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 您可是起了?”山洞外的叮当听见洞里的声音, 试探地问了一句, “可要叮当进来伺候您穿衣?”
百里朝华将毯子往上扯,裹住了虞芳铃,自己坐起身来, 随手拿了一件衣裳套在身上,扬声道:“进来。”
他双目失明,行动不便,这一年来都是叮当近身伺候他的。
叮当对昨夜发生的事情心知肚明,进来眼观鼻鼻观心,只当做什么也看不见, 走到百里朝华身边,替他将衣裳一件件套上。
虞芳铃缩在毯子里,一张脸涨得通红, 连脑袋都没敢露出来。
“公子饿不饿, 我熬了粥。”
粥是叮当早起特意熬的,他家公子昨天辛苦了一夜, 平时练剑都没这么熬过夜, 叮当怕他体力不支, 天还没亮就忙活了。那虞芳铃平日里看不出来这么黏人,占了他家公子的身子不说,连手都不放过,吵着闹着要他家公子给她揉肚子。
他家公子那只手,可是握灵犀剑的手, 那一手高明的剑法使出来,有几个能比得上的,她居然让那只手给她揉肚子。
叮当想起来又是气恼,又是脸红,可怜他坐在冷风里,听了一宿两人腻腻歪歪的情话,大多数还听不清楚!
“粥先盛出来放着,凉一会儿再端进来,再去烧点热水。”百里朝华道。
叮当替百里朝华系好腰带,走了出去。叮当一走,虞芳铃裹着毯子坐起身,拿起地上的衣裳往身上套。
她和百里朝华穿的都是从百花涧里穿出来的红衣,衣裳有一日没换了,不过这荒郊野外的,她也不能要求太多。
虞芳铃将衣裳一层层往身上套,套到外裳的时候,才发现外裳被撕开了一道裂口。
她神色莫名地看了百里朝华一眼,她单以为那日百里朝华撕裂外裳只是给绿珠看,原来他还真的有这个嗜好。
百里朝华不知道虞芳铃在看他,他摸索着,抓起搁在地上的剑,抽出剑刃,自袖口抽出一张帕子,擦着剑刃。
百里朝华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好看得像是上好的玉竹,这双手适合握剑,更适合弹琴写字。如若他不是江湖中人,也应该是翩翩如玉的清贵公子哥。
想起昨夜冷到打颤时,这只手的掌心透着灼意,与她肌肤相贴,她好不容易褪去燥意的脸颊,再一次绯红如霞,羞得无地自容。
也多亏百里朝华如今是个瞎子。
外衫破了,不能穿,索性便不穿。虞芳铃低头将腰带系好,站起身来,刚走几步,腿脚一阵酸软,她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前栽去,幸而一双手及时伸出来,拦腰将她抱住。
虞芳铃惊出一身冷汗,抬起右手,原本是想去抓百里朝华的手臂,却不小心从他脸上拂过,手指一勾,将他覆眼的红绫扯下来了。
虞芳铃趴在百里朝华的怀中,呆愣地望着手中的红绫。
她发誓,她绝对不是故意的,虽然她很好奇,这红绫下方的眼睛是怎样的,但她从未想过,违背百里朝华的意愿,偷看他的眼睛。
百里朝华反应很快,几乎是在红绫被扯下来的瞬间,就闭上了眼睛,可惜,虞芳铃更快。
只有短短一瞬间,她看得清清楚楚,看到了眼角下那颗久违的血红色泪痣,也看到那双藏在红绫下方的眼睛是赤红色的。
百里朝华阖着眼眸,将虞芳铃扶稳站好,伸出手,探上她的手指,取走红绫,重新覆上眼睛。
虞芳铃半天没说话,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的。
百里朝华叹了口气,问:“你都看见了?”
虞芳铃纠结着,没想好措辞,百里朝华耳力太好了,连她的呼吸变化都能听出来,要是她说谎,呼吸肯定会乱。
“你不说话,果然是看见了。”百里朝华并无追责的意思,语气反而是前所未有的温柔,“我知道,你一直以来对我的眼睛很好奇。”
虞芳铃小小地应了一声:“嗯。”
“我不是天生的瞎子。”
“我知道,你以前有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虞芳铃点头,忽又想起在百里朝华的眼中,她是未见过从前的他的,连忙补充了一句,“江湖上的人都是这么说的,说百里山庄的七公子丰神俊秀,尤其那双眼睛简直是点睛之笔,右眼的下方缀着一颗痴情痣,叫人看一眼就永生难忘。”
百里朝华呆了一瞬,忍不住隔着红绫,摸了一下那颗泪痣,低声叹道:“人们常说,命里多灾多劫,才会生出这样的一颗痣,你怎么说它是痴情痣?”
虞芳铃的那一番话,前半段百里朝华不知真假,后面那番话他知道,那是她编出来哄他开心的。
他身边的人都说,眼角生了这颗泪痣,是灾劫的象征,证明他这一生命里多灾多难,注定尝尽人世疾苦,眼泪流尽了,才会流出血泪。
“泪痣是情人滴在眼角的印记,有了这个印记,无论轮回多少次,变成什么模样,她都能在茫茫人海中第一眼将你认出。有人会在你的脸上留下这个印记,足以说明你是个多情痴情之人,值得她轮回几世,也要将你找回来。”虞芳铃几乎用尽平生的脑洞,才编出这么一个传说。
事实上,她说这番话的时候是很心虚的。她忽然想起来,自己在报名这个游戏测试员的时候,曾经填过一个问卷,问卷上有一道关于主角形象的建议。
她把问卷带回家后,答题时,手指不小心被桌角裂开的木刺扎了一下,一滴血滴到问卷上,正巧点在百里朝华的立绘上。
当时她就赶紧拿抽纸,将血珠吸干净了,只留下小小的一点殷红,缀在百里朝华的眼角,怎么擦也擦不掉。
游戏策划组不会是参考了她的那一滴血,才给百里朝华点上这颗泪痣吧?要真是如此,那可是她的罪过了。为了应这颗泪痣的灾劫之说,游戏策划组必定会给百里朝华的一生添上许多波折和苦难。
如此说来,百里朝华的诸多波折和苦难,岂不是由她而起?
百里朝华看不到虞芳铃脸上的心虚,他听着虞芳铃的话,像是偷吃了一口蜜,笑得极为开心:“原来是这样啊。”
他本不信这些乱七八糟的传说,如果是虞芳铃说的,他就信。
他相信,这颗泪痣是虞芳铃前生滴在他眼角的,她就是凭借着这颗痣,在每一次的轮回里,回到他身边。
虞芳铃知道这一关算是过了,尽管从眼睛扯到泪痣,再扯到前世今生,有那么点扯远了。
她的眼角余光扫到百里朝华掌心的伤口,抓着他的手腕,扶着他坐下:“掌心的伤口我替你包扎一下。”
百里朝华乖乖的,任由她拽着坐下。
虞芳铃起身,走到石桌前,翻着瓶瓶罐罐。叮当是打算在这常住等百里朝华的,一应物品都备上了,包括治疗伤口的金创药。
虞芳铃拿着金创药,裁了一些干净的布条,将药粉撒在百里朝华的伤口,用布条缠住。
百里朝华感觉到她近在咫尺,低头就能嗅到她发间的香气,心头似有暖流淌过。
“我四肢的经脉曾遭人划断过,后来,有一个人将我送到药王谷。药王谷为了医好我的伤,给我下了猛药。那猛药中有一味剧毒,虽将我经脉续上,但眼睛却被毒瞎了。此毒极为刁钻,若想医治好这双眼睛,只有一法可试。”
“五毒兽的血?”虞芳铃一下子明白了过来,以百里朝华当时的伤势,要想完全恢复,没个三年五载是不可能的,他能这么快恢复武功,全因他对自己心狠。他找五毒兽,也是想取五毒兽的血,给自己治眼睛。
“铃儿,如果有一天,我能重见光明,我希望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是你。”百里朝华用受伤的那只手握着她的手,声线低哑缠绵。
虞芳铃的唇抖了抖:“如果我说我要走呢?”
“我会杀了你。”百里朝华唇畔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温柔地将她鬓边的发丝别到她耳后,笑容好看得有些惊心动魄,“铃儿不会离开我的,对不对?铃儿很怕死,在我说要杀了铃儿的时候,铃儿的呼吸又乱了。”
虞芳铃岂止是呼吸乱了,她浑身犹如被人浇了一盆冷水,寒意一点点渗进心底。这是她第二次提出要离开百里朝华,百里朝华还是坚持最初的答案,甚至,他的杀意比之前那一次更浓烈了一些。
察觉到虞芳铃的惊惧,百里朝华笑得温柔多情:“别再试探我,铃儿。”
他每次唤她“铃儿”唤得越是缠绵入骨,越是叫人胆战心惊。
气氛正尴尬时,叮当走了进来,口中喊道:“粥凉了,热水也来了。”
“乖,先洗脸。”百里朝华抚了一下虞芳铃的脸颊。
虞芳铃怔然地接过叮当递过来的水盆,简单地洗漱了一遍。待她将发髻挽好,刚坐下,百里朝华用手指托着碗底,冲她招招手:“铃儿,过来,粥的温度刚刚好,我喂你。”
虞芳铃不好意思叫百里朝华喂她,低声道:“我自己来。”
百里朝华却固执地抓住了碗,用勺子舀起一勺粥,递到虞芳铃的面前。
虞芳铃无奈,微微俯身,凑上前,将粥一口吞下。
百里朝华十分高兴的样子,又舀了一勺。
他眼睛看不见,勺子偶尔会撞上碗壁,发出“当”的一声响,但这丝毫不损他的开心。
虞芳铃边吃着百里朝华喂的粥,边用手揉着自己的腰,扭了扭。
百里朝华耳尖微动,问:“可是有哪里不舒服?”
“腰酸。”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他的耳朵,虞芳铃随口回道。
百里朝华又笑了起来,唇角微微上扬,笑容里隐着几分得意。
虞芳铃恍然明白了什么,眼睛一瞪:“你……”
“铃儿昨夜是初次,朝华唐突了。”百里朝华的声音里满是戏谑,哪里是道歉,分明就是调戏。
“你你你你还说。”提起昨夜虞芳铃又羞又恼,气呼呼扭过脑袋去,“我自是比不上百里公子身经百战,游刃有余。”
百里朝华一愣,继而明白她是吃醋了,唇角的弧度翘得更高:“实不相瞒,我也是初次。”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一羽 10瓶;嘟嘟圆嘟嘟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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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不信本次主线的任务就是发糖呢(陷入沉思)。白月光,自然是越甜,失去时才越刻骨铭心痛彻心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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