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决定了一个人的思维方式。

    林暮雨从小就在一个家徒四壁的环境里长大, 虽然一朝奇遇,现在赚的钱已经完全能够让自己吃穿不愁用流行一点的话来说, 就是已经到了看视频时可以潇洒买会员的程度了。

    但她依然还是觉得自己很贫穷。

    觉得钱不省着点花,万一出了什么变故,自己就没有后路可以走了。

    而且她又心想,自己在同学朋友们眼里, 一直是一个没几件衣服的乡下穷孩子,平白无故的, 哪里来的钱买智能机呢

    不行不行。

    太高调了不行。

    到时候没被鬼弄死, 先被抢劫犯给害死就搞笑了。

    小姑娘这样说服自己。

    于是她在手机营业厅犹豫了半天, 最后还是买了一部有套餐优惠的按键型手机。

    “你没买老年机我可真是感动。”

    这是程砚挑着眉毛懒洋洋的回应。

    “你挑的这款性价比很高的,虽然便宜, 但是质量很好,我妈的手机就是这个牌子,用了五年了还是很好用。”

    这是好友郑兰对她眼光的肯定。

    匀县真的是个地理位置偏僻的小县城。

    林暮雨读初三的这个年代, 虽然智能机也已经开始流行起来了,但按键式手机也依旧占据着一定的市场。

    最起码,对于郑兰他们来说,买手机时选个滑盖按键款,非常正常。

    当然了,在养尊处优的程大少爷眼里, 林暮雨还是摆脱不了“葛朗台”的标签。

    “我这是未雨绸缪,以防万一。”

    林暮雨一边收拾书本,一边小声反驳他的讥讽。

    今天是周五, 不用上晚自修。

    下午的最后一节自修课,大家都早早地收拾好了书包坐在位置上,只等放学铃一响就抱着书包冲出去。

    唯有程砚,吊儿郎当地坐在位置上玩手机,悠闲的不行。

    “这也要防那也要防,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雨好绸缪”

    小姑娘拉上书包拉链,语气深沉,

    “你不懂。”

    “你才是不懂装懂。”

    他嗤笑一声,

    “没成年的小屁孩,整天想些乱七八糟的,小心秃头。”

    “搞得你就好像成年了一样。你不也是小小年纪整天想东想西,琢磨些大叔才会琢磨的事情,你哪里来的资格说我哦。”

    “呵,我还懒得说你了。”

    林暮雨用一模一样的句型反刺回去,

    “呵,我早就懒得听了”

    反正程砚就是不懂

    怎么样都不会懂。

    虽然白天总装作一副身体赢弱却活力满满的样子,开朗爱笑,前一秒怕鬼怕的要死下一秒就能迅速武装成专业大无畏的勇者姿态,跟鬼磕磕绊绊地沟通甚至放狠话威胁。

    但是只有林暮雨自己知道,每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拉上床帘,缩在那个窄小的空间里时,内心有多么的恐惧。

    宿管阿姨说的话还萦绕在耳边。

    手机屏幕上自己死亡时的惨状也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她,她会死。

    四年之后,将以这种方式凄惨地死去,被开膛破肚,灵魂还无法投胎转世。

    一开始,她或许还没有太过焦虑,毕竟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一步一步去武装自己,查探真相。

    然而郑钧夜的死亡事件,却给了她重重一击。

    林暮雨是个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的人。

    上辈子一心扎在学业和赚钱上,对于同学们聊的很多娱乐八卦,基本上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风过无痕。

    所以她压根不知道,上辈子的郑钧夜究竟有没有死。

    如果死了,又是怎么死的什么时间死的警察定罪的结果是什么

    这些,她通通不知道。

    以至于虽然她比别人多经历了四年的未来,却无法对这个案件起到任何先知作用。

    但有一点她很肯定。

    那就是上辈子郑钧夜的死亡地点,绝对不会是现在的匀县。

    因为匀县就这么点大,一个抢劫犯都能被买菜阿姨们讨论半个月,那么一个当红明星在这里发生了抛尸案,绝对会引发爆炸性的轰动反应。

    就像现在,警局定案都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班上同学们依旧在讨论郑钧夜和越羊山的各种诡异传闻。

    那么这样的话,林暮雨重生前就算再自闭再冷傲再漠不关心,也不可能会记不住这么大一个事件。

    唯一的解释就是,上辈子,郑钧夜绝对不可能是在这个时间,在这个地点死亡的。

    命运的齿轮开始重新转动,轨道却转向了另一个无法预知的地方。

    导致这起抛尸案的变数究竟是不是自己,林暮雨无法肯定。

    她只知道,自己周围的世界,在她重生回来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颠覆了。

    那么很有可能,她自己的死亡时间,也跟着变了。

    或许从四年后,变成两年后、半年后、下个月,甚至或许就是明天。

    这种无法预知的紧迫感死死压着她,让她再恐惧,也还是兢兢业业地每晚都进宿舍楼内捧着单词语法书学外语。

    为了维持优秀的成绩排名,为了能更快地掌握灵语为自己的生存做武装,尽管她现在已经不去打零工了,也不帮别人写作业赚钱了,她每天还是过的很繁忙。

    繁忙到偶尔跟程砚一起出去查案,都可以被称为是放松大脑的休闲时光。

    唉,人生可真是艰难。

    有时候想想,还不如去当鬼了。

    “叮铃铃铃”

    放学铃声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整个教室仿佛突然被解开了什么魔咒,“轰”的炸开,大家都背着书包快乐地奔出教室。

    “暮雨,街角开了一家新的关东煮,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吃”

    郑兰和两个室友站在门口,冲她热情地挥了挥手。

    “你么去,我还要回寝室收拾点东西。”

    知道这姑娘囊中羞涩基本不“下馆子”,她们也没有再纠缠,很理解地点点头,

    “那你自己别忘了吃晚饭,我们走啦。”

    “嗯,再见。”

    小姑娘坐在座位上,手里还抱着个书包,笑着冲她们挥了挥手。

    在她身旁,坐着一个身高腿长的少年,正倚着墙发消息,浑身散发着“我很叼但是你们都不要靠近我”的气质。

    郑兰瞅瞅他,又瞅了瞅林暮雨,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犹犹豫豫地离开了。

    她总觉得,自己的好朋友最近有些神出鬼没的,而且还和这个转学生帅哥走的特别近。

    她该不会是谈恋爱了

    那谈恋爱的话仔细想想,好像也还是挺配的哦。

    算了算了,先去吃关东煮。

    林暮雨不知道自己的闺蜜已经在脑子里发散思维发散到她的感情生活上去了,她把书包收拾好,就打算去食堂吃饭,然后回宿舍背单词。

    结果人还没起身,手腕子就被拽住了。

    是程砚。

    “怎么了”

    少年收起手机,表情冷肃,

    “蓝晴那边出问题了。”

    “她不会又去那个酒了”

    “嗯,所以我们得快点赶过去。”

    这一周来,程砚一直有找人在跟踪蓝晴,行踪上稍微有些不对劲就会汇报给他。

    而蓝晴或许也是知道自己周围发生了什么不对劲的事,这一周行动特别频繁。

    仿佛是故意似的,接触了大量的人和事,使他们的侦查和筛选工作繁琐了三倍。

    好在还有林暮雨给的隐形眼镜帮忙,虽然侦查是繁琐了,但排除却变得简单很多。

    最后排除出来,唯一能让人觉得诡异的地方,就是蓝晴四天前去的一个酒。

    “那里是唯一留有黑气的地方,而且还十分浓重,蓝晴在里面呆了整整三个小时才出来。”

    “放心,只要小鬼还不能近身,蓝晴绝对会再去的。”

    林暮雨当时这样回答。

    果然,过了四天,蓝晴终于重登旧地了。

    而这种事情,宜快不宜慢,收到消息后,程砚捡起桌板里的一个登山包就抬脚往外走。

    女生跟在他身后,磕磕绊绊地背上书包,还不忘追问,

    “你怎么带着么大一个包,不怕影响行动么”

    “影响就影响。”

    他显的很无所谓,

    “对我来说,命更重要。”

    “所以,你这包里装的都是什么”

    少年挑眉思索了一下,漫不经心地,

    “电击棒,强光手电,长螺丝刀,甩棍,手刺”

    林暮雨已经听懵了,

    “你觉得这些有用么”

    手刺还没刺出去,小鬼就已经穿过他的身体了。

    这种物理攻击,怎么看怎么不靠谱啊。

    “对鬼不一定有用,对人就不一定了。”

    相比于她的怀疑,男生显得很冷静。

    他走下台阶,语气平稳,

    “到时候,你负责鬼,人交给我。”

    “”

    “怎么了“

    “没什么。”

    看他眉目冷肃一副立马要冲锋陷阵的模样,林暮雨没敢告诉他

    其实鬼她也负责不了。新电脑版大家收藏后就在新打开,老最近已经老打不开,以后老会打不开的,请牢记:网,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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