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想过有一天她会和林飒再见,但绝没有想过这一天来的那么快。
她迈步穿过长长的医院走廊,最后在一间病房门前停下,轻轻敲门。
门很快被打开,出现在沈秀面前的是一张陌生的脸。
她看向沈秀,眼中带着警惕,“您找哪位”
沈秀没有不礼貌的往病房里窥探,她勾唇露出两个梨涡,“我找林飒林女士,是她邀请我这个时候过来的,我是沈秀。”
“哦哦”护士反应过来,“您就是沈秀,瞧我这记性,早上的时候林总才跟我说过,我这脑子,您快请进吧,不过可能要麻烦您在会客区先坐一会儿,林总刚刚睡下。”
“好的,没问题。”
沈秀知道骨转移的患者想要入睡有多不容易,她没有吵醒林飒的意思,跟在护士身后,脚步悄无声息地朝着休息区走去,然而她都已经尽量放轻了脚步,甚至特意穿了一双软底的芭蕾舞鞋,林飒仍旧被这轻的不能再轻的动静惊醒,“是沈秀来了吗”
她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床上躺着的女人,“林总。”
护士很有眼力劲的帮她把床摇起来,又给沈秀倒来热水。
沈秀小声道“谢谢。”
她对人总是很礼貌。
林飒冷眼瞧着,等沈秀放好包和外套,才开口道“屋子里的水果零食,你想吃什么自己拿,我就不招呼你了,小丁,你先去休息会儿吧,我想和她聊聊天。”
被称作小丁的年轻护士愣了愣,很快意识到两人有不能让自己听到的话要交流。
她很快收拾好手里的事务,把桌上的按铃放到林飒的手里,“林总,我就在隔壁休息室,有任何的需要,您随时按一下铃我就过来。”
沈秀在屋子里转一圈,不得不说,高级病房就是高级病房,看上去和酒店套房也相去无几。除了摆在中间的是病床不是双人床以外,有放了沙发茶几的会客区,有专门的厨房,办公室,厨房里有冰箱微波炉,病房里有饮水机和液晶电视,电视旁边还有张立牌,立牌上写着这间病房的ifi密码。
她在会客区的茶几上拿了一个苹果,拿了一把水果刀,坐在病床旁边的椅子上削起来。
“你倒是不客气。”林飒这样说着,语气却并无指责。
“反正放着也是浪费,不如让我为您解决掉一个。”
她的手太细了,也太嫩了,总让人担心,锋利的水果刀会不会下一秒就割破她的肌肤。
好在沈秀用熟练的动作打消了林飒的疑虑,她并不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孩。
至少在玩刀这一块,她熟稔的简直不像是个普通人。
女孩纤细的手指攥着水果刀,手腕灵活的转动,苹果的皮便一圈接着一圈的往下掉。
“咔嚓”
林飒的目光从被沈秀随手甩到待客区苹果上插着的水果刀上收回来。
她看向咬着苹果的女孩,女孩腮帮子里还包着苹果,对她笑问道“帅吗”
“挺帅的。”林飒道。
明明两人才见过两次,林飒却觉得,沈秀总能每次都给自己带来惊喜。
第一次见面,她明明是金丝雀的身份,但对她这个真正的金主却并无半点畏惧。
林飒甚至是回去才反应过来,整个谈话里,她全程都在被沈秀牵着鼻子走。
第二次见面,就是今天。
今天的沈秀打扮的很温柔,大方领的米黄色格纹连衣裙,卷发被梳拢到一边,就连口红都特意涂得温柔的豆沙色,只在耳垂和脖颈间用了一点浓绿的翡翠点缀。
然而就是这样一幅楚楚动人的姿态,她在她面前秀了一把花刀。
“我以前有个朋友,花刀也玩得挺好。”林飒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从前。
沈秀的眼睛亮起来,“是帅哥吗”
林飒一噎,没想到她问的这么直接,但片刻的无语之后,她笑起来,脸上的皱纹都伴随着这个笑容舒展开来,“是,是帅哥,特别帅。”
“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一个d国人,有一双蓝汪汪的眼睛,特别好看”
人老了,总喜欢回忆过去发生的事情。
以前林飒是不服老的,她总觉得自己还年轻,还大有可为。
直到第一次昏倒送医,被诊断出乳癌,好不容易做了手术,眼看恢复有望,又被通知骨转移,她才终于意识到,人生的尽头,并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命运的安排总是那么的喜怒无常。
她其实也说不清楚把沈秀叫过来做什么。
只是在被痛苦折磨之际,她突然想起了沈秀。
人快要死的时候,总是任性的。
她想见沈秀,或许透过沈秀,她能看到年轻时那个野心勃勃的自己。
沈秀拿着苹果,安静地听林飒回忆过去。
她讲自己的初恋,讲自己的婚姻,但讲的更多的,还是自己的事业。
她讲公司欠债,自己如何一家家的跑银行借贷,员工又是如何与她万众一心,凑钱度过难关,她讲酒桌应酬,讲她是如何从一个滴酒不沾的人变成千杯不醉的酒桌神话,讲她是如何把一个酒瓶,拍碎在试图占她秘书便宜的狗东西脑门儿上
再好的保养能抵抗时间,但抵抗不了病痛。
被癌症折磨的够呛的林飒,满脸都是憔悴。
她脸上密布皱纹,且因为过度的消瘦而两颊凹陷,没有一丝头发的头顶亮的能够反光,整个人躺在那里,就像是一具能呼吸的骷髅,偏偏她讲这些过往的“战绩”时,眼睛里璀璨的神采几乎叫人不敢直视。
沈秀不知何时擦干净了手,轻轻地搭在她枯瘦的手腕。
零星闪过的片段,最终变成大片大片的记忆朝她涌来。
她闭上眼,同林飒共享这些画面。
林飒亦不再说话,她不知何时闭上了眼,唇角微微上扬。
对于沈秀而言,共享一个将死之人的临终记忆,是一种享受。
因为对于临死者而言,在死前还能够回想起的画面,必然是一生之中最宝贵的记忆。
而这些记忆里面,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情绪。
和许多人的死前回忆包含着大量遗憾不同,林飒的回忆满满的都是成就。
她的回忆碎片当中,有着大量她创业的艰辛林氏集团虽然是从她父亲手中接过来的,但是以最开始的一家小公司和现在的林氏集团做对比的话,说是白手起家并不为过。
也许当时觉得苦,觉得累,觉得很难扛下去,但回过头再看
剩下的情绪全是自豪和骄傲。
林飒已经不是第一次回忆起这些画面。
以往她在回忆的过程中,总是时常被骨转移所引起的剧烈疼痛打断。
然而这一次,医生开的止痛药似乎起了效,她在回忆当中渐渐沉入梦乡。
她梦到自己回到年轻时候。
梦到自己再次带领林氏集团一步步向前。
梦到
沈秀轻轻松开手,睁开眼,眼神中满是餍足。
这位女企业家毕生的记忆里蕴藏着的情绪,可谓是让她大饱口福。
见林飒睡得正香,她站起身来,走出门时,正好遇到前来查看情况的小护士。
她做了个嘘声的姿势,“林总刚刚睡下,别吵到她。”
小护士眼神难掩惊讶
她抻着脖子往里瞧,甚至怀疑沈秀是不是偷偷对林飒动了什么手脚。
然而监护仪上显示的数字稳定,林飒陷在枕头里,胸口起伏平稳。
这对常人来说,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然而对于一个骨转移的患者来说,想要做到这一切,却并不容易。
无时无刻不存在的疼痛,已经到了难以用药物压制的程度,很多时候,对于这种患者,医生的用药已经不考虑对身体有多大的损害,而是尽量考虑,怎样才能让患者在最后一段的时间里,不那么的痛苦。
她不知道沈秀是怎么做到的。
但显然,在沈秀进去的这段时间里,林飒短暂的摆脱了痛苦。
这并非什么难事,只是沈秀小小的“催眠”了林飒罢了。
她引领林飒进入记忆深处,做了一场近乎于“重生”的幻梦。
将灵魂藏在这场梦中,躲避肉体带来的疼痛。
虽然持续不了太久,在不间断的疼痛冲击下,林飒最终还是会醒来,但至少可以送她三个小时的好梦。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这已经足够仁慈。
说来可笑,在沈秀都见过重病的林飒之后。
作为亲生儿子,林埭还不知道母亲癌症复发的事情。
与此同时,林家别墅,周远悠正以一副女主人的姿态,接待两位客人。
两位客人是一对男女,男的约莫五十岁上下,头发花白,仍旧看得出很有气度,带着细边框的金丝眼镜,十分儒雅;女人四十左右,穿着一条绣了莲花的青色旗袍,她紧紧挽着男人的胳膊,一副依赖十足的模样。
男人抬首,环顾整个林家,目光中满是怀念。
“一眨眼,都那么多年了”
“我都五十了。”
“林埭也长成大小伙子了呀”
“阿深,埭儿他”
女人看着他,神情里难免有几分紧张。
男人拍拍她的手,一副胸有成竹的说道“放心,咱们等了那么多年,不就是等今天吗”
作者有话要说我在名字里留了提示,有人发现这个小彩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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