地生鬼为乐。

    不过地生鬼也有不好惹的,遇到些死后怨气煞气重的直接化厉,连天生鬼都要避让三分。

    红毛夜叉便是蒿山这片坟地的地头蛇,欺负严秀才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今日又被他撞上严秀才胆敢吃独食,更是要作弄他。

    红毛一脚踩扁严秀才掉在地上的两块蛋卷,脚尖碾了碾,这才满意,“规矩在这蒿山坟地,你爷爷我就是规矩”

    红毛本来还想教训教训严秀才,闻到盘中吃食实在是香,打算借花献佛,拿去孝敬自己那在城隍司当差的舅爷,于是便放过了严秀才,两指托着小盘子大步离去。

    原本就酥脆的蛋卷被踩成粉碎的渣渣后又被碾进湿软的泥土,屑屑都抠不出来。

    严秀才趴在地上,不由悲从中来,“人家投胎转了世,还有后人想着他们我呢,谁还想着我士可杀,不可辱,一辱再辱”

    红毛走了几步远,就背后听一声“我跟你拼了”,腿上一阵刺痛,低头一看,又是那个穷酸死鬼,竟扑上来咬在他腿上

    两鬼打将起来,起了阴风,枝头的乌鸦扑棱棱,嘎嘎嘶鸣。

    暴怒的红毛正将严秀才按在泥地里,脑袋大的拳头捶来,准备让严秀才二次入土。

    忽然,远处飘来了两盏白灯笼。

    这灯笼的光亮在红毛挥拳时还在数里之外,拳头落到半空中的一刹那便已经到了身侧。

    不知什么东西轻轻一卷,红毛便整个鬼重重摔在三丈开外的老树根上。

    “我日你”红毛简直气炸了,还没翻身便破口大骂,定睛看清楚来人,懵了,“诶,舅爷你咋来了”

    来鬼有二。

    站在最前面的小吏身材极高大魁梧,也是个青髭红毛的夜叉。

    他身上绷着皂衣,头戴乌纱,手中提着的灯笼上写着“丰城城隍”,正气急败坏地指着红毛的鼻子骂“谁是你舅爷我没有你这样的舅爷你、你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

    正是红毛那在城隍司当差的夜叉舅爷。

    蒿山原叫蒿里山,是丰城旁边的一座高山,不知为何丰城百姓传着传着便叫成了蒿山,几百年下来,便也就这样叫了。

    红毛敢在蒿山坟地上当地头蛇作威作福,除了仗着自己是个天生鬼,还有就是仗着舅爷的威风。

    但其实,在鬼界霸凌别的鬼也是犯了阴律的,如今有旁的鬼在,舅爷让他滚,倒是为他好。

    红毛领会意思,打算滚了,舅爷身后的白衣少年出声了,笑嘻嘻道“现在让你滚便滚了刚才不是说,你就是规矩吗”

    这白衣少年身量不高,看样子不过十二三岁,圆圆的脸,耳戴金铛,笑容可掬,模样清秀可爱,眉目间却带有不似他这个年纪的锐利。

    他也打着灯笼,顺着灯笼蒙蒙光亮看上去,手腕间垂落下一根细细的银色锁链。

    红毛定睛一看,正是刚才把他卷飞的东西。

    再睁大眼睛,看清灯笼上面的字,红毛吓得跌坐回了老树根上。

    灯笼上书北境渡引。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酹酒的这一段,参考栾保群先生文章那一边的吃饭问题。

    2“茶为酪奴”的评价来自南北朝王肃,“奴”是伴侣的意思。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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