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下雪天。
林千沙看着手里的地址,呵出了一口白气。她在大城市里过得太潇洒了,已经惹毛了那些个没用的fbi,为了那些fbi探员的休息时间考虑,林千沙决定暂时避一避风头。正巧,她偶然间从某个土豪那得知了他在某个乡下有个豪宅,被她迷得鬼迷心窍找不着北的土豪甩了她一把钥匙,说什么他和她老婆出国过冬的时候,可以去那豪宅住几个月。
她默默地看了眼躺在随身空间里的一个c等项链,鉴于那个土豪过于慷慨,她也不好意思拂了人家的好意,就勉强光顾光顾,顺便看看有什么其他的珍宝吧。
某个在马尔代夫度假的土豪可能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真心待他”的性感小妖精,天天心心念念恨不得马上飞回到她身边的东方美人,其实是一个情感骗子和珍宝大盗。
陷入爱情的人总是那么鱼唇,那个土豪竟然这么放心她。林千沙随意逛了逛,发现这豪宅里珍宝确实挺多,不过大多都是e等的“废物”。林千沙撇撇嘴,收走了他最值钱的两个b等珍宝就光明正大地离开了。
她知道那土豪的性子,典型的怕老婆,他绝对不敢告诉自己的老婆他在外面包了个二奶,更不敢把这事捅到警察那里去,顶多是长点教训以后面对女人小心一点。
林千沙心情好地将那宝石在手指上绕了一圈,然后收回戒指里,随便找了个酒吧点了些东西填饱肚子。
也许是天气冷,酒吧里没有多少人。吧台上方挂着的电视里正播着一个什么鬼议员的讲话,大意是要将全部的变种人都封闭管理才会对人类没有威胁。林千沙对这事嗤之以鼻,她一口干了杯子里的酒,丢下一些钱正准备走,收拾盘子的老板突然道“看你样子,你应该是外地人吧”
“嗯,到这里探望亲戚。”林千沙懒散地随口编了个借口。
“等下我们这儿有个拳击赛,小姐想不想参与一脚,最多可以赢2000美金哦。”那老板笑嘻嘻道,指了指酒吧里面的一扇门。那扇门半掩着,露出了一点擂台的影子。与其说是擂台,倒不如称作为笼子,因为擂台周围全部用铁网围了起来,这让林千沙不由得想到了古罗马的斗兽场。
赌博什么的,林千沙虽然有着高感知,但还真没有到什么赌场试过,反正也没什么事,她点点头,让老板给了自己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看你是个可爱的小姐的份上,我悄悄告诉你,待会儿押人最好去押那个弗雷迪,他可是我们这儿的常胜将军。”老板笑着,将一杯一看就知道参水过多的咖啡放在了林千沙面前。
林千沙敷衍地应了一声,端着咖啡杯走进了拳击场。这是一个不大的场地,除了中间一个圆形的被隔起来的擂台,旁边只摆了三圈的椅子。林千沙挑了个角落的地方坐下来。渐渐地,人多了起来,几十个人挤在狭小的空间,如果不站起来林千沙根本看不到擂台。
酒吧老板充当了解说人,首先进场的便是他向林千沙推荐的弗雷迪,彪头大汉虎背熊腰一看就是个肌肉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在如此嘈杂的氛围里,林千沙顿时觉得没有了兴致,刚想离开,酒吧老板就介绍了新加入的挑战者金刚狼。
神马金刚狼那不就是她那老相好罗根林千沙立刻转过头,踮起脚从人缝里望去,看到了一个男人赤果着上身的背影,从他那猫王的发型她就可以确定,这个人就是罗根
艾玛系统还真是会安排偶遇啊,她都还没去找那匹孤狼呢,没想到竟然这么巧在这遇到他。林千沙勾起嘴角,递给卖票人一张100美元的钞票,全押在罗根身上。
那人奇怪地看了林千沙一眼,大概是因为她是第一个押新人赢的人吧。
对于林千沙来说结果几乎是没有任何争议的,打了三场,罗根场场必胜,林千沙投进去的100美金,还真如老板所说的,变成了2000美金。
“先生,这是一位小姐送给你的。”打完了三场拳击,罗根坐在吧台上喝着啤酒,突然一杯威士忌出现在他的面前,下一秒就是酒保暧昧的声音。
罗根皱了皱眉,没有理会那杯酒,甚至没有询问酒保是哪个女人请的这一杯酒,只是自顾自地拿起杯子将啤酒倒进肚里,抽了一口雪茄,才不耐烦地对酒保道“我不需要,你喝了吧。”
酒保有些为难地看向另一边坐在阴影里的女人。她可是塞了钱,让他无论如何都要把这杯酒给推销出去的,但是他面前的这位客人,实在有些不好惹啊。
做在阴影里的女人似乎感觉到酒保的为难,她站了起来,慢条斯理地走到罗根身边坐了下来。罗根连眼睛都没抬,似乎对自己身边的女人没有任何兴趣。她也不恼,无所谓地拿起威士忌,然后用拿着杯子的手指着罗根面前的空啤酒杯,懒散道“既然不喜欢威士忌,那就在给他来一杯啤酒好了。”
这熟悉的声音让罗根皱起眉,他动了动鼻子,蓦地转过头,看着自己身旁坐着的女人,有些不可置信地微微瞪大了眼“是你”
竟然是她那个十几年前被自己救下一命却赖上他跟他来到另一个小镇的女孩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面容和十几年前的差别不大,还是那张对于西方人来说,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脸,难道说
“嗨,好久不见,罗根,我说过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吧”林千沙嘴角带着一抹成熟妩媚的笑容,和罗根面前被重新满上的啤酒杯碰了碰杯,“别太惊讶,因为我也是这些年才发现自己是个什么东西,难怪孤儿院的孩子们会排斥我。”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罗根问道。
“我说是因为工作你信不信”林千沙眨眨眼,“你别自恋地以为我在跟踪你。不过你今天真厉害,帮我赚了2000美金呢,看在你帮我这么多而我们又这么有缘的份上,走,我请客。不过肯定不是在这酒吧里。”
林千沙很自然地搂了搂罗根的肩,如同哥俩好似的拍了拍,又落落大方地挽上了他的手臂。她都没怎么矫情,罗根当然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正好心里有些疑问,可以趁此机会问问她。
林千沙表现得就像是很信任这个只相处了24小时不到的“陌生人”,她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自己也是个变种人,而且还若有若无地提到时间在自己身上很难留下痕迹这件事。罗根的自愈能力几乎能让他永生,所以别看他现在一副三十好几的样子,真实年龄肯定不小了。所以这样的人,内心其实是很孤独的,他渴望着有个同类,而林千沙就正巧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那么你呢这几年你似乎也没有什么变化,难道也和我一样那真是太幸运了,我还以为等世界末日人类灭绝了就只会剩下我一个人。”林千沙撑着下巴半开玩笑道,仿佛这问题在她眼中并不可怕,这让罗根心里稍稍有些触动。
“哦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这种能力呢,难道也和我一样是青春期”林千沙突然想起什么,好奇地看着一直坐在她对面装老成的罗根。
“我不知道。”罗根盯着自己面前的牛排,状似敷衍地说。
他没有说谎。林千沙蓦地眯起眼,她可以从他的表情上看出来,他并没有说谎。也就是说,他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什么时候出现异常的还是说林千沙轻轻皱起眉,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你忘记了”
罗根没有回答,但是林千沙已经得到了答案。
该死的原来还有失忆这一出,系统怎么没有告诉她这一点林千沙腹诽着,伸出没有撑着脑袋的手,握住了罗根放在桌子上的手,将某东西放在了他的掌心里。那是131美元5美分,而且还是那种老式的币种。
“记得吗131美元5美分是你走的时候放床头柜上的,和我开了房一大早丢下钱就走这感觉怎么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啊。”林千沙不正经道,“你记得,我也记得,这钱还是那个时候的钱,我一分没动,现在原封不动的还给你。无论时间怎么变,你的记忆也会在那里,属于你的,总会回来。”
罗根看着手掌里的那些钱,突然笑了。“开房的钱我出,但是我却睡地板,现在想想这有些不划算啊”
“你是在说我不值这价吗”听出来这言外之意的林千沙恶狠狠地瞪着罗根,“告诉你,别说是100了,100万也买不起”
“哼”罗根没有过多言语,只是上上下下打量了林千沙一番,从鼻子里发出了一个听起来别有深意的声音。
“哼你妹。”林千沙白了他一眼,赌气似的刚想把一杯啤酒倒进肚子里,却被罗根拦下来
“小孩子别喝酒。”他一把夺过了林千沙手里的杯子,没给她半点反应时间,几口就喝光了,“如果你不老不死,那么换算一下,你现在还不算成年人。”
林千沙嘴角一抽,气鼓鼓地移开眼,喃喃道“明明就是掩饰自己之前看错了年龄,想夸奖我长得年轻就直说,何必拐弯抹角找那么多借口”
任务目标好感度增加10点,现在好感度为20,离任务好感度达成还有65点。在罗根的笑声里,系统的声音适时的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千沙和狼叔的旅程现在才开始呢
算起来,千沙是他失忆后认识的第一个人╮╰╭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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