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予城没想到这么晚了沈念却在庭院里等他。
盛夏暑气熏人, 暖白的光晕在流溢着温和花香的空气中舒卷驳染。
空气中细碎尘埃轻缓流动,扬尘坠落流溢出筛制的光感,他窥到他睫毛上清冷月光兀自翕动, 在清亮的眼睛里覆落一层晶莹纯澈的光晕。
他却仅仅因为对方的一个眼神就有种瞬间的坠落感。
像是坠入深沉海洋, 有温暖的风从远处吹来, 在他胸口萦纡盘旋,而喧嚷的大地, 却在微弱的风声中覆灭了一切声息。
等不了了。他听见自己的心口传来一声急促的渴求。
那是一瞬间的怦然心动, 在他几十年的生命里他只为一个人如此方寸大乱。
“沈念。”他开口,静谧的空气因为他的声音躁动难安,他轻轻握住了对方的手, 攥在掌心的戒指盒咯得指尖钝痛。
他原本想着等到这一切都尘埃落定, 等到他处理好所有横亘在他们面前的阻碍,再把这枚代表着托付余生的戒指交给沈念。
可事到如今,心口按捺不住的悸动让他几乎想遗忘一切去到他的身边。他想他等不了那么久了,十五年的煎熬, 这么多年过去都无法放下的爱在胸膛剧烈地焚烧。他不敢去想象自己给沈念留下的伤痕, 他只想抓紧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来偿还前世的痛楚。
“沈念。”他又喊了一遍对方的名字。
他没有把手心的戒指藏着,而是把那两枚, 耗费了他一整个下午加夜晚的心血才雕刻成型的戒指拿了出来。
“重新做了一次, 做得应该会比上辈子好一些, 你别嫌弃……”
他小声嘀咕着牵起沈念的手,大概是夜晚有些泛冷,柔软的五指温度微凉, 捧在手心像是捧着一络月光。
他拿起戒指里比较小的那枚慢慢戴在对方左手的无名指上。
戒指触上指尖的时候,他心脏紧张到几乎要破开胸膛。
他不是没有想过他这样做太过心急,或许再过几年坦诚会更好。可未来太长,长到即使三千大梦也难叙余生数十载。梦想太远,远得即使当下抓住的繁华也渺茫难测。他们曾经摸黑走过的路,满身伤痕离别的痛楚,最后只换来一场辛酸落幕的悲剧。如今上天容许他们重头再来,他有满腹的话语想要倾诉,也有太多的情长想要交付。他没法再隐忍,更等不了那么久,他不想谈以后,他现在就想告诉自己深爱的人,他这辈子只想和他死生契阔,与他白头偕老。
“本来想明天早上藏在木槿花里送给你的。”他俯身轻轻吻了吻爱人的指尖,“但是我一见到你,我就发现我一秒钟都没法再等了。”
“怎么会嫌弃……”沈念说这话时的声音有些微微嘶哑。
指间花纹繁复的戒指,每一刀每一划,都是他爱的少年自己用耐心用力气用好多好多的爱,一点一点雕刻出来的。
他觉得自己快哭了。
他用力眨了几下眼睛,想把眼泪逼回眼眶。可今晚月色那么美,温暖的光晕让他眼角滑出几滴泪,余下的留存在眼眶里,摔碎的月光万花筒般分离又聚合。
“真漂亮。”像星星一样。
他踮起脚尖轻轻吻上了他的脸颊。
大概是幼时的浪漫故事让他对星辰有了别样的钟爱,盛夏时分星空浩瀚,阁楼的最上方有着整栋房子唯一一个狭窄的天窗,他最喜欢的就仰躺在洗得发白的床单上仰望靛蓝星空,把整夜最为璀璨瑰丽的浩瀚星河装帧裁剪,藏入梦境。
那时候他总是幻想,要是能拥有一颗属于自己的星星该多好。
而现在,他最爱的少年从漫天星辰中取下最亮的一颗戴在他的指间,声带颤动望着他低声言说着衡跨生死与时光的爱。
他忽然觉得曾经的岁月都成了虚无的幻影,从前的故事都成了缥缈的浮沫。今夜月色明朗,皎皎清光化成春水汩汩流过他心尖,他踮起脚尖亲吻爱人的脸颊,满盈泪水的眼里仿佛能看见他们今后依然澄澈清明的余生。
喜极而泣,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他伸手把另一枚戒指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微微冰凉的触感和着月光渗进指腹。
他眼睫低垂,眉眼温柔恰似木槿,小心翼翼地把它戴在傅予城指节分明的手指上。
傅予城笑着吻他:“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人了。”
“早就是了。一直都是。”
他柔声开口,软羽般轻到毫无分量的语调,说出口的话却稳稳地落在傅予城心头。
一点涟漪,燃起漫天火光。
他不等沈念动作,先一步按住他的肩膀凑近,然后隔着薄薄的发丝在他额头上落下一吻。
力道很轻,温柔的触感如同初秋落叶划过与世无争的湖面。
他想命运对他是何其宽容,又是何其眷顾。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只有眼前的人看清了他心底的裂缝,也只有他愿意在夜晚来临前用自己的双手替他细细融化心头的残雪,为他舔舐伤口,懂得他不敢言说的渴求和情深。
沈念,你让我怎么能不喜欢你。
你让我怎么能不爱你。
我承认我自私到卑劣,也承认自己偏执又幼稚,我想我在所有和你有关的事上都学不会大方,我不想和任何人分享你,哪怕只是一道目光、一抹微笑。
“今天的晚安吻。”他温柔地抚过沈念的眼尾“ 别哭,以前错过的,我以后都会一一补上。”
“我们未来的日子很长,陪着我一起走好吗。”
“这一次你什么都不用担心,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你。”他低头,满心渴求与诚挚化成了一个热烈且温柔的吻。
“我会让你顺理成章地站在我的身边,让你不需要在意任何人的目光。”
“好。”沈念仰头慢慢露出一抹笑意,温润的眼睛亮的像一轮挂在深蓝天幕上的明月。
熬过苦哉数十载,这一次他已经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即使前途再远再艰辛,他也愿意陪自己心爱的人在这世上重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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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孙子的房子里突然多出一个非亲非故的陌生人,傅老爷子自然不可能不在意。
但自家孙子的状态好转他都看在眼里,自从这个叫沈念的孩子住进别墅,自家孙子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很多,就连白家那个顽劣不化的混世魔王都成了乖乖听话的好学生。既然如此,他也就默认了沈念的存在,权当是偿还十多年前这孩子对傅家的恩情。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的生长环境和结交的朋友往往能改变许多。
白景晨收了心,不再想着去酒吧这种声色场所鬼混,以前的狐朋狗友找上门来也不搭理。
假期结束的时候他把头发染回了黑色,太长时间没戴耳钉,左耳耳骨上的三个耳洞也已经愈合不见。穿着白衬衫把头发剪成板寸,回到白家所有人见到他都是一脸诧异到愕然的表情。
“呦呵,我们小魔王这是怎么了?去予城那住了几个月怎么就转性了?”白妈妈拿着自家崽子的入学成绩单翻来覆去,“这几个家教老师看来真的名不虚传啊,瞧瞧这成绩。”
“那是我愿意学好不好。”白景晨哽着脖子撇了撇嘴,表面满不在乎实际上已经嘚瑟得尾巴翘上天,“那几个家教老师好什么好啊,一开始都看不起我基础差,明明知道我没听懂非要我开口问,还是念哥好。”
“念哥?”一听这话,白妈妈倒是愣住了。
毕竟是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崽子,她清楚这孩子心高气傲就没几个人能降住他。当初也是想到他从小就怕予城所以才把人放去了那里住着,这才几个月,这小子居然会这么恭恭敬敬地叫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哥。
“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白妈妈揉了揉自家崽子的脑袋,“这念哥是何方神圣啊,居然把我们家的混世魔王治的服服帖帖的。”
“什么叫治的服服体贴的啊。”白景晨被自家老母亲说的脸一红,梗着脖子支支吾吾地不回答,只说自己以后会好好学习,让她别再担心。
白妈妈听了这话心里一酸。工作繁忙,她和丈夫在这孩子最需要陪伴的时候没能在他身边,后来青春叛逆期到了,这孩子天性单纯又结识了一帮酒肉朋友,送去美国读书反而变本加厉。她整天愁着没人能管住这孩子,现在这小子因为别人的影响能朝好的方向发展,她高兴还来不及,就是对方不提她也想好好报答这个叫沈念的人。
帝都的盛夏在连续三天的暴雨过后宣告结束。
下了一整夜的细雨黎明时分渐止,细碎阳光顺着云层缝隙洒落,一夜雨水过后的空气中弥漫着泥土混合青草的气味。
沈念开学了,去学校报到的那天他亲自陪着他去教务处申请了校外住宿。按理说大学第一年是不允许学生住在校外,但沈念情况特殊,校方了解之后也就同意了申请,只是要求军训期间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虽然不用亲身参加军训,但出于学分考虑,必须到场。
傅予城虽然不太乐意自己和爱人分开半个月,但毕竟事关沈念的学业。于是他也就没说什么,帮着沈念把半个月要用的生活用品搬进招待所的临时宿舍后就忙着去参加自己的升学考试。
他休学了两年,按理说他应该重新再读一次高一。但他现在等不起了,他必须尽快让自己在傅家拥有话语权,不是作为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而是同样作为一个成年人。
于是他一方面参加了高三的入学测试一边向爷爷提议试着接触家里的产业,辛苦是必然的,但为了争取到他想要的未来,这一切都值得。
十月中旬的时候大学军训结束了。
沈念搬回了别墅,每天上下学都有司机接送。
大多数大学都是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偶尔提早下课的时候,他也会偷偷地溜进校园,照着沈念的课表找到他的教室。
走到教室后窗的时候,坐在最后排的人正低着头认真地记笔记。
玻璃窗外明亮柔和的日光,雨水般淅沥坠落在他的身上,随着树影飘忽摇曳的金绿光晕在湛白纸页上轻盈落下纤薄的剪影。
他贴近窗边,很近的距离。窗外日光花瀑般恣意盛放,他看到那人的半张脸落在和煦明亮的日光里,瓷白的面孔在日光晕染下胧着一层轻盈的光感。
真好看。
他看得出神,手指下意识地抚摸过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下一秒,正在记笔记的人如有所感地回头对上他的视线。
一刹那的悸动。
阳光凝成雨水滴落。
作者有话要说:卡文卡到怀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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