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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的老宅位于大栅栏的“煤市街”。门口有几棵参天的老槐树。两扇黑漆大门建在一个五层台阶高的平台上,在大门里应属于比较宽大的类型。
大门旁还有一对石门墩,门槛是铜皮包着的,高约一尺。整个大门朴实无华,却显得敦厚大气。
说实话,因为“天兴居”就在附近的原因。洪衍武自打听了父亲说明老宅的位置,他上班下班就会经常绕路过来看看。
而每一次他刻意经过这扇大门前,他都要停留一会儿,忍不住要想象大门和院墙里面的亭台楼榭。
据他所知,洪家的老宅里包括了不但百余间房,还有一个西式小楼,这是洪家数代人不断购置周边房屋地产,与老宅相连,才逐渐形成了今日之规模。
而且最宝贵的是,由于洪家发迹于此。在老宅旁边还有“衍美斋”和“衍美楼”这两个跨街面对面的老铺。
要知道,光“衍美斋”就是一栋二层小楼,不下二百余平米。“衍美楼”更了不得,那是包括了三栋小楼的一个院落。
以他前世的经验来预估一下,光这两处门面房,价值就顶的上京西香山的数栋别墅。那种房子,可是以亿来计算的。
这么大的产业,他要不为家里争取回来,那简直就是作孽啊。
没有人会知道,他作为洪家的子孙,一直只能站在院墙之外遥望祖业被许多外人出入的难受滋味。
是啊,过去是只能眼瞅着,干看不能动,但现在总算到了他可以为洪家争回祖业的时候。
不过出手是出手,能就这么直眉瞪眼,急不可耐地找上门去吗
不,事可不能这么办。一听说落实政策,就猴儿屁股着火似的蹦蹬,那是不经人事的傻小子。
正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在动手之前,总得先详细地观察运筹一番。
其实缠磨父母的时候,洪衍武已经把相关条文琢磨一个月了。而他从爹妈那儿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当初“大栅栏街道办”是1955年租用的洪家的房,原本就是因为资金紧张才没购买。
到了1956年呢,因为资金情况进一步恶化,街道办连房租也付不出来了。
洪禄承和王蕴琳也没难为,说就把租该为借得了。这么着,街道办的养老院实际上从此就白用洪家的房子了。一直用满十五年再说。
这件事表面上可以说,是洪家吃了大亏,可也得说洪家不愧姓洪,错有错着,很有点洪福齐天的意思。
因为在1956年,京城政府就提出了针对私有房产的改造意见。到了1958 年5 月17 日至31 日,则正式通过了私房改造方案。
其中规定了,改造以出租房屋间数和建筑平方米结合计算。对其出租房屋够15 间自然间,不够225 平方米或够225 平方米不够15 间者都列入改造对象。
赎买定租也定的很低,而且为保证雨季居住安全,还采取边留房、边审批、边接管的办法。
而洪家的老宅呢,恰恰因为是给“街道办”白使,压根就没交过钱。而街道办仗着自己也是公家单位,随便就能打电话叫房管所的人来修缮房屋。
这么一来,洪家的房子就被所有人给忽略了。
房管部门的领导也有点马大哈,竟然误以为此房就是公房。便使得洪家意外地逃过了私房改造。
这应该算是老天开眼,也是如今洪家人能拿回自己产业最有利的一面。
但也得说也有不利的一面。那就是现今政策主要解决“运动产”。洪衍武他们家的房子可并不再此列之内。
还有,当初租改借,重新立下的十五年期限早就满了。
现在已经逾期近十年,养老院是早没了。而外面两个老铺,却已经分别被“体育用品公司”和“京城红旗厂”的门市部占了。
这两家营业部是从哪儿租的房老宅院儿里的房子里又是些什么人在用这些问题谁也说不好。
即使是有街道办可以找,但估计现在在职的人知情者也不多。
所以说,洪衍武就必须等彻底搞清了房子的现状,把里面情况都掰扯清楚了。再琢磨该迈哪条腿,该蹚哪条路,该找什么庙,该拜什么神。决不能没头苍蝇似的乱撞。
还是那句话,他想让人家腾房,先得弄清楚这房现在是谁负责其次还得知道占房的人别的地方有没有房那些占房单位的上级部门能不能给他们房占房单位负责人如果下令腾了房对工作有没有影响这种影响有多大,上级部门对此会是什么态度等等等等。
就这样,洪衍武表面上先按兵不动,私下里就从十九家电影院里选了“精兵强将”,抽调出来帮他打听情况。
这帮小子都是社会上的人精子,猫有猫招,狗有狗道。
或请客吃饭,或递烟搭顾,或找熟人打听,或装外地人走错路溜进院去,甚至还有故技重施,不惜留门撬锁进那两家营业部翻人家经理办公室文件的
总之,各展神通,很快就把各种情况摸了个底儿掉。最后一汇总,事儿就清楚了。
敢情,洪家的房无论是老宅还是两个老铺,还是在“大栅栏”的街道办事处的手里。
起先,街道拿洪家的宅院办养老院,本来资金就紧张。好不容易支撑到了“运动”中,结果社会一乱,好些老人也成了批斗对象,就彻底办不下去了。
后来呢,街道索性为解决一些困难户的工作问题,就把洪家的院子改办了街道工厂。主要业务是加工装订,承接印刷厂的活儿,裁些毛边儿书什么的。
再后来呢,工厂办得倒是挺红火,人越招越多,甚至有些关系户也都招进来了,大概一百来人。这样,有些下夜班的工人因为家里住房困难,见厂子里房子多,就弄了钢丝床在工厂借宿。
没想到,后来发现这里房子冬暖夏凉,根本没人管。这样就有人开始明目张胆往里搬锅碗瓢盆,就算固定占了房了。
最终是引来越来越多人效仿,导致后边的西式小楼连带后罩楼就都住满了。
作为街道办和工厂领导来说,都没想到会有这种结果。一开始对这事儿确实也是懒得管,觉着反正房子有,也没人收房租,就让他们住呗。
后来蔓延成势,也是真管不了了。
因为他们也惹不起工人啊。计划经济社会,谁都没权力扣工人工资,反倒还得指望工人卖力干活呢。何况那些老娘们真犯浑,那也敢揍你。有不是自己家的房子,这又何必呢
至于那两个占洪家老铺的两个门市部,承租关系也很清楚,就是“街道办”把房子转租给他们的。按官价一平米月租一块三,已经租他们近十年了,这也算街道的一个稳定进项。
要是情况还真是不容乐观啊国营的,集体的,公家的,私人的全掺和进来了这他妈也太复杂了
洪衍武确实不能不骂街。因为他可是知道,京城的私房政策是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宣布,八十年代初才开始落实的。到1990年为止,先后下达过不下三十多个有关政策文件。也没彻底把所有的事儿办利索。
为什么,就是因为以公占私房最难解决。
这道理是明摆着的。单位几十口子甚至几百口子人,没了房就等于没了窝儿,上哪儿找饭辙去
就更别说,这房子还能成街道办下金蛋的鸡,是那些工人们不用交房钱白住的地方了。
所以,要让他们腾退原房,等于让他剥皮抽筋,谁也不会轻易撒手。
而从政府的的角度讲,更关心的问题,是不能让百十口子人挨饿。
尽管“政策”规定,有些私房本该归还个人。但可别忘了,这个年代还算不上法制社会政策的弹性很大,你要非那“公民的私有财产究竟受不受保护”来说事,哪儿都不会卖你的账。
要真是较真,胳膊还能拧得过大腿吗政策里不是还有一条,“一时腾退不出的先给房主立据,两三年内退还。”
人家就用一个“拖”字,到时候还是走不了,再给你立新字句。这么反复折腾你好几年,最后出个低价要给你收购了,你还能怎么办
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愿再打“持久战”,耗不起这份神,所以,几轮拉锯战下来,便只有自动“缴械”,把私房让给了单位。
这里面可没有什么“觉悟”可言。“猫腻”的事儿才是免不了的。如果不屈心说的话。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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