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六五章

    黎诗诗离开一小时后, 节目组其他嘉宾也吃完早饭准备出发,临到出门, 黎欢收到了一条信息,是小郑发来的,只有三个字得手了,黎欢看了一眼,把手机收进了包里。

    作为这期节目的最后一天直播,节目组并没有安排过多的内容,只是租了一辆宽敞的豪华大巴, 带着嘉宾们在海滨城市的风景区逛了一大圈, 下午两点结束拍摄后, 也到了离开的时间, 大家回家房间收拾东西, 而节目组为了尽快把租来的别墅整理好, 特意从外面找来了不少帮手。

    所有的嘉宾中黎诗诗最先走,所以,节目组工作人员决定先从黎诗诗住过的房间开始收拾,但收了十分钟后,工作人员犯难了, 其他不太重要的小东西还好,唯独黎诗诗留下的那只放在床上的大熊猫, 工作人员不知道该怎么办,黎诗诗走之前没有说要不要, 给她打电话询问也没人接,最后问过导演,导演说直接扔掉。

    工作人员虽然不舍,但心里更清楚, 艺人的东西扔了都比自己留下好,所以,为了以后少一些麻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胖嘟嘟的大熊猫被人抱走。

    黎欢推着行李箱从房间出来,路过黎诗诗的房间时,正好碰到一个戴着帽子的男人一手拿着一大袋垃圾,一手抱着熊猫,从房间出来,两人不经意间相遇,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是,男人朝黎欢几不可闻地点点头,带着熊猫直接下了楼。

    蒋菲菲从房间出来,正好看到被带走的熊猫,忍不住撇撇嘴,对黎欢说道“嘴上说得如何喜欢熊猫,结果走的时候压根就不记得,这样的喜欢不值钱。”

    千把块钱的小东西而已,蒋菲菲不在意花的钱浪费,但介意黎诗诗的态度,送礼物的人还在这里呢,她就把自己送的礼物弃之如履了。

    即使再不喜欢,至少演戏演全套嘛,演一半就停,也真让人无语。

    黎欢笑笑没说话,黎诗诗喜不喜欢熊猫她不清楚,但她清楚的是,黎诗诗很赶时间,赶着想让她早点死。

    在这次的旅行中,黎欢已经跟唐显田辛把话说开,两人面对黎欢时虽然依然有些不自在,但比之前好了很多,因此,黎欢邀请他们一起坐私人飞机回花城,两人都没有拒绝。

    一个多小时后,飞机降落在花城机场,一行人刚下机,远远看到一个男人朝这边走来,对方的五官看的不甚清晰,但依然能分辨出对方很高,属于气质清冷,极有威严的那一类人。

    蒋菲菲朝顾遇的方向看了一眼,笑着打趣黎欢,“你家那位简直是二十四孝男朋友啊,不管是出门还是回来,每次都要亲自接送。”

    单从长相和性格来看,顾遇完全不像喜欢黏人的类型,但实际上,他本人跟外表看起来的一点都不像,说句“黏人精”一点不为过。

    蒋菲菲话音一落,麦小桑,唐显以及田辛都愣了愣,随后齐齐看向顾遇。

    黎欢和顾遇在一起的消息只在豪门圈传开,而豪门圈和娱乐圈有小部分的重合,因此三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但对顾遇的具体情况了解得并不算多,更不提见他本人了。

    随着顾遇越走越近,三人也终于看清他的样貌,他看起来很年轻,二十七八岁的年龄,气质沉稳,白衬衣领口敞开,袖子卷到小臂,露出强健的手臂线条,他的脸如刀刻般,棱角分明,嘴角边挂着微笑,眼睛一直看向黎欢,仿佛其他人都是空气。

    也是此时,几人发现其实是见过顾遇的,那次在顾家度假村,顾遇跟刚下山的黎欢打招呼,只是那时顾遇坐在轮椅上,气势并没有现在这么强,再加上后来碰到欺负黎欢的常凝,所有人的目光被常凝给转移了,对他并没有过多的关注。

    麦小桑忍不住低呼一声,“卧槽,好帅啊”

    见到黎欢男朋友之前,麦小桑只听说他是顾家新任总裁,能力非凡,有钱有势,麦小桑脑子里便出现了现行所有活跃在媒体面前的知名大佬们的集体写真头发不多,个子不高,年龄偏大,要么太瘦要么肥胖,结果见到本人后,才发现顾遇居然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比第一次见更加帅气有型了,饶是见过娱乐圈无数帅哥美人的麦小桑也要感慨一句,这男人也太会长了吧

    田辛看着顾遇,先是露出一抹落寞的神色,随后又释然了,他听过很多关于顾家新总裁的传闻,回国仅仅几个月便手握顾氏大权,手段脑子都不俗,但他的眼里只有黎欢,那样深沉的感情,只怕对黎欢早就情根深种了。

    有这样的人守在黎欢身边,他也可以放心了。

    唐显看着顾遇,心里冒出一丝丝的庆幸,庆幸自己及时收好自己的感情,及时放弃了,不然面对这样强悍的敌人,即使努力一百年,他也无法成功吧。

    顾遇没管其他人在想什么,径直走到黎欢面前,摸摸她的头,微笑着问道“可算回来了,累不累”

    这么多朋友面前,顾遇表现得也太过亲昵,黎欢有些不适应,红着脸把他的手从头顶拉下来,轻咳一声,说道“我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顾遇顺着她的力道,将手从她的头顶放下,也顺势牵起她的手,并不放开,黎欢不好在朋友面前不给他面子,暗暗瞪了他一眼,开口道“这几位是”

    话还没说完,顾遇看向麦小桑三人,笑着说道“我认识,麦小姐,田先生,唐先生你们好,这段时间多谢你们照顾我们家欢欢。”

    我们家

    占有欲十足。

    黎欢一愣一愣的,他怎么认识麦小桑他们的后来一想他曾经说过一直在追直播节目,所以认识几人也正常,也就释然了,看着顾遇分别跟几人握手认识。

    麦小桑见田辛和唐显不说话,也明白他们的心情,于是接过话茬说道“顾总哪里的话,我们跟欢欢都是朋友,互相照顾是应该的,你太客气了。”

    说了几句话后,几人很有眼色的全都先走一步,最后只剩下黎欢和顾遇。

    顾遇看了几人的背影一眼,转头对黎欢说道“走吧,带你回家吃饭。”

    黎欢点点头,她从小就经常去顾家,吃饭什么的不要太正常,因此并没有多想,跟着顾遇回了顾家。

    直到拿出礼物,面对顾天和和游慧,黎欢后知后觉开始紧张和尴尬了,开口喊了一个“顾”字,后面的称呼怎么都喊不出来。

    以前喊顾天和游慧爷爷奶奶,可现在跟顾遇在一起,再叫这个称呼肯定不合适,但突然改称呼,黎欢觉得特别不适应。

    说起来,这还是跟顾遇在一起后第一次面对顾天和和游慧,他们俩刚刚在一起的时候,也不知道是顾遇故意还是无意,两人约会的地点从来没安排在顾家。

    顾天和看着黎欢,开玩笑地说道“我也不是很老的,要不欢欢以后就叫我顾伯伯吧,哈哈哈。”

    游慧拉着黎欢的手,走到沙发边坐下,给她递了一杯她爱的果汁,也说“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高兴。”

    喊了十几年的称呼,突然有一天要改口,从一个普通世交家的“孙女”变成“准儿媳”,辈分莫名涨了一辈,任谁都会不习惯,游慧和顾天和都能理解黎欢的心情,并不想强求她现在就改口。

    黎欢低着头,心想什么叫高兴呢,她偷偷朝顾遇的快速瞥了一眼,见他一脸溺爱地看着自己,仿佛在说“你想怎样就怎样,有任何问题我都会帮你兜底”,心里顿时觉得甜甜的,堵在喉咙里的称呼顺理成章就冒了出来。

    “顾伯伯,顾伯母。”

    原来她的高兴很简单,只要喜欢的人开心,她就会高兴。

    听着黎欢乖乖巧巧地改了称呼,顾天和忍不住哈哈大笑,连说了三声好,而游慧把黎欢搂在怀里,忍不住泪光闪闪,儿子生来不幸,努力求生二十多年终于苦尽甘来,现在又找到一个好女孩,真的是三生有幸。

    虽然以前黎欢经常来顾家玩耍,但作为顾遇女朋友的身份还是第一次,顾天和和游慧少不得送黎欢见面礼,两人出手阔绰,送的礼都是百万以上的豪礼。

    礼物太过贵重,黎欢不敢收,但顾遇自作主张,全都替她收了,惹得黎欢无奈至极。

    吃过晚饭,时间还早,在庄园里逛了一圈后,顾遇带着黎欢回了自己家。

    哪想一到家,顾遇的手机便响了起来,黎欢听着他用熟练的英语跟对方聊了起来,好像是某个生意出了一点问题急需处理,挂断电话,顾遇带着黎欢进了书房,示意她在书房随意后,自己到桌案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开始认真办公。

    顾遇的书房很大,左侧是办公区域,右侧则是两排高高的书柜,陈列了不少书籍,什么类型的书都有,工程学,科学系,天文学,心理学,甚至还有不少国内外知名,黎欢对那些专业性强的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倒是重点翻了翻。

    黎欢发现书里有很多笔记,字迹小小的,但很工整,黎欢觉得有意思,内容也不去看了,专门找他的笔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翻完两本,翻第三本红楼梦时,一张白色的书签不经意间飘飘摇摇从书里掉了出来,黎欢弯腰捡起书签,发现上面写着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字是钢笔写成的,苍劲有力,跟上次送礼服时顺带的卡片字体一致,黎欢一眼看出这是顾遇的亲笔。

    顾遇不但毛笔字写得好,钢笔字同样好,一个字一个字细细看下来,黎欢觉得自己像在欣赏艺术品,只是,当她的目光落在“修”上,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疑惑和探究。

    完成所有的工作,顾遇伸伸懒腰,起身四处找自己的女朋友,最后在书柜边找到黎欢的时候,发现她捧着一本,坐在地毯上发呆。

    顾遇走了过去,俯身轻轻问她“想什么呢”

    黎欢眨眨眼,迅速回神,而她醒过神来的第一反应便是悄悄把那张书签藏进了口袋里,她看向顾遇,随口说道“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局,看be,简直太惆怅了。”

    顾遇笑着把黎欢手上的红楼梦随手放进书柜里,抱起她,一边走,一边说道“那些只是情节而已,你不要想太多,如果要想,就想想我们的未来吧。”

    故事会be,但现实不会,至少他不会像的男主角一样懦弱无能。

    说起来这还是顾遇第一次抱黎欢,但心里有事的黎欢压根没意识到,更没有任何害羞和挣扎。

    走到书桌前,顾遇坐下后,趁机把黎欢安置在自己腿上,黎欢仍然一点都没有任何反对。

    黎欢没说话,静静地靠在顾遇胸前想心事,顾遇只当她还沉浸在里,并没有打扰她。

    两人一直安静的坐着,直到黎欢看着对面墙上的字画,突然开口道“你的字写得真好,是不是从小就开始练了”

    顾遇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向对面的墙,目光微闪,“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练了。”

    黎欢转头看着顾遇的眼睛,说道“我今天看到一句话有些感触,要不你用钢笔写给我,我想拿回去当书签。”

    写字而已,这有什么难的,顾遇当然不会拒绝,从抽屉里找出一张山水画书签,又扭开钢笔,问她“你想写什么”

    黎欢作势想了想,“就写此堂见明月,更忆陆平原吧,横着写。”

    顾遇认真看了黎欢一眼,觉得有些好笑,李白的诗很多,但这首并不出名,也不知道黎欢从哪里看来的,但不管黎欢提什么要求,顾遇都不会拒绝就是了。

    顾遇握着钢笔,一字一字写下黎欢想要的诗句。

    等刚写完“陆”字,黎欢突然说道“我不喜欢平这个字,你改成一吧。”

    顾遇轻笑一声,心里暗叹黎欢喜好特别,但还是听了她的话,改了字。

    写完,还没吹干,黎欢已经迫不及待地把书签拿在手上,低着头,声音有些发颤,声音恍惚,无意识地重复“你的字写得真好”

    顾遇只当黎欢欣赏自己的字,并没有听出她声音里别样的情绪,正想说点什么,哪想黎欢突然从他腿上跳了下去,背对着他,说道“今天很晚了,我先回去了。”

    说完,也不要顾遇送她,匆匆出了房间,并下了楼,再等顾遇追出来时,早就不见黎欢的人影。

    顾遇蹙眉看着路的尽头,总觉得有什么被自己忽视了,转过身来准备回别墅给黎欢打电话时,突然想起黎欢让写的那首诗,顾遇全身僵硬。

    作者有话要说  “此堂见明月,更忆陆平原”出自李白题金陵王处士水亭,这句话的大意是在你华美的客厅欣赏明月,使我想起这里以前的主人,晋朝的陆机出自百度。用在这里,女主故意的,双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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