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双卡录音机

小说:重生八零之归来 作者:云茯苓
    “怎么了没事”

    谭瑜凡洗净了手走过来,正好看到肖芒有些泛白的脸色。

    “我没事。”肖芒笑笑说道。

    “只是拿台录音机回来,你们可别高兴得太过头,到时小心脏受不了可不能怪我。”

    肖芒头一次发现谭瑜凡居然也会开玩笑。

    等到录音机被抬出来摆放到书桌上,胡玲娟的全副精神都被它酷炫的外形给吸引过去了。

    胡玲娟出身于大山深处偏僻落后的农村,别说录音机了,就连收音机,都是考上大后,在前往滨城的火车上才第一次见。

    这会儿见到更大、功能更多的双卡录音机,一双眼自然好奇的移不开。

    “这个要很贵”

    她小心翼翼地盯着录音机,但是完全不敢碰。

    “新的不便宜。不过这台是旧的,就不值什么钱了。”

    谭瑜凡说得轻松,但其实她拿来的这台录音机,看起来一点都不旧,卖二手也能不少钱。

    “你不会把家里的拿来了”

    肖芒问道。

    “猜对了。”谭瑜凡一脸你真聪明的表情,“我哥刚给家里换了新款进口的,这台就淘汰了,正好拿到寝室里,平时咱们没事可以听听歌,听听新闻,还能练英语听力。”

    “你哥”

    肖芒疑惑地看向她。

    谭瑜凡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误会了。

    “是我亲哥。”

    肖芒哑然失笑,一听她提到她哥,就想当然的以为是盛彬,完全忘记了谭瑜凡家里可是还有亲哥的。

    “我带了磁带,给你们放歌听。”

    说着谭瑜凡将电源插好,从扔在床上的挎包里掏出一盘磁带,熟练地装进录音机,按下了播放键。

    随即优美的旋律从录音机中流泻而出。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

    肖芒心头一震,这旋律简直太熟悉了,是八十年代最红的女歌星邓丽君的歌。

    “真好听呀”

    胡玲娟兴奋的脸颊泛着红,黑亮的眼睛里涌动着光芒。

    “这可是我哥去南方出差带回来的,据说可不好买了。咱们滨城到现在还买不着呢。”

    谭瑜凡眼里带着份小得意,她明显已经听过许多遍,和着歌声哼唱起来。

    肖芒和胡玲娟则专注的听着,渐渐地也跟着小声哼起来。

    寝室里三人沉浸在甜美的歌声中。

    忽地,寝室门再一次被撞开,孙爱莲风风火火地回来了,手里还拎着大包小包。

    一进门,听到屋内流泻的音乐声,她先是一怔,接着把手里的东西往桌子上一扔,就扑到录音机旁边来,满脸的惊喜。

    “谁这么大手笔天啊,这不是海燕牌的双卡录音机吗,这个可老贵了。”

    孙爱莲在录音机上东摸摸西摸摸的,明显喜欢的不得了。

    “这放得是谁的歌真好听”

    孙爱莲一回来,寝室里顿时热闹起来,只剩她叽喳说话的声音。

    “录音机是谭瑜凡拿来的。”

    胡玲娟回答道。

    孙爱莲闻言,一拍谭瑜凡的肩膀“你行呀,这么贵重的东西都往寝室里拿,是好姐们儿,够意思。哎呀,太好了,以后我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广播剧了,没事儿还能听听歌。”

    她正说得兴奋,忽地想起一事来,转向谭瑜凡和胡玲娟问道“你们两个不是一个回家过节,一个去找老乡了吗,怎么都这么早就回来了”

    谭瑜凡不答反问“你不也去亲戚家过节吗,怎么也回来这么早”

    “你这人,我先问你们的。”孙爱莲嚷嚷起来,不过直性子的她没多做纠结,先给了答案,“我还不是怕肖芒一个人在寝室里太孤单,想回来陪陪她。这不从我叔叔家里拿了好多吃的回来,原打算晚上和肖芒一块儿过节的。你们回来的早,算你们有口福。”

    她一番话说完,忽地眨巴眨巴眼,看看谭瑜凡,再瞅瞅胡玲娟。

    “你们两个,是不是都和我一样,惦记着肖芒,打算晚上回来陪她过节的”

    谭瑜凡一脸明知故问的表情,胡玲娟倒是老实的点了点头。

    “咱们三个也太心有灵犀了。”孙爱莲边说着,边凑到肖芒身边,笑嘻嘻地伸胳膊搂住她的肩膀。

    “肖芒同学,必须采访一下你现在的心情。感动不激动不”

    肖芒转眼朝面前三张洋溢着青春的年轻面庞看过去。

    要问她此刻的心情如何,的确是感动与激动相交织。重生后的第一个元旦,本以为会孤零零一个人度过,未曾想到一天内却惊喜连连。

    这是她两辈子的人生中度过的最后意义的元旦,没有之一。

    不堪回首的往事已然烟消云散,如今,她又有了新的人生,新的朋友,还有新的爱人。

    肖芒一时情绪有些激动,眼前甚至起了薄薄的雾气。生怕被其他三人看出端倪,她忙遮掩着努力将眼泪忍了回去。

    好在,此时孙爱莲一声叫,把大家的注意力都给吸引到了她那里。

    “好漂亮的钢笔”

    不知什么时候,孙爱莲眼尖的看到了被肖芒摆在书架上的蓝色绒布盒。

    在公共汽车上时,肖芒已经拆开看过了,里面是一只很漂亮的英雄牌钢笔。这个牌子的钢笔在八十年代可算是钢笔中的翘楚了。

    这时候还没有中性笔的出现,人们都习惯用钢笔,而且喜欢把它夹在上衣口袋里,不管肚子里有没有墨水,总之看上去很有文化。如果夹根上好的钢笔,那更是显得气派。

    一回到寝室,肖芒就把笔郑重地摆在了书架上,没想到却被孙爱莲给发现了。

    “这么漂亮的钢笔这可是英雄牌329型铱金笔,要十八块钱一支呢。”

    看出钢笔的款式,孙爱莲立刻惊喜地叫了出来。

    “十八块钱的钢笔好贵呀。”

    胡玲娟吃惊地张大了嘴,在她的印象里,两块钱的钢笔就已经很奢侈了,居然还有十八块钱这么贵的钢笔。网,网,,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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