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第 86 章

    木白画啊不是, 小孔成像画是怎么变成柏画的呢其实这是个很让人悲伤的故事。

    这种特殊的绘画技法最初是作为一种闺房之乐在应天府流传开来的,主要代言人便是洪武帝夫妇。

    洪武帝当初得了小黑屋之后便乐颠颠地亲自给老婆画了一张画像,然后他便像是为了信仰充值后的人民币玩家一样抖擞了起来, 并且在聚会上自信表示你们那些什么描眉啊调胭脂啊买买买啊都弱爆了, 真男人, 就得给老婆画美美的画像

    大家都是多少年的兄弟了, 你朱元璋有个什么手艺谁不清楚啊, 还画像, 你当初写的请帖都是马皇后先给你写好了你再照着描的呢。

    虽然好奇,但大家都知道如今身份有别,即便是黄汤下肚后神志有些迷糊, 倒也没人真的去打探些什么,反倒是朱元璋自己憋不住,给众人秀了一下自己的新装备。

    这东西以后反正会公开,迟早的事朱元璋后来是如此说的, 至于是不是酒醒之后的强行挽尊咳。

    不过,虽然琼液下肚,朱元璋还是留了几分神志的,他没拿自己画的马皇后的画像来当案例,展示的是木白的原画。

    此时,事态还是正常的。

    但问题是当时喝酒的人并不少, 一群大老爷们一边喝酒一边起哄,回去之后在床上一觉睡醒, 第二天记忆散落了大半。

    好在宫宴上供应的酒水是粮食酒, 酒精浓度不算太高,于是大家聚在一块拼拼凑凑也能将宫宴那日的记忆拼凑出个大概,但也仅限于此了。

    他们把这画的名字给忘了, 只隐约记得那是个特别难记的名字。不过,虽然名字忘了,但那画他们还是记得的。

    那画上还有个落款,能在这上头落款的肯定就是原作者,虽然忘了大名,但记得作者就没啥问题。

    在华夏文化里,将某样新生事物以制作者的名字命名是十分寻常的行为,譬如前有孔明灯景熙水车误,所以,虽然他们现在不记得这画叫什么了,但是只要记住作者,那就还能挽尊。

    不对,作者叫什么来着什么木还是什么白

    糟糕,想不起来了。

    众人面面相觑,然后尴尬地发现有些人记得是木,有些人记得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群大老爷们在到底是哪个字上纠结了起来,并且开始疯狂diss对方,到最后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名字的问题了,而是尊严的问题。

    既然牵扯到尊严,那当然也不好去找朱元璋求证,于是众人一拍手,表示就叫柏画了。

    如此不管是哪个字,都有了不是。

    当然,以上内容都是大人物们的秘密,为了大家的形象考虑是绝对不能说出去的,尤其现在大家已经知道木白是小皇孙的化名,那更不能说了。

    于是,众人众口一词,均是表示那是民间误传,而等传到画师们这儿,“柏画”一称已经成了定局。这大概就是众口铄金的力量吧。

    所以,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流行竖排写字的时代,居然会有人把上下排序的两个字拼在一起取代他的高大上名字,但木白也只能人了,并且对“以讹传讹”这个词有了深刻的认识。

    而且从他的角度,比起这个已经和他毫无关联的名字,反倒是另外一件事更有槽点,那就是他家皇祖父又又又给他布置任务啦

    人类原来是那么会压榨童工的存在吗这和传说中不一样啊不是说人族是最爱护幼崽的种族吗

    在他的印象中,人族是少数在孩子成年后也不会停止照顾的种族。

    于旁的大部分族群来说,成年的孩子已经是潜在的竞争者了,就算不喊打喊杀,驱赶对方离开自己的领地也是非常正常的,唯有人族会在孩子成年后继续照顾他们并且持续释放庇佑之情,甚至还会照顾孩子的孩子。

    这在不少妖族看来真的十分的不可思议,妖族是完全没有同族精神的,植物动物类的妖族还好一些,像木白这类器物化形的妖族不以大欺小互相吞噬都是好的。

    大家都是金属器具,在彼此眼中可不就都是原材料嘛,木白还是运气好的,他在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也曾经遇到过同族,但不知道对方是发了善心还是看不上木小白的青铜材质,对方只是将镶嵌在他身上的几块玻璃给薅走了。

    但此举可把木白恶心坏了。

    别看木小白现在造玻璃造得还算轻松,但他造的玻璃和剑身上的玻璃可不是一个东西,颜色、制造工艺、制造难度都不一样。在他那个时代,那种玻璃可是比宝石更加名贵的装饰器。

    毕竟宝石挖挖就有,玻璃是什么颜色什么光泽可全靠运气,在烧之前就连工匠都不知道今天能有什么颜色。

    而且玻璃的脆度高,加工难度大,镶嵌保存以及之后的使用都是一道坎。在木白剑柄上安家落户的那几块玻璃可是从装配之后就没碎过的幸运玻璃,而且还是极其稀有的孔雀蓝玻璃,就这样被人薅走了

    啊想到这件事他就生气。别让他找到那个老家伙,否则他一定要薅掉对方五不对,起码十块,再把对方揍一顿才行。

    虽然木白对于自己突然增加的工作量有些意见,不过当他在回到位于凤阳的皇宫,并且看到随使者而来的整整一箱带给朱标的文书之后心态立刻就平衡了。

    他爹原来也是个悲惨的打工人,再一看老父亲这习以为常大战公文的模样,木白顿时觉得比起老爹来说他还是很轻松的,幸福果然是对比出来的。

    从对比中得到快乐的木小白立刻翘起了尾巴,他美滋滋地给老父亲倒了杯茶,然后给人捏了捏肩。

    见老父亲受苦受难,作为儿子总要聊表一下心意不是粗粗捏了一会儿,木白觉得心意已经差不多到了,就想着出去撒欢了。

    “英儿”朱标对儿子的敷衍态度并没有什么异议,他笑眯眯地表示洪武帝还给他带了礼物,就在马厩里,让他去查收下。

    礼物马厩

    木白的眼睛顿时一亮,立刻疾走而去在皇宫里是不允许奔跑的,就算凤阳的皇宫只是个半成品,也有这一规定。

    不过好在木白的腿虽然短,但摆动起来速度极快,加上凤阳皇宫虽然在设计之初占地极光,但朱元璋放弃在此修建皇宫后为了不让宫室看起来太像个豆腐渣工程进行了规模缩减,所以,他只走了一盏茶的时间就到了马厩。

    在那里,他果然看到了一匹枣红色的小马驹。

    小马肩宽腿长,虽然体型还没有完全长成,但它宽广的前胸以及平直背腰已经初露端倪,无论是略长却整齐的鬃毛,还是有力甩动的长尾巴都能看出这是一匹又健康又活泼的小马驹。

    小马驹十分警惕,木白这儿刚刚有动静它就看了过来,一双湿漉漉的眼睛以及长长的睫毛简直看得木白的心都要化了。

    他自己是有马的,当初入京时候傅友德就从云南当地给他找了一匹矮脚马。为了照顾两兄弟的骑术,那匹马性格温顺模样可爱,一路陪着木家兄弟跋山涉水,堪称劳苦功高。不过在抵达京城后,这匹马就光荣退休了。

    矮脚马的最大优势是耐力强且擅攀爬,在平原地区性能就有些不过关了,所以,小短腿就进入了下岗待业状态,要等木文再长高一些后才能重新就业。

    现在,小短腿就生活在大明皇宫的马厩里,天天享受着马中贵族般的饲料投喂。比起身旁血统出身高大上的各色宝马,它甚至还时不时能够得到木小文的亲自投喂,感觉自己备受恩宠,小短腿的胃口也更好了。

    不过小半年,小短腿就胖了一圈,无论是体型还是身高,都堪称是整个马厩最亮眼的马。

    但是就像男人不会嫌弃车多一样,木小白也是不会嫌弃马多哒

    “它叫什么名字是男孩还是女孩”木白前进了两步,站到了马脸靠右侧一点的位置。

    马匹的额头正前方是一个视线盲区,如果站在这里的话会让马匹产生不安。

    马本身是一种非常警惕而胆小的动物,十分容易受惊,而当这种容易受惊的动物是一匹三四百斤的庞然大物时,其能够造成的伤害就十分可怕了。

    所以,为了不让本就不安的小马产生压力,木白非常贴心地站在了它的视线范围内。

    听到木白的问话,原先在一旁整理马草的皂衣少年立刻低下头来恭敬答道“陛下请殿下赐名,它是一匹小公马,来自亦力把里,此前为了方便称呼,马倌们叫它小枣。”

    这个名字显然是源自于马的背毛颜色。木白想了半天,没能想出更好听的名字,就表示继续用小枣称呼就好。

    他看了眼正在打量自己的小枣马,伸手在衣服口袋里掏了掏,挖出了一小把炒黄豆递到了小马面前,友好道“小枣,你好呀。”

    小枣马低下头看了看小孩手心里的炒豆子,黄豆粒粒开花,而且还用了盐调味,对马儿来说,这可以是不亚于炸鸡对人类的诱惑力了。

    不过,小枣马是一匹矜持的马,它可不会随随便便吃陌生人的东西。在直接张嘴之前,小枣咧唇嗅了嗅木白身上的味道,确定这个人类身上的味道不讨厌后,这才矜持又优雅地伸出大舌头将少年手心中的豆子卷走。

    “嘎嘣,嘎嘣。”唔,这豆子好香

    小枣任由人类幼崽摸了摸它的头,相较于成年马更圆润的黑眼睛优雅地眨了眨。就冲着这个人类给它吃盐,小枣就觉得他是个好人类。

    小枣出生于亦力把里汗国的广袤草场上,它的母亲是当地牧民饲养的一匹漂亮的小母马,父亲则是草原上的马王。在一个春天,二者相遇了,然后,然后,它的父亲就被使用美人计的牧民抓住了

    小枣是在全部落牧民的瞩目下诞生的,它也没有辜负自己的血统,在才一岁的时候就因为出色的个人素质被牧民送到了东察合台汗国的大汗黑的儿火者帐下。

    黑的儿火者在洪武十一年继承了东察合台汗国大汗之位,而此时这个王朝已经在崩溃边缘。

    为了在长期的内乱以及外战中恢复元气,黑的儿火者一继位就派遣使者和大明开展外交关系,以曾经是元王朝藩属国以及血缘兄弟的身份主动称藩。

    洪武帝对他们的投诚表示十分满意,在给予了大量的赏赐之余,还大方表示自己可以给他们做靠山。

    于是,在得到小枣后不久,这匹还不到两岁的小马驹就跟着东察合台汗国的朝贡队伍经历了一个冬春的长途跋涉来到了应天,后来,又被洪武帝赐给了他最疼爱的孙子。

    所以,别看小枣只是一匹小马,其实它的身上是带着大明和亦力把里东察合台汗国汉称睦邻友好的任务哒,它是一匹外交马来着。

    “亦力把里”木白一边抚摸小马一边回忆了下大明版图,顿时恍然。

    如今的亦力把里正是汉时乌孙部所在,乌孙马在西汉曾经有过“天马”的美誉。

    汉武帝刘彻在得到乌孙马后还曾经特地为其书写了天马歌,可见其欢喜程度。

    不过,在刘彻后意外得到大宛马之后,“天马”这个称呼就被他转移到了大宛马头上。

    虽然行为是渣了点,但木白倒是还能理解他的心情。

    作为一个爱马人士,他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大宛马,但光看古籍上面对其的描述就觉得心驰神往,看诗歌的他都如此,更别提亲眼所见的汉武帝刘彻了。

    他能理解,真的完全能理解。

    不过很可惜的是,大宛马虽自西汉便开始引种、繁衍,但至今都未能在中原地带形成规模,尤其是自元朝之后,这一品种的马匹就再没有出现在中原地带。

    其中倒也没什么复杂原因,无非是大宛马无法适应中原地区的战争需要。

    这种马胸窄背长,肌肉发达,但它的皮却很薄。虽然也因为这点,其在奔跑时会出现血汗效果得名“汗血宝马”,但这也意味着这种马匹非常容易被骑具磨破皮,这在战时无疑会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加上它虽然速度快耐力强,但体格纤细不擅驮重,有些甚至难以负担一个青壮加上甲胄的重量,而且胸部力量不足,拉力极差,于是这种“样子货”渐渐被时代所淘汰。

    反倒是乌孙马在长期的繁育和杂交过程中,靠着自己高超的耐力、强悍的体质以及驮、拉皆可的优点成了军队最欢迎的马匹之一。

    其实,这些条件已经非常优秀了,但乌孙马表示自己还可以更优秀一点乌孙马的母马产奶量惊人,除了能够哺育小马外,它还能够给牧民供应马奶作为食物以及副食品原材料。

    于是,这一种既可以用来打仗,又可以用来负重货物,还能够食物的马就靠着自己的超高性价比成了马匹市场上的王,并且重新夺回了“天马”的名头。

    在如今的大明,还有专门的部门负责选种和培育乌孙马。

    顺带一提,洪武帝的爱马就是一匹乌孙马。

    它陪伴了朱元璋风里雨里走来,在寿终正寝后,先其主人一步睡在了皇陵,在此后的很多年内,也将继续陪伴它的主人。

    也因为这份情怀,在小枣抵达应天府后,洪武帝立刻就将它送给了自己的孙子。

    其实,他送给孙子的礼物并不仅仅是这匹小马。

    在和这个皂衣少年交流的过程中,木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微微歪头,乌黑的眼眸细细打量了几圈少年的脸庞,从中找到了些许的熟悉的老家气息。片刻后,他迟疑开口“你祖籍在哪叫什么名字”

    “回殿下,奴祖籍云南昆阳州。”少年垂着眼眸,眉宇间一派温顺,“名马三保,在家时曾习过些驯马知识,陛下派奴来侍奉小枣。”

    作者有话要说  中国人真心是实用至上,华而不实的东西在我们这里是流传不下去的,再华也没用。

    今天又晚了,发60个红包包,错别字等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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