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若, 你别难过了”
“我、我、我才没难过”
王将千不知所措地挠挠头“可是我都听到你的哭腔了。”
林若瞪他“要你管我说没哭就是没哭。”
林若是王将千暗恋的女孩子。
这几天,她不知道是用了不合适的化妆品、护肤品,还是因为换季, 脸上起了很多斑点大小的疹子。
林若爱美, 脸上过敏, 她都快难过死了。可林若又是个要强的性格, 不肯出门,连医生都不愿意看, 只肯涂一涂朋友从药店带回来的药膏。
大概是药膏不对症,涂了三四天,毫无效果。
因此, 林若更加不愿意出门看医生了。
王将千手足无措“好,你没哭, 是我哭了好不好”
“我才不管你哭没哭”
王将千伸手去帮林若擦眼泪, 被林若躲开, 捂着脸藏起来。
王将千抓耳挠腮。
好半天,他终于想到一个林若可能感兴趣的话题“我之前带你去的那家小吃铺,上新冰激凌了。”
“哦。”
王将千“我记得, 天刚热起来的时候,你一直念叨着要是这家小吃铺能做冰激凌就好了, 我一天就能吃一桶。现在,不感兴趣了吗”
“感兴趣。”
王将千激动起来“那我们现在就去买吧”
“我不想出门。如果你愿意出去, 拜托你帮我带一份回来, 谢谢你。”
冷冰冰的语气,丧兮兮的表情,完全没有当时跟他畅想“要吃小吃铺能上新冰激凌就好了”时的乐观爱笑。
王将千要愁死了。
怎么才能带女朋友去医院啊
好吧,现在的问题甚至不是这个, 而是,怎么才能带女朋友出这个房间啊
毕竟去医院的第一步得是出房间。
王将千绞尽脑汁,终于又想出来一个说辞。
“小若,你还记得去年冬天我起风疹的时候吗。”
林若还是背对着他,但听到这个,轻轻点了点头。
“我皮肤比较脆弱又比较干,一得上风疹,好长时间都好不了。但你记得吗,冬天那次得风疹,不到五天我就好了。”
林若悄悄瞥他“然后呢你是得到了什么灵丹妙药,还是碰到了赤脚神医”
“都不是,就连吃的、涂的药,都跟往次得风疹没什么区别。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应该就是,从前我生这病,期间都没吃过奚老板的餐馆。”
林若一下子扭过头来“原来你也这样子吗”
听到这句,王将千开始放心了。
但他没有立刻表达出这种情绪,而是故作不懂,问“还有谁也这样”
林若“之前小吃铺刚开,我从攻略帖里看到的。他们也跟你一样,都感觉奚老板的食物似乎有药用价值,相信的人和不相信的人大概是一半一半吧,所以我一直将信将疑的。你要是也这么说的话”
王将千想了想平时女朋友的做事风格,冲她摇摇头“既然不信的人能占到一半,说不定真的不怎么靠谱。”
果不其然,林若听到王将千这么说,反而来了兴致。
她一改刚才的颓废风,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可是信的人也占一半啊,会不会,其实就是有用啊。我去吃点她们家点心,过不了多久,我脸上的小疙瘩就都不见了什么的。”
王将千沉吟片刻“那我帮你买回来试试”
林若“嗯刚才你说的那个冰激凌,都有什么味儿的”
“目前只有青梅酱的。”
林若激动“真的吗太好了,我最喜欢梅子了”
王将千“但是,她们家冰激凌目前暂时不支持外带。”
林若疑惑“啊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啊那我要吃冰激凌的话,是不是就得跟你一起出门”
“嗯。”
林若纠结了。
出门吧,她觉得自己这样真是太丑了。
不出门吧,她又已经被勾起了馋虫。
林若小声问“那个冰激凌,好吃吗”
“看反馈说,挺好吃的。每天不到下午两点,就卖空了。”
林若心脏一紧,立刻翻出手机看时间,下午12:29。
林若当机立断,戴上口罩,朝王将千招手“走快”
王将千跟在林若后面,满脸都是计划通的兴奋表情。
他默默祈祷希望待会儿小若发现那里的冰激凌可以外带时,不要特别生气。
他都是为了她好。
骗人不骗人的,根本不重要,把林若从这个屋子里带出去才重要
小吃铺门外长龙。
队伍中,食客们的表情都特别兴奋。
因为,今天是青梅酒开售的日子
“终于,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呜,我一直以为,等我偶像演唱会正式开始前的一星期是最难熬的,今天才知道,原来等青梅酒开售才是最难熬的。”
“我一直以为,大学考试周是最难熬的,今天才知道,等青梅酒开售才是最难熬的。”
“我好吧我之前觉得什么时候都不难熬,等青梅酒开售这一周,就是我这辈子最难熬的一周了。”
“呵,跟我比,你们都幸福爆了,有什么难熬不难熬的。”
“怎么说”
“青梅酒开始酿制的那天,我没来这里卖小吃,结果就错过了青梅酒购买券现在,我要眼睁睁地看着你们这些有购买券的人,把所有的青梅酒都买走,然后加入到你们这无限等待的阵营中,我这才是最难熬的。”
“等一下,听说,青梅酒购买券并没有把全部青梅酒份额发放完毕啊”
“温馨提示根据前方传来的最新战报,除去已经发放出去的青梅酒券的份额,就在刚才,卖完了最后一份。没有券还想买青梅酒的朋友们,可以散了。”
“”
“什么,已经卖完了真的假的”
“我屮艸芔茻,我心心念念,念念心心,惦记了快一周的青梅酒,还没开始尝,就已经没有了吗”
“这简直比每日限定售空还让人痛心疾首啊”
“是啊,每日限定好歹只是当天没了,第二天早点来排队还会有。但这个没了就得再等一周啊”
“再次温馨提示,等一周也不一定有,因为这周的投票,以我观察,得票数最高的是荔枝酒。”
“我”
“我的心开始痛了,能不能帮我叫救护车”
“老哥,这玩笑可不兴开啊。”
“呜呜呜我好惨,喝不到青梅酒就算了,连玩笑都不能开。”
“因为我有个朋友,真的有心脏病,她真的蛮痛苦的,不是真心不让你开的。”
“真的吗不好意思啊”
“没关系。我这个朋友,过几天就要动手术了,医生说,她有很大可能,没办法从手术台上走下来,而她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喝到一次她喜欢的酒。她最喜欢的酒,正好就是青梅酒所以,有没有好心人愿意分享一下自己的购买券,我愿意出高价收购,只为圆我朋友的梦。”
“”
“编,接着编。”
“我t还以为是真的”
“竟然是假的”
“啧,这年头吃个东西都得会才艺了,竟然还得讲故事。”
“以为下了班我就不用内卷了,没想到,来吃个小吃,还要跟人比拼讲故事的能力,哎”
林若和王将千站在队伍里,听着宛如相声一般一来一回的食客对话,感到忍俊不禁。
林若小小声跟王将千说“还好我现在生病,不能喝酒。否则,我估计会像他们一样,在队伍里嗷嗷怪叫。”
王将千“嗯,小若你运气一向好嘛。”
随着队伍的移动,林若买到了冰激凌。
看着厚厚一层青梅酱浇在小雪山一样的冰激凌上,林若忍不住舔舔嘴唇,甚至顾不得周围都是人,拉下口罩,挖起一大勺塞进嘴里。
青梅酱酸中带甜,却没有像林若想象中那样完完全全变成了酱。中间还有些保存完好的青梅颗粒,而且口感层次分明,不止有被腌渍的青梅颗粒,还有新鲜青梅微酸还带一点点涩的口感。
青梅那种微微涩口的感觉,会让林若非常不适,可放在这个冰激凌中,刚好中和了青梅酱的甜味,给它增添了一份层次,最后跟奶味十足、口感绵密轻盈的冰激凌结合在一起,堪称天作之合。
这份冰激凌的美妙还不止这些
冰激凌实在太好吃,除了刚开始那一大口,林若一直在小口小口细品,生怕吃完之后就没有了。
同时,她也深知一个问题,像这种口感极为绵密的冰激凌,往往化得很快。如果她因为担心吃光而越吃越慢,到最后,很有可能只能喝到一口牛奶青梅汤。
林若仍然忍不住慢吞吞细品吃完可就没有了啊
林若心惊胆战地吃着。
一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两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五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诶不应该啊。
按照今天这30度高温,这种冰激凌的正常融化流程,别说到五分钟,两分钟时,它就已经开始从边缘融化了。到五分钟,最上面那层已经已经融化成奶油牛奶汤了。
十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十五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再后面,林若就不知道了,因为,她的冰激凌已经吃光了。
没办法,一份冰激凌只有很小一杯,她能慢吞吞吃十五分钟才吃光,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可是,冰激凌十五分钟都还保持着新鲜出冰柜的模样、口感,着实让林若吃了一惊。
难道说,老板有特殊的制作冰激凌技巧
可是,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种技术,为什么各大冰激凌厂商不能学习一下呢
思来想去,林若都找不出答案,索性作罢。
林若心想
这些事都是那些老板要操心的,关我什么事,我只要吃的开心就好了
对,而且今天晚上,她可以去论坛发帖了
关于这个冰激凌久吃不化的事,目前应该还没有其他人发现吧这样的话,我就能做第一个发的了,好耶
同时,林若心中还有些其他想法。
不知道为什么,吃完这个,她情绪上还自信了起来,觉得自己即使脸上长了疹子,也是整条商业街最靓的崽。
不止如此,林若之前百般抵抗百般不同意的去医院,这回,王将千随口一提,她想都不想就同意了。
五天后。
林若看着镜子里如同剥壳鸡蛋一样的皮肤,惊讶脸仿佛电影中长着血盆大口要吃人的反派。
“这,也太彻底了吧”
王将千拿出从医院开的药膏“没准儿是这药膏对你特别有效”
“也许不过,当时医生说的是,每天涂三次,坚持涂一周,才会彻底消除。可现在才五天。”
而且她也没有遵循医嘱,每天涂三次
王将千“可能,你运气就是比较好”
“可是,我生病之前的皮肤,都没现在的状态好。”
这是林若觉得最意想不到的点。
王将千“没准儿,就真像我说的似的,咱们帘城,真的有位赤脚医仙,还是烹饪医术双修那种”
“真的有可能那我们能生活在这儿,真是上辈子积来的福气啊。”
距离奚曦在小吃铺上架果酒,已经过去一周多了。
距离奚曦在餐馆上架酒类产品,也已经过去一周多了。
传说中那个家中拥有藏宝图的酒类老饕,始终没有出现。
虽然说,只有一周时间,不能吸引来那位老饕的概率,比能把他吸引来的概率,显然大的多得多。
但是奚曦就是很迫切啊
就像玩网游接到了一个隐藏任务,明知道它被你接到后就不会被别人接到了,还是想快点完成一样。
再这样下去,奚曦怕不是要在2614那边开展新项目酿酒体验了。
反正那边刚好有可以酿酒的各种材料。
有了酿酒技能后,奚曦才知道,原来酿酒跟腌咸菜差不多,一个是万物皆可腌咸菜,另一个是万物皆可酿酒。
奚曦越想越觉得这事儿真的应该去做。
就在这时,手机震动了
烹饪种田经营基建交流群
杨沥指定红包汽锅鸡
已领取红包,恭喜您学会汽锅鸡的制作方法
奚曦
终于有新的烹饪红包啦
最近,奚曦一直在忙活小吃铺那边的事,上新、店铺活动,也往往是那边的活动。
餐馆这边,她都好久没上新了。
因为这个,奚曦店铺们的社交媒体账号,几乎每天都能收到来自餐馆顾客们的抗议为什么只给小吃铺搞活动,是我们餐馆配不上了吗
奚曦好几次都没敢搭茬。因为她自己也这样觉得,所以有点不好意思。
现在,终于可以上新了
“老板,这是什么火锅吗”
“嗯还有跟砂锅同一种材料的火锅吗”
店铺还没正式开门,员工们围着奚曦带回来的锅子,七嘴八舌,好奇极了。
汽锅鸡需要特殊锅具。
眼前这些模样古怪的锅子,是奚曦专门去炉灶专卖店买回来的。
有点类似铜锅火锅,但中间的管道更细更短,也不是加木炭用的,而是挖空连接底部,让位于锅下的水锅蒸汽顺着管道上来,以蒸汽加热食材。
刚才去挑锅子,奚曦意外发现,自己的烹饪技能,又升级了。
因为,挑选锅时,奚曦竟然能感受到每一种锅的好用难用程度。
就像是武侠中的江湖侠客去买剑,剑不用出鞘,只用感受它的剑气,就能知道哪一把剑是最好的。
架子上,一排汽锅整齐排列,可十有八九,都是平平无奇、完全配不上奚曦烹饪技法的锅子,只有正中央那个锅气最强的,才入得了她的法眼。
摆好锅子,奚曦开始处理食材。
鸡选用的是大小适中、肥瘦相间的童子鸡。
奚曦熟练地开膛破肚,取出内脏,清洗鸡肉,切成适口小块,过水汆煮,加葱姜去腥后,放入汽锅内。
同时倒入高汤
用整只肥鸡肥鸭、猪骨牛骨、猪脚鸡脚,熬煮数小时,煮到亮白浓稠,方可使用。
作为经常使用高汤的餐馆,奚曦这间餐馆也像其他常用高汤的餐馆一样,高汤常年准备,不会断绝供应。
当中加入增香增鲜的鲜笋、火腿、竹荪、鲜菇高汤仅略略没过鸡肉及其他食材即可。
炖煮过程中,由烧水锅内的滚水蒸馏而成的水滴,会随着炖煮过程不断滴入锅内,最终汇聚成一大锅鲜香美味、令人垂涎三尺的汽锅鸡。
才中午十一点左右,餐馆就已经有了来就餐的顾客。
林红瑰平时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吃。
所以,只要没其他事,她就会赶来“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好好犒劳自己一顿。
相较往常,今天特殊点,她是带小姐妹来的。
状况特殊,但是她的状态一如往常
几乎厨房里刚传出味道,她眼睛就亮了。
“玲玲,你今天来着了。”
闺蜜“嗯为什么这么说。”
“我闻到了新品的味道。”
闺蜜
虽然说林红瑰是这家店的常客,但只闻一闻就能知道是新品
这有点儿邪门吧
过了一会儿,服务生容光焕发地跑出来,仿佛一枚活蹦乱跳的小喇叭。
“顾客们,你们好一直以来,我们都收到了大家的各种一件,例如为什么还不上新、为什么小吃铺有过突然上新的时候,咱们餐馆就没有之类。这事儿,我们一直记在心里,所以今天,我们悄咪咪地,上新啦”
有离得近的顾客大声问“是什么菜”
“汽锅鸡”
闺蜜
旁边,顾客们沸腾了。
试问,人类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答,空调房里吃火锅。
虽然,汽锅鸡不属于火锅,但同样是特殊的热菜啊
外加餐馆真的好久都没上新了,二者的buff叠加起来,顾客们激动得心花怒发。
有顾客又想到一件事,问服务生“这次的汽锅鸡上新,目前是只有咱们店上吗”
“是的,先生。”
男顾客激动得热泪盈眶。
“终于,半年了,咱们总店,终于又比三店强了”
上上回,东坡肉是总店和二店上新的。
上回,腌笃鲜是三店上新的。
这回,汽锅鸡又是总店和二店这边上新的。
虽然看起来,似乎只是一来一回,但是这次是突然上新的,跟之前不一样
反正不管事实怎么样,这名顾客心里都这么觉得
他哈哈大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终于,又轮到咱们总店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林红瑰那一桌,闺蜜还在目瞪口呆。
闺蜜“你是怎么做到的”
林红瑰指了指鼻子。
闺蜜撇嘴,酸溜溜的“我觉得,你鼻子也不怎么好啊。每次我换了新香水,你都闻不出来。”
闺蜜清清嗓子“算了,我就不跟你最爱的美食争宠了。所以,你到底是怎么一下子就能闻出来新品上架的食物的气味应该更多,判别食物的味道,应该比判别香水的味道难多了吧。”
林红瑰沉思片刻。
“更具体的,我也说不出来。总之,我一闻这个味道,就立刻觉得之前我没闻到过,而且很明显,今天我的鼻子比之前都兴奋。”
鼻子兴奋
闺蜜从来没听说过这么神奇的描述。
大约等了半小时,林红瑰这一桌的汽锅鸡端上来了。
原本,闺蜜等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吃到合适的菜,充满怨念,但一闻到这个味道,她立刻支楞起来了。
打开盖子的瞬间,浓香扑鼻,鸡肉的鲜美混合着菌菇、笋类的味道一起扑到脸上,闺蜜的口水都差点儿滴下来。
闺蜜喜不自胜真香。
“这真香,难怪你老是要邀请我来吃。”
闺蜜差点儿没忍住粗口。
林红瑰俏皮地眨眨眼“怎么样闻到这么香的味道,还减肥吗”
听到这两个字,闺蜜冷静下来,挺直脊背,不自然地把筷子收回去“减肥是终生事业。”
林红瑰大受震撼“闻到这么香的味道,你竟然还能坚持你这个终身事业”
闺蜜郑重其事地点头。
林红瑰低声嘟哝“哼,等你尝一口,你就知道,在美食面前,减肥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快吃,趁热,反正吃一两块不影响你减肥。喏,你看,这都是专门撇去鸡油的,汤面上几乎没有浮油。”
如此香浓的气味,再配上好朋友的解说词,闺蜜的唾液腺疯狂工作。
她也顾不得矜持了,忙舀起一块肉一勺汤,捧着小碗开吃。
鸡肉嫩得不行,毫无腥味,肉块大小均匀、肥瘦相间,三两口吃完,骨头可以完完整整地从肉上脱离下来既不用担心肉留在骨头上一部分,强迫症一本满足;也不用担心骨头有碎渣,混合在肉里扎人。
汤汁鲜美香浓,带着菌菇、笋类辅料独有的回甘。
旁边,林红瑰吃得比闺蜜还美。
毕竟是老吃货了,林红瑰比闺蜜会吃很多。
她边吃边点评“这道菜,真是我有生以来吃过最好的汤料菜。一般来说,这种汤料菜,要么汤好喝肉难吃,要么肉好吃汤难喝,但这道,汤好喝,融合了浓郁的鸡肉鲜美,肉也好吃,完全没有因为它的鲜美都跑到汤里变得发柴,就好像它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鲜美似的。”
“调味也恰到好处。肉的咸味是刚好能入口的程度,一般来说,这样的话,汤会偏咸,不适合作为汤喝,可这道,汤的咸度也恰到好处。”
真好
再来一碗
盛汤时,林红瑰的勺子刚好跟闺蜜碰在了一起。
闺蜜如梦方醒般后撤了勺子。
她似乎已经
吃了三碗肉了。
按照她平时的“终生减肥事业”,即使是午餐,吃一碗肉也已经是最多最多的了。
今天她竟然吃了三碗,三碗啊
最蛋疼的是,她还想吃。
闺蜜纠结地挠了好几下桌子。
“怎么了”
闺蜜望天“可能是想我家猫了,所以忍不住模拟一下它挠猫抓板时的动作。”
“哦,原来如此。”
林红瑰大咧咧地盛走了一大勺肉,后来觉得不够,又盛了半勺配菜半勺肉。
盛完,她抬起头“你不吃了吗”
闺蜜含恨别过头“不吃了。”
林红瑰笑起来,又给自己盛了一勺肉。
“那我可不跟你客气了,最近我工作忙,要多吃点儿,犒劳自己。”
闺蜜看着锅内肉眼可见减少的肉,只感觉心在滴血。
林红瑰疯狂扒肉,暴风吸入。
期间,她抬头看到闺蜜这种表情,忍不住问“你真的不要继续吃了吗”
闺蜜咬着牙点头“嗯,不吃了。”
“可你的表情”
“表情”
林红瑰认真地说“就好像古装电视剧里演的,已经被推上断头台的重刑犯。”
闺蜜怨念又郁闷地瞪了她一眼。
林红瑰无视她的怨念,反手扔了个必杀技夹起一块在筷子尖颤颤巍巍滑嫩不已的鸡肉,塞进嘴巴里。
闺蜜受到重创,仿佛已经处于濒死状态的boss。
林红瑰指了指面前的汽锅。
“你真的不吃了吗剩的不多了,你不吃我就都吃了。”
闺蜜再次被会心一击,血条已空。
她含恨抬起头“不我要吃给我留一点”
林红瑰内心狂笑,低声自语“我就知道。”
闺蜜“”
林红瑰“咳,没事。”
这会儿,闺蜜也顾不得林红瑰究竟在说什么了,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弥补刚才没有吃到那么多口的遗憾。
闺蜜呜呜呜真好吃,还不如刚才不挣扎呢,反正最后还是吃了。到现在这样,不止多摄入了卡路里,还少吃到了好多口,血亏啊
做完最后一份汽锅鸡,奚曦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虽快乐但累的一天,终于要结束了。
关门离开餐馆以后,奚曦才发现,夏悟之给她发了条消息。
夏老师小奚啊,我有件事想拜托你。如果你最近不忙,可以来我家,指点一下我的厨艺吗
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夏老师,指点什么的太过火啦,谈不上谈不上,正常交流。猫猫露头jg
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如果是正常时间,可能要稍微等几天,如果夏老师不介意其他时间,我晚上收工以后过去。
夏老师不用,看你时间,半个月以内,什么时间都可以。
奚曦看了看日程表,回复给夏悟之一个时间。
有日程表这件事,还得多亏盛雅安。
跟盛助理的工作来往密切了,奚曦才知道她的工作能力有多强。
强到让奚曦无数次庆幸,她招聘到了这个助理。
也难怪那次招商会,有人想为难她,看到盛雅安后,立刻变出一张恭维脸。
一周之后,一个阴云密布的凉爽天气,奚曦去到夏老师家。
奚曦不止一次感慨,如果她能拥有一个跟夏老师家的厨房一样宽敞的厨房就好了。
现在,别说她的私人家庭厨房了,就连餐馆的厨房,都比不上夏老师家这个大。
这么想着,奚曦给盛雅安发消息,餐馆扩建这件事,也要提上日程了。
夏悟之家的厨房,备料本身就足够齐全,加上奚曦提前打了招呼,她要用到的材料,已经全部准备好了。
夏悟之也不愧是已经享誉中外的厨艺界大佬,很多非常难解释得十分清楚的技巧,奚曦只略微讲解几句,夏老师就已经消化吸收了。
不过一下午时间,夏老师准备招待客人的一大桌子菜的水平进阶,已经全部完成。
奚曦疯狂夸奖“不愧是夏老师”
夏悟之谦虚“还是奚老师教得好。”
两人一来一回,十分“虚伪”地谦让几轮,才跳过这个话题。
奚曦“其实,我有点儿好奇。”
夏悟之“好奇我做饭,还是一口气做那么大一桌子饭”
奚曦小鸡啄米般点头。
“特别好奇,谁能有这么大面子。”
“我的一位老朋友。如果放在古代,我们俩就算是刎颈之交。”
“哇,那确实值得夏老师亲自做菜。”
“原本,我是想邀请你一起来吃的,但他那个人性情古怪,对陌生人,要么极好要么极坏,我怕他到时候万一脑子犯病,再说些对你不好的话,就打消了邀请你的年头。”
说到这位朋友,夏悟之忍不住陷入回忆,情不自禁滔滔不绝起来。
“我年轻那会儿性子狂,曾经为了一种疑似新物种当然了,地球存在这么多年,也不会突然冒出来新物种。总之,就是一种没有在市面上流通出售的鱼。为了找到这种鱼,跑到无人荒岛上去过。传言那种鱼味道无比鲜美,即使不做任何去腥处理,直接丢到锅子里煮,汤也会变得极鲜,并且不会损失鱼肉本来的鲜香。”
奚曦听得入迷,追问“结果呢”
“结果,我低估了荒岛求生的难度,不止鱼没找到,小命还差点不保我差点儿被鲨鱼吃了。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认识老张的,他叫张延卿,是个比我还疯魔的家伙。他把我从水里捞上来,告诉我,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那种鱼,我们这些找鱼的,都被骗了。”
奚曦又追问“后来呢”
“后来,我们的确没找到那种鱼,就离开了那座荒岛。不过,我倒是以那时候胡乱制出的一种鱼汤为范本,改良出一道菜,然后用这道菜拿了奖。”
一些离开荒岛过程中更危急的内容,被他省略掉了。
还是不吓唬这些生活在和平温室的小姑娘了。夏悟之想。
奚曦感慨“这样说,夏老师你和张老师相识,真是命中注定一样。都是去找传说中的神鱼,又恰巧去了同一座荒岛,难怪你说你们是刎颈之交,还要专门做饭招待他。”
夏悟之笑了“不,你说错了一点。”
“嗯”
“其实他不是去找神鱼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他是去寻宝的。他是个寻宝迷,只要世界上存在宝藏或者藏宝图相关的地方,他都忍不住去一探究竟。”
奚曦
“去那座荒岛,只是因为他听说那座荒岛上有秘密不过,他在那座荒岛上生活了将近两年,完全没找到秘密,倒是等来了不少像我一样去找传说中神鱼的家伙。”
奚曦暗暗忍住因为激动想要搓在一起的双手。
她沉声问“那,他喜欢喝酒吗”
夏悟之笑了“小奚你真是料事如神啊,他这人嗜酒如命。”
奚曦
奚曦我的藏宝图线索,是你吗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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